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逆蝶 叶冰伦 第1页,共2页

初见你时,我以为爱情只是我自己的事情。

在分开多年后的今天,看到街头巨大的电影宣传海报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爱的,原来是你爱我。

【一】“世上所有的遇见,都是久别重逢。”

我叫钱乐乐,有钱了就快乐,我想这大概是我爸给我取名时的深意吧!

初遇雷蒙的时候,我才20岁,大三,是一家动漫制作公司的实习生。典型的社会新鲜人,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和热情,只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如《海贼王》一般充满冒险的惊喜。

在公司,我和我漂亮能干的顶头上司萧然姐关系最好,不管是工作还是下班后我都喜欢跟她待在一起。萧然姐是个工作狂,偶尔不加班的时候就会去一家叫“lose”的清吧坐坐,顺便和lose的老板——绰号叫大头的男生聊聊,有时候,还会有另外几个男生参与他们的聚会。萧然姐一开始并不喜欢我跟着她,在我锲而不舍地跟随之后,她只好默许了。

我对雷蒙所有的了解都来自于萧然姐和大头以及四毛、高子、阿信的聊天。

他们说,雷蒙唱歌很好听,很有才华,是他们年少时组的乐队的主唱。

他们说,雷蒙很专情,当年他在酒吧驻唱的时候很多女生追他,可他始终只钟情一人。

他们说,雷蒙特讲义气,曾经为了保护乐队的兄弟,一个人和一群人打架,浑身伤痕累累也不吭一声。

……

他们说了很多关于雷蒙的事情,他们口中的雷蒙是一个率性、果决、有担当、重感情、讲义气的男生。只是,我不知道他们口中那么好的男生为什么会坐牢?

所以,在得知萧然姐和大头要去接雷蒙出狱的时候,我也死缠烂打一起跟着去了。

市一看守所外,我和萧然姐、大头还有四毛、高子、阿信一行人并排而立。

就在我觉得自己快要被太阳烤化了的时候,监狱沉重老旧的大铁门终于在吱呀声中缓缓开启。我脑海中马上浮现出电视里常出现的类似场面,一个憔悴落寞、胡子拉碴的男人步履摇晃地从监狱大门蹒跚走出……

但实际上,我眼前的画面是,一个留着干净利落的短发的男生迈着坚定的步子从监狱大门走出,他的身材颀长,长相阳光帅气,丝毫没有那种会犯事坐牢的戾气。在他看到萧然姐的那一刻,原本平静的眸子瞬间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我不自觉地被他的眸光吸引住,无暇去关注萧然姐的反应。

他快步走到了我们面前,我这才发现在工作上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镇定自若的萧然姐,此刻竟然紧张地攥紧了我的手。

雷蒙的眼神从我们的脸上一一扫过,最后眼神落在萧然姐的身上,沙哑着嗓子说了一句:“好久不见。”

萧然姐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然后在雷蒙露出微笑的瞬间才放松了下来,她松开我的手,对雷蒙无比认真地说道:“雷蒙,十年了……欢迎回来。”

萧然姐的话音刚落,大头就冲到雷蒙的面前,重重地锤了一下雷蒙的胸口,声音有些哽咽地说道:“你小子让我们等了太久了!”

我盯着雷蒙,他的脸上露出明朗的笑,可眼圈却泛了红。他大力地与大头、四毛那几个男人一一拥抱。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看着一群大男人眼红红的样子很想笑的我,在他们的拥抱中却也红了眼眶。

他们几人拥抱之后也不说话,只是相互看着,你一拳,我一拳地打来打去。

看着他们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却又一副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样子,我在旁边弱弱地出声了:“各位,你们确定要在这大太阳底下一直这样用眼神和拳头聊下去吗?”

“哦,不好意思。”萧然姐尴尬地笑了笑,拍了拍雷蒙的肩说,“走吧,我们回去再聊。”

雷蒙笑着点点头,终于把眼神落在了我的身上,疑惑地问:“这位是?”

没等萧然姐介绍我,我就积极地做起了自我介绍:“嗨,雷蒙对吗?我叫钱乐乐,是萧然姐的小跟班,很高兴见到你!”

