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样,凡约制与均衡原则得势的地方,司法部门就和立法及行政部门并列,成为政府的第三个独立分支。最可注目的实例是美国最高法院。
约制与均衡说的历史很有趣。
在它的发祥国英国,是打算拿它来限制国王权力的,因为国王在革命以前向来完全控制行政部门。可是,逐渐行政部门成了依属国会的部门,因为一个内阁若没有下院中多数的支持,便不可能继续下去。这样,行政部门虽形式上不然,实际上成了国会选定的一个委员会;结果是立法权和行政权渐渐越来越不分。过去五十来年中间,由于首相有解散国会之权以及政党纪律日益严格化,出现又一步发展。现下国会中的多数派决定哪个政党执政,但是既决定这点之后,国会
--197
691卷三近代哲学
实际上不能再决定别的任何事情。动议的法案只要不是由政府提出的,几乎没有成立过。因而,政府又是立法部门又是行政部门,它的权力不过由于时而必要有大选才受到限制。
当然,这种制度跟洛克的原则完全背道而驰。
在法国,因为孟德斯鸠极力鼓吹这个学说,它为法国大革命当中比较温和的各党派所信奉,但是雅各宾党人一胜利,就被扫除得暂时无声无息。拿破仑自然要它无用,不过在王政复辟时它复活了,拿破仑三世一抬头又随之湮灭。
1871年这学说再一次复活,而且促成通过一部宪法,其中规定总统几乎无权,政府不能解散议会。结果就是让国民议会无论和政府对比起来或和选民对比起来都有了很大的权限。权力的划分有甚于近代英国,但是还够不上依洛克的原则应有的划分,因为立法部门凌驾于行政部门之上。这次大战之后法国宪法会成什么样子,未可逆料。
洛克的分权主义得到了最充分应用的国家是美国;在美国,总统和国会彼此完全独立,最高法院又独立在总统和国会以外。无意之中,美国宪法把最高法院定为立法部门的一个分支,因为只要最高法院讲不成为法律的就不算法律。最高法院的权限在名义上仅是解释性的权限,这实际上使那种权限更增大,因为这一来便难于指责那些想当然是纯法律性的决定了。这部宪法自来仅有一度惹起了武装冲突,这一点十足说明了美国人在政治上的贤达。
洛克的政治哲学在工业革命以前大体上一直适当合用。
从那个时代以来,它越来越无法处理各种重大问题。庞大的公司所体现的资产权力涨大得超乎洛克的任何想像以外。国
--198
第一篇从文艺复兴到休谟791
家的各种必要职权——例如在教育方面的职权——大大增强。国家主义造成了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联盟,有时两者融为一体,使战争成为主要的竞争手段。单一的个体公民已经不再有洛克的思想中他所具有的那种权力和独立。我们的时代是个组织化时代,时代的冲突是组织和组织间的冲突,不是各个人之间的冲突。如洛克所说,自然状态还存在于国与国之间。先必须有一个新的国际性“社会契约”
,我们才能领受从政治可以指望到的福惠。国际政府一旦创立起来,洛克的政治哲学有不少又适用了,虽然其中关于私有财产的那一部分不会这样。
第十五章洛克的影响
从洛克时代以来到现代,在欧洲一向有两大类哲学,一类的学说与方法都是从洛克得来的,另一类先来自笛卡尔,后来自康德。康德自己以为他把来自笛卡尔的哲学和来自洛克的哲学综合起来了;但是,至少从历史观点看,这是不能承认的,因为康德的继承者们属于笛卡尔派传统,并不属于洛克派传统。继承洛克衣钵的,首先是贝克莱和休谟;其次是法国的philosophes(哲人)中不属于卢梭派的那些人;第三是边沁和哲学上的急进主义者;第四是马克思及其门徒,他们又取大陆哲学成分,作了一些重要的添补。可是,马克思的体系是杂采各家的折衷体系,关于这体系的任何简单说法,几乎必错无疑;所以,我想把马克思暂搁一边,等到后面再
--199
891卷三近代哲学
详细论他。
在洛克当时,他的主要哲学对手是笛卡尔主义者和莱布尼兹。说来全不合道理,洛克哲学在英国和法国的胜利大部分要归功于牛顿的威望。就哲学家的身分讲,笛卡尔的威信在当时由于他在数学和自然哲学方面的业绩而有所提高。但是他的漩涡说作为对太阳系的解释,断然比不上牛顿的引力定律。
牛顿派宇宙演化论的胜利减低了大家对笛卡尔的尊崇,增高了他们对英国的尊崇。
这两个原因都促使人心偏向洛克。
在十八世纪的法国,知识分子正在反抗一种老朽、腐败、衰竭无力的君主专制,他们把英国看成是自由的故乡,所以洛克的政治学说就让他们对他的哲学先偏怀好感。在大革命临前的时代,洛克在法国的影响由于休谟的影响而更加增强,因为休谟一度在法国居住过,熟识不少第一流的savants(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