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21
夜幕垂落,华灯初上。
下班后,莫易珩驱车回到桐棉苑木棉居,一进门,便看到一张熟悉的女人娇俏的笑脸。
女人一身蓝丝绒紧身裙,身材袅娜苗条,细长的双臂勾住他的脖子,红唇在他脸上重重地亲了一下。
“御叔叔,你下班啦?”声音甜得能滴出甘蔗汁来。
莫易珩:“……”
今天是什么日子?
莫景奇十五岁生日半年前已经过了,龙凤胎莫初心与莫初见的十岁生日还有三个月。
结婚纪念日更不可能,从莫景奇四岁那年他们又一次重逢开始,从加拿大到中国,他求了无数次婚,某个女人孩子都给他生了三个,却死活不答应跟他结婚。
女人亲了他的脸,寻到他的唇,主动吻他。
莫易珩搂住她的腰,用脚踢上门,转身,把女人抵在门上,瞬间把局势扭转过来,反被动为主动。
女人勾住他脖子的手松开,冰凉的指尖,贴着他滚烫的身体往下滑,滑到他腹部,突然松开,发出近乎哀求地声音:
“不要,不要关掉,不要杀我,御叔叔,我是小星星……嘀!”随着一声刺耳的声音,女人身体像一滩烂泥一样,往下滑。
莫易珩一手捞住她的腰,一手探到她膝盖窝下,把她打横抱起来,放回装杂物的小房间。
回到客厅,他脱掉西服,随手一扔,在沙发上坐下来,一手扯领带,一手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屏幕上一如既往播放购物节目。
莫易珩扔掉遥控器,拿出手机,快速按键,电话一接通,沉声命令,“景奇,你过来。”
一分钟后,莫景奇从隔壁梧桐居过来,站在客厅中央,双手插在裤兜里,低着头,一副等着挨训的谦逊姿态。
十六岁不满的少年,长得差不多和他父亲一样高,英俊的脸更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是身形小了一号。
“妈妈说,如果超过一年你没追到她,她又没想起你,就让小星星陪你。”莫景奇早慧,也知道母亲的问题,他很能理解母亲为什么这么做。
四岁那年的事,他其实一直记得。
他们一家三口睡他房间,他醒来的时候,看到父亲压在母亲身上,咬她的嘴,吓得大哭。
结果,他反过把两个大人吓得滚到床底下去了,爬起来哄了他半天。
小时候不懂,现在却懂了,父亲正值盛年,母亲离开他五年,久别重逢,情难自已,是理所当然的事。
莫景奇懂事后以后,很心疼父亲,因为他母亲真不是个容易追的女人。可这也不能怪她。
母亲有记忆的时候,曾提议按照《你和我的两地书》中女主的人设,设计一个小星星,他举双手赞成。只是不理解,为什么父亲始终拒绝。
“爸爸,现在多的是不结婚、不谈恋爱的年轻人,他们都能接受智能伴侣,您自己是科技行业的领军人物,为什么思想那么……”“古板”两个字,莫景奇忍住没说出口。
“等你以后有了自己喜欢的人,我再来跟你讨论这个问题。”莫易珩原本想严厉批评他一顿,儿子是为他好,想到他总是承担他这个年龄不需要承担的重任,心就软了。
可景奇现在这个年纪,他还无法让他明白,爱情和欲望,灵魂和肉体,这种抽象的概念。
什么是爱情?
既是两个人,又是一个人。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他们融合成为一体。
是天堂,也是地狱。
莫易珩永远都无法忘记,茫茫大海,在他们的诺亚方舟上,他抱着少女洁白嫩滑的身体,宛如一棵小梧桐,修长的腿紧紧交缠着,被他剥开。
在他们的身体融合为一体的时刻,她说,叔叔,我疼……此后的许多年,少女紧皱着眉喊疼的声音,像紧箍咒,萦绕在他耳际,也像一股清泉,涤荡着他的躁动和狂热。
从他们第一次在一起,她就已经霸占了他的身和心。
她给他的一切,灵魂的,肉体的,就像火,任他是铅,也早已被烧熔,化成了水。
……
“爸爸,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懂,南星妹妹……”莫景奇到底还是个少年,迫切想证明自己的成熟,却一下就把自己的秘密给泄露了,头埋得更低了。
莫易珩嘴角弯了弯,没戳穿他,让他先过来坐。
沈南星是沈明澈和南芳的女儿,和他们家那一对龙凤胎同年,比莫景奇小五岁。
那天晚上,他们半夜醒来,彼此都极度渴望,当然,她还是有所顾忌,怕吵醒旁边熟睡的景奇。
莫易珩抱着她去了隔壁她自己的房间,两个人欲望爆棚,一直没有停,也顾不上采取什么安全措施。
他常常在想,命运为何如此厚待他,在他以为要放弃国内的事业,守在加拿大打持久战的时候,明辰又怀孕了,只能跟着他回国。
命运厚待他的同时,也不忘给他吃点苦头。
景奇出生,他从头到尾没参与。双胞胎兄妹,他从头到尾都守着。于是,他们三个在明辰奇特的记忆世界里,有了完全不同的地位。
时至今日,明辰始终认为,莫景奇是她和他的非婚生子,而双胞胎是他和前女友景辰生的孩子。
一个不愿意结婚、不愿意生小孩的男人,跟不同的女人生了三个小孩,私生活肯定混乱。
这种背景下,每次他要追她,简直比登天还难。
好在女人总是口是心非,一边对他有偏见,一边又心软,善良,作为医生,不止要治愈他,还顺便做他那对双胞胎的妈。
他们从小到大一直叫她妈,她一开始纠正,后来渐渐习惯了。
“心心和小见在做什么?”莫易珩意识到,景奇来了有好一会儿了,隔壁一直很安静。
因为怕他带坏小孩,三个孩子一直跟着明辰住隔壁梧桐居。
他们从加拿大回来后,莫易珩以颜书奇的名义,把桐棉苑一分为二,他们俩一人继承一半。
从此,他成了明辰口中“隔壁那个坏叔叔”,就如颜书奇很多年都把他看做莫易珩那个大骗子的朋友小莫。
“他们,那个,”莫景奇支支吾吾,“小叔叔带他们去海边玩了。”
“……”莫易珩皱眉,莫易骁三十多岁了,少年心性不改,这一点,和某个四十多岁却少女心依旧的冻龄女人,越来越契合。
他大体知道,他们这次的问题出在哪了,心里叹了口气,“隔壁没人,晚上你就睡这边。我给你讲讲华御私有化的事。”
“好。”莫景奇爽快地答应了,“爸爸,等我大学毕业,公司的事你就别管了,你陪着妈妈就好。不然啊,她真要被小叔叔骗走了。”
“别乱说。”莫易珩心里有点酸,却也很欣慰。
景奇不仅长得像他,性格、喜好也接近,对商业和公司经营管理这些事情,有一种超乎年龄的敏锐。他正好把他当接班人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