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第二篇经院哲学家965

道德问题,但在僧侣独身问题上却有着与反对买卖圣职运动中极其类似的政治动机。

1

僧侣们一旦结婚之后,他们自然企图将教会的财产传给他们的子嗣。假如他们的子嗣当了僧侣那末他们更可以进行合法地授与;因此当革新派获得势力之后,他们所采取的最初措施之一便是禁止把僧职授予僧侣的子嗣。

2然而在当时的混乱状态下却仍然存在着一种危险,因为设若僧侣已经有了子嗣,他们总不难找到一些非法侵占部分教会田产的方法。

在这种经济的考虑之外,还有一项事实,假如一个僧侣同他的邻舍一样,也是一个有家室的人,那末他对于他们来说,则似乎并不相差多远。至少自从公元五世纪起就有一种对于独身生活的热烈的赞扬,假如僧侣试图博得其权势所依赖的崇敬,那末他们借着禁绝婚娶显然与一般有所区别乃是极其有利的。不容置疑,革新家们虽然笃信结婚的身分事实上并非有罪,但却低于独身的身分,同时也只意味着对肉欲的让步,圣保罗说:“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

;3但一个圣洁的人却必须能够“禁止”。

所以僧侣的独身对于教会的道德权威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在以上这些一般性的引言之后,让我们来谈一下公元十一世纪教会中革新运动的实际历史。

1参看亨利。

c。李著,《僧侣独身史》。

2公元1046年曾明令不许僧侣的儿子作主教。以后又明令禁止僧侣的儿子就任圣职。

3《哥林多前书》,第7章,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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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卷二天主教哲学

运动的开始,追溯到公元910年阿奎泰公爵,虔诚者维廉之创建克律尼修道院,这所修道院自从建成以来一直独立于一切外界权威——但教皇的权威除外;而且其院长又被授权管辖那些由它分建的若干修道院。这时,大部分修道院都很富有与放纵;克律尼虽避免极端的禁欲主义,却还注意保持尊严与礼法。该院第二任院长奥都到意大利后曾受命管理好几处罗马的修道院。

但他并不是经常成功的:“法尔发修道院——该院由于暗杀了前任者的两个敌对院长的纷争而陷于纷裂——抵制了奥都介绍前来的克律尼派修道僧,并用毒药杀害了阿勒伯利克借武力任命的修道院长。”

1(阿勒伯利克是邀请奥都的罗马统治者。)

公元十二世纪时克律尼的革新热情逐渐冷却了。圣伯纳德曾反对过该修道院华丽的建筑;有如他所处时代一切极其虔诚的人,他也认为壮丽的宗教院宇是罪孽深重的骄傲的象征。

公元十一世纪时,革新家创立了不少教团。一个苦行的隐士,罗穆阿勒德于公元1012年创立了卡玛勒多力兹教团;下文中即将叙述的彼得。达米安曾是该教团的信徒之一。公元1084年科伦的布鲁诺创立了一向以谨严著称的卡尔图斯教团,公元1098年创立了西多教团;公元113年时圣伯纳德加入了这个教团。这个教团严守边奈狄克特的教规。它禁止使用彩色玻璃窗。它雇佣了一批俗家弟兄,从事劳动。这些人虽也宣誓,但却不许学习读和写;他们主要是从事农业,及其他工作,有如建筑。

约克州芳腾修道院属于西多教团——

1《剑桥中世纪史》,第5卷,第6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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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经院哲学家175

对于把一切美都看成属于魔鬼的人们来说,这所修道院确是一个值得注目的建筑物。

从法尔发事件中——这在当时并非绝无仅有的——我们可以看出,修道院革新家需要巨大的勇气和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