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他没来,最后回望时,树下门后,我都没发现那双永远像闪烁着泪意的眼睛。但不来就不来,我背起行囊,就此远离了风烟谷,远离了此生最好的时光。
最好的时光这5个字意味着过往或将来,它从不和现在有所关联。一些年后,我初遇金银花,听到路易对她说:“似水年华,活在当下。”我才惊觉,我虚长他10余岁,一把年纪竟都活到狗身上了。
即便我自诩经历芜杂,见多识广。
我走遍万水千山,医治绝望等死的伤者病患;我行过白昼暗夜,学会不同门派的剑招刀法;这世上的欢喜悲哀都被我尽情阅览,过眼云烟。但我竟从未去想,要活在当下。
我不愿承认的,我活在往事里。风烟谷之外的世间,对我而言不是一马平川的宽广前路,而是处处碰壁的末路穷途。
我从离开的第一天就在想他。吃到一味好吃的酥糖,我想留一块给他;看到杏花春雨,想起他的盈盈笑语;连平常的市井百态,都想说给他听——细微的感触和盛大的感悟,都只想说给他听。
我舞舞爪爪地说,他温和清澈地听,一如我们从前。
我体会了在风烟谷不曾感受过的孤独。在吵嚷街巷,在行人中央,在很多角落,在很多时候。
风寒霜重的客途,想念让我孤独,孤独使我想念,但这愚不可及。我的决心已定,就不容悔改。调动了全身的力量,我成功地把自己经营成忙碌严谨,像个好人。
好人小六认定当初对小兔子恶语交加,是放了他一条生路。他试图心安理得,翻山越岭,涉水而过,拜访名山大川采集药材。还拜师学剑,偶遇的游侠和武人,谁人都是师者。
【拾叁】
一年时光飞逝,我不想如约返回风烟谷。思念强化了对他的情感,但这是多么危险。所以我托人把草药捎回去,逗留在秦鸽府中苦练剑术。
秦鸽是当朝大司马,我医好了他重疾缠身的妻子,他将毕生绝学向我倾囊相授。这绝非一日之功,我就一天天地留了下来,如此4年。
4年前,我只懂折柳当剑胡乱比划;4年后,连武功可谓无冕之王的驸马槟榔在见过我的身手后,也夸我是百年难遇的武学奇才。本着惜才之心,他将自己的独门绝技传给了我,我集众家之长,又勤加修练,到了第4年,竟也可跻身一流高手行列。
业精于勤。
我不想让自己想起他,那么就不可闲下来。可每当我产生这个念头,我想起的,还是他。闲字怎生书写?门内那个木讷的人,是我的他。
他站在门里,我的脑海便一刻不得闲,动若脱兔,走马观花。
我尝试着改变。练剑太单调,我就去呼朋引伴高谈阔论,秦鸽府邸常有达官贵人出入,我闲云野鹤惯了,对这帮人向来敬而远之,但我要令自己改变。
和你分别后,我遇见的全是和你不一样的人,他们热情、爽朗、油滑、虚伪……每个人都和你不一样。
他们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谁都不像你沉闷无趣,但谁都没能给予我平静感,像你给予我的那种。
风烟谷时期,我上窜下跳耍尽百宝,每当夜来沾上枕头就能黑甜一觉,那个时候,我最幸福。喧嚣后,人们需要的是一场安然的睡眠,但我的心始终嘈杂,人之将息,却夜不能寐。
风刀霜剑的漂泊岁月里,你似铁马冰河,频繁地入我梦来。
不语不动,只看着我,双目亮如晨星。
在梦里我问你想说什么,要说什么,你只微微一笑,有如月光一漾。
其后你转身,远走,像诀别那夜。
【拾肆】
我尽力驱赶你残存在我脑中的影像,仍自相同的梦境中醒来,我不懂这意味着什么,但我遇上了另一个人。他不像你,但当他微微一笑,有如月光一漾。
当朝静王爷路云杉来秦府做客当天,我在执剑击落葡萄架顶端的那串葡萄。它跌落到地上铺着的布匹上,有几颗破碎了,汁液瞬间染紫了白布。我忽然觉得这一幕很好看,将剑尖一挑,就着汁液飞快地在白布上随意而画。
以剑客的敏锐力,我知道有人在看我,但看我的人一向很多,这很正常——太多人都会对我的容貌大肆吹捧,奉承话将我的脸皮涂抹得一层又一层,从此我拥有了一张厚颜,所以日渐无耻——自命不凡,眼高于顶,不把任何人当回事。
但来人是静王爷,传说中他久居深宫,清雅得宛若谪仙。但人们都习惯为尊者讳,对我都极尽阿谀,何况是皇族,我并不以为然。
可我看到的当真是无愧盛名的容颜,他翩然静立,眼里含笑,如美玉莹光。在这样隆重优雅的美面前,我突然失语,他却说话了:“你画的是一枝瘦梅?”
