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六情品第三(八偈)

中论 龙树 第1页,共2页

中论观六情品第三(八偈)

问曰。经中说有六情。所谓

眼耳及鼻舌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行色等六尘

此中眼为内情色为外尘。眼能见色乃至意为内情。法为外尘。意能知法。答曰无也。何以故

是眼则不能自见其己体

若不能自见云何见余物

是眼不能见自体。何以故。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他。眼若是见相。亦应自见亦应见他。而实不尔。是故偈中说。若眼不自见何能见余物。问曰。眼虽不能自见。而能见他。如火能烧他不能自烧。答曰

火喻则不能成于眼见法

去未去去时已总答是事

汝虽作火喻。不能成眼见法。是事去来品中已答。如已去中无去。未去中无去。去时中无去。如已烧未烧烧时俱无有烧。如是已见未见见时俱无见相。复次

见若未见时则不名为见

而言见能见是事则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