和我的热情截然不同,雷蒙只是礼貌性地笑笑,回了句:“谢谢!也很高兴认识你。”

我高涨的热情之火被他疏离的态度一下子浇熄了,内心有了种莫名的失落和生气,便努了努嘴不再说话。

回去的车上,大头他们几个男生热火朝天地对雷蒙说着他们这些年的生活。

我坐在车后座上盯着雷蒙轮廓分明的侧脸,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就像是小时候经常做的梦,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

【二】“我们最接近的时候,我跟你之间的距离只有0.01公分,8个小时之后,我爱上了你。”

将雷蒙接到lose之后,我原本想要参加他们的聚餐,好好听一听那些有关雷蒙的故事。可是公司临时加班的一个电话将我的小算盘全部打乱了,好在萧然姐看我不情不愿的样子,于是跟我约好了明天这个时候一起吃饭,我这才将内心的不甘收起,悻悻地去了公司。

第二天,我害怕堵车迟到,于是早早地就出了门。

顺利地搭上公交车,车上的座位已经坐满,我找了接近后门处一个稍微宽敞一点的地方站着,刚一站稳,我就发现站在我左边的一个皮肤黝黑看上去很蛮横的男人正在全神贯注地划他身前一位女生的包。眼看着他就要得手了,容不得我多想,我猛地侧过身,一把抓住了小偷的手,厉声喝道:“小偷,把钱包还给别人!”

大概是完全没想到会有这样一出,小偷的手一抖,钱包掉在了地上。

车上人的注意力都被我这一喊吸引了过来,小偷从一开始的紧张变成了嚣张,恼羞成怒地甩开我的手,骂骂咧咧道:“死丫头,多管闲事,老子削死你!”

说着,小偷就举起那把刚刚划包的小刀朝我挥舞过来。

我心一凉,因为空间太小,没办法跑开,只好脸一偏,举起手来挡。

没想到,我没有等来预想中的刺痛,而是听到小偷的一声惨叫:“哎哟!”

我疑惑地放下手,转脸看去。

“雷蒙!”我惊呼道。

眼前雷蒙一只手紧紧攥住小偷拿着小刀的手,另一只手将我一把拉到了他的身后。只听他对小偷说:“欺负女生算什么男人!”

然后,雷蒙不等小偷进一步反抗,就把小偷摔倒在地,钳制起来。冷声对周围那些看愣神了的人说:“还不快报警!”

司机把车停下,警察很快赶来把小偷带走了。

小偷被带离的时候很嚣张地对我和雷蒙说了句:“咱们走着瞧!”

“切,谁怕谁!”仗着有警察和雷蒙在,我也毫不示弱地回了句。

等到车子再次发动,我才有时间认真地对雷蒙道谢:“谢谢你!幸好你在。对了,你怎么在这儿?”

雷蒙微笑地看着我,脸上原本冷硬的线条因为那抹微笑变得柔和起来。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说:“看不出你个子小小的,胆子还挺大。以后不要这么莽撞了,要不很容易伤害到自己。”

雷蒙说话的时候眼睛很亮,就像暗夜里的星星,让人觉得无比的安心。

之后雷蒙才告诉我说,他正好也是坐这趟车去我们约定的饭店吃饭,没想到碰到了我勇斗歹徒。

雷蒙的话不多,一路上都是我在叽叽喳喳地说着话,他时不时回那么一两句。但即便是这样,对于平常在公交车上无比无聊,恨不得马上下车的我来说,此刻却希望车子一直往前开,不要有到站的时候。

不过车子总会到站,我带着一丝怅惘的心下了车。哪想到今天真是不宜出门,刚刚下车往饭店的方向走,还没走两步,我只听到嘭的一声——

我自己倒下了。

在我回过神看到一辆红色的宝马停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被撞了。

雷蒙紧张地蹲下身,问我:“你怎么样?”

