——译者2穆尔(georgeedwardmoore,1873—1958)
,英国哲学家,新实在论的先驱之一,罗素早年的哲学观点一度和他大体一致。——译者
--220
第一篇从文艺复兴到休谟912
逻辑错误。
由上文知道,贝克莱以为有逻辑上的理由证明唯有心和精神的事件能存在。这个意见也是黑格尔和他的继承者们根据别的理由所抱的意见。我认为这是个根本的错误。像“曾有过一个时代,在这个星球上生命尚未存在”
这样的命题,真也好、假也好,犹如“永远没人算过的乘法计算是有的”一样,根据逻辑理由是驳斥不了的。所谓被察觉,即所谓成为知觉对象,无非是说具有某种的作用,从逻辑上讲并没有理由说一切事件都会有这种的作用。
然而还有另一种议论,虽然没把唯心论确立为一种形而上学,如果正确,倒把唯心论当作实践上的方针确立起来。
据说无法验证的命题不具有意义;验证要靠知觉对象;所以,关于现实的、或可能有的知觉对象以外任何事情的命题都是无意义的。我以为严格解释起来,这种意见会使我们局限于上述四种理论中第一种理论,不允许谈我们没亲自明白注意到的任何东西。假若如此,它就是一个在实践中谁也无法抱的意见,在一个据实际理由而主张的理论,这是个缺陷。关于验证,以及验证与认识的关系,全部问题困难而复杂;所以我目前姑置不论。
上述各理论中,第四种理论承认有谁也不感知的事件,这理论也能用乏力的议论为它辩护。可以主张因果性是先验知道的,假如不存在未被感知的事件,无从有因果律。与此相反,可以强调因果性不是先验的,凡是能够观察到的不管什么规律性,必定和知觉对象关联着。看来,好像凡是有理由相信的不管什么物理学定律,都可以借知觉对象表述出来。
这
--221
022卷三近代哲学
种表述也许古怪而繁复,也许欠缺直到最近人们仍认为物理定律应有的特征——连续性,然而总不好说做不到。
我的结论是,以上讲的四种理论哪一种也没有先验的缺点。然而,却可能有人说一切真理都是实用主义的,这四种理论并没有实用主义上的差别。假若此话有理,我们就能够采纳个人所好的随便哪个理论,各理论之间的差别不过是语言上的差别。我无法接受这个意见;但这也是后文讨论的问题。
尚待考问一下,是否能给“心”和“物质”二词规定什么意义。人人知道,“心”是唯心论者以为舍此无它的东西,“物质”
是唯物论者也以为如此的东西。
我想读者还知道唯心论者是善良人,唯物论者是恶人。
1但或许除此以外还有的可说。
我个人给“物质”下的定义也许似乎不圆满。我愿意把“物质”
定义成满足物理学方程的那种东西。
也可能并没有什么东西满足这种方程;假若那样,不是物理学错了,便是“物质”概念错了。如果我们摈弃掉实体,“物质”就得是逻辑结构了。
至于它能不能是由事件(一部分是可以推断的)
所组成的什么结构,这是个难问题,然而决不是无法解决的问题。
至于“心”
,当排除掉实体之后,“心”必定是种种事件所成的某种集团或结构。这种集团的划分必定是由我们愿意
1这里罗素说的是讥诮话;因为在西方一般人心目中有个固定观念:“唯物论者”-“无神论者”=“恶人”。——译者
--222
第一篇从文艺复兴到休谟12
称作“心的”那类现象所特有的某种关系完成的。我们不妨拿记忆当作典型的关系。我们或许可以把“心的”事件定义成进行记忆的事件或被记忆的事件——固然这未免有些过于简单化。于是某已知的心的事件所隶属的“心”
,就是借记忆锁链向后或向前与这已知事件联接起来的那些事件的集团。
按上述定义可知一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