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古瓦悲痛欲绝,唉声叹气道:“呸!多蹩脚的拉丁语!”2
这时,从被告身边站起一个穿黑袍的人。这是被告的辩护律师。法官们饿着肚皮,低声嘀嘀咕咕起来。
“律师,说得简短些。”庭长说道。
“庭长大人,”律师答道,“既然被告已经供认了罪行,我只有一句话要向诸位大人言明。这里有撒利克法典的一项条款:‘如果一个女巫吃掉了一个男人,并且该女巫供认不讳,可课以八千德尼埃罚款,合两百金苏。’请法庭判处我的当事人这笔罚款。”
“该条款已废除。”王上的特别状师说道。
“我说不对3!”辩护律师反驳道。
“表决吧。”有位审判官说道。“罪行确凿,时间也晚了。”
随即当场表决,法官们随意举帽附和,他们正急着回家。
庭长低声向他们提出这生死攸关的问题,只见昏暗中他们一个接一个脱下头上的帽子。孤立无援的被告好像在望着他们,其实她目光慌乱,什么也看不见了。
123原文为拉丁文。
接着书记官开始记录在案,然后把一张羊皮纸交给了庭长。
这时,不幸的少女听见众人移动声,矛戟碰击声,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声音在说:
“流浪女,您将在国王陛下指定的日子,中午时分,身穿内衣,赤着脚,脖子上套着绳子,由一辆囚车押到圣母院大门前,手执两斤重的大蜡烛,在那里当众认罪,再从那里押送到河滩广场,在本城绞刑架上被吊起来绞死;您的这只母山羊也一样被处死;还得交给宗教法庭三个金狮币,作为您所犯并招认的巫术、魔法、卖淫、谋杀菲比斯·德·夏托佩尔先生本人等罪行的赔偿。愿上帝收留您的灵魂!”
“啊!真是一场梦!”她喃喃自语,并且立刻感到有几只粗糙的大手把她拖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