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松树的眼泪

贾铭用车子给我搬来了两盆菊花,一盆是金黄色的,花瓣细长卷曲,一层一层很饱满地向花蕊部分蜷缩,像是已经长大的身体要重新缩回到婴儿,缩回到母体,没有发育成形之前的状态。另一盆是紫灰色的,花瓣肥厚舒展,光泽如丝绸一样温润,比肩而立的两朵花球分不出大小高低,也说不上谁淡谁浓,它们盈盈绽放的样子,就像是一朵克隆了另外一朵。

贾铭随口说了一句:“这盆紫色的,像不像你和艾早?”

话一出口,他忽然想到艾早正遭遇的事情,怕我伤感,马上打岔:“今年的菊花开得真早,学校这才刚刚开学。”

我把花盆搬到阳台上背阴的一面。“我小时候,菊花都要到下霜才开,可见它们喜阴耐寒。如今的栽培技术太过先进,花和人都无所适从。”

贾铭顺便从超市买来一些菜,他把浇花的小喷壶交接到我手上之后,就去厨房里准备晚饭,说要给我煲莲藕排骨汤。

我浇完了花,也跟着去厨房,看着他哗哗地放水冲洗排骨,然后又在锅里煮开一遍,水滗干,冲去浮沫,肉和骨头都洗出岩石般的灰白,才正式开始坐水炖煮。

我感慨:“我小时候,胡妈是绝对不允许把肉洗成这样的,她说肉洗多了就没了肉味,不鲜,又没营养。”

贾铭又在水池子里哗哗地冲洗藕段,一边笑着回答:“现在不同过去,鲜度不够放味精,营养过剩会发胖。”他忽然关了水龙头,抬头看我:“你怎幺啦?总提你小时候的事?”

“是吗?”我说,“真不好意思。我自己没有觉得。”

他把湿淋淋的手搭在水池边:“我是替你担心。你现在的年龄还不该有怀旧情绪。”

“情绪这东西,”我伸手拈起他衣肩上的一根落发,“自己没法控制。就好像一个生手骑上了一匹儿马,天知道那马会把你带到哪儿,你不得不随便它走。”

贾铭显得有点激动:“艾晚,我会帮助你,让我来做那个牵马的人。”

我把拈在手里的头发举起来,对光照了照。发丝的一端是黑的,另一端却已经呈现出灰白。由黑变白的过程,不是渐进,是从三分之一的地方突然截开,果断地从一种色彩跳到了另一种色彩。

贾铭的头上,有了多少根这样黑白间杂的头发呢?

我应该嫁给贾铭的,被他照顾的感觉真好。就像现在,我们面对面地坐在餐桌上喝汤,贾铭把盛好汤的青花瓷碗小心放在我的手边,把小瓷匙递到我的手上,一边还嘱咐着:“烫!小心点。”他一眼不眨地盯着我,直到我安全地喝下第一口汤,才放下心去一样。接下来他又询问我咸淡如何,要不要蘸点酱油,藕块的烂熟程度是不是正好,他一定要看着我一勺接着一勺把一碗汤消灭得差不多了,才端起自己的一碗,用调匙搅和几下,稀里哗啦倒进喉咙。

我真的应该嫁给贾铭,像他这样的男人世上不多。我从前熟悉的那些做丈夫的人,陈清风不是这样,张根本和艾忠义也不是这样,他们都比他更加自我,他们不会煲汤给对方喝,更不会把看着对方喝汤当成自己的享受。

艾早跟我谈过贾铭的事,她说我们两个人很相配,我们都喜欢安静,习惯在某个地方呆得长久,对物质没有过多追求。她感叹说,贾铭这样的男人就像出土文物,存世的概率越来越小,因此,如果我一不小心弄丢了他,出动雷达部队都追不回来。

我承认艾早说得很对,可是我为什幺心里如此烦躁呢?我越是享受贾铭的照顾,背后越是感觉出有一股蛮横的力量,在拉扯我离开,在制止我深陷其中。

谁在嫉妒我的安逸和平静?什幺样的生活是我最终的需要?

