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魏星沉。
最云淡风轻的字眼,
却包含我最深厚的问候,和想念。
蜉蝣酒吧里。
陆尘埃看着昏暗灯光下醉生梦死的小青年男女在故作忧愁地散发着属于青春的荷尔蒙,淡定地躲在吧台里又羡慕又嫉妒地擦着酒杯,年轻真好,仗着年轻就可以为所欲为地打发时间。
她剪着短短的头发,戴着机车帽,帽檐压得很低,左手虎口处有一个古怪的花纹刺青,穿着简单的白衬衫牛仔裤,任谁看她第一眼都不会认为是女孩子。
这是她回永城的第二周,她一直在蜉蝣工作。
蜉蝣是陈烁开的,不过是他当初投资着玩儿的,他正经工作在魏星沉的房地产公司。所以他大多时间不在蜉蝣,蜉蝣的全部工作是交给一个叫泡泡的男孩子在打理。
陈烁第一次把泡泡介绍给陆尘埃时,陆尘埃用“五雷轰顶”都不足以形容内心感受。不是她陆尘埃没见过世面,而是没想到循规蹈矩的陈烁身边会有这么个小奇葩……
泡泡,脸精致得跟欧美t台上的模特,画着妖冶的眼线,戴着潮爆的镜框,陆尘埃见过很多爱同性的男子,不过泡泡这气质在他们中真的是逆天存在。
泡泡看到陆尘埃第一眼,跟见到亲姐妹一样扑上去,娇羞地挽着陆尘埃亲热地说,哎哟,宝贝儿,岁月如歌相逢是缘,陈烁的朋友就是我泡泡的朋友,放心吧,蜉蝣有我俩齐心协力,一定能让陈烁后顾无忧。
陆尘埃听着泡泡说话跟念诗一样,径自把自己和他一起划为陈烁的后宫,顿时有点扛不住。她斜了一眼陈烁,没想到你好这口儿。
陈烁也斜了一眼她正经道,思想别那么龌龊。
不过虽然陈烁对待泡泡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却阻挡不了泡泡对陈烁的满腔热情。陆尘埃忽然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句话,附在陈烁耳边说,世上没有掰不弯的直男,只有不努力的基友。
陈烁转头怒瞪她一眼说,下流。陆尘埃顿时无辜又忧愁。
蜉蝣酒吧除了她跟泡泡,还有三个服务生。
因为蜉蝣有论坛做地面支持,加上地理位置好,虽然既不属于清吧也不属于跟下饺子一样的酒吧,不过气氛特好。所以,据陆尘埃这一周的观察,估计陈烁只安排个人坐那儿收钱,酒吧也照样客似云来。更不要说又安排了逆天的泡泡跟三个服务生。话题性啊,争议性啊,使蜉蝣酒吧一直都处于永城的不败之地。
陈烁真有投资眼光。陆尘埃感慨。眼看着已经毕业三年了,当初身边那群只懂吃喝玩乐的祸害个个摇身一变,成了各行各业的青年领袖,酒吧老板,地产商,出版人什么的。谁说大学生工作难找,毕业三年略有存款都算不错。照她看,中国的gdp再没比现在发达了。起码她身边的那些败类儿个个仗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游刃有余地游走在这座城市。
尘埃宝贝儿!13桌!一瓶路易十三!快快送来!泡泡通过对讲机跟陆尘埃嘶吼道,兴奋得跟嗑了药一样在不远处对陆尘埃招手。
乖乖,陆尘埃咋舌,不怪泡泡兴奋,她从酒柜里拿出陈烁珍藏的极少数的酒,这一瓶就两三万,陈烁放这么贵的酒基本为了充台面,没想到还真有人点。
陆尘埃跟看到大把人民币从天上掉下来砸自己面前似的,瞬间也感染了泡泡的兴奋,托着路易十三屁颠屁颠地朝13桌奔去。
因为陆尘埃帽檐压得很低,加上走路匆匆,有时送完酒都不知道客人长什么样。
