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四 【宋纪七十四】

续资治通鉴 毕沅 第2页,共2页

发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群

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

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

盐’。其它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诋谤为主。小则镂板,大则刻石,传播

中外,自以为能。”并上轼印行诗三卷。御史何正臣亦言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

诏知谏院张璪、御史中丞李定推治以闻。时定乞选辟参治,及罢轼湖,差职员追摄。

既而帝批令御史台选牒朝臣一员,乘驿马追摄,又责不管别致疏虞状;其罢湖州朝

旨,令差去官赍往。

甲戌,张方平以太子少师致仕。

戊寅,详定朝会仪。

己卯,命中书句考四方诏狱。

辽主猎于夹山。

癸未,诏诸路转运司相度当置学官州军以闻。

乙酉,夏兵犯绥德城大会平,第四将高永能等击败之。

丁亥,详定礼文所言:“请复四时荐新于庙之典;季春荐鲔,以应经义,无则

阙之。”诏从其请;如阙王鲔,以鲂鲤代。

是月,诏:“诸路教阅禁军,无过两时。”

八月,丙申朔,夏人寇绥德城,都监李浦败之。

丁酉,诏:“春秋释奠昭烈武成王庙,令三班院选差使臣为读祝、奉币、分献

官。”

辛丑,分泾原路兵马十一将。

壬寅,复八作司为东、西两司,各置监官文臣一员、武臣二员。

甲辰,同修起居注王存言:“古者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唐贞观初,仗下议政

事,起居郎执笔记于前,史官随之,其后或修或废。盖时君克己,厉精政事,则其

职修;或庸臣擅权,务掩过恶,则其职废,皆理势然也。陛下临朝旰昃,裁决万几,

判别疑隐,皆出群臣意表。欲望追唐贞观典故,复起居郎、舍人职事,使得尽闻明

天子德音,退而书之,以授史官。傥以为二府奏事自有《时政记》,即乞自馀臣僚

前后殿对,许记注官侍立,著其所闻关于治体者,庶几谟训之言,不至坠失。”帝

善其言,卒不果行。

丙午,诏:“修起居注官虽不兼谏职,如有史事,宜于崇政殿、延和殿承旨司

奏事后,直前陈述。”从修起居注王存请也。

丁未,右谏议大夫、知河南吕公孺知河陽。

洛口役兵千馀人,惮役,不禀令,排行庆关,不得入,西趋河桥。其徒有来告

者,诸将请出兵击之,公孺曰:“此曹亡命,穷之则生变。”乃令曰:“敢杀一人

者斩!”于是乘马东出,令牙兵数人前谕曰:“尔辈久役,固当还,然有不禀令之

罪;若复渡桥,则罪加重矣。太守在此,愿自首者止道左。”众皆请罪。索其为首

并助谋者,黥配之,馀置不问。复送役所,语洛口官曰:“如尚敢偃蹇者,即斩之。”

众贴然不敢动。乃自劾不俟命,诏释之。

戊申,诏:“浚淮南运河,自邵伯堰至真州十四节,分二年用工。”从转运司

奏也。

甲寅,诏:“增太学生舍为八十斋,斋三十人,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

月一私试,岁一公试,补内舍生。间岁一舍试,补上舍生。”

