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日子过得很平淡。沈寻变得忙碌起来。因为工作室刚开业,没什么说服力。她就熬夜做了许多样品摆在橱窗,让路人观看。如果有一个人侧目,沈寻也会很开心,甚至赠送一批客户衣服,让人试穿。经过不懈努力,工作室渐渐有了生意,沈寻单独做成品也越来越娴熟。盈利的第一件事情自然就是将钱通通上交,然后徐瑞天发工资。
沈寻是个打工者,但却是最快乐的打工者。她现在过得很充实,偶尔也会想起过去,想起黎昕。
沈寻不是一个矫情的人,但是想到黎昕,总会有些矫情。其实想想,为什么非要去刻意遗忘呢?那些时光真真实实地存在过,无论最后是什么模样,每个人终究会死去。这些时光也会跟着被埋葬。
她也明白,终究有一天,黎昕会成为别人家的谁,但是没想到这天会来得这么快。
陆挽霜拿着白色的请帖到店里,满脸都是胜利的微笑。“下下周的周末如果你有空的话来参加我的订婚典礼,如果你没空,我也不勉强。”
沈寻还在奇怪,陆挽霜明明讨厌她,为什么还要邀请她。当她打开请帖看见名字那排的时候,她明白了。
陆挽霜是来挑衅的。因为她订婚的对象的名字叫“黎昕”。陆挽霜脸上挂着张扬的笑,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道:“沈寻,你输了。”
这件事情哪有什么输赢,黎昕不是赌注,也不是被争夺的货物。不过这张请帖太刺眼睛,让人很不适应。毕竟前段时间黎昕才深情告白过一次,转眼就与别人订了婚。这让沈寻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挫败感。
“暗恋的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这种桥段经常遇到。许久以前,她也曾经想过,要是某一天黎昕结婚,她一定会不顾一切地赶去,看看他幸福的模样。如今,遇到这种情况,她却胆怯了,干脆当作没收到请帖,打算不去参加。
不过到了那天,徐瑞天打电话,让沈寻穿漂亮一点儿,让她一起去参加一个宴会。她怎么也没料到,这个宴会竟然是黎昕的订婚典礼。等到了现场之后,沈寻瞪着徐瑞天,道:“你是故意的。”
徐瑞天勾着嘴角,问道:“你见着老情人什么感觉?”
“有。我想去下洗手间。”沈寻胡扯。
徐瑞天拉着沈寻的手腕,沉闷地吐出两个字:“憋着。”
沈寻有十二万分不愿意,但是这不愿意还是没抵得过徐瑞天的强力拉扯。他说道:“我只是在教你看清人。”
两个人并肩走进去,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徐瑞天赫赫有名,加之长相不凡,肯定受欢迎。而沈寻今天打扮得也很美,站在徐瑞天旁边,有些小鸟依人的意味。有个老总拍着徐瑞天的肩膀,大大咧咧地笑着说道:“徐总,你女儿已经长这么大了。”
徐瑞天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沈寻努力憋住快要喷发的笑意。
“这是我女伴。”
“误会,这都是误会。”
等到那个人走后,沈寻在徐瑞天的耳边小声说道:“人生真是处处充满惊喜。”
“你关注错了重点。”
沈寻的确在努力转移注意力,四处张望时,她发现何佳和周鹤轩也来了,她用力向两个人招手。
周鹤轩今天穿着黑色的西服,头发特意弄过造型,看上去比较精神。何佳穿着公主裙,站在旁边,两个人看上去十分般配。
订婚典礼的两位主角都还没出来。不过沈寻却看到一位以前“初恋”工作室的顾客,就是扬言着十天之内不把衣服做好就让人好看的中年妇女。当然,她也看到了沈寻,而且认出她来,眼神有些凶狠。不过沈寻现在有了徐瑞天,她也不敢把沈寻怎么样。所以沈寻仰着下巴,胆子顿时肥了不少。当然,她也看到了黎昕的爸爸,比记忆中老了许多。
何佳挽着周鹤轩,端着酒杯七拐八拐地来到沈寻面前,道:“阿寻,想不到你竟然会来。”
沈寻嘴角浮现一丝苦笑。她是真的不想来,退一万步说,黎昕要是和别人订婚的话,她的心情会比现在好点儿。只是对方是尖酸刻薄的陆挽霜。黎家也是有家底的,陆挽霜的家室只能算将就,虽然两个人在外形上的确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无可挑剔。
