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问情

穿越之卫宫士郎 晓东邪 第1页,共2页

(ps:关于九九至尊的设定,我在这里说两句。这个设定,不是我想出来的。

不知道大家看没看过一本书,叫做《寻龙记》。是著名武侠大家无极的作品。

篇幅很长,是黄易大师《》的续集。在这本书里,秦始皇造兵马俑,塑十二金人,都是为了造出远超九五之尊的至高命格,九九至尊。

然而,这项工程刚完成,秦始皇就羽化登仙了。留下这宝藏,最终便宜了项少龙的儿子,从未来穿越而来的项思龙。

我引用的,就是这里面的设定。虽然在周易里,九九这个命数,不过解为亢龙有悔,风云一时的弄潮儿。

但是,这本书里,就按照九九至尊这个设定来吧。)

第五十四章问情

依旧是那雷电的天际,二十七棵参天大树依旧耸立在那里。

然而,往昔的黄金草原却只剩无边的荒芜。

因为,她已经不在了。

真是愚蠢啊!

自己早就应该想到,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她,是靠着和自己的契约为羁绊而留在这个时代的。

方才,自己那么乱来一通,连内脏都没有丝毫完整之处,即使身体是英灵,受了那样的致命伤,自己其实已经又死了一回吧!

既然自己死了,那么她和自己的契约也理所当然的作废了。她又回到了属于她的那个时代,迎接终结的那一刻吧!

虽然,自己仗着和三头黄金龙的契约,这具身体从黄金龙身上获得了黄金之血,化腐朽为生机,重生了骨肉,再度获得了生命。

但是,既然死过一次,与她的契约,理所当然不在了。

现如今,自己的身体,**算是半个英灵,而血液却是货真价实的黄金血。

黄金血,最纯正,最古老精灵,洪荒种的血液。

受到信仰的精灵即为神明。

而身为精灵最顶层存在的洪荒种之一,黄金三头龙,也是相当于神明的存在。

所以,自己体内的黄金血,虽然目前还不是,但是,迟早有一天会成为神之血。

洪荒种,精灵之流,其实是靠血脉来延续强大的!

神话传说中,不是有沐浴龙血而成为不死之身,吞食神血成为半神的例子吗?

要是严格说起来,初代圣杯也在这一列。

初代圣杯,就是因为沾染了神的血液,而成就传说中能实现任何愿望的愿望机。

之后,初代圣杯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中,人们为了重现圣杯,绞尽脑汁,不惜花费千百年的光阴。然而,却没有任何人成功过。这份执着,最终化为无数魔术师家族的悲愿。

(爱因兹贝伦的圣杯还处于实验阶段,若是完成的话,就会诞生掌握第三法的第三魔法使。冬木町的圣杯更是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是机能相当差劲的‘不完全试验品’。)

“老大!这里真荒凉!大姐在哪里啊?”

一头有卡车大小,浑身金光流转的黄金幼龙屹立于我身旁,一双和汽车灯头大小,亮晶晶有如水晶般的大眼睛,散发出明亮的光芒,滴溜溜的打量着这个空间。

“嗯,真是荒凉啊!“

少年叹息般低语。

这头黄金幼龙,正是黄金三头龙的幼生体。目前,也只有一个头而已。严格来说,这家伙还不能算是洪荒种,只能算是幻想种。

黄金三头龙的成长阶段分为幼生期——成长期——成年期。

这个过程,按照正常的状况来说,要花费几百万年,消耗无法计算的庞大魔力。

当然,目前的状况,就看少年这个主人的魔力供给速度了。反正少年是不担心,大不了每天晚上去偷电。

幼生体的黄金龙,几乎没有什么攻击手段,只是单纯的物理破坏,和近乎魔法般的飞翔本能。(本书设定,龙的飞翔不是靠风力,而是靠魔力释放的一种魔法。这也合乎常理吧,几乎所有魔幻中,龙的飞翔都不同于鸟兽,而是某种魔法般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