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不可能犯罪 普璞 第2页,共2页

密室虽然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解法,但是忽略了反锁的门。这可能无伤大雅,但也可能是致命的错误。还有一点就是凶手究竟是何许人也还无从得知。尸体的真正死因正等待交给法医做更详细的检验。但是这个问题一直在困扰冯剑飞——关于那扇被反锁的门。

很多人其实都会有这样一个错觉,那就是当警察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犯罪行为已经终止了。然后警察会根据现场存在的证据来找寻蛛丝马迹捉拿罪犯。比如血迹、指纹、毛发。在一些发达国家,运用高科技来寻找罪犯遗落在现场的任何物体来作为证据是司空见惯的。也正因为如此,有预谋的罪犯在犯罪过程中往往会穿着假底鞋、戴手套、戴头套来尽量保证一根汗毛都不留在现场。所以说当面对一些高智商犯罪的时候,往往会让警察感到痛苦万分。证据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或者是一种巧合,是否都能用高科技来解决呢?

当一些人拼命推崇高科技来寻找案发现场遗留证据的同时,却忽略了罪犯遗留在现场的心理证据——而后者是永远也无法抹去的,并且只能靠推理来厘清脉络。

是的,犯罪行为并不是在警察赶到现场时就结束了,罪犯的犯罪行为还会不断地在他内心生根发芽并永久保留——冯剑飞一直坚信这点——即使他没在现场留下一根毛发或灰尘,也会留下他的犯罪心理。通过这个犯罪心理,就能找到罪犯永远也无法销毁的内心证据,并直指真相。

——比如,这道反锁的门。

为什么在尸体靠在门上的情况下还必须把门反锁呢?

虽然门上没有任何指纹,但它为什么会被反锁,是值得深思的。如果依照秦伊妮的密室解法,那么反锁这道门无疑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因为当他把这道门反锁的时候,就等于在告诉警察——他是有机会复制死者钥匙的人——让警察一下子就把嫌疑人的范围大大缩小了。这不是对罪犯很不利么?比如冯剑飞现在已经可以肯定,既然罪犯能反锁门,那么这起案件肯定不是陌生人做的。当进一步调查清楚谁有机会接触钥匙时,嫌疑范围将进一步缩小。所以这扇反锁的门,究竟隐藏着罪犯何种的犯罪心理是一个关键。冯剑飞不相信能想出这种密室手段的人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而且还是很难完成的错误)。

——除非他是得不到钥匙的人,所以才故意反锁上门,来嫁祸给能得到钥匙的人,把自己排除在外。

这是冯剑飞思索到目前所得到的唯一的结论。

但是这么一来就有一个新的问题接踵而至:他既然得不到钥匙,又怎么反锁门呢?他虽然可以在案发当时在死者的口袋里找到钥匙,这应该也是他唯一一次可以接触钥匙的机会,才值得他费尽心机反锁门来降低自己被怀疑的概率,可是在那种时间那种场合他如何来利用这把钥匙?

复制金属制品肯定会发出锐利的响声,很难想象一个人在那种夜里和尸体躲在一个房间还能一边想办法隔音一边冷静地复制钥匙。而且复制所需的器材也很容易留下痕迹,会产生更多的可追查点,未必是明智之举。可是如果不复制钥匙的话,罪犯又是使用了怎样巧妙的方法来把门反锁?真能做到那种事么,如果没有死者援手的话?

对这点冯剑飞百思不得其解之际,有一个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路——

“大家快来看窗台!”这声音发自于秦伊妮。

【10】

冯剑飞来到房外,看到老赵已经站在那里,走到近前一看,窗台上什么也没有。在老赵的指示下,鉴证科很快就取来一个特殊的薄膜铺在上面,加以静电,拿起来后两个清晰的脚印就显现出来。

“果然如此。”秦伊妮微微一笑。

(难道是……)

冯剑飞不由心中一动,然后三步并两步来到死者李雅男跟前,抬起他的脚看了一下,果然没错——这个脚印是李雅男踩的!

这个线索不禁激起了老赵的斗志:“如果这鞋印是他自己的,这么晚又会去哪儿呢?”

冯剑飞没有答话,对着脚印端详了片刻,就来到楼外的一个窗户底下:

“这栋楼的窗台虽然都很窄,仅能勉强站立,不过也是能往上爬的。从这里似乎可以爬到2楼,上去看看还有没有鞋印吧。”

破案就是这样,有时虽然只是细微的线索差别,就将导致完全不同的侦破方向。

人来到李雅男楼上的房间外,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个帅小伙,高高的个头,大大的眼睛,只是双眼布满了血丝,一副疲倦的模样。在老赵说明了来意后,他很客气地招待他们进去。

冯剑飞一个箭步来到他的窗前打开了窗,鉴证科如法炮制,不可否认,科技一直就是刑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他们很快就检测出这个房间外面的窗台上也有两个鞋印,方向正对着窗户。这也就是说,李雅男应该来过这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线索。转而环视房内,显得干净优雅,甚至有点像女孩子的宿舍。床靠在窗台下,对着窗口的桌上放着一个花瓶,花瓶上插着几束菊花。

花瓶的旁边留有些许红色固体,冯剑飞用手触碰了一下,应该是蜡烛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