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坠
当你向深渊看得够久时,深渊也会回头看你。
——尼采
那个夏天,我好像把那一年的眼泪都流干了。
袁毅送我的东西,两件衣服,被我打包压在了衣柜底,还回去的话倒有点可笑了。那只可爱的毛绒曼尼,被我带去了学校。电脑已经被他带回去了。
可我们之间,似乎永远也无法清算。无论是感情还是物质,我都欠他的太多,太多。
大二的课相对少了一些。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图书馆看闲书,却再也不敢翻开爱情小说。
陈尽欢找过我几次,我都没有见他。他偶尔在路上堵我,我都把他当作透明。只是无法控制愤恨,无法控制浑身发抖。我甚至再也没有走过那个小酒吧门前那条路。我从来没有那样讨厌校园和校园门前的路。
他大概已经知道我和袁毅分手的事儿了,发大段大段的短信给我,我看都不看就删掉了。后来实在是难受,就回复了他一条:“你知道吗?我想退学了,因为和你在一个学校里,我感觉到恶心。”
时间以一种很缓慢的速度在流逝。我的睡眠从暑假开始就没有好过。总是很晚也睡不着,觉得有一只小虫在咬着我的胸腔,缺口越来越大,什么也填不满。暑假在家里的时候,因为父母在,所以强忍着装正常。当难过、失意、悲痛终于可以自由发挥的时候,我开始下坠,并沉浸其中了。
硕硕和橘园公子也分手了,她每天在宿舍里放一首名叫《无情的情书》的歌。有一次,宿舍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她讲了讲她的失恋故事。橘园公子家人给他介绍了个能干活的门当户对的姑娘,他不会再等她三年。
她拿出素梅的搪瓷脸盆,把与橘园公子有关的东西一股脑地放在盆子里烧。有他们的往来信件、合影照片,还有他送她的发卡、手表等小东西。
烧了纪念物的话,会舒服吗?
如果会的话,我更想跳进火盆里烧一烧自己。我的整个人,整颗心,全部的血液和细胞便是这场恋爱的纪念。除了烧了我自己,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方法可以忘记。
鬼使神差地,我从床上跳下来,竟然真的把脚踩进了盆里。
硕硕吓了一跳,连忙拽我:“许佳慧,你不要命了?”
我被硕硕拽倒在地,火盆也滚翻,她吓坏了,拿起被子就扑在了地上。
所幸的是,火灭了。被子被熏了几个窟窿,搪瓷脸盆也无法复原,而我的脚掌烫了一块,脚面迅速地鼓起几个硕大的水泡。
在医院里,我躺了两天。那两天,我像是一个笑话。对,我不哭了。想到我自己是个笑话,我就笑了。
我的事迹应该会传很远,从此,别人再看见我,就是个因为失恋而自残的傻瓜。我没有跟晓春说这件事,可以想象她知道后的表情,她会动手打我的,她一定会。
陈尽欢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来医院了。
他铁青着脸,极愤怒的样子。我扭过头去不想看他,他就把我的头扳过去面对他。如是三番,他终于爆发了:“你看着我,你是不是傻瓜?失恋而已,你弄得像是全世界都欠你。生命对你来说不重要吗?重要不重要?你要是想死,现在我陪你爬到顶层,从十三楼那儿跳下去,我跟你一块儿,你跳不跳?你看看你的脚这个鬼样子。我是欠你了,你说你想让我怎么办?让我把你男朋友给劝回来吗?你一句话,我立刻带你去北京。你自己找不痛快,为什么要折磨我?”
虽然不知道我到底哪里折磨到他了,但既然他这样说,那还是很抱歉:“对不起。”
他烦躁地抓着头发,在病房里暴走。
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才平静下来,坐在我旁边,盯住了我的眼睛:“许佳慧,我知道你心里不痛快,我也不痛快。可是事已至此,你们已经分手了,翻篇儿行吗?”
我没吭声。
“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我是说真的。不是约会对象那种,是做我的女朋友,以后结婚的那种。我会永远只喜欢你一个人,永远也不会对你放开手。你愿意吗?”
“对不起。”我说。
“你是复读机啊?对不起,对不起的。你欠谁对不起?是我吗?不是我!”
病房是三人间,另外几个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我继续笑笑:“对不起啊。”
后来出院后,我的脚掌感染了一次,又打了几天针。脚面上的水泡下去后,留下了黑色的蜕不掉的疤。
对哦,我手掌上也有一块疤,像个逗号,现在脚上的这些是句号了吧。
不不,也许是省略号,或者感叹号。
瞧,初恋给我的这些纪念,真的是不可磨灭呢。
我开始玩网游。开始时硕硕带我一起,后来,我玩得比她还凶。在游戏世界里,时间过得好快。作为一个笨蛋,打个弱怪也能消耗掉不少的时间。
后来玩得太厉害,便经常刷夜。手机也不带,经常关机扔被窝里,晚上在网吧也挺好,反正我也睡不着。
我认识了老鱼。他是个游戏高手,有一次在网吧刷夜,他就坐在我的旁边,大概是我的水平太次了,他实在看不下去,就在游戏里加了我,带我练级。
老鱼是隔壁学校的,在法律系。好像是个挂科王,几乎每天都在网吧包夜。后来我才知道,那网吧是他和同学一起开的。大学四年的学费生活费,全投在了网吧里。
老鱼偶尔会跟我说他少年时期喜欢的女孩子。他初中时就喜欢她,经常尾随她回家。高中毕业后,他跟她表白被拒绝。女孩说,老鱼,等你有钱了再来找我吧。
所以,还没有入大学,老鱼便想着如何挣钱的事儿了。开网吧确实挣了点儿钱,但老鱼拿着赚来的那点钱去找女孩的时候,女孩已经有男朋友了。
老鱼笑:“结局来得太快,竟没有时间去探究初衷。”
想想那时的我们,对于爱情,明明什么都不懂,却凭一颗赤子之心全身心投入。根本不想,是不是有未来。他的话,是圣旨。他的事儿,是天底下最大的事儿。
后来有一次刷夜,陈尽欢找到了我。他看看坐在我旁边和我谈笑风生的老鱼,又看看我:“你新交的男朋友吗?”
我没理他。
“是不是?”他越发经常这样地突然冒出来了。比如等在我下课的教学楼下,在食堂、图书馆忽然出现在我旁边,或者在我的宿舍楼下喊我。
“是。”我头都没抬,我们正在组队打一个副本,我不能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