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怒道。
“你自己双手互揉一下不就好了!还要我沾手!”
他瞪她。
“好好好。”明珠很是怕他扔了自己不管,只好从命。她白皙的小手撩了水给她擦拭血迹。
他的手掌厚实,手心里布了一层厚厚的茧子。一双长手,要不是生在汉朝,也许他会是一个钢琴家也不一定。她偷笑。左手的大拇指附近和右手的三个手指指缝处更是粗糙,是常年练箭的结果。她的手在他的手掌里头揉来柔去,里面温暖的不得了,她每与他相摩擦一下,心跳就暂停一次。她微微的觉得他似乎在不经意的收拢了手,在昏黄的火光下,淅淅的细水流过两个人似合似相握的手。
她偷偷的看他,打量他:他只是低头看她给他洗手,并不理他。眉毛很粗,鼻梁很挺拔,嘴唇虽薄但充满了肉感,火光一闪一闪把他的轮廓映得很深,他眼帘下垂,明珠怎么也瞧不见他的眼睛。第一次见他时候,可没觉得他英俊,现在怎么觉得他长得愈发好看了呢?是那天自己一心扑在“见霍去病”上,不在意的缘故吗?
“你再洗下去就没得喝了。”他说。
明珠吓了一跳,忙收了水囊:“我本想问,问你要不要挠脖子来着。边挠边洗。”
“……你今晚等着喂狼吧!”
明珠后悔,欲哭无泪。忍!她磨机磨机的假装看兔子熟得怎么样,想伺机道个歉算了。他其实挺像兽类的——没人性。说得出做得到。
他翻看火上的兔子,问道:“你怎么认得汉血马的?”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我听说过,汉血马的脖颈处会流血色的汗水。那天正好看到血汗。”
“听谁说的?”
“我姑父说的。”
“你骑马有一手。”
明珠惊讶,骑马有一手?明珠本是不太会骑马的,只记得几年前跟姑父去过几次马场,她虽然喜欢骑,但是也只是能起着小步留圈,没跑快过。今天这一次是她有生以来骑的最长的一段路。
“你能让汉血马听你的。”他看了她的惊讶,又说道。
“你说洗马吗?我和白虎一起的时候,常给老虎洗澡。”
轮到霍去病惊讶,“你到底是笨还是聪明?”
“??”
“你都没有发现你今天骑的就是那匹汉血马?”
没有!明珠傻掉。汉血马是宝马,又是皇上御赐,怎么会给她骑?她低头才发现裙子边上蹭了血汗。她一天都昏昏沉沉,竟没发现!
“你怎么会,让我骑……”
他没理她,披了斗篷,坐在干草堆上吃烤兔。
她又冷又饿,等了一会,他还是没有要理她的意思。“你说要赏我一顿的!”
“你刚才骂我是什么?老虎还是马?”
他是说“挠脖子”那事。真是个小心眼的男人,这么爱记仇。
“对不起……我好饿,你再不给我吃我就要晕倒了……”她缩腿抱成一团,可怜兮兮的说道。
“我不吃你这套。”他冷哼一声。
“……”
“我们再讲个条件。”他扔下兔肉到火上,从牛皮袋里拿些佐料洒上。
“什么?”
“从明天起,我教你骑射功夫,你要好好学。”
“我,其实我很忙。”她才不要天天受折磨,虽然她巴不得跟他在一起,可是用这种方式在一起,她非得被整死不可。
“忙?今天卫伉那小鬼头一叫你,你就出来了。你以为忙的人会理他吗?只有你这种闲得无聊的人才会和他混在一起。”
他刚刚撒的佐料起了作用。孜然的味道飘到明珠的鼻子里,她那已经奄奄一息的胃又发出呐喊。
“……好。成交!”她认输。
“过来。”
她乖乖的过去。
他把她揽进怀里,给盖上了皮斗篷,兔肉放在她嘴边。明珠受宠若惊,差点以为自己是饿的出现了幻觉。战战兢兢地咬了一口肉,好香!是真的!
他揽着她轻撂她的头发,“我把汉血马给了你,要不要?”
“你不要骗我,那么好的东西你怎舍给我,我们又不是很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