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遗忘是最好的武器

她意识到,从昨天七点在婚宴上见面到现在,他们只认识了十来个小时而已,对她而言,他确实是一个陌生人,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近似于露水情缘。

她的我行我素更多表现为性格上的叛逆,而不是行为上的豪放。程玥从来不像其他母亲那样对女儿的早恋充满恐惧担忧,她甚至没有对司凌云做过贞操教育,只在她青春期来临时,给她一本书,特意圈了避孕一节警告她。如此开放的态度,加上父母之间离婚前后的牵扯不清,反而让她对性这个问题没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憧憬。

她那些更为早熟的同学以及李乐川那帮玩音乐的朋友,全都表现得远比她放纵,她也许是那个圈子里唯一一个到二十一岁还保持着处女之身的女孩子,更可笑的是,几乎没人认为她仍是处女。她并无守身如玉的决心,有时也不免疑惑,她的冷漠是天生冷感,还是得追溯父母的婚姻给她留下的巨大阴影。

然而,眼前这个男人轻易便摧毁了她的心理堤防,他唤醒、激发她欲望的过程如此直接,让她对自己一向的认知产生了怀疑,她突然不能确切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了。

而他又是谁?

在头天晚上激情的间歇,傅轶则点了一支烟,告诉她,他结束了纽约大学的两年神经生物学博士后,“我父母希望我继承家里的传统,当清贫的学者,不过我对做研究有些厌倦了,想尝试一下其他工作,他们知道我的打算,似乎不大开心。”

她枕着他的手臂,向他介绍自己,“我正读大四,学的是法律。跟你一样的就是,我也不确定将来会做什么工作。”

“可能跟你大哥一样,进家族企业工作吧。”

“那多没劲,我才不要去。”

“你看起来不大像适合做律师的那种人。”

她接过他手里的烟,吸了一口,再吐出来,半明半暗之中,那个烟圈扁扁的,然后不成形状地飘散开去。这是李乐川教她的,她并不喜欢抽烟,但无聊之下,还是练了,“那你觉得我适合做什么?”

“这我还真说不好。”

“你不是会算命吗?”

他拿过烟,将烟头按灭在烟灰缸内,俯身看她,“我的水晶球出故障了。”他的手游移到她的腰际,“我本来以为,你只是缺乏好的体验,谁知道你根本没有过体验。”

她从跟他进酒店登记房间时起就强装镇定,不肯暴露一丝胆怯犹疑和毫无经验,可这又怎么可能瞒过他的眼睛。她窃笑,小声说:“我不打算处女到大学毕业的,你不出现,我也会找一个我看得顺眼的人体验一下。”

“我很高兴我出现得还算及时。”

“自大狂。”

他在黑暗中无声地笑了,“好吧,你已经得出了结论,我是自大狂。现在,让我仔细研究一下你……”

他的吻再度密密落在她的身体上,她接受他的探索,同时也探索他,只不过她想不起来还应该了解些什么。

这样的体验,她不希望止于露水情缘,她想要跟这个让她心动的男人经历一场完整的恋爱。也许他有相同的看法,否则他大概不会带她回他家。

她凝视着他,心底涌动着陌生的柔情,蓦地有几分茫然。

傅轶则足足睡了三个钟头才醒,他起来时,看到司凌云正驻足在他家一楼阳光室的一面照片墙前。她穿着他母亲的一件米白色暗纹亚麻直身连衣裙,略微宽松复古的式样衬着她一头浓密的长鬈发,形成有趣的对比。

“想看我的成长过程吗?”

软木墙面上密密钉满了他和家人的各式生活照、风景照,最吸引她注意的当然就是傅轶则的照片。她已经从照片上发现,他从小就引人注目,不管是弹钢琴,还是举着学科竞赛的奖杯,都显得十分出众。不过她不打算助长他的傲慢,只答非所问地说:“我讨厌练钢琴。”

“一看就是小时候被你妈逼着学过琴。”

“她逼我做的可不止弹琴这一件事。”她最不想谈的就是她母亲,指了一下另一张照片,“你父母完全可以当知识分子的标准版本。”

他父亲看上去并不算老,但头发已经大半银白了,丝毫没有染黑遮掩的打算,从相貌到气质都十分儒雅。母亲则面容清秀,有着浓浓的书卷气,优雅中又带着几分干练,很符合衣柜里那些黑白灰蓝几色、式样简单、质地考究的衣服。

“他们确实是标准的知识分子,有相同的价值观,对世故人情全不介意,把做学问看得比什么都神圣。”他含着笑意看他们的照片,调侃的语气中分明带上了几分温情。

她不大愿意再谈父母这个话题,“我家大嫂少女时期可真是个美人儿。”

在角落处,有一张傅轶则与她的大嫂米晓岚的合影,两人看上去都不到二十岁,站在一栋不算高的建筑物前。米晓岚穿着白色连衣裙,直直的头发扎成马尾,明眸皓齿,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秀丽动人,神情有几分紧张地盯着镜头;他穿着白色t恤加牛仔裤,十分放松,漫不经心地看着远方。

“她在我们以前住的宿舍区确实是出名的美女。”

“她的父母跟你父母是世交又是同事,怎么看上去完全不同?”

