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我不做仙女好多年

b“无赖!”我没奈何。/b

b“谢姑娘赏识。”他不卑不亢地继续跟着。/b

b“我花了一文钱买的不是男人,而是牛皮糖吗?”/b

b“有劳姑娘破费。”/b

凭本事吃饭的金银花在徐夫记立住了足,被分在后厨专门开发创新菜。毕竟是被当今圣上钦点过的人,厨师长待我很客套,月俸也给得足。

安顿下来了,我就着手寻亲大事。可我托了很多人查访,他们仍然没能带给我爹爹的音讯。来京城大半个月了,爹爹竟还像当年一样,石沉大海,无声无息。

我还把爹爹的画像带到烤场去问往来客人,仍是颗粒无收。但渐渐地有人认识我了:“你就是那个把白切鸡做得很好吃的姑娘?”

“真是书里说的那样,玉白鲜亮鲜嫩滑爽啊!姑娘,人材啊!”

还有人扬扬手:“姑娘,你帮我看看,我烤的鱼怎么这么腥啊?哎哟还糊了!”

徐夫记的生意做得大,丁丁不但收购了几家老字号的点心店,还把后厨外的一大片空地办成了烤场,食客可自带食材,徐夫记则收取炭火和酒水费用。每到傍晚,烤场都人满为患,我闲了也会去当当帮工,帮技术不佳的客人烤烤鱼虾什么的。

在绿岛待久了,我算个海鲜行家,无论变什么花样,都能把味道做得还行。但饮食文化博大精深,我要学的挺多。常常在篝火升起时,我帮客人们烤着鱼,邻位的同仁熟练地烤着乳猪和全羊,我们交流一二,互通有无。

吃水不忘挖井人,我计划要做几道菜对锦袍少年和欢美人聊表谢意。这天一大早,我就跑去水产市场,想买些新鲜的鱼虾和蟹。

刚走到常去的那家摊子,就听到一个清脆的女声高兴地说:“哇,纯天然无污染!我要吃个痛快!老板,挑只最大的龙虾给我!”

我一望,是个戴草帽的姑娘,帽沿压得低,只看得到秀气的鼻梁和红润的嘴巴,正手舞足蹈地对老板说:“这龙虾往死里便宜啊!你可得给我挑最大的!”

老板满脸堆笑:“好好好,姑娘稍等,稍等。”

这么贵她还觉得便宜,若是去绿岛,她还不乐得发了疯。可她看上去不像个有钱人,穿的是比我好,但也是荆衣布裙,多半来自小门小户,却不晓得怎能这么大手大脚。

再一看,老板欺负她不懂挑虾,给她找了一只个头很大但奄奄一息的龙虾,亮给她看:“姑娘,这只好!又大又鲜!”

姑娘掀起帽子,露出一双晶莹灿烂的眼眸:“好,帮我称称。”见我在打量她,咧嘴一笑,“你也爱吃龙虾啊?”

热情友好的人类很容易让我心生好感,我回个笑给她,拿过网兜捞了一只龙虾递给老板:“称这只。”

一箱龙虾里,闹得最凶猛、最难驯服的才是好龙虾。我刚发现老板在挑龙虾时,这只钳住了他的手不放,甩了几下才摆脱,它才是最好的,肉会很活很鲜嫩。

老板已帮姑娘称好了重量:“两斤八两。”

“咦?”姑娘不傻了,狐疑地问,“有这么重吗?”

老板的秤翘得高高的,摆出“你羞辱我了”的表情:“你看你看!”

姑娘不作声了,抓起龙虾不停地抖啊抖,抖得一地的水。我怀疑那只龙虾都要被她抖得昏死过去了,忙制止她:“龙虾得吃活的!别弄死了!”

姑娘挠挠头,嘿嘿笑:“水也有重量呢!这个钱得抖掉!”