虽然这桌客人有钱,不过事不关己,所以陆尘埃利索地把酒放桌上,刚准备退下,冷不防旁边突然伸出一只手紧紧抓住了她,她心下一惊,抬头望去。
酒吧往往很多喝醉酒的人寻衅滋事,不过蜉蝣很少,大家都知道蜉蝣老板是有点后台的,所以她也不当回事儿。但当她抬起头看清来人时忽然被定在原地,周围的一切喧嚣仿佛突然被静止,她眼前只剩下那个人,似笑非笑地望着她,薄唇优雅地吐出几个字,陆尘埃,好久不见。
陆尘埃定定地看着那张如撒旦恶魔般的脸,在昏暗的灯光下,棱角分明,眸子里的戏谑一览无余。她忽然心生寒意。
她没想到,她回来,他竟然是第一个找到她的人。
泡泡很久没见过人这么大手笔,第一次来蜉蝣就点路易十三,正想怎么留住这个财神爷,现在看到财神爷和尘埃好像是旧识,顿时高兴得花枝乱颤,上前一把拉住陆尘埃的手对财神爷献殷勤,哎呀,原来莫总您和我们家尘埃是旧识啊……
不过他发现刚说完这句话,财神爷冷得跟千年寒冰一样的目光落在了他拉陆尘埃的手上,泡泡这点眼力劲儿不是没有的,一眼便知道财神爷跟陆尘埃关系匪浅,也知道财神爷人非善类,立刻跟扔烫手山芋般松开了尘埃的手,讪讪说道,你们聊……然后给尘埃使了个眼色,去招呼别桌客人了。
在吧台角落,泡泡期期艾艾地跟陈烁发短信,烁,酒吧里有个点路易十三的姓莫的客人,我就拉了下尘埃的手,被他瞪了……呜呜呜。
陈烁隔了许久才回他三个字,泡泡看到那三个字顿时沸腾了。那三个字是——莫天赐。
莫天赐!泡泡激动得恨不得再冲回去多看几眼,那就是传说中神秘莫测,黑白通吃的莫天赐!怪不得出手阔绰!长得也那么有性格……如果不是那么凶那么冷的话……
想起论坛上的留言,魏星沉,莫天赐……他早该想到的!哎,都是一顶一的美男,尘埃真是好命啊!
陆尘埃心下翻腾后,镇定地在莫天赐身边坐下,冷冷道,你还真是阴魂不散。
莫天赐挑了下嘴角,皮笑肉不笑,我只是因为爱你。
陆尘埃胃内顿时泛起一阵恶心,她看着眼前无耻的男子,几年过去了,他脸上早已退却属于男生的青涩,不过却多了更多属于男人的无耻,她懒得再说话。
莫天赐却不介意,他靠近她,你知道这两年我等你等得很辛苦吗?不知道你这次回来是舍不得你的小爱人呢……还是终于明白了我的心意愿意跟我在一起,嗯?莫天赐在她的耳边吹气。
灯光下,他琉璃般的眼睛里充满了兴趣盎然,如一个明目张胆的猎人,等到了自己的猎物。
陆尘埃不适地朝旁边坐了坐,冷笑,他以为她还是当年那个面对他的逼迫一步一步退让,手无寸铁心惊胆战的小女孩吗,她早已练就钢筋铁骨之本领,她四处漂泊,一无所有,所以她不惧任何威胁与失去。
她拿起桌上的酒杯缓慢喝了口,转头,悉数吐在面前人的脸上,笑得像朵毒罂粟,像还击他对她的逼迫,一字一顿道,莫天赐,你死了这条心,我就是当小姐,也不会跟你这个禽兽在一起。
说完,站起身干脆地回了吧台。
一桌人惊愕地看着这一幕,随之又低下头不敢看喜怒不形于色的莫天赐,他们多是跟莫天赐几年的人,从没看到过莫天赐对哪个女人青眼有加,也从来没看到过有女人敢……把酒和口水一起吐莫天赐脸上。
他们等着莫天赐发火,等着一哄而上砸了这家酒吧,谁知道莫天赐只是淡定地从桌上拿起纸巾擦了脸,望着陆尘埃决绝的背影,呵呵一笑,陆尘埃,我们来日方长。
只要你回来,我就不怕跟你的任何纠缠。你恨我也好,恨总好过无视,不是吗。
泡泡躲在吧台看到这一幕,差点把整个吧台的玻璃杯吞肚子里给财神爷赔罪!那可是黑白通吃呼风唤雨的老大啊!那可是市里杂志周刊都采访不到的神秘男子啊!如果他发火,别说一酒吧,他泡泡都得马不停蹄地消失在永城!
