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就发现,物业在门上贴满了条子,需缴纳各种费用。
灯打开没反应,估计电也用光了,要买。
我在厨房里找了蜡烛收拾行李,稍不留意,烛火就灭了。我关了窗,把蜡烛重新点燃,坐在地板上,不想动。
其实我也没有什么行李可以收拾。
十七岁的某一天,当我把那个巨大的哆啦a梦毫无留恋地扔进肮脏的垃圾桶的时候,我就已经对任何物质的东西失去了兴趣。
梦想已死,世间万物皆是浮云。无需留恋。
老徐还说,什么都可以不用带,可以全给我买新的。
他一定以为我家境贫寒,殊不知在她出事前,我也曾日日夜夜做着被宠坏的公主。
只是我不愿意去解释和说明。对于我,他不必了解太多。他给我钱,解救我出困境,我出卖年轻的自己,令他开心。
不过一桩买卖。如此足矣。
紫薇没回来,估计还在气头上。忙完之后,我吃了两粒安定,独自在黑暗里入睡,一夜无梦。
下午四点多钟,我去了杂志社。敲开kimi办公室的门,他发现是我,一幅胸有成竹的样子笑了。
“你晚了二十四小时,不过还来得及。”他不等我开口就说,“很高兴你能想通。”
“我是来还钱的。”我走上前,把装着一万块钱的信封放到他桌上说:“谢谢你。”
这显然出乎他意料之外。看到他僵硬的脸,我忽然觉得有些有趣。
我另外掏出五百块钱说:“还有那件衣服,不知道够不够?”
“肯定是不够的。”他把钱推到我面前,接着绕过办公桌,走到我面前说,“如果你请我晚饭,刚好够。因为不光是money,还有人情。就像俗话说的,礼尚往来。”
他离我有些近了,身上的男士香水味袭击我,我下意识地往后退了退。
“下次是哪天?我得圈下来。”他拿了笔指着日历,巨狡猾。
“紫薇在吗?”我问。
“她今天不用来,难道你不知道吗?”
我从口袋里掏出另一个信封对他说:“这是我借紫薇的钱,也麻烦你替我还给她。我得先走了。”
“自己转交好了。”他说:“我替美女效劳ok,但是两个美女之间的事,noneofmybusiness。”
我张嘴:“你说啥?”
“一起晚饭?”他不理会我,只顾装傻,再度诚挚邀约,表面上还是笑嘻嘻的,“可以约上紫薇一起。”
“下次吧,今天真有事。”我再次跟他告别。
他不再强求,而是礼貌地站在原地对我挥手。
并不死缠烂打,我发现自己没那么讨厌他了。
到了大街上,发现这里真如kimi所说,notaxi。我等了大约有十来分钟,那辆熟悉的小跑车忽然又停在了我的面前。
他说:“我送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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