“有什么不同?”

“你父母一看就是知识分子,她父母……”她耸耸肩,“看上去又老实又拘谨,文化程度好像并不高。”

“你观察力很强,不过这么说可太以貌取人了。”

她不喜欢他口气中的教训意味,耸耸肩,“轮不到我对她下判断,那是我大哥操心的事,他都不在乎岳父母什么样,我哪管得着?”她继续看照片,“喂,这些外国女孩中哪一个是你的女友?”

她手指的那一处是傅轶则在国外拍的照片,背景似乎是室外烧烤,他与不同人谈笑合影,其中不乏各种肤色的女孩子。他好笑,“晓岚也这么问过我。搭肩头拍个照就女友了,那我简直人尽可妻。”

“这个蓝眼睛的金发女孩多漂亮,简直像精灵女王一样。”

他做惊吓状,“那个可是我教授的女儿,外国妞发育得好,她看着成熟,其实才十五岁,属于未成年人,招惹不得。”

她扑哧笑了,“别给我普法,我是学法律的。”

“你将来会不会是个好律师,我暂时不能确定。”他搂过她,“但我能确定,现在你穿这条裙子真的很美。”

接下来的时间里,司凌云除了去上非上不可的课,更多的是跟傅轶则待在一起,吃饭、去酒吧喝酒、看电影,或者去他家里,他做简单的西餐给她吃,讲关于生物学研究的冷笑话,偶尔弹一下钢琴,放他带回来的cd给她听,她对西方流行音乐的熟悉程度让他有几分惊讶。

跟傅轶则在一起,司凌云觉得每一分钟都过得十分快乐,这样全新的感受让她充实而满足。唯一让她踌躇的是,她能看出,他乐于与她相处,表现得十分轻松,但并没有她那样迷醉。

当然,他比她大八岁之多,应该早就有过各种体验,不像她初次尝试。她同时想,她不应该如此没有安全感地斤斤计较于付出多少,还是尽情享受一段如此亲密的关系比较重要。

这天晚上,傅轶则在洗澡,她一边听音乐一边准备考试。电话响起,她随手调低音量,拿起听筒,“喂”了一声,那边一时没有任何回应,她才记起,这是傅轶则家,有可能是他父母打回来,她贸然接听,未免有些尴尬。

“你是找轶则吗?我去叫他。”

“请问你是哪位?”

电话里传出来的女人声音十分柔美,司凌云舒了口气,“大嫂,是你啊,我是凌云。你跟大哥度蜜月回来了?”

米晓岚停了一会儿才回答:“对,我们今天回来的。凌云,你……怎么在这里?”

司凌云被问住了,“那个……我帮你去叫轶则吧。”

“不用了,没什么要紧事。你哥哥在催我跟他出去吃饭,再见。”

她放下电话,继续看书,过一会儿傅轶则洗完澡出来,她告诉他:“我大嫂刚才打电话过来找你,不过她说没什么要紧事,她跟我大哥出去了,你打她手机吧。”

“她还在蜜月,没什么要紧事,何必打搅她?”他擦着头发,漫不经心地说,“我对国内乐队不熟悉,这是谁的专辑?”

“我几个朋友组的地下乐队。”

傅轶则走过来坐到她身边,一手搂住她,一手接过cd封套端详着,略带粗糙质感的纹理,印着深黑乐队四个成员的照片。他念着底下印的那句话:“蔑视这个世界是我们最好的伪装——有意思,不过这样的专辑不像是能够取得商业上成功的那种。”

“他们自费出的专辑。”她为朋友辩护着,“可我真的认为他们很有才华,特意拿过来给你听的。你听,我最喜欢这首,名字叫《蔑视这个世界是我们最好的伪装》——”

你说你已踏上归途,我却等不及走上另一条路,甚至没有擦肩而过,我们注定回不到最初。……

“小孩子听歌,都会沉迷于青春愤怒的感觉,难怪你会喜欢。”

“喂,你不要用这么老气横秋的口气好不好?”

