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这个不好玩,你别吓我。”
老妈说:“没事,没事。”却张口吐了起来。
“老太婆,你怎么了?还好吧?”
看着老妈皱眉头的那一刻我眼泪就已经止不住:“老妈,别闹了……”
血缘这个东西太难用常理解释,我实在算不上听话,所以从小跟爸妈的相处也不像其他人家其乐融融,成长路上一路斗智斗勇,刀光剑影。我妈在亲戚面前从不说我好话,脱裤子打屁股那样对女孩极不光彩且私密的事也毫不避讳外人,买内衣内裤大庭广众下直接就抓着我比画。我也一直在外婆爷爷奶奶面前煽风点火告我爸妈的状,她打牌我就在旁边一会儿说屁股痛一会说绊了脑壳,她给我“针灸”,我就叫她容嬷嬷。可是,那些年,她背着高烧的我奔走在山间小路上,顶着倾盆大雨卷着裤脚为我送雨伞,十年如一日为我准备早饭,天还未亮打着手电送我到路口,下雪天给我的书桌下放上一盆炭火,秋天还没过去已经夜以继日为我打毛衣、手套、围巾、袜子,以大姨妈的频率一个月一次为我把寝室的脏衣服拿回家,顺便再提点橘子、香蕉、红烧鱼为我补脑,伸长脑袋在高考红线外张望,千里迢迢背着衣服护送我第一次那么远离家读书,在电话里千叮咛万嘱咐……画面还历历在目,在眼前一页一页翻过,物换星移,记忆里煤油灯,到台灯,蒲扇到电风扇,只有她在一旁指导我作业的姿势一直不曾变换。
我妈妈不是没打过我,只有那一次印象特别深刻。还特别小的年纪,我和春一航、阳子、冬彦妮四个人一起躲在谷仓,心血来潮想来个恶作剧,所以我妈妈叫我我故意不答应,不管叫了多少声,再后来春叔叔、阳子、冬彦妮爸爸妈妈全都加入了队伍,我们四个人依然是谁也没有答应,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呼喊声,或远或近,我们乐得像一群小老鼠。两个小时后,我们自己跑出来,带着领奖的心情,脸上的笑容还未来得及退去就被我妈妈的脸震住,那是怎样可怜的一张脸,红红肿肿的眼圈,眼泪布满每一条沟壑,头发散乱在脸两边,身上的衣服已经打湿,混沌无神的黄眼珠在看见我的那一刻亮得刺眼,丢掉手上的长竹篙直接扑过来,甚至穿过池塘短短20米的路程还踉跄了三次,一边打一边骂,一边骂一边哭:“你这死崽子,你怎么没有出事,你怎么没有掉在水塘里,你怎么没有被拐走……”
那天的她眼里是我永远无法描述,无法忘记的眼神,再后来每次想起我都会于心不忍,破天荒第一次,她打我我没有躲。
时光变迁,如白驹过隙,我的心智始终还是不如循规蹈矩的孩子,他们已经华发丛生,道理说不过我,打我更是没有气力,可是,相较于现在,我宁愿他们气势汹汹地骂我,神勇地满院子追着我打,中气十足地跟我理论,永远一直下去,多好。
一直,我觉得我妈妈爱我自是不容置疑,但是一定是带着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成绩永远忽上忽下,对她的教导大部分抱着青春期特有的叛逆,为这,偶尔良心发现,我不是不心怀遗憾和愧疚。直到某一天,因为办理档案迁移需要找一寸照,老妈从衣柜底层的抽屉内隔层取出一个木盒子,那是她的保险柜,盒子是一般鞋盒大小,打开,里面全是我读书时期的各种荣誉,第一次拿过的双百分,第一次的三好学生,仅有的一次年级第一名,得过奖的某篇小作文,甚至还有双摇跳绳冠军……求学时期所有的,也是仅有的荣誉,很多我早已经记不起,都在那里完好地保存着,一尘不染,一丝不苟。
这大概是我能给她的所有的骄傲了。我有些难过,端出笑脸,努力让声音听上去不那么沙哑,我开口:“老大,这里不是应该放些金条玉镯之类的传家宝吗?你是不是觉着像我这样都能拿个荣誉,实属世间罕有,千古奇闻,物以稀为贵,所以还价值连城了?”
