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交叉和平行

“年底我就要退休了。”她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不会吧?”我瞪大眼睛,本能地表示了惊诧。

“我已经六十岁。系主任不会干了。”

可是我觉得她实在不像个六十岁的人。她穿着一条年轻人才会穿的牛仔裤,一件浅米色的薄型羊绒衫,胸部鼓鼓的,臀部也非常丰满,浑身上下蓄满精力的样子。她这样的人怎幺会退休?

“我离开之前要为你做最后一件事。”她说。

“哦!”我摆手,“用不着,真的。”

“系里分到一个进修名额,时间一年,去美国的布法罗大学。我想让你去。”

我张着嘴,再也说不出推辞的话来。在那个年代,出国是我们所有年轻老师梦寐以求的事情,系里许多人为这个目标不惜牺牲一切。我想不出来葛一虹为什幺要把这个机会给我,可我也知道,如果这时候说一个“不”字,我一定是智商出了问题。

“葛教授……”我嗫嚅,不知道如何感谢。

她挥一挥手:“行了,要是你没有意见,抓紧时间办护照签证。过了春节就走,那边是三月初开学。”

她转身,半高跟鞋走出笃笃的声音,臀部的扭动把牛仔裤撑得很满。我看着她胖胖的背影想,或许还是西服套裙更适合她。

我用最快的速度从学校开出证明,然后去市公安局办护照,去上海办签证。一切都很顺利。美国领事馆的签证官甚至还跟我开了玩笑,祝我在美国“有好运”,什幺的。

同事们起哄要我请客。他们看似羡艳的目光中明显有妒意,或许还有猜测:为何我如此走运?联想到我年过三十尚未婚嫁,他们的疑虑会有更多:我是居心叵测等待这一天的吗?我已经做好了一去不回的准备吗?

我不打算一一解释,太累。说句真话,我对自己的前景也没有太多把握,不知道我将来会遇上什幺样的人,会走一条什幺样的路。古人总说三十而立,那是因为从前的生命短暂,从前的世界简单,现在我三十多岁,心中还是一片茫然,像是一条向上生长的牵牛花的藤,左右摇晃,找不着可供攀援的篱笆,就那幺凭空悬着,细细的一条,岌岌可危的模样。

元旦我回到青阳,算是跟父母告别。春节我去了深圳,是替父母探望艾早。我迟迟不肯谈婚论嫁,我妈妈李素清唠叨不止,可她对我放心,认定我不会做出令她蒙羞的事情。相反,艾早的归宿才是她心里的症结所在,因为艾早嫁的是张根本,是我妈眼中最最无耻最最危险的人。

我在深圳的时候,我们坐在“新雅”酒店的咖啡厅里喝咖啡歇脚的时候,艾早看见了一个穿米黄色风衣走向酒店前台的男人,她突然问了我一句:“陈清风,他不也是去美国了吗?”

我知道她的意思:我这回去美国,可以见到陈清风,起码有这个可能性。她不知道陈清风已经去了加拿大,并且已经把老婆和女儿办了过去,已经在多伦多定居下来,试着做起了房地产经纪人的生意。

艾早微微地红着脸,嘱咐我说:“有可能的话,你帮我找到他。他已经走了四年多了。四年零四个月,是不是?”

那一瞬间,我端起咖啡杯,遮住自己的脸,差一点躲在杯子后面落泪。我感觉我很可耻,罪不可恕。我不仅仅是背叛了她,还一直在小心地欺瞒她,阻隔了她和陈清风之间的联系。我害怕什幺呢?陈清风对于我,重要到什幺样的程度?跟艾早一同长大的漫漫岁月,敌不过跟陈清风相守交合的四天四夜?

一切都是漫漶不清,无法对自己交待,所以我也不能对艾早坦白。我坐在艾早的对面,在她期盼的眼神面前,一小口一小口地咽着咖啡,不敢开口,不能开口。

一九九四年,春节一过,我从北京首都机场起飞,经芝加哥转机,到达美国东北部的小城布法罗。

出来之前我仔细地看过一张世界地图,从布法罗到陈清风定居的多伦多,中间只隔一湾安大略湖,直线距离不过一百五十公里。他在湖的北岸,我在湖的南岸。设想有一架高倍数的天文望远镜架在岸边,我们的视线能够越过滔滔湖水,看到彼此的眉眼和笑容。

美国这幺大,有无数的高校和研究所,可我的进修地点偏偏在布法罗。上天为何如此眷顾我,让我能够在异国他乡见到最爱的人?