伴随着音乐,一对璧人缓缓走出来。今天黎昕穿着一套白色的西装,胸口插着一朵娇艳的玫瑰,看上去格外帅气。陆挽霜穿着白色的长裙,戴着白色玫瑰做的花环,看上去仙气十足,两个人一出场,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黎昕在笑,嘴角微微上扬,笑得如同温暖的太阳。那样的笑,应该是幸福的。虽然陆挽霜人比较讨厌,但是对黎昕的感情绝不会少。沈寻有多么痛苦,她就有多么爱黎昕。不过一切都无所谓,反正赢家不是沈寻。
订婚仪式的时候,沈寻下意识地喘不过气,偷偷摸摸穿过人群,去阳台透透气。徐瑞天瞥了一眼,也没阻止。她站在阳台上,想起了许许多多关于黎昕的画面。比如两个人一起去图书馆,一起解题,一起跑早操,一起照顾茉莉花。那些岁月呼啦啦地不断往后退,逐渐淡去。她一时间想不起来,那是什么感觉。她还没有全然忘记,所以胸口的酸不断发酵膨胀,最后填满全身,如此无力。
不一会儿,何佳也来到阳台,道:“里面已经结束。阿寻,你还好吧。”
“人生就像高速行驶的列车,初恋正如路边美丽的风景。我们可以坐在车上静静地欣赏它,却不能跳下车去流连忘返。毕竟,终点才是我们最终目的地。”
“所以呢?”
“我不应该难过的。至少那些风景,我都看过。”沈寻幽幽地回答,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我们进去吧,等会儿还要去敬酒,你别这么舍不得的样子。”
“我尽力。”
沈寻一直尽力笑着,尽力装作她很开心,尽力装作这一切其实对她没有影响。当徐瑞天拉着她过去敬酒的时候,她笑着说道:“恭喜两位,先干为敬。”她一口将酒灌下喉头,火辣辣的疼。
黎昕微笑着说:“谢谢你的祝福。”
陆挽霜挽着黎昕的胳膊,笑得很甜美。“徐总,很荣幸您能来。”
徐瑞天没搭理陆挽霜,而是搂着沈寻的腰,晃着酒杯,对黎昕说:“你和我们公司的陆助理很配。”他的语气重音在“陆助理”三个字上。贬低人的口气相当明显。
陆挽霜变了脸色,黎昕微微皱起眉头。
沈寻拉着徐瑞天,笑着说道:“反正,恭喜你们。”说完后,拉着他离开男、女主角。
走到别处,沈寻抬头,有些不悦地问道:“你刚才为什么那样说?”
“我在帮你。”
“我不喜欢用这种方式。”沈寻转过脸,不理徐瑞天。
这个时候,台上传出了两声咳嗽。周鹤轩左手拿着话筒,右手拿着一个四四方方的锦盒,道:“第一,今天是我姐姐陆挽霜大喜日子。在这里,我要祝贺她,希望她幸福。”
周鹤轩居然是陆挽霜的弟弟。
沈寻第一反应是去看何佳,发现她满脸惊讶,看来她也才知道这个事情。
“第二,我想做一件事情,想请在场的各位见证。”周鹤轩的目光看着何佳,嘴角勾起了一丝笑。
沈寻看到何佳满脸绯红,有些兴奋,眼神中满是期待。如果没有猜错,这个样子应该是要求婚吧。这应该也是何佳所期待的。连周围的人都开始起哄。
周鹤轩拿着话筒,一边缓缓走向何佳一边说道:“今天是个很特别的一天。几年前的今天,我遇到了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她乖巧、聪明、贤惠,也很体贴,以后肯定会是一位好妻子、好母亲。今天,借着这个场合,我想对这个女孩说……”他走到何佳面前,单膝跪下,打开锦盒,嘴角带着微笑,略带怨毒地说道,“何佳,我们分手吧。”
那锦盒里,不是钻戒,而是一枚做工精致的哨子。
原本起哄的人群瞬间安静下来。
何佳愣愣地看着哨子,看着微笑着的周鹤轩,满心的期待被面前的人亲手撕得粉碎。她睁大了眼睛,泪水滚滚而下。
周鹤轩还在笑,何佳掉头,挤过拥挤的人群,拔腿就跑。其他人面面相觑,不知道究竟发生什么事情。
沈寻看着周鹤轩无所谓地笑,越看越气,气冲冲地上去,当着众人的面,狠狠打了周鹤轩一巴掌。她觉得一巴掌还不够,又一脚踢到他的膝盖上,高声指责道:“周鹤轩!你真不是个男人!何佳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她不过就是因为爱上你。所以她就比你卑微、比你渺小,被你轻蔑、被你看不起、被你不珍惜,被你这样当众践踏、羞辱!你会遭报应的!”