我对她的好感顿又深了一层,天下财迷是一家,有追求的人理应惺惺相惜,比如我,比如她,比如那位绿岛食品店老板贵公子。既然是一家人,我就不能让她吃亏,把我挑的那只让给了她:“姑娘,龙虾又不是胸,越大越好。”

女人是很容易同仇敌忾的,老板苦着脸收回了大龙虾,他本想欺负不懂水产的人,却被识破了,恼火得紧。姑娘心满意足地拎着龙虾,向我道谢,又道:“你怎么爱吃皮皮虾啊?都没两口肉!剥了半天全是皮,费劲!”

皮皮虾也能做得好吃啊,我笑笑,刚想跟她说做法,她一拍手:“除非是徐夫记家的小炒鲜!用了十多种海鲜炒出来的,配了玉米酪,口感很脆嫩!”

我心说,这小炒鲜就出自我手呢,姑娘你真不赖。但做人要谦逊,就笑道:“喜欢吃就常去呗。”

姑娘舔了舔嘴唇,叹道:“太贵了,吃不起啊,寡妇门前冷清清,手中银两干巴巴。”

寡妇?我和鱼老板都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她抹抹眼睛,做哭泣状:“唉,真是闻着伤心听者落泪啊……可怜我这26载的人生,实乃跌宕起伏、狗血无比啊!”

狗血?姑娘用词很特别,我不大听得懂。更意外的是,她居然比我大十二岁?瞧上去最多十六七岁嘛。她像看出我的疑问,嘻笑着:“我是二十六岁的心,十六岁的身,你怕不怕?”

“不怕。”我还觉得自己的心已在四十岁开外呢,不也没被当怪物。

“我穿越来的,你怕不怕?”

“穿——越?”我脑子不够用了。

见有听众了,姑娘把龙虾放到一旁,给我讲故事:“我来自另一个时空,那个时代的龙虾很贵很贵,一般人舍不得吃。”

时空?我被她一个又一个奇怪的词语弄得晕头转向,她想了想,张开双臂作飞翔状:“我是乘一只铁鸟来的,它在天上飞,然后……”

我打断她:“可人们不是常说驾鹤西去吗?”

她鼓着眼睛看我:“你可真毒舌啊!我是骑鹅少女不行嘛?”

“哦,你是仙女啊?”我想起年画上的寿星老头子常和仙鹤相伴,可这姑娘打扮朴素,活泼热闹,还自称寡妇,跟仙女实在……呃,实在很不像啊。

“嘁!”姑娘不屑地说,“我不做仙女好多年!是这样,我的飞机,哦,我坐的那只铁鸟飞到半空时,忽遇暴风雪,就迫降在另一座城市,刚落地,我想出去透透气,空姐不让……”

我和老板对“空姐”又不懂了,姑娘笑了:“就是我的童儿啊!我说我就想朝外望一眼……因为窗外的城市是我初恋情人的故乡,我从未踏过那片土地,还不许我看一看吗?”

我被故事迷住了,问:“后来呢?”

姑娘一摊手:“我向甬道走去,想看看他的故乡,几十步的路程,却被我走了很久,直到走进一片池水里。我一回神,发现走到你们的世界来了,再一回头,来时路一片黑暗,有几个人忽然扑过来说,四姨太,你可别想不开!”她皱皱鼻子,又叹,“我就明白了,我也穿……越……了……”

四姨太……十六岁的四姨太,号称是从另一个时空飞来的……我挠着头,这个故事太玄妙了,可她除了遣词古怪外,看起来也和我们无异呢。我问:“你们和我们也没什么不同吧?”

“不同!”她又兴奋了,“我们有手机!呃,就是哪怕隔了几十个时辰的路程,也能说话!”

“千里传音嘛!”老板说,“江湖人都会。”

姑娘略一怔,咂摸道:“江湖……唔,我们那里可不就是江湖,职肠江湖刀光剑影,可不比打打杀杀好过。”她一边说着,一边拎上龙虾,叨咕着走了,“我得回了,省得她们还……”

老板目注她的背影,摇着头:“神叨叨的,八成头脑不正常吧?”

我倒瞧她正常得很,人挺好玩也友善,就是有点迷糊。其实她的故事我蛮好奇的,不知下次还会不会碰到,我蹲着挑虾,头也不抬地对老板说:“下次她来了,帮我问问她是哪家的四姨太,我还要听故事!”

