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舒彦开始意识到,法庭如何采信谷瑞开所说的一切,就不是谷瑞开罪行轻重

的问题,而是有罪或者无罪的问题。谷瑞开提出的这些,需要周密的调查取证,

然后靠翔实的证据来说明。问题是,这样的证据,舒彦是无法取得的,一定得靠

公安部门。问题在于,公安部门曾经给过谷瑞开机会,谷瑞开自己放弃机会的情

况下,他们才不得不改变调查方向,将翁秋水和谷瑞开列为共同主谋进行调查。

现在,整个调查已经终结,检察院复核也已经过关,舒彦作为其中一个被告的代

理人,提出被告之一无罪说,除非有强有力证据,否则,无论是公诉人还是法院

,恐怕都不会接受。

果然,舒彦向法官提出后,法官当即表示,除非你能提出新的证据,否则,

法庭只可能征求公诉方意见,看公诉方是否愿意将案件钾压,重新调查取证。舒

彦心里很清廷,这一要求不可能得到支持。公诉人只要向法庭证明,至于证明两

人罪行轻重的细节,与他们的辩护律师有关,而与公诉人无关。果然,法官向公

诉方征求意见时,公诉方当场拒绝。

下午继续庭审,轮到舒彦辩护的时候,舒彦先问谷瑞开,庭上提到一本外国

侦探小说,里面涉及将治抑郁症的药换成治狂躁症的药进行谋杀,你读过这本书

吗}

谷瑞丹说,我没有。除了知音和读者,平常我很少看书。

舒彦又问,你知道有这么一本书吗?

谷瑞丹说,没有,从来没听说过,我不喜欢看侦探小说。

舒彦再问,你听说过与此内容相似的小说、故事或者其他类似知识吗?

谷瑞丹说,没有,从来没有听说过。

舒彦又转向公诉人,问道,那么,我想问一问公诉人,你们在对我的当事人

进行取证的时候,在她的家里或者她的亲属朋友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那里,找到了

这本小说吗?

有关这本小说一事,公诉人当庭作了说明。公诉人说,这本小说的出现,最

初因为翁秋水的供词。警方因为花过很多时间和精力,试图找到这一证据,结果

未能如愿。加上后来翁秋水自己否定了这一供词,所以,检方在公诉书中,没有

将此列为证据。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尽管检方未将此列为证据,但实际工作中,

检方仍然复核了这一证据。复核结果显示,所谓谷瑞开看过一本外国小说一事,

仅仅只是翁秋水的说法,并未得到更进一步证明。既没有查到这本书,也没有找

到人证。

舒彦拿出了一本书,并且特别申明,这本书是她通过关系从出版社买到的。

出版社出具了一个说明,说明这本书出版时间很早,印数极少,后来也没有重印

。她向法庭说明,自己之所以找到这本书,正是想说明,这本书是存在的,里面

确实写到了相似的杀人细节。这说明什么?说明本案的杀人方法,确实来自这本

书。至于到底是谷瑞开看过这本书后,将方法告诉了翁秋水,还是翁秋水看到并

且运用了这种方法,却栽赃于谷瑞开,需要法庭来判断。仅目前所掌握的证据来

看,翁秋水实际已经承认,他知道这本书的存在,也就是说,他知道这种杀人方

法的存在。至于他所说的,方法来源于谷瑞开,至少,他未能提出更有力的证据

舒彦却提出了新的证据,她向法庭提交了几份书面证词,这些证词来自翁秋

水的熟人,他们证实从翁秋水手里借阅过此书。至于此书是翁秋水买的,还是他

从别人那里借的,不得而知。

这份证据显然打乱了翁秋水的阵脚,他并没有否认自己曾经读过这本书或者

曾经拥有过这本书,而是狡辩说,这本书是谷瑞开借给他的。

唐小舟喜欢买书而谷瑞开喜欢向外借书,她将借书给别人看,当成了一种官

场社交手段,有很多书,被她借出之后,再没有回来。唐小舟因此和她争吵过很

多次。翁秋水是谷瑞丹的顶头上司,谷瑞丹将很多书借给了翁秋水,可能性是完

全存在的。

舒彦恰恰很好地利用了这一点,反复问了一些借书的问题。翁秋水确实让人

相信,谷瑞开主动借了很多书给他。有些书,谷瑞开表示有印象,有些书,谷瑞

开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但在最后时刻,舒彦却告诉大家,这本侦探小说,根本就不是谷瑞开借给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