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明史》《土司传》。
[25]《明史》《西域传》。
[26]《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九十九、卷二百零二,《明史》卷一百三十八《周祯传》,卷一百四十《道同传》。
[27]《明太祖实录》卷七十一、卷一百九十。
[28]《明太祖实录》卷五十。《明成祖实录》卷三十三。
[29]《明律》六《户律》。
[30]《明太祖实录》卷三十。
[31]《明史》《太祖本纪》。
[32]《明史》卷一百三十六《陶安传》。
[33]《明史》卷一百二十九《冯胜传》,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一。
[34]《明史》卷一百三十五《叶兑传》。
[35]丘浚《大学衍义补都邑之建》。
[36]《国初事迹》。
[37]黄光昇《昭代典则》。
[38]《明史》《太祖本纪》二,卷一百二十八《刘基传》。
[39]《明史地理志》一。
[40]《明史》卷一百一十五《兴宗孝康皇帝传》,卷一百四十七《胡广传》,姜清《姜氏秘史》卷一,郑晓《今言》二百七十四。
[41]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十三《江南一》。
[42]《明史》《太祖本纪》二。
[43]何乔远《名山藏》《分藩记》一。
[44]《明史》《兵志》二卫所,《诸王传序》。
[45]《明史》卷一百一十七《宁王传》。
[46]《明史》《太祖本纪》:“洪武十年正月辛卯,以羽林等卫军益秦、晋、燕三府护卫。”
[47]《皇明祖训》《兵卫章》。
[48]《明史》《兵志》三《边防》,祝允明《九朝野记》一。
[49]《明史》卷一百一十六《晋王木冈传》,《太祖本纪》三:“洪武二十六年三月,诏二王军务大者始以闻。”
[50]明成祖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以北平布政使司为北京。十一年置贵州布政使司。明宣宗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除南京、北京两京外,定为十三布政使司。
[51]《明史》《职官志》。
[52]《明史》卷三百零八《胡惟庸传》,《燕京学报》十五期吴晗《胡惟庸党案考》。
[53]宋濂《洪武圣政记肃军政》第四。
[54]《明史》卷九十三《刑法志》一。
[55]《明史》卷七十四《职官志》《宦官》。
[56]《明史》卷一百零八《外戚恩泽侯表序》,卷一百一十三《后妃列传序》,卷三百《外戚传序》。
[57]《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六,卷一百二十六。《明史》卷七十一《选举志》。
[58]《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九。
[59]《明太祖实录》卷十七。
[60]《明太祖实录》卷八十五。
[61]《明太祖实录》卷十六。
[62]《明太祖实录》卷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