我试着动了动,发现只是膝盖擦伤了一些,并没有什么大碍,于是挣扎着准备爬起来。雷蒙顺手扶了我一把,待我站定之后,他走向司机的方向。

谁知,他刚靠近车门,车子就发动了,准备离开。

雷蒙迅速地冲到了车前,拦住了车子,厉声喝道:“停车!”

车子并没有熄火,但也没有再往前开。很快,从车上下来一个三十来岁,戴着墨镜,打扮入时的女人。她一手扶着车门,一手将墨镜摘下,眯着眼睛冷冷地对雷蒙说道:“喂,你干什么呢?”

雷蒙见车主下来,他走回我身边,扶着我对那女人说:“你没看到你撞到人了吗?怎么就想跑?”

那女人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轻笑了一下说:“她这不是没事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喂!你讲不讲道理啊?明明是你撞了我,你还这么理直气壮,真是不可理喻啊!”没等雷蒙开口,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吼道。

那女人一听我的话,漂亮的眉头皱了起来,急急地说道:“我是撞了你,可那是你自己没看车。你这么不依不饶的不就是想要多赔点钱吗?说吧,要多少,赶紧的,别耽误我事!”

女人的话音一落,我感觉到雷蒙扶着我手臂的手一下子收紧了。他将我往他身后一拉,然后走上前非常凌厉地对那女人说道:“她受伤了,去医院的检查费用你当然应该付。不过更重要的,你要先向她道歉!”

那女人不甘示弱地昂着头瞪着雷蒙:“道歉?哼,你想多了!赶紧说要多少钱吧!”

说着,那女人就转身上了车,正准备关车门,雷蒙猛地冲上去,拦住了车门。

我看着他的背影,他似乎在努力控制自己的怒气,只听他一字一顿地说:“道、歉!”

不知道是雷蒙的气势太过逼人,还是那女人实在赶时间,那女人沉默了一会儿,心不甘情不愿地看向我,说了句:“对不起!可以了吗?”

说着,她又从钱包里抽出了几张百元大钞,正准备丢给雷蒙,就被雷蒙一把拦住了。

雷蒙说道:“这个世界不是有钱,就可以连做错事都不用说抱歉的。你走吧!”

说完,雷蒙不再理会那个女人,而是走向我,确定我没大碍之后,就扶着我离开了。我听到身后车门重重关上的声音,内心一阵暗爽,忍不住用大拇指对雷蒙比了个赞,说道:“你好酷!这是你今天第二次帮我了,谢谢哦!”

雷蒙笑笑,没有出声。

感受着从雷蒙扶着我手臂的手掌传过来的温度,我的脸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异常地热,只是,即便再热,也不希望雷蒙的手离开我的手臂。

这一刻,他手的支撑似乎可以给我无所畏惧的力量。

【三】“每个人都会坚持自己的信念,在别人来看是浪费时间,我却觉得很重要。”

自从雷蒙路见不平帮我两次之后,我渐渐和他熟稔起来。

他加入了大头的lose清吧,每天晚上会在清吧驻唱。

可我因为前段时间工作一直很忙,所以即便经常和他们一起吃饭,却从没听过雷蒙唱歌。

今天终于早早地下了班,原本想蹭萧然姐的车一起去lose,不过萧然姐因为有事,我就只能自己打车去了。

到了lose门口,还没等司机停好车,我就噌地打开车门跳下了车,丢下车费,然后就跑进了店里。

此时城市华灯初上,正是晚餐时间,lose里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客人。只见昏暗的舞台上,一束温暖的灯光下,雷蒙抱着一把木吉他,正低声吟唱。

他的声音似乎有无限的魔力,让我原本急匆匆的脚步慢了下来。

沉浸在音乐中的雷蒙和我之前见过的每一次的样子似乎都不同。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外形阳光,神情却透着疏离;第二次见他,他像一个英雄一样帮了我两次,可是眼神却散发着狠戾;之后见他,我虽然和他变得熟悉起来,且不时有一丝小心动,却始终没有办法完全明了自己的心意……直到这一刻,听着他充满磁性的声音,看着他被灯光蒙上一层温柔的侧脸,以及那双低垂着散发着忧郁气息的眼眸,我的心瞬间沉溺了。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直到雷蒙的一首歌唱完,我才回过神来,走到他身边。

