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看着阮珊眼里还闪烁着担忧的神色,宋斐斐吐了吐舌头:“切,随你怎么想啦,反正我现在很开心。”

宋斐斐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忽然低下头来自顾自地笑了一下,那个微笑忽然就让阮珊到嘴边的担忧一下子说不出来了——在看着宋斐斐低头嫣然一笑的瞬间,阮珊忽然觉得鼻子一酸,什么话都说不出口了。

“嗯,”阮珊点点头,伸出手来拉住宋斐斐的手,“不管怎么样,你都不要让自己受到伤害。”

事后想想,只觉得这句话说得苍白又无力,情感世界里最重要的一条规则便是无情则刚,感情一动,必定是伤己伤人。

和邵然见过那次面之后,她与他之间有着很长一段没有相见的时光。

十九岁和二十五岁,也许是都过了炙热的少年情怀的时期,之后的那段时间,阮珊忙着学校里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邵然也因为公司里的事情频繁地在青岛和北京两地之间穿梭。

他们之间的联系是偶尔的一条信息,阮珊有时从图书馆出来的时候,也会给邵然打上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他通常都是还在工作或者是开会,那阵子经常在北京。

同寝室里宋斐斐仗着自己聪明从来不在考试前复习,蒋可瑶是家世显赫前程自有人铺垫好无须操心的那种,沈梦又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生人勿近的气场,阮珊也不愿意和她在一起,想了一圈也只有巴巴地跟在韩炜后面和他一起去上自习课。

某次阮珊正坐在自习室里翻着《牡丹亭》,看到“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的时候,放在桌面上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拿起来一看,是邵然发来的信息:“阮珊,在学校吗?我在你学校门口呢。”

她当时立马就从座位上站起来,对旁边也正在那里百爪挠心的韩炜吐了吐舌头:“你好好看书,我出去玩啦。”之后还没等韩炜开口,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拾好东西跑出了图书馆。

远远地就可以看到他,今天他穿的是一件裁剪极好的藏蓝色大衣,靠着车窗站着,整个人显得又高又瘦。见到阮珊跑过来之后便向她挥挥手,一句“小心路滑”还没有喊出来,那边阮珊已经“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

邵然大踏步走到她跟前的时候,阮珊还没能站起来,正坐在地上龇着牙。邵然蹲下身去扶她,强忍住脸上的笑意:“是不是很疼?摔到哪里了?”

“摔到膝盖了,”阮珊皱成一张苦瓜脸,“不过膝盖不疼,疼的是我崴到脚了。”

邵然从后面驾着阮珊的双臂把她扶了起来,然后站在她的侧面,让她把胳膊架到自己的肩膀上扶着她往自己的车走去,阮珊崴到的那只脚提了起来,用单只脚蹦蹦跳跳地走着。

被邵然这样半抱着走着,阮珊几乎都要忽略自己脚上的疼痛了,要不是怕邵然会莫名其妙,她甚至都想仰天哈哈大笑几声。

好在邵然并没有注意到她脸上变化多端的表情,他已经拥着她走到车前,伸出手拉开车门,小心翼翼地扶她进去坐好,然后从另一边拉开车门自己坐了进去。

“把鞋脱掉。”他没有发动车子,而是对身旁的阮珊说了这样一句话。

“啊?”阮珊愣了一下。

“把鞋脱掉,我帮你看看脚。”邵然又重复了一遍。

“不要。”阮珊拒绝得飞快,大脑飞快地转动着找借口,“我,我怕你不会看,把我的脚给看坏了。”

邵然笑了笑:“我在美国的时候选修了一年多的基本医疗知识,崴着脚这种事交给我绝对没问题的。”

阮珊后来还是把脚上的雪地靴脱掉,然后红着脸脱掉了里面的棉袜,还好崴得不是太严重,有一点点肿,还没有出现瘀血的状况。邵然低下头看了看,然后把阮珊的脚抬起来放到自己的膝盖上。