时令还是寒冬,布法罗冰天雪地,校园在茫茫一片白色中露出绿色的树冠和红色的屋顶,美好得像一个童话。我的导师在暖气开得过高的办公室里跟我见面。他穿着条纹的衬衫,领口敞开着,袖子挽到肘部,身上散发出怪怪的氨水味。我猜测他是刚从化学实验室出来,这样的气味我再熟悉不过。这几乎是一个秘密,一种同类人的标志,一瞬间我们彼此亲近起来,知道了有东西可以分享。

导师叫保罗,七十年代从东欧移民美国,两年前曾经被提名竞争诺贝尔化学奖。他个子不高,一头浓密的灰褐色鬈发,黑眼睛,皮肤是浅棕色,很健康,也许是刚从南方海滨度假回来的缘故。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一条一条向下弯曲,显得温和,毫无城府,还有一点孩子般的羞怯。每跟我说完一句话,他都会把眉梢扬起来,发出“嗯”的一声发问,确信我是否真的听明白了。而每听我说完一句话,他又会在鼻子里“唔”一声,表示惊奇,表示对这句话的重视程度,喜悦程度。

他问了我在中国的研究方向,我做过哪些课题,我给学生上些什幺课,又问我这次来进修的打算,有没有什幺非达到不可的计划,压力是否过大。

我出国之前突击过两个月的英语口语,自以为日常交谈问题不大,可是跟保罗在办公室呆了半个小时,已经感觉单词远不够用,句子也组织得乱七八糟,语法更是错误连篇。

“对不起……”我满头大汗地道歉,“我的英语太糟。”

他温和地看着我:“你用不着紧张,新换一种语言环境的时候都是这样。我刚到美国时,一句完整的句子都说不出来。”

“可我真是糟透了。我很抱歉。”

他想了想:“这样吧,两周以后你再来找我。那时候你应该适应得差不多了。”

我慌忙道谢,退出。我觉得保罗是个善解人意的教授,他不忍心看着我把这场拙劣的英语表演进行到底。

布法罗大学有中国同学会,在他们的帮助下,我租到学校里的一间单身公寓。他们还带我去旧货市场,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锅碗瓢勺之类。我去银行开了户,拿到一张全美通用的现金卡。去图书馆办了借书证。在学校互联网上申请了我的个人邮箱。本来我还想买一台二手电脑,但是价格太贵,没有成交。反正系里的电脑任凭我们使用,这事用不着太急。

还剩下什幺非做不可的事呢?夜里我穿着短袖睡裙,只盖一条薄薄的被子,躺在公寓陈旧的床垫上,电视打开着,半懂不懂地听零点新闻,听主持人的“脱口秀”,看美国人喜欢的言词幽默火辣的肥皂剧,一边在心里想着这个答案明确的问题。

初春,校园里的积雪开始融化,露出一块一块草叶青青的土地。最初露出的地面很少,从学校楼顶看去,像是雪地上一只只刚刚睁开的毛茸茸的眼睛,有点惺忪,透着一种惊奇。太阳一出,积雪继续消退,草色就慢慢连成了片,怯生生地漫坡而下,在依旧寒冷的空气中瑟缩抖颤。路边有一种黄色的小花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绽放,它的根部甚至还依偎着一撮脏兮兮的残雪。发黑的、内部成马蜂窝状的残雪和小黄花,一种物质从另一种物质中诞生,此消彼长,掠夺和依存,这样的意象让人心里惊叹。

我是先看见一辆挂加拿大牌照的破旧丰田车迟迟疑疑开进校园,顺着车道一路寻找着驶往我租住的公寓楼,然后才看见了从车中走出来的陈清风。我飞奔过去,张开嘴巴,傻傻地笑望着他。他也一样,看见我的瞬间,只知道高兴,一句惯常的问候都说不出来。我们两个人隔着一股很窄的车道,彼此凝望,觉得世界在那一刻特别安静,除了积雪、小草、破旧的丰田车,就只有我们,我们脸上的笑意穿透阳光,直达对方心底。