其实我只想乱画,他说是梅花,细细一看,竟越看越像。我不禁沾沾自喜,奇才就是我这类人啊,毫无章法却灵气四溢。我望着他,大言不惭地笑纳:“尊驾与在下心有灵犀。”
他走得近了些,我心里一咯噔,他的容色苍白如雪,连走路都像是在飘浮,唇色已现淡白,显是不久人世的病容。
太美了,以至于不祥,举手抬足俱是死亡袭身的气息。可他似不以为意,浅笑道:“我最爱的就是秦府这架葡萄了,今日又见,很欢喜。”
我也很欢喜,因我见着了一个像山中生灵的人。几年来,我见过很多的讷言之人和很少的干净之人,但无人能既清洁又明朗,像你和他。
他坐在葡萄架下饮茶,像鹿啜饮着泉水;你坐在烛光里看书,如兔安睡在草丛里。他身上有一种僧侣式的孤独,像宋词,而你是小令。你们都有诗意的沉静,相貌大不同,但确是同类。
起先我们的对谈还显生疏,忘了是在哪个对视的时刻,彼此竟不约而同脱口而出:“你和我的一位故人很像。”
太巧合,就都笑了。他收不住笑意,问:“你的那位故人是我这样的病秧子?”
“不,你像一只鹿,他像一只兔。”我反问,“你的那位故人是我这样的愣头青?”
他还笑:“她说这叫生机勃勃,热爱生活。”
我们的话题由此展开,当秦鸽匆匆赶来时,我才知他是静王爷,传闻中他让人惊为天人,却孑然一身。
但我不信他没有爱过一个人。心中若不曾涌动过温柔情怀,怎会在诉说时情不自禁地牵动了嘴角,怅惘而笑?可是,究竟是怎样的人,舍得连他也辜负?
【拾伍】
秦鸽走后,我就单刀直入,问出了口。许是从未有人忍心让他揭开伤疤,他微愕,默然片刻方道:“开口无益,她另有所爱,不如缄默。”
但以他的倾世风华,哪个女子不会倒戈?他像是看穿我的心思,笑一笑:“我是还好,感情也不讲究先来后到,但一个人好不好,跟他能不能幸福,是两码事。”
“那至少也要让她知道啊。”说这话时,我想起了小兔子。当初他开口,该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我却以最尖锐的话语推倒了他,绝尘离去。
静王爷摇摇头:“她知道,就会不那么快活。”
他宁可自己不好过,也不想让她不好过。那么你呢,小兔子,你开口,一定是满以为我会应承,跟你好好地过,快快活活。
我终于懂得了你,在这么多年后。
“人生苦短,该说的话要说,等到老去,你再后悔也来不及。”话虽如此,但看他的模样,哪里会活到老去之时?那何不率性一些,不给人生留下遗憾。
静王爷黑眸一闪:“你觉得人生苦短么?我觉得人生苦长呢。”
“病痛折磨,情感失意,你已生无可恋?”