“呀,没想到你唱歌这么好听啊!”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笑着说。

雷蒙微笑地回了我一句“谢谢”,然后眼神看向我身后,似乎是在找寻什么人的身影,在发现就我一人之后,他眼中闪过一丝失落。

我没有细究他眼中的失落是为什么,而是充满崇拜地拉他到一旁的座位坐下,兴高采烈地和他聊起来。

就在我缠着要他教我弹吉他的时候,一个陌生的女声从头顶传来:“雷蒙。”

我闻声抬头一看,映入眼中的是一张有些熟悉的脸,精致的妆容,微冷的神情……我在脑海中努力搜索了一遍,不由得惊讶道:“是你?”

“小姑娘眼力不错嘛!”眼前的女人轻笑了一下,便拉开椅子在雷蒙旁边坐了下来。

看着眼前这个前阵子撞了我还嚣张地不肯道歉和雷蒙发生冲突的女人,此刻巧笑嫣然地坐在雷蒙身边,我脑袋一下子懵了,用探询的眼神看向了雷蒙。

“她叫苏芒。”雷蒙看着我,笑着解释道,“前阵子她们公司来租我们店的场地办活动,所以就认识了,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吧!”

“我要感谢那次不打不相识,才让我认识了你。”苏芒盯着雷蒙,话里有话地说道。

而雷蒙没有接话,只是拿出餐单让苏芒和我点餐。

原本我以为可以和雷蒙好好独处的时间,因为苏芒的突然出现而全部被打破了。看着对面相谈甚欢的两人,我突然觉得自己好多余。

那天明明水火不容的两人,怎么就在我忙工作的这段时间,突然间就变得这么熟悉了呢?

之前撞我的时候,苏芒是那么的嚣张和不可一世,似乎把谁都不放在眼里。然而此刻的她,眼里只看得见雷蒙。

一顿晚餐吃得十分不是滋味。就在我被雷蒙的声音击中,明了自己内心的时候,怎么就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了呢?唯一让我觉得开心一点的事情是,在lose打烊之后,原本苏芒说开车送我回家,被我婉拒之后,换成了雷蒙骑着他那辆哈雷送我。

一路上,我将雷蒙的腰搂得紧紧的,在快要到我家楼下的时候,我终于鼓起勇气,迎着风大声地对雷蒙喊道:“嘿,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你说什么?”风声盖过了我的声音,雷蒙微微侧过头问道。

我趁着内心的热血,微微站起身,凑近雷蒙的耳侧,再次大声说道:“雷蒙,我喜欢你!钱乐乐喜欢雷蒙!”

吱——

一声尖锐的刹车声,我差点从车上摔下来。

坐定之后,我吓得大声问道:“你干吗啊?”

“不好意思。”雷蒙低低地说了句,然后头也不回地说,“我骑车的时候,你不要开玩笑,这会影响行车安全的。”

说完,不等我回答,雷蒙就再次发动车子,车速比之前更快了。

一直到我下车,除了一句“再见”之外,我和雷蒙没再说过一句话。每次我想再次开口的时候,都感觉到雷蒙眼中的回避。

既然已经告白了,我决定一鼓作气拿下雷蒙。

接下来,几乎每天下班后,我都会去lose找雷蒙。时不时给他带个爱心料理,时不时又在他唱歌的时候在台下欢呼……总之,每一天我都努力地做一些好玩的事情来吸引雷蒙的注意。

然而,在我努力地追雷蒙的时候,苏芒对雷蒙的喜欢也表达得越来越明显。

我能感受到雷蒙在我和苏芒的双重进攻下所受到的压力。这天,雷蒙送走了苏芒之后,回到店里找到我。

我很期待地看着他,说道:“喂,忙完了吗?一会儿要不要一起去吃麻辣烫呀?我发现了一家很好吃的小店,一起去吧!”

雷蒙皱了皱眉,回道:“乐乐,你知不知道,你这样会让我很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