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八十三。
[58]《明太祖实录》卷二百四十一。
[59]《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四十、卷二百十四:“二十四年为户一千零六十八万四千四百三十五,曰五千六百七十七万四千五百六十一。”口数比十四年少三百万,是不应该的,不可信的,可能是传写有错误,今不取。
[60]《明史》卷七十七《食货志》一《户口》。
[61]《元史》卷九十三《食货志》。
[62]《明史》卷七十八《食货志》二《赋役》。
[63]《明太祖实录》卷九十六、卷九十八、卷一百零二。
[64]张勃《吴录地理志》,《南史》《呵罗单传》,《干陀利传》,《婆利传》,《中天竺传》,《渴槃陀传》,《北史》《真腊传》,《梁书》《林邑传》,《唐书》《环王传》。
[65]《南史》《高昌传》,《唐书地理志》。
[66]明丘浚《大学衍义补》:“至我国朝,其种乃遍布于天下,地无南北皆宜之,人无贫富皆赖之,其利视丝枲盖百倍焉。故表出之,使天下后世,知弃服之利,始盛于今代。”
[67]孔鲋《小尔雅》:“麻纻葛曰布。”桓宽《盐铁论》:“古者庶人耋老而后衣丝,其余则仅麻枲,故曰布衣。”《陈书》《姚察传》:“门生送南布一端,谓之曰:吾所衣者,止是麻布。”
[68]元王祯《木棉图谱序》引《诸番杂志》。
[69]《元史》《英宗本纪》。
[70]《古今图书集成》《木绵部》。
[71]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赵汝适《诸蕃志》下,方勺《泊宅编》:“闽广多种木绵。”彭乘《续墨客挥犀》上:“闽岭以南多木棉,土人竞植之,有至数千株者,采其花为布,号吉贝布。”《通鉴》卷一五九胡三省注:“木棉江南多有之。……织以为布,闽广来者尤为丽密。”丘浚《大学衍义补》:“宋元之间始传其种入中国,闽、广、关、陕首得其利,盖此物出外夷,闽、广通海舶,关、陕接壤西域故也。”李时珍《本草纲目》:“此种出南番,宋末始入江南。”
[72]《宋史》《崔与之传》。
[73]《农桑辑要》。
[74]王祯《木棉图谱序》:“夫木棉产自海南,诸种艺制作之法,骎骎北来,江、淮、川、蜀,既获其利。至南北浑一之后,商贩于此,被服渐广,名曰吉布,又曰棉布。”
[75]《元史》卷十五《世祖本纪》。
[76]《元史》卷九十三《食货志》《税粮》。
[77]《农桑辑要》卷二。
[78]赵汝适《诸蕃志》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
[79]方勺《泊宅编》中。
[80]陆心源《宋诗纪事补》卷七十五艾可叔《木棉诗》。
[81]《资治通鉴》眷一五九胡三省注。
[82]方勺《泊宅编》中。
[83]《农桑辑要》。
[84]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十四黄道婆。
[85]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十四黄道婆,王逢《梧溪集》卷三《黄道婆祠》。
[86]王逢《梧溪集》卷三《黄道婆祠》。
[87]王逢《梧溪集》卷七《半古歌》。
[88]郑涛《旌义编》:“诸妇每岁公堂(公共所有)于九月依散木棉,使成布匹,限以次年八月交收,通卖钱物,以给一岁衣资之用。”郑涛是浙江浦江著名大族地主郑义门的族长,《旌义编》有洪武十一年宋濂序。
[89]《群芳谱》。
[90]《梧浔杂佩》。
[91]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三十五《木棉》。
[92]参看俞正燮《癸巳类稿》卷十四《木棉考》,《历史教学》1954年第4期冯家昇《我国纺织家黄道婆对于棉织业的伟大贡献》。
[93]宋应星《天工开物》卷上《乃服》。
[94]王象晋《木棉谱序》,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三十五《木棉》。
[95]《始丰稿》卷一,徐一夔,浙江天台人,《明史》卷二百八十五有传。
[96]《明太祖实录》卷六十七。
[97]《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二。
[98]《明太祖实录》卷六十七。
[99]《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二十五。
[100]《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二十八。
[101]《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五十。
[102]《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五十六。
[103]《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二、卷一百七十四。
[104]《明太祖实录》卷六十七。
[105]《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三十四。
[106]《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六十三、卷二百五十二。
[107]《明太祖实录》卷一百零四。
[108]《明太祖实录》卷八十五。
[109]《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四十五。
[110]《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五十。
[111]《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六、卷二百四十二、卷二百五十六。
[112]《明史》卷八十一《食货志》《铁冶所》,《大明会典》。
[113]《大明会典》卷十九《户口》。
[114]《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十八。
[115]《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七。
[116]《大明会典》卷一百八十九,《明史》《严震直传》。
[117]《大明会典》卷一百八十八。
[118]《明史》卷一百五十七《张本传》。
[119]《大明会典》卷一百八十九。
[120]《云南大学学报》吴晗《元明两代之匠户》。
[121]刘辰《国初事迹》。
[122]《明太祖实录》卷三十四。
[123]《明太祖实录》卷二百十一,《明史》卷八十一《食货志》《商税》。
[124]《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四。
[125]《明宣宗实录》卷五十。
[126]《元史》卷九十七《食货志》《钞法》。
[127]孔齐《至正直记》卷一,《元史》卷九十七《食货志》《钞法》。
[128]《明史》卷八十一《食货志》《钞法》。
[129]《大明会典》卷三十一《钞法》,《明史》卷八十一《食货志》《钞法》。
[130]《大明会典》卷三十《钞法》。
[131]《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六。
[132]吴晗《读史札记》《元代之钞法》,《记大明通行宝钞》。
[133]《大诰续诰·钞库作弊》第三十二。
[134]《大诰》《伪钞》第四十八:“宝钞通行天下,便民交易。其两浙、江东、西民有伪造者,句容县民杨馒头本人起意,县民合谋者数多,银匠密修锡板,文理分明,印纸马之户同谋刷印,捕获到官。自京至于句容,所枭之尸相望。”
[135]《明太祖实录》卷二百零五。
[136]《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四。
[137]《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五十一。
[138]陆容《菽园杂记摘抄》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