“不,生有可恋,但它不比孤独强烈。”他说。
我承认他是对的,筵席再热闹,笑语再可人,我仍然会感到铭心的孤独。爱和被爱着都是这样,一直觉得自己只是一个人,没什么可以克制和掩盖孤独感。
情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能陪伴我们到老的,与我们生死相随的,惟孤独耳。即使与爱人相拥而亡,也只是独自赴死,灵魂并不能重逢,携手碧落黄泉。
你也不能使我不孤独,但你能缓解它。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四面汪洋,无路可走。但在黑暗的海面上,我需要知道你在,跟我遥遥相望,默然相对,如此如此,永远永远。
知道你在,我才会安心。
【拾陆】
静王爷在夏末秋初的时节过世,距离我们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见面,仅17天。
丧礼结束的次日,我启程赶回风烟谷。我的小兔子,今生我已不再是王,我只是个驾着马车的旅者,载满了风雪一路溯回,你还认得我吗,你还愿意认得我吗?
我曾经那般严酷地伤害过你。
分别后,我时独游,不逢一士。但如今我已足够了解,你之于我的意义。路易说他和金银花的相逢,是金箍棒遇到了孙悟空,四海惊起震动,而我爱上了你,内心翻天覆地。
当时我以为,我想要的是风火轮或青龙偃月刀之类威风凛凛的兵器,而不是光秃秃的缺乏美感也不趣致的金箍棒。但我错了,上天入地可长可短不离不弃伴在身边的,是你。在心上,不在身旁的,是你。
我忘不了你。我要找回你,弥补这5年来,把你遗落在光阴之外的,所有悲凉和沉痛。
【拾柒】
后来的故事你们都知晓。
我回到风烟谷,望见了他的灵堂。
千里佳期一夕休,秋风惊绿,碧草萋萋,他已不在。
大地崩裂,劫灰乱扬也不过如此。我不晓得我何以还能好端端地站立着,望着我的所爱的灵堂。当晚师兄弟都来找我,四师哥同我说:“我们都以为你再不会回来,只有小兔子说,你迟早会回到我们身边。”
没错,我回到了你们身边,但我竟再也回不到你身边。你会得知吗,若没有了你,再多别人,也只是别人。
五师哥将长明灯芯拨得亮些,长叹道:“他喝醉了酒,走之前应当不痛苦。”
由此我得知了你的死亡,与一场酒有关。那是个雪夜,你偷了师父的酒,悄然地来到后山痛饮,然后躺在早就挖好的坑里,静待死亡。
坑和你的身量等长,蓄满了雨水。你总在黄昏时挖坑,被师哥们问起,就笑着说想养金鱼,种睡莲,谁都笑你异想天开,无人得知它将是你的埋身地。
雪落无声,你裹着草席,躺进了污浊的雪雨里。那时,我究竟沉睡在哪一张床上,而你静静地走向了死亡。当冰冻袭身,你有没有看到天空有一只白鸟扑棱着翅膀飞过?
我拒绝了你,我以为放了你一条生路,却逼得你走上了绝路。五师哥犹在讲着,次日在后山发现那一池水冻成了冰,你就躺在冰层里,容颜模糊,坑边,是空了的酒坛。
我笑着说:“这人搞什么鬼啊,以为把场景搞凄美了,就升华为传说了?年轻人就是傻透了。”
你挑了一个落雪天,把自己埋进了冰里。你是存心的吧,你一定以为死后还能化成蝴蝶或孔雀,天上人间任意飞对不对。我越想越好笑,可他们都错愕地看着我,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摸到了一手眼泪,可我却在笑,真恐怖。
我不知还能说什么,只好笑了。你有一万个理由可以活下去,你只是不想活下去。可我呢,小兔子你告诉我,我呢?
我说让你等我50年,你答应了,你说50年就50年。可事实上呢,你连5年都不等。你是个骗子!