“怎么这么凉?”他的眉头皱了皱。

“体质的原因吧,”阮珊脸红红地说道,“我体质偏寒,除了夏季之外,其他时候都是手脚冰凉。”

“可以喝点中药调理一下。”邵然话音刚落,那只握着阮珊的右脚的手猛然一用劲,阮珊顿时在车里大声号叫了一声。

“疼死啦。”她的眼泪都快要掉出来了。

不过不得不承认的是,在这一下剧烈的疼痛之后,脚部的感觉确实异常舒服,她把脚从邵然的腿上拿下来,自己转动了一下:“咦,一点都不疼了,好了哎。”

邵然笑了笑:“这下相信我的医术了吧。”

“相信了相信了,以后叫你邵一手哈哈,妙手回春。”阮珊一面低着头穿袜子鞋子,一面打趣道。

——是在后来与他的相处中,才知道他有着中度洁癖,从来不扶公众场合的栏杆,洗手一定要洗三遍,不喜欢别人碰到自己,工作上规定的事情必须完成,时间观念极强——再回想起这一次他抓起她崴着的脚帮她治疗,想必是用了极强的意志来克服自己的洁癖。

重新把袜子鞋子穿好后,阮珊从包里拿出一张湿巾递到邵然的手里:“擦擦手吧,今天过来干什么?”

“上午来这个区办事了,正好回去的时候路过你学校,就给你发了条信息,等会儿一起吃饭吧。”

“好啊,”阮珊指着学校门口的一家烧烤店,“吃烧烤怎么样?”

邵然笑着点点头,拧开钥匙启动了车子,掉了个头把车子开到了马路对面。

其实说实话,邵然六岁之后,好像就没有吃过烧烤。父母的生意做大之后,自然也对生活质量有了各种要求,不吃烧烤类腌制类食物便是其中的一条规定,邵然记得少年时期读过一本书,书中写道:人生最幸福的二十件事,其中有一件就是在海边吃着烧烤喝着啤酒,微醺地回家。

他笑着和阮珊说这些,阮珊一边往嘴里塞着一块烤熟的鸡翅,一边冲他笑:“简单简单,夏天的时候我们去海边,随便找一家海鲜摊,点上个一桌子,再喝上十来瓶啤酒。”

两个人这顿饭其实只开了一瓶啤酒,邵然没想到一开始时还声称要在夏天的海滨喝上十来瓶啤酒的阮珊,原来酒量这么差,一玻璃杯啤酒喝下去就已经脸色绯红,眼神也迷蒙起来。

好在已经吃得差不多了,邵然起身出去,阮珊就跟在他的身后,伸出一只手来扯住他大衣的下摆。醉酒之后的阮珊话特别多,在邵然的背后叽叽喳喳,一边说一边咧着嘴笑——“邵然,你最喜欢吃什么呀?”“邵然,你穿这件大衣真好看。”“邵然,我今天真开心。”“邵然,你喜不喜欢我啊?”

在前面走着的邵然的脚步忽然停了下来,他转过身看向阮珊,阮珊也停住了脚步,眨巴着眼睛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月光的清辉下,她微红的脸格外好看。

邵然看进她的眼睛里:“你刚才问我什么?”

“刚才?”他不知道阮珊是装不记得了还是真的不记得了,她做出一副回想的样子,五秒钟之后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噢,我知道了,我刚才在问你最喜欢吃什么?”

“不是这个。”邵然摇摇头。

“啊?不是这个啊。”阮珊吸了吸鼻子,“那,那是不是我问你最喜欢什么颜色啊……”

“不是,”邵然说出这两个字之后转回身子,“看来你是不记得了,走,我送你回宿舍。”

——倘若当时的阮珊知道这一次她与他相见之后,便是一场时代的灾难,便是有可能生死相别的坎坷,那么她或许会借着微醺的醉意鼓起勇气表白,或许不会有着“我们来日方长”这样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