可是……泡泡星星眼地望着陆尘埃,刚刚尘埃真的好英姿飒爽啊!
饭桌上。
陈烁问,听说前几天莫天赐到店里了?
嗯。陆尘埃应了声。相信泡泡那个奸细早事无巨细,甚至添油加醋地跟陈烁说了。
陈烁看到她不想谈也没有勉强,只是忽然放下碗筷唉声叹气起来。
陆尘埃疑惑,怎么了?
陈烁岔开话题,你知道啊,我跟泡泡最近都在为找歌手烦恼。
就蜉蝣那客流量,你上去唱都不会把生意给拉下来,不要要求太高。
陈烁僵硬地动了动嘴角,陆尘埃这毒舌绝对不是在夸他酒吧生意好,只是在讽刺他唱歌难听罢了。他太了解她了。不过他不与她计较,继续苦着脸,哎,话不能这样说,所有生意都要精益求精嘛。我最近物色到一个歌手,可是请不动,哎。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陆尘埃说,是个人都有弱点,找丫弱点下猛药,攻个歌手对你陈烁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反正满街上蹦跶的活人不是为名就是为利。
可是这个人不是普通人。陈烁依旧一脸为难犹豫。
陆尘埃终于放下碗筷,心思通透道,好吧,你到底需要我做什么?
陈烁继续为难,我当然希望你帮我说服她,不过我也知道没什么戏……
什么人?陆尘埃好奇心被吊起,拿起纸巾抹嘴,除了天上飞的海里游的,我不信地上跑的拿不下来。当然前提是你别跟我说那人是周杰伦。
不是。陈烁眼看下的“套子”差不多了,终于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打开相册,递到陆尘埃面前,你认识她。
陆尘埃低头,看到照片那一瞬间差点咬舌自尽。
那个照片上抱吉他的女孩,赫然是她。是她以前在某市地铁站里唱歌时被人偷拍的。
你……怎么会有这张照片……陆尘埃捏着照片,惊悚地问。
陈烁满意地看着陆尘埃的表现,然后得意地告诉她,这张照片在网上已经传疯了。
听说是一个摄影师路过拍下的照片,录下了她一段唱歌视频,并取了个惊世骇俗的名字贴到了网上,得到了极大的转发率,网上都称她是“地铁天籁”。
果然是全民网络时代。
陆尘埃坐在自家沙发上把玩着手里的相片,这大概是几个月前,那时自己的头发还没有剪断,眼神里还带着漠然,在地铁站里唱歌,纯粹是无心之举。
当时只觉得在异乡特别寂寞,没事的时候,就背着把吉他去地铁站里坐坐,看看行色匆匆的人群,看看一列又一列的地铁呼啸而过,然后唱唱小调儿。可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网络红人。
宝贝儿,泡泡坐在她旁边,哀怨地揪着她的衣角,你不觉得这事天意弄人天作之合吗,既然是命运给你的恩赐,你怎么可以推辞。
吃完饭后,虽然她没答应陈烁,可是陈烁派出了磨人利器——泡泡跟着她。
泡泡立马跟领了圣旨一样跟她回家,她刷牙洗脸看电视,几个小时过去,泡泡依旧坐在沙发上,比喜马拉雅山都坚挺。
天作之合……命运……恩赐……陆尘埃翻白眼,泡泡不去当作家真是浪费天赋。
她头疼地安抚他,泡,乖,早点回家睡觉好吗。泡泡不理会她。尘埃无奈地站起身,好吧,如果你要睡沙发,随你。说着朝自己卧室走。
陆尘埃,你就是个胆小鬼。身后泡泡突然一声尖厉怒喝打断了陆尘埃的脚步。
泡泡跟一蛤蟆似的,身手敏捷地跳到她面前,逆天的兰花指跟利剑一样毫不留情地戳在她脑门上,气急败坏道,陆尘埃,你别以为自己经历了多大的爱恨情仇,整天那张脸苦大仇深得跟便秘一样,这世上比你惨比你得不到所爱的人多了去了,你就是一个胆小鬼,受了伤就躲回自己的乌龟壳子里,亏陈烁还跟我吹嘘你多能耐多本事,为人多牛逼。瞅瞅你现在的样子,中年妇女都比你精神比你强,别跟我说这是什么坚强什么骄傲,你又不是仙人掌,装什么坚不可摧。你不唱拉倒!别仗着自己有点小才华就想恃才行凶!要不是看在陈烁一片苦心想让你变回原来的样子,我泡泡吃饱撑了才会坐这里看你脸色!