戊午,以颍州为顺昌军节度。

庚申,辽主命有司撰《太宗神功碑》,立于南京。

甲子,详定朝会仪注所言:“隋、唐冠服,皆以品为定,盖其时官与品轻重相

准故也。今之令式,尚或用品,虽袭旧文,然以官言之,颇为舛谬。概举一二,则

太子中允、赞善大夫与御史中丞同品,太常博士品卑于诸寺丞,太子中舍品高于起

居郎,内常侍比内殿崇班而在尚书诸司郎中之上,是品不可用也。若以差遣则有官

卑而任要剧者,有官品高而处冗散者,有一官而兼领数局者,有徒以官奉朝请者,

有分局莅职特出于一时,随事立名者,是差遣又不可用也。以此言之,同品及差遣

定冠绶之制,则未为允。伏请以官为定,庶名实相副,轻重有准。仍乞分官为七等,

冠绶以如之。貂蝉、笼巾、七梁冠、天下乐晕锦绶为第一等;蝉旧以玳瑁为胡蝶状,

今请改为黄金附蝉;宰相、亲王、使相、三师、三公服之。七梁冠、杂花晕锦绶为

第二等,枢密使、知枢密院至太子太保服之。六梁冠、方胜宜男锦绶为第三等,左、

右仆射至龙图、天章、宝文阁直学士服之。五梁冠、翠毛锦绶为第四等,左、右散

骑常侍至殿中、少府、将作监服之。四梁冠、簇四雕锦绶为第五等,客省使至诸行

郎中服之。三梁冠、黄师子锦绶为第六等,皇城以下城司使至诸卫率服之。内臣自

内常侍以上及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前班东西供奉官、左右侍禁、左右

班殿直、京官秘书郎至诸寺、监主簿,既豫朝会,亦宜以朝服从事。今参酌自内常

侍以上冠服,从本寺寄资者,如本官。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三班使臣、

陪位京官为第七第,皆二梁冠,方胜练鹊锦绶。高品以下服色衣,古者韡韨舄屦,

并从裳色,今制朝服用绛衣而锦有十九等,其七等绶谓宜纯用红锦,以文采高下为

差别。惟法官绶用青地荷莲锦,以别诸臣,其梁数与佩准本官。”从之。

废庆州府城寨、前村堡、平戎镇、环州大拔寨。

九月,癸酉,权发遣户部判李琮言:“奉诏根究逃绝税役,有苏州常熟县天圣

年生簿管远年逃绝户倚阁税绢苗米丁盐钱万一千一百馀贯、石、匹、两。本县据

税,合管苗田九百一十九顷有奇,今止根究得一百九十五户,共当输苗米三百五十

三石,绢五十一匹,锦三十五两;其馀有苗米八千四百石,绢一千二百匹,锦

一千九十两,丁盐钱九百文外,并无田产入户,亦无请佃主名。盖久失推究,奸猾

因之失陷省税。乞差著作佐郎刘拯知常熟县,根究归著。它具有类此者,亦乞选辟

根究。”从之。拯,南陵人也。

己卯,辽命诸道毋禁僧徒开坛。

壬午,辽主禁扈从扰民。

壬辰,出《马步射格斗法》颁诸军。

西南诸蕃先后俱来贡。

冬,十月,丁酉,参知政事蔡确言:“御史何正臣、黄颜,皆臣任中丞日荐举,

臣今备位政府,理实为嫌,乞罢正臣、颜御史。”于是权御史中丞李定言:“台官

虽令官长荐举,然取舍在陛下,不在所举。夫舍公义而怀私恩,此小人事利者之所

为。今选为台官者,必以其忠信正直,足以备耳目之任。傥以区区之嫌,遂使回避,

则是以事利之小人待陛下耳目之官,此尤义理之所不可者也。”诏勿回避。

戊戌,夏遣使贡于辽。

己亥,辽主如独卢金。

癸卯,置籍田令。

诏立水居船户,五户至十户为一甲。

戊申,交趾归所掠民,诏以顺州赐之。

己酉,太皇太后疾,帝不视事,视疾寝门,衣不解带者旬日。庚戌,罢朝谒景

灵宫;命辅臣祷于天地、宗庙、社稷;减天下囚死罪一等,流以下释之。

壬子,详定礼文所言:“今祭祀既用三代冕服,而加以秦剑,殊为失礼。又,

从事郊庙,不当脱舄履,应改正。”从之。

辽定王爵之制,惟皇子仍一字王,馀并削降。于是赵王杨绩降封辽西郡王,魏

王耶律伊逊降封混同郡王;吴王萧罕嘉努降封半陵郡王,致仕。

乙卯,太皇太后崩,年六十四。帝侍奉太皇太后,承迎娱悦,无所不尽,后亦

慈爱倍至。或退朝稍晚,必自屏扆候瞩。初,王安石当国,变乱旧章,帝至后所,

后曰:“吾闻民间甚苦青苗、助役,宜罢之。”帝尝有意于燕蓟,已与大臣定议,

乃诣庆寿宫白其事。后曰:“吉凶悔吝生于动,得之不过南面受贺而已,万一不得,

则生灵所系,未易以言。苟可取之,太祖、太宗收复久矣,何待今日!”帝曰:

“敢不受教。”苏轼以诗得罪,下御史狱,后违豫中闻之,谓帝曰:“尝忆仁宗以

制科得轼兄弟,喜曰:‘吾为子孙得两宰相。’今闻轼以作诗系狱,得非仇人中伤

之乎?捃至于诗,其过微矣。”轼由此得免。及崩,帝哀慕毁瘠,殆不胜丧。后卧

内缄封一匮,帝发视之,则旧合同宝也。仁宗时,因火失宝,更铸之。后淘井得旧

宝,故藏之匮中,而人无知者。

戊午,诏:“易太皇太后园陵曰山陵。”

辛酉,以群臣七上表,始听政。

命王珪为山陵使。

十一月,癸未,始御崇政殿。

辽复南京流民差役三年;被火之家,复租税一年。

丁亥,雨土。

癸巳,诏:“开封府界教大保长充教头,其提举官以昭宣使、果州防御使、入

内副都知王中立、东上閤门使、荣州刺史狄咨为之。”