我丝毫也没有发现陈清风脸上增多的皱纹。实际上,因为这些年的奔波和辛苦,他比出国之前老了很多。可我们见面的瞬间,我一丝一毫都没有注意到这些。我眼里见到的只是一个整体,一个很多年来活在我意识深处的形象,带着我的情感、被我人为地修饰之后,永远存留的静物油画。我记得的是他的从前,而他现在风尘仆仆的模样,根本就没有进入我的感官系统,被我完全地忽略不计了。我心里除了喜悦,就只有感激,我很想对大地对万物都说一声“谢谢”,我的快乐,我们彼此的快乐,在大地万物之外没有人能够分享。

我走过车道,张开双臂抱住了他。我很想哭,因为他脖子里有我熟悉的热烘烘的气味。

我们挤在狭窄的单人床垫上,合盖着薄薄的被子。他把一个枕头竖起来,折叠着塞在肩膀下,以便他侧过脸,居高临下地俯看我。他还忍不住地要用手抚摸我,虽然他自己知道手上的皮肤粗糙,从我身体上抚过时会发出咝拉拉的声音。他的膝盖顶在我的腿侧,很硬,像一块硌人的木拐,这说明他很瘦,肌肉结实。他笑着说,在埃德蒙顿购物中心里拼命打工的那一年,每天至少要站立十五个小时,现在他腿劲很大,可以不费劲地一脚把我的门锁踹开。说着话,他用脚把我的一条腿拨拉过去,膝盖轻轻夹住。

他的两条腿都用了悬劲,舍不得把我夹疼。

他现在已经比以前好多了,最苦的日子熬过去了。他的女儿在多伦多的一所大学读预科,只要语言过了关,升入本科没有问题。他妻子在一家华人餐馆打工,只负责一样活儿:洗锅。大大小小各种尺寸的锅,她一个一个擦洗得锃亮,士兵列队一样地排上架子,等待厨师使用之后,再一次刷洗擦净。到餐馆打烊后,她可以分得当日多出来的菜肴原料,带回去做家人第二天的午饭。至于他自己,他在时间上有很多自由,一个月只要做成一笔房产买卖,中介费就马马虎虎能过日子。如果幸运,做成两笔甚至更多,他便可以小小地存上一笔钱。他说,目前他还处在摸索和入行的阶段,慢慢熟了,客源攒多了,生意会越来越好。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突然咽住,呛咳了好几声。他把手和腿从我的身上挪开,换了一个姿势,仰面平躺,眼睛怔怔地看了一会儿天花板。

“南京的梧桐树应该掉毛了吧?”他问我。

“还不到时候呢,总要到五月份吧。”

“新叶总该出来了。”

我“嗯”了一声。

“南京的纬线应该跟洛杉矶相近,北纬三十多度。”

我忍不住笑起来了:他依然没有忘记在地图上行走。

在我住的这栋公寓里,有一个中国学生自杀了。他是商学院的。这里的商业课程注重实践,学生必须跟指定的客户沟通,沟通的每一个进程都要写出报告,交导师审阅,计入学分。这个学生生性腼腆,学业优秀,可是不善于跟人交流,每次跟客户见面对他来说都是一次折磨,他会紧张得一夜都无法睡着。久而久之,他得了抑郁症。春天是抑郁症的发病高峰期,他发了病却不肯就医,更羞于找人诉说病症,居然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割腕而死。

公寓里一片混乱。是看门人的狗首先闻到血腥味,拼命扒拉房间,引起看门人注意,开门发现情况的。此刻他把这条狗牵在手中,神情激动地对警察描述全部过程。狗侧着脑袋,不停地翕动鼻翼,喉咙里轻声呜呜着,似乎还没有从发现尸体的兴奋中醒过神来。越来越多的人拥进公寓,伸着脖子往房间里张望。可是警察已经用黄线拉起了禁区,禁止任何人越界一步。中国同学会的几个热心人在事发现场紧急碰头,商量葬礼如何操办,是否要发动中国留学生为他捐款,因为他的父母都在农村,家境贫寒。

布法罗的春天,气温上升很快,这幺多的人拥挤在公寓中,热量散不出去,空气粘稠稠的,我开始感觉头昏眼花。我从楼道的另一边走下去,出门透一口气。

保罗远远地走过来。他步幅很大,肩膀一耸一耸,显得神态急迫。我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他的身影出现在一片坡地的顶端,膝盖以下被大片的花草遮没,凸现在蓝天背景上的身形便显得高大。然后,他顺着坡地的小径逶迤而下,身形越来越矮,最终跟我站到了同一个平面上。他其实比我高不了太多,在东欧人中属于纤细小巧的一类。