“跟你一比,我确实老了。我没批评你朋友的意思,这些歌也许从技术角度讲不算完美,但确实有想法。”

“对了,他们约我明天吃饭,你要不要一起去?”

李乐川上午给她打来电话,告诉她,乐队从外地回来,面临解散,准备最后聚一次,用他的话说是吃散伙饭。

他摇头,“我去的话会妨碍你们小朋友的兴致,你去玩吧。”

“你收藏了那么多cd,可惜没多少摇滚乐。”

“早期摇滚是包含民谣的,我偏好的是这种。”

他拿起来的是leonardcohen的专辑thebestofleonard,司凌云皱起鼻子扮个鬼脸,“我听过他的歌,阿风是他的粉丝,对我来说,他太中产阶级口味了。”

他被逗乐了,“迷他的人可不只是中产阶级。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喜欢反复听他唱的i'myourman,她说这首歌很像一封私人化的情书,永远不会背叛她。”

“真感伤,真诗意。”

他开玩笑地捏捏她的脸,“口气太不屑了。别这么激烈,你这个年龄,多少来一点少女情怀总是不会错的。”

“哎,你是不是喜欢那种文艺腔的女孩子?”

“我听出来了,就算我喜欢,你也不会装,而且多半会鄙夷我的品位。放心吧,我欣赏有性格的女孩子,至于我喜欢喝红酒、你喜欢喝啤酒都不是问题,偶尔拿你喜欢的歌来轰炸我的耳朵,我乐意奉陪。”

“你交过多少女朋友?”

他耸耸肩,“学神经生物学的女生很少,所以我的机会并不多。”

她也不穷究下去,突然攀着他的肩膀,手指插入他浓密的头发中,“别动,你有白头发。”

他还来不及说什么,她已经拔了下来,展示给他看,他看看那根短短的白发,禁不住笑得肩头抖动,“谢谢你。不过按我家的遗传,我想我头发会白得比较早,希望到时候不会被你拔成秃子。”

她注视着他,他笑的时候,那张英挺的面孔神情放松,嘴角的纹路迷人,全然没有不经意的傲慢冷漠。他问:“怎么,还要继续找白头发吗?”

她摇摇头,抱住他,“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再说,你爸爸头发全白看起来真的很帅。”

8

第二天上午,天气阴沉,司凌云赖在床上睡懒觉,突然被一个紧急刹车的声音惊醒。她迷迷糊糊往旁边一摸,傅轶则并不在床上,窗帘被风卷起,有细雨飘了进来。她下床,光着脚走到窗前,正要关上窗子,一低头,看见一辆白色宝马停在院子前,车头险些擦着院门。

她认得这辆车,司建宇结婚那天,在等待他来迎亲时,她陪着米晓岚,两人闲聊,米晓岚指给她看,说是她哥哥求婚时送的礼物,而且很有心地将她的生日设置成牌照尾数。

宝马来回倒了几下,仍然停得歪歪斜斜,米晓岚从车上下来,锁上车子,推开虚掩的院门,一边径直走进来,一边拿钥匙开门。

米晓岚有钥匙,可以说是方便照管世交的屋子,可是她昨天才度完蜜月,刚回来就给傅轶则打电话,又一大早赶过来,司凌云多少有一点不对劲的感觉。她随手推上窗子,走出卧室,顺楼梯向下,走到一半,就听到底下客厅传来米晓岚激动的声音。

“你跟我的小姑子在一起,是报复我在结婚前一周才通知你吗?”

司凌云如同被雷击中一样,耳朵中嗡嗡作响,好一会儿听不到其他声音,她需要扶住墙壁才能站稳。

“……她是个有趣的女孩子,而且诚实。”

“轶则,别这么说,我……我有我的苦衷。”

“我完全理解,别放在心上。我认为你做了聪明的选择,在你婚礼上我就说了,我并不介意。”

可是米晓岚显然并没有因为这句话感到宽慰,声音反而更加急切,“如果你认为我是个骗子,我给你发的那些邮件通通都是撒谎,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他轻声笑了,语气仍然不疾不徐,“说到邮件,真巧,你进门之前,我正在清理邮箱,准备删掉你写给我的那些信。我不得不承认,晓岚,你很有文采,是我认识的女孩中情书写得最好的一个,连通知结婚的邮件都写得一样婉转动人。”

米晓岚声音凄婉地说:“我永远不会删除那些信的,如果你回复我,哪怕只说一个‘不’字,我也不会跟他结婚的。”