老板却不答话了,我仰头一望,他一脸惊吓之色,怏怏道:“这怪人不好惹!”自认晦气地掏出银袋迎了上去,“哎哟姑奶奶,你……”

那姑娘提着龙虾回来了,身后还跟了几个人,走在最后的人我看不清,但白色衣角若隐若现,甚眼熟。

他们还未走到近前,姑娘后面的那个人窜了出来,大叫道:“金银花,是你?”

竟是元宝!尽管只是短暂地相处,他却让我有故人重逢之感,我也很惊喜:“真巧啊!”

银子也看到我了,嘴角弯出一个浅笑算是招呼。他们的主子贵公子已走了过来,一身白衣,笑得灿漫:“姑娘,久违了。”

这清贵的男子素衣飘扬,晨光映在他脸上,像碎金子般耀眼。我激动得只顾傻笑,他还记得我!

姑娘可不理我们的欢乐祥和,一下子把龙虾连同袋子摔到老板怀里:“短斤缺两,古来有之,世道真阴暗!”蓦然又想到了什么,心疼地把袋子抓了回来,小心地看了又看,确认龙虾还活跃着,这才定了心,“你太黑了!我刚去复了秤,你短了我三两!足足三两啊!你自己算算,那是多少钱?”

这姑娘太好玩了,买龙虾时眼睛都不眨,却又记得去复秤,折回来讨个公道,还带了一帮打手。

凭元宝和银子的身手,估计半招就会把老板打得脑袋开花,这就有好戏看了么?我亢奋地伸长了脖子。

老板惊恐得口歪眼斜,我自觉地撮牙抱臂内心翻涌静待猛料,谁晓得他不战而降,二话不说地就递过银子:“姑奶奶,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得罪了!这只虾就送你吃着玩吧,啊,送你了……”

被八卦吊得老高的胃口没得到满足,人民群众很伤感。我真瞧不上老板啊,之前他还欺负姑娘不懂龙虾的挑法呢,这下却装起了孙子,自必是冲贵公子的面子了。我瞧他衣饰虽然不十分华丽,但穿行在腥臭的水产市场都有种不染纤尘的贵气,必不是等闲之辈了。像那皇帝路云天,微服出入市井,却也难掩风仪。若四姨太姑娘都说自己是仙女,那贵公子就该是上仙了呢。

元宝是个直脾气:“你又不是头一天做生意,市场的规矩你不懂?”

老板点头哈腰:“是是是,大人教训得对,小人一时鬼迷心窍,这就给姑娘赔不是!”继续向姑娘装孙子,“姑奶奶,你就大人大量,别计较小人吧,以后你再来,我一定把最新鲜的留给你!”

瞧这欺软怕硬的嘴脸,我存心落井下石:“那徐夫记的货呢,你打算怎么办?”落水狗当然要痛打,不然他更不长记性,老百姓赚钱可比他当鱼贩子还辛苦。

徐夫记是老板最大的主顾,也得罪不起,他的脸苦得都快哭了:“这……”

贵公子努努嘴,元宝心知肚明地替主子发话:“下次再被发现,你的摊位就不保了啊!”

姑娘乐开了花,冲贵公子道:“你们是收保护费的吧?”

贵公子点头又摇头:“我们保护,不收费。”

我对他肃然起敬,生意做得又大又广,富豪到底是富豪,产业多如牛毛。

姑娘看看元宝,看看银子,目光落在贵公子脸上不肯挪开:“不收费?那你们黑社会的钱从哪里来的?看你们穿得也挺有钱嘛!”

黑社会?贵公子跟我一样都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她自问自答起来:“我想明白了!保护费是你们的原始积累,早就洗白了是不是?”

元宝嚷道:“你说黑话,我不懂!”

姑娘仍不舍错开眼珠,仍直直地盯着贵公子:“好多人洗了白也洗不掉眼神里的凶残呢,你却没有,人又年轻,我想你是个富二代。”

贵公子笑得温淡干净:“姑娘说话很有意思,是说我是世家子弟么?”