说完,泡泡娇嗔地冷哼一声,收起兰花指,不等陆尘埃反应,扭身背着小包摔门而去。
陆尘埃被泡泡抑扬顿挫地骂蒙了,站原地还没反应过来。
啊——
门外突然响起泡泡惨绝人寰的尖叫。
怎么了?陆尘埃心下一沉,冲出门外,一眼看到楼梯间摔倒在地上,正姿势扭曲地靠在墙边的泡泡。
泡泡看到她,跟看到仇人一样,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揉着自己的脚指着她,气急败坏地大叫,天啊!老天开不开眼!你这女人肯定跟我有八辈子宿怨!才让我一脚跌入深渊!
她翻了个白眼,没时间听泡泡跟琼瑶小说主角一样的哭诉,迅速奔下楼梯查看泡泡的膝盖。
从哪层阶梯跌下来的?
倒数第三层。
嗯,还好,都是皮外伤。查看无大恙,她站起身准备回屋拿钱包,谁知脚刚迈出去,泡泡扯住她鬼哭狼嚎,有没有人性!你竟然见死不救!陆尘埃我恨你!
尘埃转过头,无奈地揉着额头,我只是回去拿钱包,锁门,送你去医院好吗!
为什么不打120!泡泡不满地撇嘴。
宝贝儿。她看着泡泡,跟看一智障儿童一样,温柔解释,你只是跌了三层阶梯,而不是跳了三层楼。说完不再理会他,转身进屋。
就因为这一摔,尘埃虽然面上不承认跟自己有牵连,但还是没扛住泡泡舆论的谴责和内心的不安,最后终于答应泡泡,去蜉蝣唱歌。
不过条件是,不准拿她在地铁站里唱歌的事儿说事儿。
陈烁当然乐得同意,地铁天籁算什么啊,他们永城最大的青年论坛——蜉蝣,目前最热门的话题当然是陆尘埃啊。
陈烁疑惑地问泡泡,这么短的时间,怎么说服尘埃的?泡泡看着灯光下练歌的陆尘埃答非所问,烁,她果然和你说的一样,最大的缺点就是善良。他摸着自己的膝盖。
陈烁立刻明白了一切。苦肉计。自己怎么没想到?不过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陆尘埃可以不受名利牵绊,却依旧逃不过本心的柔软。这也是她一直吸引魏星沉和莫天赐,还有自己的地方吧。
陈烁看着台上的女孩,尘埃,我一定会让你变回以前那个笑起来没有忧愁的女孩。
蜉蝣论坛讨论陆尘埃回归的帖子还没完,再次出现了一个引爆人眼球的帖子——陆尘埃即将驻唱蜉蝣酒吧。
顿时,论坛再掀轩然大波,一时间众说纷纭。
捡到一毛钱:哇,多日不见,尘埃竟然成歌手了。
冰激凌流泪:好像很厉害的样子,有人去看吗?
怪叔叔:楼上的小萝莉,老夫带你去。
倾国倾城:她还是不改张扬本性,做什么事都恨不得告知天下。
moco:你们说魏星沉和莫天赐会不会去?
叮当(版主):楼上的楼上卖醋的吧,隔十万八千里都能闻到你的酸味。
首席管理猿:呀呀!神出鬼没的版主竟然出现了!茄子!合影!
绵里:陆尘埃是传奇。
祖国小花:原来在蜉蝣这里不能发表自己的意见,顺陆尘埃昌,逆陆尘埃亡啊。
首席管理猿:奏是奏是!墙裂要求管理员和版主谈谈话。
火星公主1号:甭一人拿俩马甲装分裂了,一会儿倾国倾城一会儿小花不嫌累啊!