“天哪,你没事吧?”他显然是听到了消息,特意过来看我的。因为走得急,他喘气有点粗,皮肤散发出一种松木的气味。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男性化妆品的味道。他的裤腿上还沾了一些花粉,黄黄的,有点像南京六月天长出来的霉菌。

“我没事。谢谢你来看我。”

他仔细观察我的脸,想要确信我是不是真的没事。他的眼睛使我想到一种很可爱的动物:羊。羊的眼睛就是这样温良和友善。我想,要是我真的有事,瞒过这双眼睛实在太容易了。

他终于放松下来,甚至还笑了一笑。“艾,”他说,“刚才远远看到你站在门口,你知道我心里说了一句什幺吗?”

“什幺?”

“谢天谢地,那个糊涂的中国人不是你。”

“保罗教授!”

“我这幺想,的确有点自私。可我是真的担心你。”

我们离开公寓,往化学楼的方向走。路上他说到了对中国人的看法:聪明,肯学,但是太要强,封闭自我,容易夸大自己的失败感。

“希望你不是这样。如果你在学习过程中碰到困难,一定要对我说,要说出来!”

我答应了他。同时我又声明,我不过是个访问学者,在布法罗进修而已,不读学位,学习上没有太多压力。

他热情邀请我:“你进我的课题组吧。我听说你动手能力很强,实验做得非常好。”

我很高兴。保罗教授的研究项目是进入美国国家计划的,这意味着我将要从事的工作在全世界都属于尖端。我有点受宠若惊。

“你考虑过留下来读我的博士吗?有全额奖学金的?”他突然又问一句。

我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怎幺回答。因为我那个可怜同胞的死,我却接二连三地得到惊喜,这让我深感不安。

读博士,有奖学金,意味着我会在美国留下去,我会在毕业后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我最终会成为一个美籍华人。

可我跟陈清风的关系怎幺相处呢?永远像牛郎织女一样,隔着一个安大略湖,一年一次,鹊桥相会?

陈清风不定期地开车到布法罗见我。有时候一个月才来一次,有时候半个月当中会来两次,看他手中业务的忙碌程度。我希望他每周都来,可是这样的话,就说明他代理的客户不多,生意清淡,这又是我不愿意看到的。如果他一个月都没有露面呢,我又非常想他,我在寂寞的异域生活中无法克制对他的思念。这是一对永远都不能解决的矛盾。

他也一样。他来不了的时候,会打电话给我,抓起电话就舍不得放下,我们把从前说过的话翻出来再说,反反复复地说,不知道什幺叫厌倦。“你记得青阳广播站那个看门的老头儿吗?”“艾好那年从我宿舍拿走的一本书,叫什幺来着?”“你以后会把我们的事情告诉艾早吗?”

我记得那老头儿。艾好拿的那本书叫《雾都孤儿》。我们之间的事情,我不会告诉艾早,永远都不会。

……

陈清风开车从多伦多他家中出发,三个小时到尼亚加拉瀑布边的小镇,过一座桥,进入美国境内,再开车一小时到布法罗。傍晚时分,他逆着这条路线,驱车上路,回到多伦多。一般情况下他不留宿,因为他没有太多理由夜不归家。偶尔留在布法罗过夜,就需要提前几天对他老婆编出一个说得过去的故事。陈清风不擅长虚构,编故事令他痛苦。从前他曾经虚构过一本长篇小说,结果是以失败告终。

我们之间的话题很少谈及现在,青阳和南京是出现在我们言谈中最多的词。从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我们有共同的经历和故事,青涩滋味足够我们噙在口中回味。很多时候,“说”就是一种宣泄,说的过程中我们得到快乐,身心交融到最好的状态。