我以为你对人生逆来顺受,但你不受了,你不要它了。为什么要死呢,如果你只是想让我尝到当初你所尝过的滋味,你成功了。
我曾经让你心如死灰过,而今轮到我了,放置心的地方,只剩下一个大窟窿了。
心空了,连灵魂也是。
【拾柒】
在我离开你的5年间,你是我无时不刻在思念却不可思念的人。也许就在我下定决心要带你远走,去一个无人相识的地方静美生活时,你心力交瘁,再也支撑不了等待的岁月。
我用了5年时间坚定了对你的感情,你用了5年时间对我死了心。
你想过出谷找我是吗,但你怕和我错过,只得原地停留,从未稍离。但我让你等了太久太久。古人说,断送一生憔悴,只消几个黄昏,更何况是5年。太漫长了,足够让一个人油尽灯枯,心志全失。
人类都逃不脱最根本的脆弱和孤单,于是都坚持不了太长时间,中途找个伴侣扶持着往下过,爱或不爱,再不深究。可是我的小兔子,他不肯做当中的那一个。
活到了成年,谁不明白事理呢,谁又能不懂规避什么和选择什么,才有利于某种安宁的世俗之生?但他听从了内心,哪怕人人都笑话他太痴。
他死于3个月前,一个很冷很冷的夜里。我们一步错过,终生无缘,这就是我的前半生所有的故事。
【拾捌】
当我决定将余生托付给他,与他就此牵手,念念珍惜,却只看见他长眠于冰天雪地,身心重创,万念俱灰。
【拾玖】
我再度离开风烟谷,狂歌走马遍天涯。但世间再大,我已无处可去,没有了他,我哪儿都不想去。所以我投身了青楼,以我22岁的高龄——这个年纪出道未免太晚了点儿,但我不在乎。
作为一个绝代神医的传人,也作为一个武功还不赖的剑客,我要弄点钱很轻易。跟家境苦寒而被迫堕入风尘的少年郎不同,我选择青楼,无非是这里鱼龙混杂,三教九流都有,可能会碰到一些有趣之人。
不以无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余生漫漫,若想过得好些,还是得找点乐子才行。但有趣的人不常见,或许只是我已丧失了兴冲冲认识一个人的兴致。
生命不过是认识一些人,遭遇一些事的过程。但事实上,能跟我有所关联的,统共就没几个人几桩事,却纯简得心生轻松和愉快。
我与世间互不理睬,两不相干,我只是在不停地消耗着粮食,空气和水分。
日复一日的失望中,我逐渐爱上了睡觉,对慕名全来的人全都爱理不理,但越这样,越让人趋之若鹜——我从前何尝不是这般,当他爱我时,我推三阻四;当我爱他时,他已死去。
梦里不知身是客。
人人都说欢美人浪荡不羁,谁也不知他其实情比金坚;人人都说欢美人特立独行,谁也不知他曾经是个怯弱的、拘谨的不敢正视本心的胆小鬼。活成了心口不一的虚伪小人,我不免有点佩服我自己。
他们都说,这世上少了谁都一样活,没有谁离不开谁。他们大概、或许、可能真的是睿智的,但他们不是我。
我不是他们。
少了你,我只是在苟活;离了你,我也并未即刻殉情。但总归,对这个人生,我不过是在惨淡经营。
没有了你,竟然真的不一样。青山绿水的旅行,只是流浪;觥筹交错的筵席,只是应酬——它们是无益的,我是魂不守舍的,看起来是像样的,是积极的,是和生活友好相处的。
无人可知,我已成玻璃之城,貌似坚不可摧,却禁不住轻轻一推。
我终究承认,失去了你,我是还苟延残喘着,但世间大不同了,它丧失了全部的趣味和口感。我形状完好,然心已四分五裂,溃不成军。
让一个自诩骄狂的人承认这些,是多么的艰难,艰难到羞惭,无从面对自身曾经有过的阳光和清泉。
【贰拾】
在青楼,我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像我少年时的期许。可事隔多年,我已不再设想还有惊喜等着我,我受够了。我还能有什么像样的未来呢,我的未来,是他永远缺席的余生;我的身份,是他的未亡人。
