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之后,我和叶天琴的见面时间多了起来,我对她的关怀几乎无微不至,大家都说我是个合格的哥哥,而我,却在一次次交集中,发觉对她的亲近感越来越深。
后来我才得知,叶天琴居然要订婚了。
我以为像她这样开朗洒脱的女子,不会甘于这么快就被婚姻所禁锢,可人一旦被爱情吸引,整个人都会改变的。那段时间里我看着她的脸色越来越红润,神情越来越光彩照人,是所有沉浸在恋爱里的女孩子,该有的幸福样子。
心中的不甘近乎将自己淹没,就在这时,我惊觉了对叶天琴的感觉,并不是单纯的亲近感。
说是“好感”也好,说是“重要的人”也罢,我没办法把这种异样的情绪表露一丝一毫,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最为喜欢的妹妹,嫁给一个由商业联姻认识的男人。
商业联姻,原本以为这样无趣的词语定会遭到个性洒脱的叶天琴的反抗,她却由此结识了自己的真心爱人。
我已经错过了她的童年和她的少年,她已经成长为我无法掌控的女子,可就算如此,我也不能堂而皇之地说爱她。
五
如今想来,我对叶天琴,最为隐秘的告白,竟是在琴房里。
我拾起了从小学的钢琴,她在旁以小提琴与我共奏,一曲终了,我停下来冲她笑笑,故作满不在乎地说:“西方音乐学认为,钢琴是乐器之王,小提琴就是乐器之后。”
“那当然了,哥哥,这是我们最初学时,就都知道的常识了吧。”她心无城府地应答。
不可以再靠近了,我告诫自己,心痛也好,悲伤也罢,叶天琴都不是自己可以寄托思慕的人,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冲破血缘和道德的界限。那时的我夜夜难眠,急需一个可以顺利转移情感的替代之人。
就在那时,我同一名叫黎朝颜的小姑娘相逢。
很奇特的女孩,失去了她心中最为重要的恋人,即使悲伤也勉力逞强的样子,看起来让人心疼不已。真正打动我的,却是她某次落于水中,将头发梳起时,我才注意到,她美丽的眼睛和眼角的泪痣,都和叶天琴那么相似。
一瞬间,我几乎以为上天听到了我的祷告,既然不可以靠近叶天琴的话,那黎朝颜也是可以的吧。假若她也可以同我交心,该是多么令人欣喜。
我以为她会像从前我接近的很多女生一样,只需要强势告白,并应景送上鲜花礼物,就会慢慢被我吸引。只是,她却不一样,在她的心底,有着另一个占据了重要空间的人。
从某些方面来说,我同她是一样的,都是惘然失措,却又跌跌撞撞追寻,心底都是眷恋着不可挽回的人。
紧密的追求,却最终招致了她的反感,她甚至告诉我只能同她做朋友,而一场意外,她陷入危机,却使得我终于发觉了她对我的重要。
那个叫作孟君寻的小子,我看得出他对她有意。为了接近她,并且得到她的信赖,我不惜使用了各种手段,甚至依仗着有钱,做了很多混账事。
朝颜,并未因此而放弃对那小子的关注,反而想尽办法同他一起摆脱险境。
就在那个时候我突然感觉到自己是那么空虚,这么久以来我到底在追寻什么,为了获得心有灵犀之人,眷恋并不能接近的人,追求心不在我这里的人,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自以为感动了自己的笑话。
叶家要决定继承人的人选,家中长辈皆认为在创新力和决断力上,我比哥哥要更胜一筹,面对着家人信赖的眼神,我无法再执意做出自己的选择。
我只是想最后努力一下,为自己想要走的道路,画上一个完整的句点,日后在回想起来的时候,也有成果聊以自慰,并有事迹可以对旁人诉说。然而,朝颜却对我说出了“在陪伴你完成这个报道之后,我们就再无瓜葛”的话。
黎朝颜,为什么连你也是这样,越过我,前往另一个人的身边。那夜正在参加商业聚会的我,听说了她喝醉的消息,在将她的身体揽入怀中之时,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
就在那时,酒意使我失去了理智,模糊了朝颜和叶天琴的脸庞,我做出了一生中最大的错事。
拥抱她的时候,亲吻她的时候,我几乎激动得浑身颤抖,这是唯一属于我的珍宝,不可以被任何人觊觎和抢走。
她沉默地反抗,哀怨的眼神仿若受惊的鹿,那是与我爱着的人,同样的眼神。
最后,当我渐渐清醒过来,看着遍体鳞伤却绝不退让的朝颜,终于压抑不住内心的悲伤。
六
这个世界很残酷,猜测、嫉妒、伤害和鄙薄。
这个世界又很温暖,爱、原谅、信任和救赎。
以为最终退无可退的我,却也是被朝颜和那个小子救了,只是一场意外,我的人生陷入了黑暗。
只有在失明的这段时间里,我才开始回想从前的事情,没有任何一次,这么清醒。
为什么在德奥尔菲斯的故事里,离去的人不能回头?那是因为,即使我们再努力挽回,也不得不悲伤地发现,人是永远没有办法回到过去的,唯有咬紧牙关大步走向渺茫的未来。
于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儿时那段色彩鲜明的记忆,所以就因此错误地认定,那是人的一生中最为珍贵的部分。我一再地追求,想要重新获得从前的默契。
只是,时间都会往前走的,没有人会留在原地等你,而我和叶天琴,都已经长大,拥有各自的人生和重要的人,再也无法回到从前天真烂漫的年代。
在我失明住院的这段时间里,叶天琴一直在照顾着我,她说是因为时常受到我的关照,不能在最为困苦的时候离开哥哥的身边。我强颜欢笑,努力将所有的情愫都压在心底。
她为我读了《蝴蝶梦》,在她清脆的声音中,我慢慢回想着朝颜曾对我说过的话:“没有人会愿意做个投影的,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作为主角的人生。”
如今想来,在我遍体鳞伤被那小子救出火海时,我曾昏昏沉沉问了他一句话:“小子,你喜欢黎朝颜,是不是?”