说完这句话,她掉头去追何佳,高跟鞋跑着太碍事,她直接脱掉,光着脚去找人。
周鹤轩无所谓地耸耸肩,在众人异样的眼光中,也走了出去。
何佳跑得太快,一会儿工夫就没了人影。沈寻一手提着裙子,一手提着鞋子,焦急地在周围寻找,大声喊着“何佳”的名字,回头率百分之三百。
也不知道找了多久,沈寻才看见何佳坐在大马路边哭泣,肩膀不停地抖动,她的鞋子被踢了老远,头发也全都披散着,模样狼狈至极。
沈寻走过去,一屁股坐在何佳的旁边,丝毫不顾裙子会弄脏。这个时候她才察觉,脚心不知道被什么划了一下,正在缓慢流出鲜红的血。她用手捅了捅何佳,道:“姑娘,我们去喝酒吧。”
何佳捂着脸,哭着说道:“不去!”
“你在大街上哭很丢脸。”
“我都被甩了,还管什么形象。”
沈寻拍着何佳的肩膀,说道:“你还需要形象去勾搭更帅的帅哥。”
何佳撑着额头,低声抽泣道:“其实我早就知道他不喜欢我,只是我在他身上浪费了那么长的时间,不甘心。我真的不甘心!”最后一句带着浓浓的哀怨。
明明是爱情,最后却化成了一句“不甘心”。何佳比沈寻想象中更坚强一些,原本以为要劝好一会儿。结果两个人后面全是在骂周鹤轩。
何佳骂爽了,解气了,又恢复了原状,只是那双眼睛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变了,整个人看上去更加成熟。她抱了抱沈寻,红着眼睛低声道:“阿寻,幸好我还有你。”
“小佳,我真的没想到你已经从那个五谷不分、生活技能负分的小姑娘变成现在这个模样,坚强,独立,直白,爱憎分明。”
“这里面也有你的功劳。”
沈寻忍不住再次用力抱紧何佳,两个人的友谊比爱情还要来得牢靠。
有人说,爱情经得起风雨,经不起平淡。友情经得起平淡,却经不起风雨。但是沈寻想大声反驳:不管是平淡还是风雨,她和何佳的友情能战胜一切。
2
因为周鹤轩的事情,何佳的状态不是很好,虽然那天晚上她看上去恢复正常了,沈寻依旧不放心。所以每天关店以后就直接去何佳那儿。何佳上班后,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布置得很温馨。那些周鹤轩留下来的东西通通被打包扔进了垃圾桶。
何佳一边收拾,一边给沈寻讲着那些东西的来历,也算是回忆。
比如说那一沓厚厚的信纸,那些都是初稿。
何佳转学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周鹤轩写信道别。第一句是“你好”,最后一句是“再见”。那个时候写信跟写作文一样,非常正式。何佳写信之前通常会先打草稿,改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满意为止,然后誊写到好看的信纸上。所以挑选信纸和信封都成了一件很神圣的事情。何佳写的字歪歪扭扭的,经常被点名批评。为了能写出好看的字,何佳还专门去买了很多本字帖来练。
周鹤轩从来没回过信,但是何佳从来没放弃过,不管是读高中还是大学,坚持每天一封信。每天哪怕事情再多,都不会把写信这件事情忘记。
真正爱上周鹤轩是高三毕业的暑假。何佳偷偷跑去找他。那个时候,周鹤轩在ktv里和一群人喝酒,摇骰子。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打听到他的行踪后,就直接闯进包厢。这是两个人真正意义上的初遇。
何佳从来没有这么勇敢过。
记得那天的ktv嘈杂昏暗,有人在唱陈小春的《独家记忆》。周鹤轩穿着黑色的衬衣,在喧闹的人群中格外出众。那慵懒的表情,嘴角的痞笑,都带着一种诱惑力。
何佳站在门口,大声说道:“周鹤轩,你出来一下。”
旁边那些人就起哄。“周鹤轩,又有小妹妹找你咯。”说完,其他人跟着哈哈大笑。
周鹤轩看着何佳,脸上在笑着,人却没动。“我凭什么跟你走?”