姑娘摆手:“黑社会也能算世家吗?我猜你爷爷和爹爹爹都是大坏人,到了你这代才想着要变成书香门第。”

元宝和银子俱是一惊,这两人也很好笑,性格迥异动作却能整齐划一。老板反应却还大些,扑通跪下了,哆嗦着嘴唇道:“小的,小的什么都没听见……”

姑娘被他唬了一跳:“咦?”看着贵公子,“是你爹还是你在京城捐了个官当当?把他吓成这样,定是个一心搜刮民脂民膏的贪官!”

老板看样子真的要被她吓死过去了,磕头如捣蒜:“小的跟这姑娘素不相识,大殿下,你可千万明察!”

殿下?皇子殿下?我瞅着贵公子,无怪乎他生得好看呢,他爹娘是人中龙凤嘛。也无怪乎老板吓傻了,姑娘口不择言,说皇帝和先皇是大坏人,这可是砍头之罪呢!可贵公子却温然道:“无知者无罪,起来吧,不关你事。”

老板战战兢兢地爬起来,后背汗湿了一大片。我心下暗讽着他,还没怎样就急急撇清,生怕跟姑娘有瓜葛,这男人真怕死!傻瓜也知道啊,他们若有交情可言,他又何必短她的斤两?

却见姑娘愣愣地出神,哈地笑了:“殿下?我一听到这个称呼,就看到一群乌鸦从眼前飞过了……”心花怒放极了,“第一次出来找吃的就碰到了个殿下,我还真是穿越女主的命啊!”

我彻底相信她异于常人了,她说的,可真费解呢。贵公子淡然有礼地笑问:“姑娘的言论很别致,不是本国人?”

唉,你以为人人都是从外国逃难来的?人家是从另一个“时空”来的呢。

“我啊?”姑娘难得脸红了一下,“我初来贵地,请多指教!”

“那姑娘可要好好体会体会我大夏的风土人情呢。”贵公子不愧是皇子殿下,跟谁都不忘推介夏朝风光。

“咳,别提了!人情体会够了!当个寡妇过的哪是日子,好不容易攒了点钱想打打牙祭,还被坑了!”姑娘意识到说漏嘴,捂住了嘴巴,“我是说,呃……”

贵公子学着老板的口吻:“我、我什么都没听见……”

我和元宝爆发出一阵大笑,连银子也牵了牵嘴角。贵公子把眼光投向我:“姑娘在京城可还安适?”

“挺好挺好!我在徐夫记做厨子呢!”

“哦?给我爹爹和娘亲做菜的就是你?”

“是啊!”我洋洋得意,拿梨花白做菜算是押对宝了。菜式可口又投其所好,皇帝皇后对我有印象了,跟儿子闲谈时说上几句也不足为怪。

姑娘问:“小炒鲜也是你的绝活?”

再谦逊下去就沦为虚伪啦,我笑:“你给我讲故事,我就做给你吃。”

“我不在江湖,江湖却有我的传说。”姑娘自言自语,“这古代居然也有事业女性。”

事业这个词我还是听得明白的:“既是事业,也是赚钱手段,我要双赢。”

贵公子赞许地笑着看我:“我等这就走了,下次去徐夫记捧你的场。”

“那我要跟银子比拼!他做菜也是一绝呢。”我笑了。

“那我和元宝可就有口福了。”贵公子一身白衫长身玉立,真是一道不错的风景。

“这就定下约会了?那我的小炒鲜要拖到几时?”姑娘有点醋意了,她自己可能还没察觉到,我可闻得见酸味了,厨子嘛,嗅觉敏锐是必备功。

女人的友情真经不起推敲,一个俊雅的男子就改变了立场,刀戈相向。待“市场秩序调查及维护秘密小分队”一行走后,我取笑姑娘:“春心动也?寡妇嘛,我理解的。”

她否认:“呸,我哪有那么花痴?”