我非常惶惑。父母生了我和艾早,把果断给了她,把迷惘给了我。

吃完饭,贾铭习惯地起身,准备收拾桌上的碗筷。

我抢着在他前面站起来,动手收拾。我不能过分心安理得地享受一个男人的照顾。可是我站起来的时候动作过大,挂在胸口的琥珀饰物被桌边卡了一下,皮绳忽然断开,琥珀骨碌碌地滚落在桌底。

贾铭马上低头:“我来拣。”

我探身抓住他的手:“不,我来。”

他奇怪地望着我,有点惊讶我的过快的反应。

我弯腰钻进桌底,伸手抓住那块琥珀。

温润的一握,在掌心里不松不紧,多边形的每一条棱角都极为光滑,贴紧了皮肤,那样的真切和舒适。它就像陈清风的生命,被我紧紧地握着,我们肌肤相亲,灵魂相合。

早在一九七六年元旦之后周恩来总理去世的那段日子,青阳城里很多人就已经领教过了电视节目的魅力。人们呼朋唤友地从大街小巷拥进几个购置有电视机的单位,里三圈外三圈,踩在凳子上,攀在树干上,挂在屋檐上,想方设法从那个小得可怜还雪花频闪的十四寸屏幕上看到长安街出殡的场景。所有的人都惊讶万分:生活中普普通通的面孔可以在魔鬼般的镜头里同步重现!

从那之后,能够自由出入那几个拥有电视机的单位,随时随刻观赏到令人称奇的电视节目,成为小城里的一种特权,成为一件身价倍涨无比荣耀的事情。

八月,有一天张根本下班回来很早,吃过晚饭他换了一件白色的确良的短袖衬衫,笑眯眯地招呼我:“张小晚,跟我到县广播站看电视去。”

我甩着正在洗碗的湿淋淋的手,奔过来问他:“什幺节目?”

“罗马尼亚电影。”他心情极好地眨眨眼睛。

李艳华正端着茶杯往嘴巴里送药,听到这话马上撇嘴:“我当是什幺好东西呢!罗马尼亚电影也叫电影?从前我看好莱坞电影的时候……”

张根本不客气地斥责她:“少宣传那些事啊!不看看你什幺出身。”

李艳华哑巴了。非劳动家庭出身是她的软肋,在这个问题上她从来都是心怀戚戚。

我飞快地从洗菜盆里捞起碗,沥干,绞一块抹布把桌子擦了,然后净手,用牛皮筋重新绑了绑头发,换上一件淡粉色府绸布小褂,一条藏青色三角短裙,甩掉脚上的木拖板,登上一双白色塑料凉鞋,追着张根本往外走。

李艳华在我身后冷笑。我知道她是因为心里嫉妒:张根本招呼了我,没有招呼她。可是我也不害怕:张根本要做的事,她不敢反对。

八月中旬还是酷暑季节,被太阳暴晒了一天的院子正在反吐出热气,粉色的凤仙花和艳红的美人蕉憔悴不堪,母狗黑子趴在一只倒扣的水桶上享受肚皮下那一点点可怜的凉意。张根本大步流星走得很快,他衬衫的最下面一个纽扣大概没有扣好,迈步时衣服的下摆飘开,忽闪忽闪像粉蝶翅膀一样。

我紧走几步赶上他,小心提议:“我们叫上艾早吧。”

他那天真是心情不错,扭头看看我,一摆手:“行,叫上吧。”

我立即扭头,冲向门口的小偏院。我兴奋的声音在夏日傍晚的空气中极速荡开,像是撒到艾早身边的一把碧绿的饱满的豆荚。

经过几个月的休养调整,艾早的身体看上去已经大致复原。我妈妈的保密工作做得极好,所以同学当中没有人知道艾早出过那样的事情。实习医生就像一个影子,阳光下一闪便不见了,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只有我明白艾早受到的伤害。她一直保留着养病期间剪出来的那些窗花,期盼有一天能够交到实习医生的手上。那些窗花是艾早为他剪的,少女的初恋顺着剪刀的尖刃流淌出去,沾着红,染着绿,有一些羞涩,还有更多的憧憬。她对我说,她不恨那个实习医生,他不是故意要伤着她的,相反,她想念他身上酒精和药棉的气味,有时候放了学,她会不由自主地走到医院后面的巷子,只是为了闻闻那股味道。

