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
“我知道北斗七星。”
沈寻嗤之以鼻,心里那点儿阴郁被徐瑞天一打岔,一扫而光。
两个人等了一会儿,天空渐渐显出淡绿色的光,很暗,映照在干净的天空,和星星相互辉映,也很美。
徐瑞天指着那道光,笑着说道:“沈寻,那就是极光,不过现在很弱。”那极光就好像他本人,此时此刻,那么稀薄。
沈寻抬头望着天空,看着那一抹淡淡的绚丽,整个人都呆了。原来,极光真的那么美。沈寻很难去形容那是怎样的一道光,像是轻柔的纱,淡淡抹了一层。在两个小时中,她看着那道光一点儿一点儿向外蔓延,颜色加深、加亮,最后占据了整个天空,散发着惊人的美丽。
那样的美妖娆夺目,让沈寻忽然想起郑青秋。那个同样美丽妖娆独特的女子现在应该有着自己的幸福了。而沈寻的幸福就在眼前。她回过头去,看着徐瑞天,目光灼灼地问道:“徐瑞天,这个时候你不做些什么吗?”
“沈寻,我爱你……我想化作天上的星辰,看着、笑着、等着……”徐瑞天看着沈寻的眼睛,后面还有好多话好多话想说。可是他已经无法说出口,只感觉到一股一股寒冷往身上扑,面前的人都开始带着重影。他无力地微笑着,企图睁开眼睛,再看一看那眼前的人。做手术后,他的身体依旧不好,日子一天天过去,身体仿佛快要到极限了。所以他才提出要来这个城市,实现当初的诺言。
这个人间多么美好,他有留恋的风景、有留恋的人,却即将再也不能看一眼。
沈寻看着面前的人越来越苍白的脸色,不断下合的眼皮,,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恐惧。她紧紧抓着徐瑞天冰冷的手,红着眼睛,唤他:“徐瑞天,徐瑞天……”
第一声,徐瑞天应了。第二声,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沈寻的眼泪还在不断往下掉。原本只是压抑的哭声,最终在极光最美的瞬间,演变成号啕大哭。
夜很深、很长,山很空、很冷。沈寻的幸福轰然倒塌,碎成一片,最后消失不见。那句“我爱你”轻而易举地就被黑夜吞噬,让人寻不着。
其实她一直都知道,面前的人已经撑到极限,可是还想他再撑一撑,再撑一撑,替她撑下去。
此生活着太痛苦,却要依旧努力地活着。沈寻身上实在背负着太多的失去,只能不断往前走。以后没有徐瑞天,这条路又冷又孤单,可是那又怎样?
他化作星辰,在天上看着、笑着、等着。
从十五岁,到二十五岁,这一路走来,跌跌撞撞,青春也最终散场。
十年,噩梦,方醒。
徐瑞天篇
天蝎座是个很孤独的星座,贪婪权势,独断独行,太过自我。很久很久以前,我大约想过,这辈子会孤独终老。
大概是因为太过崇尚金钱、地位和权势,我选择了顾卿。其实这是一件毫无选择的事情。
二十几岁的我有着对工作的热情,在顾家的公司做得风生水起,顾老爷子连连夸赞。在那片夸赞声中我似乎能想象到未来是如何的光明。在那片光明里,我会有一番大作为,站到食物链的顶端。但是我没想到顾老爷子会单独找我去办公室和谈。他的女儿顾卿怀孕,也不愿意打掉孩子,唯一的办法就是结婚。
我没有立即答应,也没有拒绝。顾老爷子给了我两个选择,要么结婚,要么走人。那个时候,顾家的公司是蓝山市最大的公司,我的事业还处于上升期,如何能走人。所以,没有考虑多久,我答应了。
婚后的生活了无生趣。顾卿不爱我,我也不爱她。两个人处于同一屋檐下,却比陌生人还陌生。徐婉出生,家里这才有了些许欢笑。我没有过问她的过去,亦不想知道,对生活的妥协已经让神经麻木太久,对人情世故毫不关心。
金钱和权力太容易让人迷失。在公司待久以后,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人脉,不愿意受制于顾老爷子,我重新开了一家公司。生意场上,钩心斗角的事情太多,我也从来不心慈手软。有人说我老练毒辣、心机深沉、不择手段,我也认。只是一味地去算计、去争抢,看着公司渐渐发展壮大,我却觉得自己活得越来越不真实。任何事情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那个时候,我想着,若是一辈子这样,也不算太坏,原本就没什么可期待的。直到后来遇见沈寻,一切都开始悄然生变。
我觉得自己的人生开始于遇见沈寻。
那一年我三十二岁,公司走上正轨,开始盈利。那一天是情人节,我开完会,已经很晚。刚出公司,就遇见一个小女孩背着个小包,拿着一个挂满耳环的架子朝我走来。她很瘦,梳着长长的马尾辫,随着走路不断晃荡,晃出了一种青春的气息。她的双颊被冻得通红,眼睛在深夜的路灯下显得特别的清亮。
她走过来,甜甜地笑着喊道:“哥哥,买副耳环给女朋友吧。”
“今天是情人节,别人都是卖玫瑰,你怎么卖耳环?”