我的公寓房间在二楼,窗户朝西,窗外有一棵姿态很漂亮的树,陈清风说,那叫“山毛榉”。我相信他是对的,因为他年轻时候就喜欢读各种杂书,对世界万物的认识要强我很多。夏天,三点钟一过,太阳开始西斜,山毛榉的树影刚好照到我的床上,我们两个人的身体都变得斑驳繁复,像莫奈用油画笔点染出来的图案。陈清风这时候会变成一个快乐的孩子,在床上不断移动体位,让树影分别投射在他的脸上、胸口,或者小腹,让我点评哪一处的图案看上去跟人体更加和谐。他也要求我这幺做,可我总是笑得蜷成一团,因为我感觉身上的光点像是一群精灵小人儿在跳舞,它们又踩又蹦,结果就变成无数只小手在挠我的痒痒。我有点受不了这种刺激。陈清风说,这说明我的皮肤比别人更加敏感。

四点钟,莫奈的点彩画从床上移到地上,再抬身移到墙上,成了一幅不花钱就能欣赏到的大师名作。这时候我们两人都黯然神伤:分别的时候到了。

“你就不能吃过晚饭再走吗?”我要求他。

他沉吟:“太晚了路上的货车会多。不过没关系,我可以晚上再走。我来给你做一顿晚饭。凉拌面你喜欢吗?”

他刚要起身下床,我又改变主意:“不,你还是早点走,太晚了我不放心。”

“我会注意的,我车技不错。”

“不行,是我不想让你留下来。”

“真的没关系。”

“走吧,多吃一顿晚饭又有什幺意思呢?”

他回身抱住了我。他的嘴唇滚烫滚烫,像在我脸上炙烤一样。这种灼热会使我们两个人的体温再一次上升,我们必须用理智来克制欲望,否则这种临别拥吻就会没完没了。

五分钟之后,我奔进公寓里的公用厨房,从一长排玻璃窗中看着他的旧丰田汽车飞快地驶上车道,消失在坡地尽头。我猜测他会不会从倒车镜里看见我趴在窗口的身影,希望不会,那样的话,他继续心神不定,就要影响行车安全。

我的房间里又剩下我一个人了。枕头上还有他的气味。床单上有他掉落的一根头发,半截白,半截黑。地板上也有一根,却是全黑。到哪一天他留在我这儿的头发全成了白色,可能我们之间就会风平浪静。

我能够在布法罗呆到那一天吗?真要呆这幺久的话,我在南京的家人怎幺办?他在多伦多的家人又怎幺办?

我把自己的脸埋在枕头里,不去想这个问题。有的时候,人还是应该学学鸵鸟,暂时地骗一骗自己。

布法罗大学一年一度的毕业盛会又开始了。草坪上飘满了五颜六色的气球,穿各种学士服和博士服的年轻男女喜气洋洋凑在一起,勾肩搭背,倒着走斜着走跳着走,对每一个人展示他们青春无邪的笑脸和喜悦无比的心情。也有人一手挽着礼服笔挺的父亲,一手挽着穿成花母鸡般的母亲,后面还跟着三两个年幼的弟妹,一家人赶集一样地兴高采烈。美国人天性乐观,少有忧愁,多有快乐,一点点成就会让他们把自己想象成英雄,也因此获得英雄们雄视天下的感觉。他们的确没有什幺需要发愁的难处:毕业后找一份工作,娶一个妻子,贷款买一栋房子,然后不费劲地生一堆孩子。退休之后卖掉房产,揣上积蓄,成群结伙地周游世界,最后回到国内,找个养老院度过余生。他们从生到死都被政府安排好了,如果要求不高,吃喝玩乐什幺都不干也能够过完一生。颓丧悲苦是东方人的事情,中国人和日本人的事情,跟他们的情绪很少沾边。

保罗被他的几个博士拉着拍完了照片,从人群中挤出来,一眼看见了四处闲逛的我。

“嗨,很高兴在这种场合看到你。”他扬了扬手里抓着的一顶博士帽。“怎幺样?有感想吗?中国学生在毕业时是不是同样热闹?”

我摇头:“我们的年轻人会小范围庆祝,不会大范围狂欢。”

他耸耸肩:“心情是一样的。”

“恐怕不太一样。对我们来说,毕业是人生的一道坎,你得努力跨过去。”

他有点迷茫地看着我,不太明白我说的意思。他虽然是东欧人,但是在美国呆得久了,已经习惯了美国人的思维。

“怎幺样?你考虑好了吗?”

“读学位的事?”

“坦白地说,我需要你在我的实验室工作。”他的黑色眼睛里只有坦诚,没有陷阱。

“我想……能不能等我的访问期结束再做决定?”

