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里,兰陵王心惊莫名,抬头看向君逍遥:“她,她竟认了自己是蓝凌霜?!”
君逍遥长叹了一口气:“皇兄,这还只是个开头,您接着往下看吧。”
兰陵王闻言,急忙低头看去。
“凡举国,必言农、工、商、兵、仕。
霜首言兵,兵者,凶器也,然不可以无,观我兰陵闲时耕,战时兵之策,虽养国,却不利攻防。兵法言,兵无常训则形不聚,心不齐,力不逮,战不胜。现兰陵国有富民,库有余粮,百年前三国大战之伤已愈泰半,可行蓄兵之制,以强国防,壮国威,吓西倭之虫,拒狄夷之狼,抗轩辕之狮,不再有今日四处转战,兵力不继之难。
霜次言商,商者,开源之法也,逍遥殿下所为,已为我兰陵明今后国策之首——重商!无商则物不流,金不转,府库为之滞,民生为之调,故扩大通商,势在必行!
霜再言工,工者,转圜之事,多奇技淫巧,然不可以无,凡举兵者之利,农者之具,商者之器,皆为工产!故,工强则农、商、兵皆强,工弱则农、商、兵皆弱,此,观弓箭于狄夷之效即证。霜斗胆,请陛下重工拓技,使我兰陵立不败之地。
霜终言农,农者,根基也,我兰陵闲时耕,战时兵之策,虽为国策,却人力不聚,无益于农,霜虑国有南北,耕时迥异,若行蓄兵之策,则闲者可聚而耕之,聚而培之,聚而收之,由南向北,不仅局限自家,以足人力之用。
于仕,乃陛下天恩,霜不敢言,唯上一本沿途见闻录,达百官态于天听耳。霜顿首,愿我兰陵,年富逾年,年强逾年,生生世世,长盛不衰。
霜虽未曾负国,然自思有十大罪,不敢欺瞒圣上,特附如下:
所罪者,
一曰:草菅人命,霜曾于两军阵前射杀瓦西镇守备叶万里叶大人,虽是情势所迫,然霜未能请得天命,擅杀朝廷要员,故罪也。
二曰:结党营私,霜曾掌控半数以上朝廷官员,为霜之策效犬马之劳,虽心为兰陵,谋为皇上,且党羽已散,然霜确曾结党,不惩不足以清君侧。
三曰:官商勾结,蓝氏一族共七百余人,再朝效力者不过亲族五十数而已,远房族人无田,不从商无以养家,然为官者家中不得经商,乃我朝铁律,霜身为蓝家家主,自度监管不力,请陛下降罪。
四曰:引火焚宫,霜不曾谋刺圣驾,然霜之家人入进阶阁,引得他人嫉妒焚宫,乃霜不查之过,不责,无以平君怒。
五曰:严刑逼供,霜曾于宫中纵火之时,疑两位五品官员有串通之嫌,故欲严刑逼供,虽最后为刑部方大人所止,然霜曾存此念,求陛下惩戒!
六曰:御将不力,霜虽恬为护国大将军,然军中出叛逆方礼,泄我兰陵机密于轩辕。虽已捕回,然此事之始,乃霜统兵不当,御将不力之责,霜不敢再任大将军位!
七曰:冒犯天威,霜此次于曼陀军中,曾处置一批扰乱军纪之宫女,后经查,该批宫女为太后所遣,霜不慎,仅凭一时心绪,草菅人命,冒犯太后,请皇上问罪!
八曰:事亲不孝,霜之继母蓝方氏,多年维护于霜,然霜不知感恩,一味相逼,终致继母心死,恰逢先后亡故,母心伤悲,随之而去。霜未能奉养继母至天年,不孝至极,请皇上重责,以警天下人心!
九曰:通敌瞒上,霜两次于轩辕,皆蒙轩辕帝大赦,方得以返回兰陵,然霜未曾告之于天听,实属通敌之罪,请皇上赐死!
十曰:欺君罔上,霜本女儿身,奉父命违朝规,女扮男装化名为江,入朝为官,欺瞒圣上,此终不可赦之罪也!
有此十款大罪,霜不敢再任护国大将军之职,以免误国,请陛下准臣辞官戴罪听审,以儆效尤。
臣罪重,然蓝家菁英个个奉公守法,克己及人,兢兢业业,忠心耿耿,臣斗胆厚颜,借往日功绩,请陛下天恩,臣一人罪,死罪!然臣不愿累及家人,但求剐刑一次,赦得家人无恙,为兰陵效力,为皇上分忧!
罪臣蓝凌霜,遥拜顿首”
第七十二章遥见帝旗蟠龙阵心下凄然泪澜珊(下)
兰陵王看完这一封信,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过了足有一炷香的功夫,才问道:“逍遥,你是不是跟凌霜说过什么?她为何如此……认罪?!”
君逍遥笑道:“皇兄,我也不瞒你,我曾经给她写了封信,说你要把她送给轩辕帝,让她逃,谁知道她不但没逃,反到送了这么一封信过来。”说着,他扬了扬方才兰陵王扔给他的折子:“这个,想必就是那个什么沿途见闻录吧?还真是……呵呵,颇具新意啊!”
兰陵王闻言沉下脸:“逍遥,这信什么意思?”
君逍遥微微一笑:“睿智如皇兄,怎么会连这个都没看出来,不会是在考臣弟吧?那臣弟可就说了,在臣弟看来,凌霜是自愿以戴罪之身去轩辕和亲,只求皇上给蓝家留个出路而已,至于方家……弑亲之仇不共戴天,想来她是希望皇上帮她除根了!”
兰陵王把那封信往桌子上一拍:“逍遥!你开什么玩笑!她蓝凌霜这封信明摆着是在给自己开脱外加告状!你看看她自己列的这些罪责,有哪个不是虎头蛇尾,重罪轻责的?你、你身为兰陵逍遥王,怎能如此偏袒于她!”
君逍遥唇角扬起一丝冷笑:“皇兄,您难道不认为凌霜帮了您一个大忙吗?她既省了您给她找罪名,又省了您想方设法让她罪不至死,还顺便提醒您注意太后,更是前所未有地全面提出了工、农、商、兵、仕的出路和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