“卖玫瑰的人太多。”
“可是你的耳环也没有卖多少出去。”
“嗯。大约廉价的东西代表不了感情。”她愣愣着看着耳环,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么廉价的东西我自然也不会买。我看了看手表,道:“我没有女朋友。”在情人节的时候,我从来不会给顾卿买什么东西。
面前的小姑娘也没有过多的纠缠。
我正准备走,肚子却传来“咕咕”的叫声。
那个小姑娘叫住我,从她的小包里掏出裹着的塑料袋,里面似乎包着什么,然后递到我面前:“哥哥,这是我刚买的红薯,还热着,送给你吃。冬天里,吃红薯再好不过了。”
红薯这种廉价的东西我从来不吃,可是那天我却鬼使神差地接过来,说了一声“谢谢”。她笑着说“不用谢”,然后一溜烟地跑开。
那天的红薯被我握在手里,直到变凉,也没有吃,说不上来为什么。在生意场上,钩心斗角的人太多,如此微小的善意在今后的岁月里被无限放大,不断提醒着我,这个世界并非只有恶。仿佛也只有这样,我才能找回那么一点儿真实。
第二年,我知道她的名字。原来她叫沈寻。第二年,我热心于公益事业,为好几个学校设立助学金,沈寻的学校就是其中之一。那天校长拿着名单让我看,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她的一寸头像稚气未脱,板着脸,不苟言笑。看到这张照片,我却笑了。
校长讲了许多关于她的事情,我只是笑笑没说话,私下却对这个小姑娘暗自关注。越是关注她,越觉得有意思。她活得那么真实、努力,像是沙漠里翠绿的仙人掌,努力地汲取着水分存活。
第二次真正意义上见到她,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仙人掌开出了花朵,美丽而倔强。在玻璃窗外面看着她擦茉莉花的样子,我忽然想起多年前她拿着耳环一步一步走到自己面前。那一瞬间,就好像已经失去很久的青春扑着翅膀飞了回来。那个时候我便想,下次再见面,一定要送她一副耳环,再把她一步一步圈进来。
后来呢?
我的确做到了,可是命运太捉弄人,找到了爱情,等到了爱人,却也无法躲避命运的残酷审判。
大约,和她在一起的代价是要舍去我半辈子的生命。
我一直都不喜欢医院,更不喜欢做手术,也不喜欢吃药。医院的冷可以冷到人的骨子里。可是为了和爱的人能够在一起,我还是决定去做手术。打麻醉的时候,我还在想,等醒来的时候,人生一定会更美好。果不其然,醒来的第一眼,便看见她关切的目光,以及那浓厚的黑眼圈。
她拉着我的手,哽咽着说不出话。我好多话想跟她说的,可是张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勉强牵扯着嘴角。
每次吃药是最痛苦的事情,也是最期待的事情。每当这个时候,她拿出哄小孩子的架势哄我把药吃掉。其实我都很奇怪,那些哄小孩子的理由她是怎么编出来的。
我游离在各种冰冷的医疗器械中,却因为她的陪伴,显得不那么排斥。医生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像听话的孩子一般配合,只为活得更久。
即便如此,我也能感觉到身体就像那花朵一般,渐渐丧失水分,缓慢枯萎下去。
可是那又怎样呢?
她在我身边,我便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