欲盖弥彰的迹象太明显,我看得好笑:“你看着他,那眼睛可笑开了花。”

她反唇相讥:“一看到你就觉得你一副要去约会的喜气,我忍着没说而已。”

我们对视一眼,都笑了起来。同是天涯好色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可我哪是去约会啊,我是去谢恩好吧……

离开市场的一路我们都谈得很投契,姑娘说她在这个世上叫月奴,是个唱曲的女子,四个月前被一个盐商买回家当四姨太。

盐商病得不轻,想纳房小妾冲冲喜,不想洞房花烛未入就一命呜呼。可怜月奴一嫁人就守了寡,在家中也处处受排挤,命比黄莲苦,终日以泪洗面,万念俱灰之下,她逃出家门,向池塘深处走去。

“然后我就莫名其妙穿越到她身上了……”姑娘说,“从此我就不再是倪笑闹,人人称我为四姨太……穿越成小寡妇,手上又没钱,你说我是不是能入选最衰穿越榜前十强?前世今生都是个霉女!”

“没钱,就努力攒啊。”我跟她说,“人不怕穷,就怕懒。”

她诡谲地笑了笑:“没错,有钱就能摆脱那里了,我正在想法捞钱呢!哎呀,女人越大越爱钱。”

她二十六岁,很爱钱,我才十四岁,可也已然很爱钱了,真可谓自古英雄出少年!和倪笑闹道别后,我脚步轻快地回徐夫记。一天之计在于晨,一早就交了个很谈得来的朋友,还和贵公子重遇了,又买到了很好的海鲜,今日将会是圆满的一天吧……

我边调香草酱边想,我当贵公子是富豪,原来是豪富。行事虽然低调,但气度相当折服人,京城第一儒商的名头名不虚传。而那锦袍少年呢,是另一类了,动静相宜,大俗大雅,颠覆了我对浪子的想象。

傍晚时天落了小雨,我把几道菜装入篮子里,向厨师长告了假,撑伞向酒库走去。雨并未影响它的生意,照常穷奢极欲、艳帜高张。我被一个陌生的姑娘迎进去,她问我是找人还是吃花酒,我提起篮子给她看:“我来找欢美人,上回我和他定下了再来的约定。”

姑娘错愕地挑起眉看我:“欢美人从不见相同的女客呢。”

架子真不小,可我的面子也挺大,开心道:“我不同,我是新纪元开创者。”

姑娘把我送至长廊,我就让她走了。熟门轻路地来到了欢美人的窝,却只看到易公子,仍半躺在卧榻上,怀中抱着一只玉色的果盘,正一颗颗地剥葡萄吃。他赤着脚,随意搁在几上,灯光下那双脚丫子白晃晃的,看得我很费神,都秋天了,他不冷么。

即便有人进来,他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我刚想开口,却只觉风声微动,一颗葡萄划空而来,击向我手背。我一怔,葡萄已骨碌碌滚到一旁。

偷袭得手,他笑了,转过脸问:“姑娘是何人?”

我大大地愣住了。这和我预想的半分不像,原来,我高估了自己,他不仅不记得我花一文钱买了他,也不记得他曾经,曾经抱过我,更妄论我带来亲手做的食物是何居心。

我望着他,少年的笑颜如春柳清漾,乌黑瞳仁好耀眼,我不得不设计开场白——“我买过你”,不,买他的人肯定好多,我只是其中一个;“我用你的梨花白做了菜,从而找到了工作”,不,也不好,太老实巴交了,我该说什么呢……

他看着我,我看着他,气氛太沉闷了,我咬紧牙,掀开篮子上的布:“请你们吃东西。”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太平淡了,这个开场既不雅致又不俏皮,糟透了。可他不看篮子里的食物,只看着我,然后就嘿嘿嘿地直笑:“有人给我送香囊,有人给我写情诗,有人给我弹琵琶,送吃的嘛,你是第一个,有想法有想法!”

啊?他把我当成了爱慕他的春闺女子了,真让我想死。他扫一眼篮子,自己动手打开食盒,每样都看了一遍,眼睛里的光像蓝天下的湖水一样波光粼粼:“以后记住哦,我从不吃鱼,只爱吃虾。”

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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