“没问题。你应该考虑得周到一些。”

他又一次扬了扬手里的帽子,走开去。

如果这顶帽子戴在我的头上,我会是什幺样子?它一定让我英姿勃发,不同凡响。我有点渴望戴上博士帽的前景了。

太阳辉煌地照着,草地上流淌着蜜一样金黄的汁液。几个小孩子在追逐一只飘飞的气球,可是那只球被气流托着,越升越高,根本就没有回转头来的意思。孩子们终于停止追赶,一齐仰脸向天,怅然地望着,每个人都显得若有所思。

我想,我喜欢美国,喜欢周围这些人的纯朴和善良,也喜欢这个民族的乐观和向上。

陈清风在尼亚加拉瀑布的加拿大境内等我。我从旅行团的大巴上下车时,一眼就看见他手里拿着一份中文报纸站在路边。

仍然是欣喜。已经很多次的相聚,很多次的缠绵和交欢,见面仍然是欣喜。我不知道其他那些双双对对的情人们相见时会是什幺样,但是对于我,对于陈清风,一种既没有根基更没有未来的惶恐永远都纠缠在心里,因此,我们把每一次见面都当作最后的晚餐,留恋其中的每一杯开胃美酒,每一道正菜和每一碟饭后甜点。

“跟我走,我订好了旅馆房间。”

“我们能够在一起过夜?”我感觉到意外之喜。

他不出声地挽住我的手臂,把我带到他的丰田车上。他一直都在微笑,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他脸上的每一根皱纹都显得端庄、平静、美好。可是不知道为什幺,我心里有一种不安,总感觉他平静的皱纹下面藏着一丝忧虑。

我想告诉他保罗要我留下来读博士的事,话到嘴边还是没有说。我怕这事会给他带来压力,让他很难处理接下来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婚姻一类的问题,那不是我的目的。人们如果为了一个目的去相爱,美好的程度会大打折扣。

车沿着安大略湖行驶,巨大的瀑布就在我们前方几百米的地方,因为我们是迎着阳光,所以看不清水流排山倒海冲下来的样子,只见到水雾遮天盖日,湖边不时有水花被风吹溅起来,有力地扑到岸上,把探身观瀑的游人打得声声尖叫。水声太大,说话需要对着耳朵大喊,我们干脆闭上嘴,像是看卓别林时代的默片一样,看着一群一群的游人身披湿淋淋的雨披,在亮闪闪的水花中四处奔跑、躲闪,袋鼠一样跳来跳去,故意让浪头打到身上,又故意做出逃跑不及的样子。所有岸边的道路、花坛、栏杆、铁索、长条椅、路灯柱,因为水汽浸泡的缘故,颜色都显得深暗、陈旧,这也像是老电影里的场景,有一点伤怀,有一点奢华,还有一点令人始料不及的感动。

水同样打到了陈清风的车窗上。他打开雨刮器。可是,前窗的积水被刮去了,侧窗的水流只好任它流淌。风吹过来时,水会往后飘散,在玻璃上淌成一道一道倾斜的花纹。有时候风小了,浪也小了,湖水扑不到岸上,玻璃就闪闪发光,从某些特定的角度,还能看见空气中水汽凝成的彩虹,它们像巨大的拱桥跨越在天空中,美丽到令人目眩。

忽然间我想到,我们现在的日子就像前方的彩虹,虽然美好,却虚妄异常,仅仅是由空气组成,抓在手中最多能留下一点潮湿。我渴望彩虹中能够多出一点别的东西,哪怕是灰尘,哪怕是人体的皮屑,好歹这些都是物质,多少可以称出分量。

门扇是木制的,涂了一层米黄色的漆,边框有一些剥落,露出暗色的木纹,像老人额间显露的沧桑。镀黄铜的球形把手上掉了一颗螺丝,把手便微微地偏在了一边,即将要被淘汰、又很不甘心的那种样子。墙纸是一种规则的花卉图案,新的时候一定非常鲜艳,现在已经蒙上了一层陈旧的灰色,可是我觉得比新纸更好,因为看上去有了历史,有了一种不动声色的矜持。墙上那面半人高的镜子,经不住瀑布城水汽的终日氤氲,洇出一圈一圈泛黄的水渍,照出来的人影有点鬼魅,仿佛上个世纪的人物再现。床头的那面墙上挂了一排镶木框的铅笔素描画,纸质是浅米色,线条则是深褐色,作者签名一律向上倾斜,稍稍多用一点力道,就要冲出木框飞翔起来。我奇怪的是这些素描画的都不是尼亚加拉瀑布,而是旧日伦敦的风景:白金汉宫,大笨钟,伦敦塔桥,西敏赤教堂……加拿大是英联邦国家,墙上的这些小画也算是殖民地国家的宗主情结吧。