十二月,乙巳,御史中丞李定等言:“窃以取士兼察行艺,则是古者乡里之选。

盖艺可以一日而校,行则非历岁月不可考。今酌《周官》书考宾兴之意,为太学三

舍选察升补之法,上《国子监敕式令》并《学令》凡百四十三条。”诏行之。初,

太学生檀宗益上书言太学教养之策有七:一尊讲官,二重正禄,三正三舍,四择长

谕,五增小学,六严责罚,七崇师业。帝览其言,以为可行,命定与毕仲衍、蔡京、

范镗、张璪同立法,至是上之。

丙午,复置御史六察。

丁未,御史舒亶言:“比闻朝廷遣中官出使,所至多委州郡造买器物,其当职

官承望风旨,追呼督索,无所不至,远方之民,受弊良甚,乞重立条约。”诏两浙

提点刑狱司体量实状以闻。

戊申,广南西路提举常平等事刘谊言:“广西一路,户口才二十馀万,盖不过

江、淮一大郡,而民出役钱至十九万缗,募役实用钱十四万缗,馀四万缗谓之宽剩。

百姓贫乏,非它路比,上等之家不能当湖湘中下之户,而役钱之出,概用税钱。税

钱既少,又敷之田米,田米不足,复算于身丁。广西之民,身之有丁也,既税以钱,

又算以米,是一身已输二税,殆前世弊法。今既未能蠲除之,而又敷以役钱,甚可

悯也””诏下本路提举官齐谌相度。谌谓监司、提举司吏及通引官、客司,月给钱

第减二千,岁可减役钱一千二百馀缗;从之。

辛亥,提举广南东路常平等事林颜言:“闻广西缘边稍已肄习武艺,东路虽间

有槍手,然保甲之教尚阙。欲乞本路沿江海诸州,依西路法训阅,使其人既熟山川

之险易,而又知夫弓矢金鼓之习,则一方自足为备。”诏下广南东路经略、转运、

提举、钤辖司相度,皆言广、惠、潮、封、康、端、南恩七州,皆并边及江海,外

接蛮贼,可依西路保甲教习武艺,从之。颜,福州人也。

乙卯,辽主如西京。

戊午,辽主行再生礼,赦杂犯死罪以下。

庚申,祠部员外郎、直史馆苏轼,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

安置。

初,御史台既以轼具狱上法寺,当徒二年,会赦当原。于是中丞李定言:“轼

之奸慝,今已具服,不屏之远方则乱俗,载之从政则坏法,伏乞特行废绝。”

御史舒亶又言:“驸马都尉王讠先,收受轼讥讽朝政文字及遗轼钱物,并与王

巩往还,漏泄禁中语。窃以轼之怨望、诋讪君父,盖虽行路犹所讳闻,而讠先恬闻

轼言,不以上报,既乃陰通货赂,密与燕游。至若巩者,向连逆党,已坐废停;讠

先于此时同罣议论,而不自省惧,尚相关通。案讠先受国厚恩,列在近戚,而朋比

匪人,志趋如此,原情议罪,实不容诛。乞不以赦论。”又言:“收受轼讥讽朝政

文字人,除王讠先、王巩、李清臣外,张方平而下凡二十二人,如盛侨、周邠辈固

无足论,乃若方平与司马光、范镇、钱藻、陈襄、曾巩、孙觉、李常、刘分攵、刘

挚等,盖皆略能诵说先王之言,辱在公卿士大夫之列,所当以君臣之义望之者,所

怀如此,顾可置而不诛乎?”疏奏,讠先等皆特责。狱事起,讠先尝属辙密报轼,

而轼不以告官,亦降黜焉。

轼初下狱,方平及镇皆上书救之,不报。方平书曰:“传闻有使者追苏轼过南

京,当属吏。臣不详轼之所坐,而早尝识其为人,其文学实天下奇才,向举制策高

等,而犹碌碌无以导于流辈。陛下振拔,特加眷奖,轼自谓见如明主,亦慨然有报

上之心。但其性资疏率,阙于审重,出位多言,以速尤悔。顷年以来,闻轼屡有封

章,特为陛下优容,四方闻之,莫不感叹圣明宽大之德。今其得罪,必缘故态。但

陛下于四海生灵,如天覆地载,无不化育,于一苏轼,岂所好恶!自夫子删诗,取

诸讽刺,以为言之者足以戒;故诗人之作,其甚者以至指斥当世之事,语涉谤黩不

恭,亦未闻见收而下狱也。今轼但以文辞为罪,非大过恶,臣恐付之狴牢,罪有不

测。惟陛下圣度,免其禁系,以全始终之赐,虽重加谴谪,敢不甘心!”

轼既下狱,众莫敢正言者。直舍人院王安礼乘间进曰:“自古大度之君,不以

语言端人。轼本以才自奋,今一旦致于法,恐后世谓不能容才。愿陛下无庸竞其狱。”

帝曰:“朕固不深谴,特欲申言者路耳,行为卿贳之。”既而戒安礼曰:“第去,

勿泄言。轼前贾怨于众,恐言者缘轼以害卿也。”始,安礼在殿庐,见李定,问轼

安否状,定曰:“轼与金陵丞相论事不合,公幸毋营解,人将以为党。”至是归舍

人院,遇谏官张璪忿然作色曰:“公果救苏轼邪?何为诏趣其狱?”安礼不答。其

后狱果缓,卒薄其罪。

甲子,礼院言:“大行太皇太后祔仁宗陵庙,当去太字。册文初称大行太皇太

后,所上尊谥即称慈圣光献皇后。谥宝宜以‘慈圣光献皇后之宝’为文。馀行移文

字及奏报,即存太字。”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