她已经无法集中注意力,不知道她错过了他们之间多少对话,事实上她口干舌燥,心突突乱跳,也失去了理解这些对话的能力。她不想再呆站下去,机械地转身返回二楼,下意识朝卧室走,却又站住,停在了楼梯右手的书房前,傅轶则的笔记本摆在书桌上,进入了屏幕保护状态。

她不假思索地走了过去,伸手按一下鼠标,显示屏上出现的是一封邮件,发件人正是米晓岚。

那果然是一份情书,写得十分缠绵悱恻。

亲爱的轶则:

酷热的天气终于结束,入秋了,气温降得不易察觉,道路两旁法国梧桐树叶慢慢转黄,晚风吹过,沙沙作响,飞舞盘旋着落下来。

这个城市又进入我最喜欢的季节,短暂而又美好。我承认我很俗气地伤春悲秋了,到夜很深的时候还睡不着,只是因为很想念你,于是起来给你写邮件。你想我吗,哪怕只是短短一瞬间?我不确定。多么可笑,我受这种不确定折磨太久,以至于有些依赖这种不确定的状态了。

我从那么小的时候就开始爱着你,爱你似乎成了我的一个习惯。你总说我是自由的,可是我早就放弃自由,甘愿成为这份爱情的囚徒。你不能怪我想你太多,我热切地希望你也想我,却又觉得这个希望来得实在太卑微……

她看不下去了,回到收件箱,来自米晓岚的邮件很多,她点开最新一封,这正是傅轶则提到的通知结婚的邮件。

亲爱的轶则:

我犹豫彷徨了好长时间,不知道该以什么方式告诉你这个消息。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想对你有所隐瞒,在你面前,我愿意我始终是透明的。

我要结婚了,我知道我永远没办法像爱你一样爱他,可是他很爱我,他能给我安定的生活。你的世界太广阔,我爱了你这么多年,也没能打动你。我始终不确定我能够在你心里占据我希望的位置,也许最终没人能够占据那个位置吧——我自私地希望,但愿如此。我如此深爱你,以至于我决定不再用我的爱束缚你,让你的自由不受一丝约束。想到这一点,我竟然有些安慰。

对,我说过我会永远等下去,等你像我爱你那样爱我。可是我已经二十六岁了,随着青春流逝,来自世俗的压力越来越大,内心的孤独感越来越强烈,请原谅我只是一个软弱怯懦的小女人,没有你那样成熟淡定的心态。答应他求婚的那天晚上,我哭了很久,眼泪完全无法控制。

……

一行行规整的字句开始变形,司凌云的眼睛仿佛遭遇强光突然照射一般地被刺痛了,她啪的一下合上笔记本。

所有零碎的事实突然全涌到她眼前,仿佛在自行挣扎着奔赴合适的位置,组成一幅拼图,将真相揭示给她。

他们两家是世交,他们从小认识,他们是一对恋人,她爱他,他出国做博士后,她用邮件不停地诉说思念。她厌倦了无休止的等待,突然接受了另一个男人的求婚,在婚礼前一周以邮件的方式通知他这个消息。他从美国回来的当天,放下行李便来参加她的婚礼,然后在她的新婚之夜和她丈夫的妹妹上床……

司凌云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这样站了多久,恢复意识后第一个念头就是:还有比这更痛快、更直接的报复吗?

你竟然以为你体验到了突如其来的爱情,你是一个多么可悲的白痴——她冷冷地对自己说。

她走出书房,回卧室拿起手机,打给李乐川,“阿乐,过来接我好不好?”

李乐川笑道:“我出了点儿小事故,驾照被扣了,等一下,我叫阿恒过来接你。”

曲恒的声音从听筒中传来,依旧是冷冷的,“地址?”

她将地址报给他,他简洁地说:“半个小时以后到,我按喇叭你就下来。”

司凌云深吸一口气,慢慢下楼,在还有五六级阶梯的地方停住,“咦,大嫂,你什么时候来的?”

客厅里的两人同时抬头看着她,她凌乱的长鬈发披散在背后,穿着傅轶则的一件白色t恤充当睡衣,空荡的下摆下,两条修长笔直的腿近乎挑衅地裸露着。米晓岚的嘴一下张开了,停了一会儿才机械地回答:“我刚过来。”

司凌云无视她的目光,漫步下楼,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问她:“欧洲好不好玩,在希腊度蜜月一定很浪漫吧?”

米晓岚的神情怔忡不定,勉强一笑,“还好。我有事先走了,再见。”

傅轶则送她出去。司凌云放下水杯,上楼进浴室洗漱、化妆。傅轶则上来时,她正在涂唇蜜。他走进来,拢住她的长发,随手拿了一把梳子给她梳着。

“都不问晓岚过来干什么吗?”