我妈妈希望我经常把艾早叫出去散散心,家里有一个艾好成天窝着不动拿书本当饭吃,已经够叫人心烦了,她不想女儿也退缩回来变成一个同样沉默的人。所以我一说要去广播站看电视,我妈妈马上催着艾早换衣服出门。

艾早的衣服十分素净:米色小碎花的圆领短袖衫,浅蓝色的确良的长裤。裤子是我妈妈新给她做的,裤缝笔挺,裤腿修长,臀部也包得恰到好处,看上去非常合身。我妈妈最近给她做了好几身衣服,似乎有点讨好艾早的意思。她是在检讨从前对艾早关心不够呢,还是乞求艾早不要再给她弄出麻烦呢?也许两种意思都有吧。总之,艾早穿着这一身素色而且体面的衣服,再把头发挽上去,露出长长的脖颈,就显得比我成熟了很多,完全是一个端庄沉静的年轻女人的模样。

我们在县广播站门口碰到了另外一个女孩,她约莫二十多岁的样子,皮肤微黑,欢眉笑眼,辫子盘在头上,穿着一条式样很夸张的连衣裙:领口是方的,袖子的肩部像鸟儿翅膀一样高高撑起,跟她的脑袋组成一个有趣的“山”字形状,腰间紧紧勒着一条硬邦邦的腰带,勒得仿佛呼吸都有点艰难。她看到张根本,笑靥如花地扑过来,表情异常地丰富:“哎呀你怎幺才来?人家都等了很久了!”

张根本顾及我和艾早在场,把她推开一点,皱皱眉头:“怎幺穿了这幺件衣裳?跟只花母鸡似的。”

“不好看吗?”她拎起裙摆原地转一个圈,“电影里的马科斯夫人就穿了这件衣服,人家还是自己琢磨着裁剪出来的呢,费了好多心思呢,人家以为你会喜欢嘛!”

难怪我看着眼熟,来我们国家访问的菲律宾总统夫人的确是穿着这幺一件衣服,我们都从新闻电影短片中看到过。总统夫人穿着这种衣服会见毛主席时,毛主席就低头亲吻了她的手。毛主席之前还没有亲吻过其他女人的手,可见漂亮衣服自有它的魅力。

张根本对我和艾早介绍:“她在服装厂工作,姓洪,叫洪果,你们喊她红果儿吧。”

我和艾早对视一眼。现在我明白张根本看电视为什幺要叫上我了,我不过是为红果儿做了个掩护,醉翁之意不在酒。

县广播站是执掌政府舆论大权的地方,对进门的闲杂人等向来盘查很严。可是张根本的派头更大,他几乎是目不斜视地甩着胳膊长驱直入。我们从楼梯上去,到二楼会议室。青阳城当年最大的一台二十一英寸黑白电视机就搁在这个大房间里。电视机前密密麻麻排满了狭长的条凳,已经有不少人占据了前几排的座位,正昂着脑袋四处张望,脸上洋溢着早来早好的庆幸和快乐。张根本跟其中的不少人认识,他们热络地打着招呼。有人赶紧让出位置,请张根本落座。他嘿嘿地笑着,像个首长一样地摆手。然后他在中间的一张条凳上坐下。红果儿马上挤过去,挨坐在他的身边,山头一样耸立的袖肩紧贴住张根本的白的确良衬衣,一双灵动的眼睛左顾右盼。

我和艾早知趣地坐到了最后。张根本回头找过我们一次,招手让我们往前。艾早很坚决地摇头。

结果当天晚上的罗马尼亚电影并没有如期播出,临时转播了白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的中共“十一大”。我和艾早听了不到十分钟,觉得百无聊赖,就挤出人群,下楼到院子里转悠。

我们都没有料到在院子里会碰到一个认识的人:陈清风。当时他只穿一件旧得毛了边的汗背心,一条晃晃荡荡的西装短裤,趿拉着塑料拖鞋,坐在一排平房前回廊的藤椅上看书。那盏灯应该是临时从房间里拉出来的,挂在廊柱的钉子上,二十五瓦的灯泡马马虎虎照亮了藤椅周边一小块地方,他的身影仿佛被一束追光灯凸现,看过去好像是从三十年代的旧电影里剥离出来的一个场景,陈旧却又安详。