“我喜欢她。”没有任何犹豫,他答道。
“那么,你可不要让她哭啊。”似是终于看透现实的如释重负,在失去意识之前,我真心地对他祝福着。
那个叫作孟君寻的小子,或许就是朝颜作为主角的故事里的王子,他终究能够将她好好守护的吧。
在养病期间,我接触到了叶天琴的未婚夫,那是个幽默风趣的男子,对她很是体贴。我听着他们彼此调侃、斗嘴,言谈之间心照不宣,终于明白了为何叶天琴会接受这样的人。
那是最合适她个性的选择,她所选择的恋人,一定可以让她一直开心地笑着。
复明已经毫无希望,我决定出国疗养,时间就定在了这个春寒料峭的年初。
我终究是没有参加叶天琴的婚礼,我曾去同她告别,将一对珍珠耳钉赠予了她,并说是作为兄长的恭贺新婚的礼物。
她笑着对我说谢谢,语调里是心无城府的感动。
这样的结局,真好。你永远不知道我喜欢过你,所以我也永远都不用担心你会讨厌我。
离别的时候,黎朝颜也来了。我的秘密,早已被她知晓,临上飞机,在她的帮助下,我终于可以不着痕迹地拥抱叶天琴,拥有骨血之亲的兄妹紧紧拥抱,像是要把所有的勇气都传达给彼此。
在异国的岁月,我可以凭借这残留的温暖度过很久,即使一瞬间也好,也足以是我心底最珍贵的回忆了。
飞机的轰鸣声中,我静静靠在座椅上,那一刻仿佛梦回从前。
再见了,叶天琴。
再见了,黎朝颜。
再见了,我那茫然失措的青春。
七
我暂居于法国南部一处风景秀丽的小镇,安静的木屋前有一片鸢尾花圃,空气里时有花香飘过,雨来时可以听到水滴滴答答从檐角落下的声音,即日起我便开始新的生活。
渐渐发觉一个人的生活也很好,早晨我会拿着探路杆,在院内稍微走走,远处传来不熟悉但悦耳的外文发音,一切安详得就像另一个世界。
我有了一位新伙伴,导盲犬雷恩。它沉默而可靠,平日最常卧在我的脚边,用温热的舌头,细细舔舐着我的手掌。它信赖着我,而我也依靠着它。
后来我认识了住在隔壁的邻居艾丽卡·冯缇如,她是一名做手工艺品的女子,梳着两条麻花辫,戴着草帽穿梭于街道上叫卖。她总是于暖暖的阳光下,默默地编织着各种精巧的小玩意儿,竹篮、花灯、小笼子……篾条在她的手中变魔术般上下翻飞,成品很快便出现在眼前。
她得知我目盲之后,无形中对我也有了些照顾,会在买菜归来的时候,礼貌地敲敲我的房门,留下一把鲜嫩欲滴的青菜。有时风大吹开了篱笆,她也会不动声色地出手为我扎好。
一来二去,我们熟了起来。
我对异国的语言还未曾多么熟练,几次交流都显得磕磕绊绊,后来她耐心而缓慢地向我解释:“若是有什么心事,在我编织的时候,可以告诉我,一个人的工作,毕竟会很无聊。”我会心应允,就像是找到了新的倾诉对象。
在后来的很多个日子里,我同她坐在院中,絮絮地说着那些曾经,并不曾在意她是否能够听懂。那些对叶天琴的思慕,对黎朝颜的眷恋,能够说出来的苦恼,就终究会有着释怀的那一天。阳光如此晴好,她对我倾诉的无声接纳,让我泛起浓浓暖意。
原来,经过了这么多年,我想要遇见的,仅仅是一个能够理解我的知己。
艾丽卡从不问我的过去,也并不了解我的身份背景,她对人的善意,都是淡淡的而发自肺腑的,却足以抚慰在异国孤寂的心灵。
其间接到过几次叶天琴的电话,随着时间的流逝,终于可以渐渐由刻骨的思念变为由衷的问候,我希望能在下次遇到你的时候,可以有如平日般安和地微笑,问她:“你幸福吗?”
终有一天,你很幸福,我也很幸福,这也是我最大的愿望。
秋收之时,小镇举行盛大的节日,艾丽卡邀我一同出席。
跟居民们坐在一起,喝着新酿的酒,听他们愉悦地载歌载舞,没来由地感觉内心温暖。
那首歌的大意是这样的:所有的一切,都已开花结果,世上的任何事情都有轮回,告别过去,从现在开始,肆意享受美好的生活。
在祭典结束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艾丽卡拉着我的手,带我一路返回。
“能够和你相遇,真是感谢上帝的安排。”她突然这么在我耳边说。
那时我的听说能力已经进步了很多,意思也很快得以明了,就在此时,我忽然心中一动。
黎朝颜说过:“命运不会错待任何一个人,我终将值得很好的女子陪伴。”我想要忘记过去,以崭新的思恋来覆盖过去。
和有些人的相遇,注定是命运中的必然,这样的艾丽卡,能不能给我救赎呢?
我笑着,微微欠身,以漂亮的法文回答她:“是我的荣幸,艾丽卡小姐,若可以的话,我也想要了解有关你的事。”
少女清脆的笑声回响在耳边,她伸过手来,拉起了我的手。
一切都已过去,崭新的缘分又将开始。
这一次,我一定不会错过,触手可得的幸福。
作者“星空飘雨”的其他小说
《听一场云朵的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