她对着镜子微微嘟起嘴唇,看唇蜜的效果,粉嫩的颜色衬得她的唇丰盈闪烁,她勾起嘴角,做出一个笑容,漫不经心地回答:“你们是世交嘛。所谓世交,我理解就是一起长大,情同兄妹,非常亲密。她过来不是很正常吗?”

梳子突然碰到她的鬈发纠结处,牵得她的头向后一坠,她轻呼一声,他放下梳子,用手指一点点将头发理顺,动作十分温柔。她仰头,他俯首,两人的目光交织在一起,她突然伸手,勾住他的脖子,将他拉向自己,吻上他的嘴唇。

这个吻来得重而激烈,她咬痛了他,他闷哼一声,试着移开一点,她却站起来回过身,双手抓住他的衬衫,向两边用力一扯,纽扣四下迸落,她的嘴唇、牙齿密密落到他裸露出的身体上。他在短暂的愕然后一下被激发了同样的热情,甚至没有脱下衣服,一手抱起她,将她推靠到洗手盆边缘,另一只手撩起她的t恤,凶猛而直接地进入她。

从湖边酒店的第一次开始,他一直充当那个经验丰富的导师。可是今天她表现得让他陌生,她完全没有像过去那样,跟从他的指引,追随他的节奏,体会他赋予的感受,而是沉浸于他无法感知的情绪中。

她身后的镜子中清晰反映出猛烈纠缠的两个人,她的腿缠在他的腰际,她的手指缠绕入他的头发之中,她的眼睛亮得异乎寻常,她脸上有他看不懂的孤注一掷,她乌黑的长发披散着,随着他的动作在她脸庞边飘拂。

他托着她的下巴,让她回头看着镜中。这一切带来的感官冲击如此强烈,她似乎坠入迷惘之中,蓦然合上眼睛,在一个近乎失控爆发的瞬间,他意识到她的指甲掐进了他背上的肌肉,刺痛伴随狂欢而至。

傅轶则将司凌云抱出浴室,放到床上,然后躺到她身边搂住她。经过刚才的迸发,两人都已经精疲力竭,他抚着她颈项上的斑斑红痕,在她耳边说:“没想到你还有这么狂野的一面。”

这时楼下传来有节奏的两声喇叭响,她坐起身,淡淡地说:“关于我,你没想到的事情还很多。”

她下床,在他的视线之下,一件件穿好衣服,走到窗边,楼下停着李乐川那辆黑色帕拉丁,曲恒倚在车边抽烟,她探头出去高声对他说:“等一下,我马上就下来。”

她将散落在房间里的手机、化妆包一一装入背包内。

“什么时候吃完饭,我过去接你?”

她回头看着半靠在床头的他,浮起一个笑,“不好意思,我男朋友从外地回来了,正在楼下,所以,我以后不能再跟你见面了。”

傅轶则脸上浮现出不能置信,而她静静地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没有一点变化。

“所以——你是有男友的?”

“当然。我昨天给你看过那张专辑,他是深黑乐队的吉他手,非常有才华,我很爱他。他们去外地演出,一走三个多月,总算回来了。”

“那么跟我在一起,算是接受性教育吗?”

“嗯,追求他的女孩子很多,我以前在这方面很无知,太在乎他了,更想表现得好一些。我得承认,你是一个很不错的启蒙老师。”

他神情不定地盯着她,“真是一个surprise。”

“我想你应该能理解各式各样的surprise。谢谢你这段时间陪着我,帮我打发了寂寞,让我知道性这件事还是很有乐趣的,再见。”

她再不看他,拎起包,扬长下楼而去。

9

曲恒丢下烟头,正要上车,却被司凌云那个惨淡的表情吓到。

“怎么了?”

司凌云扑进他怀里,他一怔,下意识抬头,刚才她探头出来跟他打招呼的二楼窗口站着一个男人,正面无表情地冷冷向下看着他们,白色衬衫敞开,随风吹拂不定。

曲恒顿时醒悟,压低声音烦躁地说:“你又来了,这一手怎么玩也玩不腻对不对?这么一直无聊任性下去有意思吗?”