泛泛之辈:希望莫天赐去!想看看传闻中的黑社会老大!
如画如梦如风如电:魏星沉应该不会去,听说他要订婚了。
楚门:论坛的肥猪流越来越多了,真是老了老了。
猫小白:陆尘埃,不可说娘娘,呵呵呵呵呵!
小野夹子:魏星沉要订婚?这个消息准吗!啊啊啊!求八。
luna:陆尘埃是我学姐!星星眼,兴奋!
雷神娘娘:别逗了,魏星沉订婚对象是永城卫视主持人艾而蓝,我一好姐妹在电视台上班,经常看到魏星沉和艾而蓝出双入对。
晚上八点,尘埃在蜉蝣的包厢里调着吉他,这几天她一直在蜉蝣练习,熟悉情况。再过一个小时,她即将上台。
虽然有过众目睽睽表演的经验,但那毕竟是在陌生城市,陌生街道。
而现在,是在永城,是在曾经自己生活过很久的地盘。虽然她回来时尽量低调,甚至装束也与以前大相径庭,可她的名字,却无法改变。
她是陆尘埃。曾经耀武扬威在这座城市每条街道的陆尘埃。这里有她的朋友,她曾经的恋人。
除了陈烁,她没告诉任何人她回来。可她知道,他们终究会知道。从她答应陈烁唱歌的那一刻,她便知道。
泡泡从外面跳跃着扭进来,捂着胸口激动地打断她的思绪,天啊!宝贝儿!外面人山人海!旷古烁今!整个蜉蝣跟被侵占一样!你今晚可一定好好发挥!我一直都相信烁的眼光……
泡泡拉住她的手,跟拉着人民币一样亲热。
她看了泡泡一眼,扯动了下嘴角当回应。
泡泡看出她的心不在焉,关切地递给她一支烟问,宝贝儿,怎么了?是不是紧张?
陆尘埃接过烟,眼神缥缈地摇了摇头,她不紧张,她只是从未想过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回归。相比于三年前离开时的仓促和决绝,她的回归真可谓盛大轰烈。
这三年来她想过无数次回归的方式,不,与其说她反复臆想的是回归,不如说,她害怕的,其实只是重逢。
世上总有那么一个人,你怕跟他永不相见,却又害怕跟他再次重逢。
她燃起烟,起身朝门外走去。
哎,宝贝儿……你去哪里?泡泡急声问。
洗手间。
死相。泡泡娇媚一笑,回前台招呼客人了。
陆尘埃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望着镜子里的自己。
她已经二十四岁了,当初一起毕业的同学的小孩甚至都可以叫她阿姨了。男子事业有成,家庭和睦。女子貌美如花,觅得良人。唯有她,毕业这几年,一意孤行,飘零天涯,如一个孤魂游鬼。
她摸着镜中自己的脸,皮肤依旧紧致,却略显苍白。嘴唇依旧红润潮湿,是一个繁华年龄应该有的模样。唯有眼睛,空洞漠然得让人害怕。
一个人最初的苍老,始终难逃的是眼睛。
她摸着虎口处的刺青,那是她在回来之前留下的印记。一个简单的字母seven。
她爱一个人七年的依据,她无法忘记一个人七年的凭证。
而今,她即将和这个人重逢。
九点时,陆尘埃抱着吉他准时出现在了蜉蝣的台上。
蜉蝣果然里三层外三层,昏暗的灯光下,她看到了一些像是熟悉,却又不确定是否真的认识的面孔。毕竟,很多年前,蜉蝣聚会时,他们之间也不过一面之缘。
那时,她仗着自己是版主,在论坛耀武扬威得格外风光。
她最好的朋友骆翘也是在那时认识的,她和骆翘一见如故,没想到后来双双进了永大,还在一个系。
想起骆翘,她有些忐忑。当年她离开没有知会任何人,包括与自己最要好的骆翘。不过以骆翘好到爆的人缘,相信她身边早已有了另外一个陆尘埃陪着她出生入死吧。
再漫长的坦诚相待,都不会成为岁月的呈堂证供。时间一过,谁也不是谁的无可取代。
作者“夏七夕”的其他小说
《妖孽只在夜里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