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提示说,这一点就可以适用于亚里士多德所谈到的每一个细节。我所要提示的是,这一点提供了亚里士多德在想象方面的背景,并且代表着(当他着手研究时)他会希望是真实的那种东西。
谈过了这些引言之后,就让我们来考察亚里士多德确实说过些什么。
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里,物理学(physics)这个字乃是关于希腊人所称为“phusis”
(或者“physis”)的科学;这个字被人译为“自然”
,但是并不恰好等于我们所赋给“自然”
这个字的意义。我们仍旧在说“自然科学”与“自然史”
,但是“自然”其本身,尽管它是一个很含糊的字,却很少正好意味着“phusis”的意义。
“phusis”是与生长有关的;我们可以说一个橡子的“自然”
(“性质”)就是要长成为一棵橡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是以亚里士多德的意义在使用这个字的。亚里士多德说,一件事物的“自然”
(“性质”)就是它的目的,它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存在的。因而这个字具有着一种目的论的涵义。有些事物是自然存在的,有些事物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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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992
由于别的原因而存在的。
动物、植物和单纯的物体(原素)
是自然存在的;它们具有一种内在的运动原则。(被译作“运动”的这个字,有着比“移动”更为广泛的意义;除了移动而外,它还包括着性质的变化或大小的变化。)
自然是运动或者静止的根源。如果事物具有这种的内在原则,它们便“具有自然(性质)”。
“按照自然”这句成语,就适用于这些事物及其本质的属性。
(正是由于这种观点,所以“不自然”就用以表示谴责。)自然存在于形式之中而不是存在于质料之中;凡是潜存的血肉就都还不曾获得它自己的自然(性质)
,唯有当一件事物达到充分发展的时候,它才更加是它自己。整个的这一观点似乎是由生物学所启发的:橡子就是一颗“潜存”的橡树。
自然是属于为了某种东西的缘故而起作用的那类原因的。这就引到了一场关于自然并没有目的而只是由于必然而行动着的那种观点的讨论;与此相关,亚里士多德还讨论了为恩培多克勒所教导过的那种形式的适者生存的学说。他说这不可能是对的,因为事物是以固定的方式而发生的,并且当一个系列完成的时候,则此前的一切步骤就都是为了这个目的的。凡是“由于连续不断的运动,从一个内在的原则发源而达到某种完成”
(19b)的东西都是“自然的”。
整个这一“自然”观,尽管它似乎是很值得称道地能适用于解释动物与植物的生长,但在历史上却成了科学进步的最大障碍,并且成了伦理学上许多坏东西的根源。就这后一方面而论,它至今仍然是有害的。
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说,运动就是潜存着的东西正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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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卷一古代哲学
现。这一观点除了有许多缺点而外,并且也与移动的相对性不相容。
当a相对于b而运动的时候,b也就相对于a而运动;要说这两者之中有一个是运动的而另一个是静止的,这乃是毫无意义的话。当一条狗抓到一块骨头的时候,常识上似乎以为狗是在运动而骨头则是静止的(直到骨头被抓住时为止)
,并且以为运动有一个目的,即要实现狗的“自然”
(“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