“等会儿再教训我吧,是哥们儿的话,就什么也别说。”

她脱力一般软软瑟缩在他怀里,声音疲惫而低哑。这个如同受伤小动物的姿态让他原本僵硬的手臂软了下来,他默默抱住她,迟疑片刻,安抚地拍着她的背,直到她不再发抖。他反手拉开副驾驶座车门,抱起她坐了上去,然后上车发动了车子。

曲恒并没有再教训司凌云,他一路保持着沉默,将车开到了卢未风家里。这里还未改建,保持着租界区老房子的幽深残破,门虚掩着,一楼光线昏暗,放满了旧家具。他们走进去时,楼上传来了歌声,两人不约而同地站住。

如果你不曾给我承诺,我也不会计较你的模棱两可。我们混迹的世界如此荒唐险恶,我们的未来如此变幻莫测,你却说,大家总要学习它的规则。谁来告诉我怎么习惯一个又一个妥协,做到与所有不如意讲和。如果我向你要求承诺,你的回答是否仍旧这样冷漠?我们共度的岁月如此轻易溃落,所有的过往抵不住时光消磨。你在笑,你的笑容牵引我为之沉没,谁来告诉我怎么抵挡一个又一个诱惑?哪怕永恒是一个美丽的错。……

司凌云腿一软,坐倒在楼梯最下面一级,双手抱住了头。曲恒迟疑一下,蹲下来看着她。

“我记得我们给这首歌编曲的时候,你也在旁边。”

这首歌叫《我要的承诺》,由曲恒作曲,卢未风作词,三年前就是在这所房子里完成编曲排练,司凌云是他们的头一批听众之一。

他轻轻一笑,“当时你给我们泼冷水,说要承诺的人是傻子,给承诺的人是骗子。我就想,这小妞自以为看透一切,可真是冷漠得讨人厌。”

她哑声说:“结果现在发现,我也不过是一个装酷的傻子而已,对吗?”

“不,你恋爱了,你特别在乎他,他才有可能伤害到你,这可不是犯傻。”

她再也控制不住,眼泪扑簌簌落了下来。她绝望地想,他也没有说对,这其实跟爱情完全无关,那个男人甚至没有用花言巧语哄骗她。他只是精确控制了她的反应,用最快速度征服了她,这个过程里并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成分。她当然是犯傻,才会一度以为自己邂逅了爱情。

他坐到她身边,轻轻拍拍她,“偶尔犯犯傻,也许没你想象的那么可怕。”

她靠着他的肩头,再不肯说什么。

这个旧房子幽暗的一楼,家具逼仄地摆放着,空气不够流通,楼上的喧哗谈笑如隔云端地传下来,旧地板上不时响着空洞的脚步声,只有她身边这个肩膀沉稳不动,他身上有青草般的味道。这样无言的存在,让她觉得,这个世界毕竟并没有就此分崩离析。也许她只是做了一个噩梦,陷身于光怪陆离、种种荒谬之中,来不及挣脱而已。

不知道坐了多久,又有一个朋友推门进来,他们才起身,跟他一起上去。

跟深黑乐队熟识的朋友差不多都已经过来,不过和以往的欢聚不一样,这一次气氛十分伤感。

地下摇滚乐队赚不到什么钱,演出市场越来越萎缩。相貌英俊的温凯打算去北京发展,李乐川在家里的压力之下,准备去英国读书,乐队面临解散,这也差不多是本地曾大量涌现的地下乐队的共同命运。

来的多半都是玩音乐的圈内人,深知个中甘苦,一瓶接一瓶地喝着二锅头、红酒、啤酒,抱怨着往远处看不到将来,往四周看找不到可供发展的空间,不时有人有一句没一句地弹着吉他唱歌。

司凌云头一次这样如同喝水一般地喝酒,到后来甚至失去了味觉,再分辨不出喝下去的是什么。夜深时分,差不多所有人都喝得酩酊大醉,她的醉来得尤其惨烈,她没法再忍下去,冲进卫生间里呕吐。

这时外面响起吉他声,一个破音破得厉害的嗓子唱起的是她熟悉的崔健的《不再掩饰》:

我的泪水已不再是哭泣,我的微笑已不再是演戏。你的自由是属于天和地,你的勇气是属于你自己。……

她想,她的全部勇气,竟然只是用来掩饰伤害,实在是可笑。她靠在卫生间门上,跟他们合唱,她最后的意识是嗓子里翻涌出咸腥的味道,随即昏迷不醒。在场唯一还算清醒的只有曲恒,他一向喝酒非常有节制,不管什么场合,都只浅尝即止,他及时发现了她,马上抱她下楼,开车送她去医院,医生诊断她为急性酒精中毒,胃底黏膜裂伤引起消化道出血。

司凌云清醒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她发现自己正躺在病床上输液,而闻讯赶来的程玥则在一脸狐疑地审问着曲恒。

曲恒那时留及肩的长发,穿松垮的卫衣、有破洞的牛仔裤,带着宿醉后泛红的眼睛和一脸倦意,依旧表情漠然,见她醒来,如释重负,“有什么事你问她吧,我先走了。”

程玥追了出去,不知道又说了些什么,过一会儿回来开始盘问女儿,问题包括:他是谁?你为什么一直抓着他的手哭?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会喝这么多酒?你脖子上和身上的印痕是怎么回事?你是不是被他占了便宜?