“对啊,他凭什么跟你走啊?你是他什么人啊?”旁边的人多事地问道。
“我有话跟你说。”
旁边的人继续笑眯眯地说道:“小妹妹,你想让我们的轩哥跟你出去,来,先把这瓶酒干了。”
周鹤轩自然也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并不打算插手。
何佳看着那瓶酒,有些犹豫。毕竟,她从来没有喝过酒。
周鹤轩勾起嘴角,问道:“你不敢喝吗?”
听到这句话,何佳二话不说,直接冲上去,拿着瓶子,仰头往喉咙里咕噜咕噜灌酒。周围的人被何佳的气场怔住,随后爆发出一阵掌声。
何佳真的把酒喝完了,而周鹤轩也很守信用地跟着出来。此时此刻,何佳的脑袋无比清醒,尽管胃里难受得要命。她站在周鹤轩面前,仰起下巴,道:“我叫何佳,每周都会寄信给你,你收到了吗?”
“我收到了。”
“那你看了吗?”
“那些信全部被我扔进了垃圾桶。”
何佳愣了愣,随即说道:“没关系,现在我可以说给你听。那些其实都是废话,总结起来只有七个字。周鹤轩,我喜欢你。”
周鹤轩双手插在口袋里,耸耸肩膀,道:“我不喜欢你。”
何佳满不在乎。“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爱上我。”宣布这句话以后,她开始真正倒追周鹤轩,用尽各种方法。
除了写信,何佳还会给周鹤轩寄各种的零食和衣服。放假的时候,省吃俭用攒下钱买飞机票去找他。每天准时给周鹤轩问早安、午安、晚安,诸如此类。何佳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追周鹤轩这件事情上,不管被打击了多少次,从来没说过要放弃。
工作以后的何佳都会佩服当年的她自己,为什么当初如此有勇气。或许是因为年轻,不怕犯错,又或许是因为年轻,害怕错过。
不管未来有多长,那个人总会在记忆里。就像陈小春唱的:我喜欢你,是我独家的记忆。
而周鹤轩则是属于何佳的独家记忆。
现在何佳说起这些的时候,都忍不住向沈寻感慨当年真的好年轻。
沈寻回答道:“谁没年轻过呢?”
是啊,每个人都有年轻的时候。或许,每个人在那个年纪,都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不管是暗恋,还是明恋,它们是如此刻骨铭心。
在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里,还有一朵干枯的玫瑰,被何佳裱了起来。她拿着花说道:“这朵玫瑰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朵花。它是周鹤轩送的。”
其实也不能说是送。实际上是何佳和周鹤轩去吃饭,那个老板送到周鹤轩的手里,然后由周鹤轩转送,没有任何寓意。何佳却把这朵花当成宝贝。
沈寻忽然想起以前郑青秋说玫瑰花不一定代表爱情。
何佳收拾着那些关于周鹤轩的东西,表情沉默,像是在默哀。当把那些东西扔进垃圾桶的时候,她的眼神最终还是带着一丝忧伤。
花季、雨季不再来,那样美好的年纪到头来却栽在连人渣都不如的禽兽手里。
其实失恋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失恋后大姨妈迟迟未到。
没错,何佳中标了,她拿着两根红线的验孕棒可怜兮兮地问沈寻怎么办。沈寻将何佳狠狠数落了一顿。喜欢做成年人做的事情,却不喜欢按照成年人的方式来承担后果。当初何佳还笑嘻嘻地说她已经成年了,如今连哭都哭不出来。
沈寻非常严肃地问道:“你想不想要这个孩子?”
何佳踌躇了许久,才点头说道:“我想要这个孩子,毕竟小生命是无辜的。而且,这也是我的孩子。”
“那你应该知道单亲妈妈会面对哪些问题。”
何佳点头。
且不说家里同不同意,单亲妈妈本身非常辛苦,又要带孩子又要挣钱养家,还得回答孩子为什么没有爸爸。而且,带着一个拖油瓶,何佳也很难再成个家。不仅如此,更关键的是这个社会并不是对所有的单亲妈妈都是宽容的。所以,摆在何佳面前的是重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