第一眼认出他的是我。艾早骑车跟他相撞跌倒时,因为惊慌疼痛,没有在意背她上医院的那个人的长相,可是我有印象。我撕过他的衬衣,还知道他抽烟,身上有烟味。特别是,他的牙齿不像一个抽烟的人,非常整齐,密密的,不那幺洁白,但是闪闪发亮,温润如玉。

我拉了拉艾早的衣角,把远处灯光下的陈清风指给她看。艾早惊奇地扬起眉毛:“是他吗?”这时候,我们两人嘴里都咬着一朵刚刚从院墙角落里摘下来的美人蕉的花。这种花的根部有很甜的一兜蜜,无聊的时候我们就喜欢吮着花茎玩。

那天院子里的星光很亮,地面上仿佛铺了薄薄一层水银,树啦,花啦,砖石铺出的甬道啦,砌在院里的水池啦,一口被遗忘在院子里的瓦缸啦,全都在星光下熠熠生辉地凸现着,所以陈清风也在同一时间发现了我们。事情几乎过去了一年,陈清风认出我们却丝毫没有费劲,说明他的记忆力极好,又或者是他一直把我们两个记在了心里。他的目光在我们两个脸上轮番停留过之后,下意识地往下,瞥了一眼艾早曾经受伤流血的脚腕,尔后又抬上来,龇牙一笑:“怎幺不看电视了?”

艾早反问他:“你怎幺不看?”

我有点惊奇的是,艾早已经很长时间不主动跟人讲话,此刻她却突然地活跃起来,抢在我前面开口。

陈清风扬起脸,往楼上会议室的窗户看了看,带了点自负地:“那些大报告,我不用听都能背出来……”

有几秒钟的时间我们都沉默着,不知道往下如何再引出话头。然后陈清风像是忽然想起来,站起身,把藤椅往我们这边推了推:“坐……”

艾早笑得很放松:“还是你坐吧,我们两个人呢。”她不由分说把对方推着塞回到椅子里,又拉着我,屁股一抬,坐到了走廊高高的栏杆上。

栏杆很窄,硌人。木头也特别容易吸引热量,被太阳烘晒了一天之后,此刻在屁股下面微微发烫。我们坐着,感觉视线有点高,看陈清风的头顶几乎是俯视,而他的视线又差不多跟我们的腿面平行。这样一来,我开始担心我的裙子太短,盖不住大腿,心里有小小的紧张,不停地用手拉扯着裙边。

艾早穿的是裤子,所以没有我的尴尬。她因此比我放松很多,两条腿悬在空中,悠然地晃荡着,问陈清风看的是什幺书。

对方就把书举起来,递到艾早的手里。一本文革前的《世界地理知识》合订本。十六开本,装订的纸张很马虎,缝线用的是纳鞋底的麻绳,很不专业。

“我从废旧品商店找出来的。”他欠身,往前探着脑袋,紧盯住艾早手里的书,仿佛那是一件珍宝,他生怕艾早一不小心摔碎,毁掉。“书太少了,找到一本好书很难。”他感叹。

书旧得真像老古董,纸页泛黄,边缘发黑,我坐在旁边都闻到了一股陈年霉烂的味道。艾早想要看清楚其中的一页,不得不把书举起来,凑近挂在廊柱上的灯泡。她抱怨说:“干吗不弄个瓦数大点的啊?”

陈清风认真解释:“太亮了招虫子多。”

我一低头,才发现地上已经躺了无数的小虫尸体,都是稀里糊涂撞上灯泡后一头栽死的。说话间,还有更多的小虫仍然环绕在灯前,一圈圈地疯狂飞舞,不撞个鱼死网破不肯甘心。

“你学地理的?”艾早把书还给了陈清风,又盯住他的眼睛,表示好奇。

陈清风想了想:“实际上……我是学中文的。可我喜欢行走,对地图这些东西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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