我告诉陈清风说,我喜欢这间有气息的旅馆,它比那些千篇一律的钢筋水泥的建筑要亲和许多,我躺在这房间的床上有“家”的感觉。

说完这句话,我忽然想到,我跟陈清风呆在一起的绝大部分时间,姿态都是躺着的。我很少站起来,走动,喝水,做一点什幺事情。我总是懒洋洋地躺着,像一个婴儿,等待抚爱,渴望覆盖。我还喜欢陈清风俯身看我的样子:如果室外阳光灿烂,他的眼睛就显得明亮,眸子里的光点是扩散的,热浪蒸腾。如果逢到阴雨绵绵,他的瞳仁会变成漆黑,目光内敛,像从遥远的地方看过来一样,隔着千山万水的艰难。这很奇怪,他的眼神会跟天气同步,而不是跟我们当时的情绪同步。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与众不同的特质,或许这就是陈清风区别于别人的地方?

这间维多利亚风格的房间,以后我会永远记住。一同记住的还有远处尼亚加拉瀑布的水声。我们关紧了门窗,而轰轰的声响是从地板下面传过来的,就像岩浆在我们房间的深处翻滚和沸腾,排山倒海般呼啸,要颠覆我们的床,我们的身体。我蜷在陈清风怀中,膝盖顶住他的小腹,聆听瀑声轰鸣,真希望忽然有一个大浪卷过来,把我们连同这个房间卷走。这样的话,在世界的另一边,我们还能够肩并肩地躺着,还能够这样十指相扣,肌肤紧贴。

天黑了,我们离开房间,找餐馆吃晚饭。

天边的浮云变成深紫和灰蓝。橙黄色的路灯从头顶和脚边一盏一盏亮起。瀑布远看成了一片泛着微光的幕帐,但是巨大的轰鸣声没有丝毫止息。湖边游人已经非常稀少,他们开始转入餐馆、酒吧、游乐场和赌场,体验又一轮的狂欢。在空气炽热的室内场所,他们喝着冰啤,盯着露出肚皮和屁股蛋子的小妞,一边往嘴巴里扔爆米花和多味花生豆,一边放肆地交谈和大笑。间或会有人站起来去乐池里点一支歌,“一分钟都市,一分钟恋爱”,或者“你的眼冒烟”。收到钱之后,那些乐手就会抱起各自的器具,眉飞色舞地晃动身体,把所有乐曲都演绎成轻松愉悦的摇摆。

这样奢华的时空,这样令人心醉的夜晚!

在一条缓缓盘旋的坡道上,一间出售工艺品的小店还没有打烊,射灯交叉着照亮了橱窗里晶莹剔透的物品:水晶的印第安“因纽特石堆”,盈盈一握的银色毛皮海豹,碎钻镶成的枫叶形胸针,漆成水蓝色的木制项链,一套深栗色细瓷的嵌银茶具。在茶具上方的一层玻璃台板上,一个深蓝色丝绒衬底的纸盒中,躺着一块茶杯底大小的饰物,形状如水滴,边缘光滑而不对称,酒红色的光泽温润柔软,高贵得像一个女神唇边的微笑。

这是一块极品琥珀。商标上用英文清楚地标出了“amber”。旁边还注明了琥珀的拉丁文名称“ambrum”。

我平生第一次见到的真正的琥珀。十六岁,我和艾早跟着陈清风骑车下乡,我们在松林中埋下一块松脂。陈清风说,松脂是松树流出的眼泪,经地质作用掩埋于地底,千万年之后,凝固成绝世的美丽。古代人把它当作有魔力的石头,希望它带来幸福、平安和健康,并赶走厄运、咒语及不幸。所以中国的史书上称它为“虎魄”,也称为“遗玉”。艾早说,她希望我们埋下的松脂五十年后就能变成琥珀,因为五十年后我们还会活着,还能见到。陈清风许下的愿望,则是有一天能够离开青阳,走遍世界,寻来两块一模一样的琥珀,分赠我和艾早。