司凌云木着一张脸,合上眼睛,通通不回答。

10

司凌云知道,酒精伤害的只是她的身体,她受伤更厉害的地方是她的心,但她根本不想去探测这伤口到底有多深多重,也不允许自己舔着伤口自怜。她只能暗暗下决心,就像处理从小到大的那些不开心的事一样,遗忘是最好的武器。

可惜这世界从来不肯按某个人的意志来运转,哪怕这意志来得再理由充分一些。她面对的,当然远不止是一件不开心的事。她内心充满羞辱、愤怒和无以名状的悲哀,要在短时间内将这一切碾碎消化掉,是肉身不能承受之痛。

好在身体帮她找出宣泄管道。酒精中毒如同一场自找的大病,足以消磨她所有可以自我憎恨、自怜的气力,让她理直气壮地借病装死,彻底放空躺平,什么也不去想。

司凌云醉酒入院的第三天,米晓岚突然过来看她,带着水果篮和鲜花,柔声说:“我给你打电话,想约你吃饭,把从欧洲带回来的礼物给你,你手机一直关机。没办法,只好找建宇要了你家里电话,才知道你住院了。建宇今天出差,不然他也会来看你的。”

米晓岚从皮包里拿出一瓶包装精致的香水。司凌云当然清楚,出国回来的人总会顺手买一堆香水当手信,米晓岚不会为送一件礼物为她费这么大周折。她也并不点破,接过来放在床头柜上,“谢谢大哥大嫂。”

“胃痛怎么会弄到住院这么严重?”

她知道妈妈绝对不肯张扬她是因为酒精中毒住院,轻描淡写地说:“朋友聚会,一时高兴多喝了点儿,可能是空腹不大适应,刺激了胃,没什么。”

“你得好好休息,早点恢复。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是我结婚那天,我真羡慕你的好气色,还跟你大哥说,这个妹妹实在是青春无敌。”

她微微一笑,“大嫂太夸张了,那天你才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新娘。”

“还要住几天院?”

“不清楚,明天医生来查房时会确定的。”

“想吃点什么,我现在去给你买。”

“不用了,医生嘱咐我这几天吃流质食品,我妈马上会送粥过来。”

她想米晓岚应该再找不到什么话题可聊了,可是米晓岚居然问起了她这学期开了哪些课,最感兴趣的是什么,她头一次见识这样的应酬功力,只得耐着性子有问必答。

米晓岚终于转入正题,“前天你在轶则家……”

她一口打断,“我知道你在那里看到我很意外,我看到你也同样意外啊。”

“我跟轶则从小认识,我们之间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对别人的生活没有想象力。对了,大嫂,你跟我大哥在一起多久才决定结婚的?”

“我们一年半以前认识的,他三个月前向我求婚,你怎么有兴趣问这个?”

司凌云扯着嘴角微微一笑,“好奇嘛,这个过程多浪漫多有趣。”

她表情中有某种东西让米晓岚隐约不安,只能也勉强一笑,将话题拉回来,“对了,你和轶则……”

“大嫂,我跟你一样,去他家做客而已,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什么关系?”

米晓岚顿时语塞。

“哦,多少还是有点关系的,你跟大哥正当新婚,他又属于那种保守的男人,知道这事训斥我是小,影响你们的关系就不好了。所以,我们都别再提这件事了,好吗?”

米晓岚完全没想到,这个小姑子眼神黯淡,脸色憔悴,头发凌乱,活脱脱一副病猫相,讲出来的话还如此绵里藏针。她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停了一会儿,才说:“我以为你在跟轶则恋爱交往,我只想告诉你,他交过很多女朋友,不会为谁安定下来,而且他马上要去外地工作,并不适合你。”

“谢谢大嫂关心,我早就有男朋友,至于傅先生……”她停一下,轻声一笑,“他是一个有意思的男人,可不见得是我愿意长久交往的对象。至于他要去哪里,跟我无关,我不关心他的去向。”

米晓岚仍有疑惑,审视着她,“你男朋友怎么没过来陪你?”

“他在一个乐队工作,今天还有演出。”司凌云疲惫不堪,信口胡扯着,突然一眼看到曲恒如同听到召唤一样出现在病房门口,不觉大喜过望,“嗨,你来了。”

曲恒还是穿着破牛仔裤加t恤,他走进来,“好点儿没有?”

