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话 第二十二讲

十善业道经 佚名 第2页,共2页

刚才读的一段经文,那里面依此善业的善业,正是以十善为基础的指示。能离杀害而行施故,离杀害,就是消极的不为恶;行施、就是积极的为善。常富财宝等等,就是建立因果,奖励人们向远处,大处迈进。

讲完了这几点,然后再来消释经文。经文的解释是:当释迦牟尼佛说完了十种善法以后,又复告诉娑竭罗龙王说:如果有行菩萨道的菩萨,依据以上的十种善业,在正修菩萨道时,能够远离杀害生灵的残忍,而进一步的修行布施的话。这位菩萨,他在将来,必定能获得甚多的财宝。他虽拥有甚多的财宝,但绝对不会有盗贼来侵夺的。而且他的寿命是长久的,绝不会中途夭折而死于短命的。他的生命、财产、名誉、眷属,也不会为怨家,残贼之所损害。

这里面的布施有三种:一财、二法、三无畏。就是以自己的财产,修学佛法所得的知识,无条件的施舍他人转教他人。既不杀害众生,更以方便救护众生,使众生于我不生畏惧,这就是三种布施。布施财产是因,常富财宝是果。不杀害而又能救护众生是因,长寿、不短命死亡是果。以布施而获得甚多的财产与长寿,这正是因果的关系。以如是因,当得如是果,自然不会遭遇到盗贼的侵夺。释迦牟尼佛曾经说过:人们的财产,天然的应该分为五分:一分是国家的。一分是盗贼的。一分是水的。一分是火的。一分是不肖的子孙的。也就是政府要征收你的捐税。盗贼可以抢夺。水可以淹了。火可以烧掉。遇到败家的子弟,马上替你卖尽用光。然则我们自己的财产,我能分派到几分呢?所以拥有财产的人,不趁自身的存在而修行布施,那真是愚痴啊!以下讲到:

丁二、离不与取而行施。

经上说:

‘离不与取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最胜无比,悉能备集诸佛法藏。’

不与而取,虽是一草一木之微,是盗窃的行为。诸佛法藏者,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是为三世;东西南北,四维上下,是为十方。时间上的三世;空间上的十方,随时随处,都有佛宝出世。集合十方三世的许多佛宝,是为诸佛。诸佛所共同觉悟的真理,以及指示佛弟子修行的方法都是法。法的里面包容了不可思议的功德,是为法藏。

经上的意思是:修学佛法的菩萨,如果能够远离不与而取的盗窃行为,更能实行三种布施的话。那末!他便能获得甚多的财宝,而且不会遭遇到他人的侵夺。更进一步,对于十方三世诸佛的法藏,他都能通达。他所有的一切,于同等地位的人们当中,是最殊胜的,是无可与比的。以下讲到:

丁三、离非梵行而行施。

经上说:

‘离非梵行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其家贞顺,母及妻子,无有能以欲心视者。’

梵行、清净的行为是为梵行;非梵行,就是秽恶的行为。贞、是女人们的贞操。顺、是指妻子能服从丈夫。欲心,是婬欲的念头。世间上不清净的行为,无过于男女婬欲,然而为了后代的延续,对于正式结婚的夫妻,佛教是许可的。至于在夫妻的限制而外,不论男女,如果有婬乱的行为,不但是佛教认为是邪行,是非梵行,就是国家的法律,社会上普通的道德,也是不容许的。所以男女两方均应该有守贞的义务。过去专制时代,重男轻女,守贞的义务,专门责备女人,所以如果有任何一个女子,因抗拒强暴,守贞而死,国家下命令,为他竖贞烈的牌坊,并且将他的事迹,写进历史,这都足以表示贞节的可贵。所以经上的意思是:

修学佛法的人,如果没有婬乱的非梵行,而且更进一步的能修行布施,他不但能获得他人不能侵夺的财宝,他的妻子也能保守贞节,服从随顺,享受著夫倡妇随的天伦之乐。并且不相干的外人,没有一个人,胆敢以婬欲心,拿眼睛偷看他的母亲和妻子的。古人说:婬人妻女,妻女婬人,这种因果报应的道理,是与佛教不谋而合的。

各位听众!社会上关于情杀的命案,或有伤风化恶行为的案件,报纸上差不多是天天有的。国家的法律,社会道德,皆不足以制裁。世风日下,道德沦亡,这是多么可怕的现象啊!我们信仰佛教,和修学佛法的人。都有宣传佛法,改变恶风气的责任,望大家共同努力。今天讲到这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