我有多爱他,我竟不曾让他知道。
不,连我爱他,他都不曾知道。
有时就是如此,不离开,就不会知道所爱是谁。但这多么徒劳无功,你已不在。
之所以还活着,在于我没想好一个可以超越他的死法。我暗自喋喋不休地盘算着,该以何种方法殷勤地奔赴死亡,想了许久,毫无头绪。但哪天实在没有事做了,那就去死一下吧,像下个小馆子,点个我爱吃的菜。很自然,随时随地。
我连新意都懒得想了。
懒得哭,也懒得死。
我以为我很颓废,如今我才知道,原来我早报废了。
【廿一】
小虎的中蛊事件让我找着了契机。他为父母的仇家所害,中了奇毒,连他医术不俗的母亲和奇侠槟榔都找不出破解之道。
生有可恋的人舍不得去死,我看着灯火下小虎晶莹的脸,往事如万花缤纷坠落。他不是多年前我初见的那个人,但我心口仍在刹那涌起感触——若能重回当年,我的他也会是这么一个不谙世事的纯真少年,人生最大的苦痛是病痛折磨,而不会经历疼痛的心劫和冰冷的绝望。
我的一念之差,葬送了毕生的幸福。旧日的挣扎和逃避在此刻看来多么无谓,可当时我哪会预料得到。
我挽不回所爱的性命,但我有可能会救回和他相似的小虎。风烟谷的上古医书里,或可找到救他生命的方法,便是如此,在11年后,我重归风烟谷。
我竟在这尘世多停留了11年。
【廿二】
挽救小虎的是小兔子,我自他整理的医书里,发现了克毒之法。他用了近5年的精力将上百卷纸张脆薄欲碎的医书一一誊抄归纳,加入师父的绝学和自己的心得将其完善之,使我受益良多,终将棘手难题攻破。
弄完医书,他就去死了。救完小虎,我也可以去死了。仿佛是忽然想通了一件事,我心头一喜。什么死法不重要,单单是想到马上就能死了,已觉幸福。
如果活得行尸走肉,为何不干脆成为一具尸体呢?多少还坦率点。
一切形式感都不需要了,我客居在人世的日子到此完结。爬一座高山,从山顶跳下去,粉身碎骨,血肉模糊,很简单也很直接,连后事都不用让人操心,自有秃鹫帮忙收拾我的残骨。小兔子用草席裹住自己,也是尽量不想麻烦别人吧,顶多出几分力气,用黄土将他掩埋即可。
我比他更省事呢,符合我做人的原则,无话可说,那就睡觉;无可留恋,那就去死。
可惜吗?并不。生命里其实并没有什么值得非做不可的事,除了爱,以及死。
他已化作了一座冰凉的孤坟,那么,爱已不再必须,于是生,也已不再必须。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到了此时,我发现自己已无话可说。既然想说的不可说,说了他也听不到,临终遗言又有什么意义?我再自大也无法否认,我的自以为是和一意孤行,把我的人生搞砸了。明明一手好牌,却打成了败局,我已彻底不愿再说什么。已然丝毫不在乎有没有人听,听不听得懂,懂了又如何,终归是寂寞。
一事无成人渐老,一钱不值何消说。
可我还是说了这么多。矫情、做作、语无伦次,絮絮叨叨。
不是为自己,是为了他。想替他见证,他有过这样的一生,爱过那样的一个人。其余种种,都不必再提起。
写完这篇文字,我与人世的瓜葛已可尽情了断。戏剧化吗?随便吧。我只这一生,就要随兴所至地活,或者不活。
静王爷说,向来情深,奈何缘浅。是的,我的一生本该洁净芬芳,本该遇见眉眼清甜的人——只有那个。笑容是暖的软的,从眼到心漾着蜜,在夜里说说悄悄话,晴空下唱不着调的歌,阴天互相抱着书一页页地读——
我的一生,本该如此。
【廿三】
向下飞翔,天堂在上。
再见,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