“好多了。”

“那就好,你吓掉了我半条命。”

她拉住他的手,带着撒娇的口气说:“哎呀,哪至于生这么大的气?”

米晓岚这才起立,“既然你男朋友来陪你了,那我先走了,凌云,好好休息。”

“得了吧,她已经走了。”曲恒面无表情地说,“演这个真的会上瘾吗?”

司凌云讪讪地放开他的手,有气无力地说:“对不起。我还没谢谢你,医生说你送我到医院很及时,再晚一点有可能呼吸衰竭送命。虽然我又无聊又任性,可还真不想死在阿风家的卫生间里。”

曲恒在病床边坐下,口气依旧略带挖苦地说:“别客气,反正我是你生活中负责救场的那个人嘛。”

司凌云苦笑,没精神再嘴硬,“以后不会了。”

他伸手替她理了一下遮住眼睛的头发,“快点好起来吧,我还是宁可看你任性的样子。”

他的声音与动作带着某种陌生的温柔,让她心底一酸,几乎要流出泪来。

“你又来干什么?”

程玥提着保温饭盒走进来,声音尖厉,神情严峻。

“妈妈——”

程玥不理会司凌云的阻止,冷冷地看着曲恒,“我那天就跟你说了,希望你有一点自知之明,不要再接近我女儿。”

“你这是干什么,阿恒救了我的命。”

程玥转头看着她,“你一直由着性子来,把我的话当耳旁风,自甘堕落,跟这帮没出息、没目标、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才会差点送掉自己的命。”

“我交什么样的朋友是我的自由,轮不到别人来指手画脚。”

“我是别人吗?我是你妈妈,我辛辛苦苦照顾你们姐弟两人,你时时处处跟我对着干,什么时候把我放过眼里?”

司凌云急怒交加,努力要坐起身,曲恒按住了她,淡淡地说:“别动。其实我是来跟你道别的,我接了一份配乐的工作,要去广州一段时间,你好好休息。”

他谁也不看,转身走了。

程玥继续絮叨:“谢天谢地。我根本不敢告诉你爸爸你是酒精中毒住院,他如果知道你一个女孩子出这种事,肯定要怪我管教不严……”

司凌云再也提不起精神做出回应,只能颓然将头埋入枕中,紧紧合上眼睛。

她原本对昏迷入院那一段没有任何记忆,医生也告诉她,急性酒精中毒有可能导致短暂失忆,可她脑海中突然飘过恍惚的片段,颠簸起伏中,她觉得整个人在下沉,所有东西都如同渐渐隐入迷雾,一点点消失,离她而去。在惊骇与无能为力之中,有一个人抱着她,叫着她的名字,充满焦灼,她试图捕捉那个缥缈的声音,握紧那只手,仿佛那是她与世界唯一的连接,可以保证她不至于迷失。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的指甲深深陷入自己的掌心,刺痛让她恢复了意识,如同从梦中醒来,周围已经安静下来,她以为妈妈走了,睁开眼睛,却只见程玥坐在病床边,正在默默流泪。

她和程玥激烈冲突、反目的次数太多,她还从来没见过如此示弱的母亲,她的心在一瞬间软了下来。

“妈——”

“昨天医生说,你要是再晚一点送来,有可能脑细胞受到永久损害甚至送命。如果你真的出了什么事,小峰还那么小,我可怎么办?一想到这一点,我整个晚上都没法合眼。”

“我已经没事了。”

“为什么会这样?是我不够关心你吗?我知道,在你眼里,我从来不是一个好妈妈,也许有时候我没有考虑周到,可是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和小峰好。”

她此时完全是麻木的,既没心情听一场忏悔,也没心情做一场忏悔来与妈妈的眼泪唱和。她努力抬起沉重得如同绑了铅袋一样的手,拍拍程玥的手以示安慰,声音微弱地说:“我们扯平了,我也不是一个好女儿,什么都别说了,妈妈,我以后再不会这样了。”

司凌云出院以后,索性又在家休息了一周,才回学校上课。从那以后,她的生活彻底进入了另一个状态。

作者“青衫落拓”的其他小说

灯火阑珊处》《荏苒年华》《和你一起住下去》《一路繁花相送》《被遗忘的时光》《那些细碎而坚固的美好》《亦舞之城(谁在时间的彼岸)》《谁在时间的彼岸》《谁在时间的彼岸(亦舞之城)》《下一次爱情来的时候》《你的青梅,她的竹马》《我的名字,你的姓氏》《若离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