老妈横我一眼:“不然你以为?”
我呵呵傻笑,只剩下傻笑。
“你不准有事,一定不准有事的,如果真要那样,让我替你,老妈,醒醒,求你了,求求你,别玩了,别玩了,一点都不好玩……”仿佛阳子妈妈的事件再一次重演,那一瞬间的恐惧,比年少时一个人离家求学还惶恐,比只身在外更无助,甚至比颜子健的离去更让我痛不欲生。随着年岁的增加,生老病死,这样的念头我不是没想过,也知道那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可是不能想,不能想,仅仅是一个噩梦都能让我哭到醒来。如果一定要选择,我可以忍痛承认接受颜子健的不辞而别,却唯独不能承受亲人的离我而去,想到眼前同样泣不成声的老爸以后要孤苦伶仃一个人,我紧紧握着老爸的手,思绪里已经一片苍茫的空白,身体仿佛坠落万丈悬崖,不停地下坠,下坠,挣扎的四肢找不到任何支点,脊背发凉,除了后怕还是后怕,身下是望不尽的深渊。
(一三〇)
那次脑血管病突然发作,老妈在医院躺了一个礼拜,同时被检查出有高血压,每个月必须固定服用一堆花花绿绿的药丸。我当然知道这种病怎么可能会没有一点征兆呢,只不过老人家不希望我担心而已。
“会没事的。”方玮伸出手擦掉我脸上还未干的泪水。
我有些不好意思。
“幸亏你。谢谢你,真的。”
“第一次见你客气啊。”他还是笑,嘴角弯起一抹弧度。
“偶尔剧情需要也会假模假样地意思一下,反正不要钱。”我挤出笑容。
“小方,太谢谢你了。”已经恢复体力的老妈对方玮的印象很好,那些日子我每天守在老妈床前,晚上陪床,因为不熟悉和慌乱,交费、取药、换药水,各种手续都是方玮帮我完成的,早上8点就过来查房,嘘寒问暖,其他病友都以为我们是他的亲戚。我看着他从家里带来了更舒服的靠枕,把煲汤里的油脂一一剔除,把米饭煮得软硬适中,他的专心,他的细致入微,就那么看在我眼里,我想,一个男人要有多喜欢一个人才能做到这样爱屋及乌呢?有一个男人会真心地心疼你,会真心地爱和对待你所爱的人,还有什么比这更珍贵的呢?
吃饭的时候老妈一个劲儿地往他碗里夹着各种肉。
“来,多吃点。”
“不客气,伯母,应该的,我跟小木是很好的朋友。”
我是在许久之后跟方玮吃饭点餐时才知道,自从学医之后他就再没碰过鸡肉。我顿时联想起某次电视节目上一个外科医生说过,因为鸡肉会让他想起某一样血淋淋的人体器官,想到这儿,我看着他,感动就这样来得无声无息。我想起每次吃饭,母亲一个劲儿地给他碗里夹菜,当然也包括鸡肉,因为那是她女儿最爱吃的,她当然认为其他人也爱。每次,方玮一句拒绝的话都没有,始终明媚着笑脸大口大口地吃,最后碗里一样剩菜都没有,吃得我都以为他也跟我一样是最爱鸡肉的。
“这其实是个人习惯,没关系的,你看,我能吃的。”方玮似乎被不说话的我吓着了。一个劲儿地自责,一个劲儿地安慰我。
我看着他像看着多年前的颜子健,相似的画面在眼前同时上映。第一次吃日本寿司,我趁他去洗手间的空当在他的饭里埋下了一大块芥末,我为自己的高明而得意洋洋,甚至好几次忍不住笑出声来,几经周折,几经蜿蜒,谁也不知道最后那一口饭他喂给了我,而我因为贪食疏忽,于是,自食其果。恶作剧的最后成了我坐在格调清幽的店里眼泪横流,含着热泪感叹“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颜子健一边用卫生纸给我擦眼泪一边喂我水,一样的手忙脚乱。
“没事,别,我只是提到吃肉太激动了,喜极而泣,以后你就别委屈了,我一个人全解决了,包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