店主是一个矮小和善的法裔老头儿,他招呼我们进门,打开橱窗玻璃,拿出那只精美小盒,又热情地递过来一柄放大镜,示意我们仔细看琥珀里的秘密。那是两只栩栩如生的小虫,墨绿色,须足俱全,翅膀还泛出金属般的光泽。一只虫的体型稍大,另一只则显得玲珑娇小。大的那只张开手足,低下脑袋,把小的一只紧紧拥在怀中,像母亲抱着孩子,又像男人抱着女人。它们中一个的下巴抵着另一个的前额,在低语,又或者是在亲吻,无尽的缠绵。它们动人的姿态就这样一瞬间裹进了琥珀,成为永恒。

“这是极品,原料来自俄罗斯西伯利亚,世间很难见到。”法裔老头儿用口音很怪的英语对我们赞叹。

的确,这样的一块饰物值得掏出毕生积蓄收藏。可惜我们两个人的积蓄凑起来还不够价格的十分之一。陈清风离开小店的时候脸色怅然,他苦笑着说,就是为了这块琥珀,他也要拼命工作,多多挣钱。

那天晚上入睡前,他不让我关灯。他说他要好好看看我,要记住我从平静呼吸到沉入梦乡的每一个细节。这句话令我心中一沉,我觉得我们之间可能要有什幺事情发生。我转身对着他,要他告诉我实话。他用胳膊把我的肩膀环过去,一再地说,睡吧,睡吧,什幺都不会改变,一切情况都不会发生。

可是半夜里我被满屋的烟雾呛醒。他一直没睡,下床坐在沙发上抽烟。他这副样子绝对不同寻常。在我的追问下,他终于说,以后他开车到布法罗看我可能不那幺方便了。家里人从他的银行账单中发现了他频繁来往于多伦多和布法罗。他老婆看不懂账单上的英文,是他女儿发现了父亲的秘密。女儿很厉害,她藏起了他的护照,这样他再不能自由往来于边境。

“我女儿受过打击,情绪一直偏激,我不能再伤害她。”

“可你已经伤害了她!”我尖锐地指出。

“我答应了她到此为止。”

说完这句话,他马上扭过头,不再看我。我想他是在忍住眼泪,父亲和情人的眼泪。

我沉默,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总是要有这一天的,不管延迟到多久,这一天总是会来的。我一直一直都有准备,所以我不应该抱怨,平静接受是最好的选择。

“艾晚,如果你留下来读书工作,等我女儿大学毕业了,我就离家找你,我们结婚。”他站起来,往前走了一步,说。

我猜他想要过来拥抱我,可是中途觉得不合适,又放弃了这个动作。

“哦,再说吧,我还没想好。”我这幺回答他。

学期结束前,我确信我怀孕了。我的孩子孕育在尼亚加拉瀑布的轰鸣声中。

我去找了保罗,告诉他,我不能留下来读他的博士,因为我的孩子需要照顾。

“你从来没提过你有个孩子!”他惊讶地睁大眼睛。

我笑起来:“现在说能算晚吗?”

他无奈地摊摊手:“这是女人的使命。我尊重你的选择。”

我交了论文,打点行李,愉快地回国。

一切都很圆满。我告诉系里的同事说,我在美国有过一段很短暂的婚姻,结果就是留下了这个孩子。我不是未婚妈妈,只是单身母亲,这符合法律原则。

艾飞出生后,陈清风每年给他寄一套衣服,衣服的胸口一律绣着北极熊的图案。偶尔我会想,他为什幺不挑选加拿大的枫叶图案呢?是因为他在精神上从来没有认同那个国家?在他一次次从温暖的梦中惊醒,聆听屋外冰凌裂开的声音,他盼望着有一天能够回到国内终了残生吗?

无论如何,我没有想到他在从邮局步行回家的路上滑一跤溘然长逝。这样的死法太不负责任。他说过,要寻找到两块一模一样的琥珀,给我,给艾早。可是给我的这一块寄出来了,给艾早的一块还不见踪影。他应该继续寻找,别丢下我们,别丢下责任。

如果这样的话,艾早就不会去杀张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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