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我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不但如此,我还不分青红皂白地爱上了写作。零散地做点工,偶尔来一次简朴的旅行,用这种办法,我在尽可能的范围内钻来钻去,竟比老妈一辈子走过的路都长。我喜爱这种生活。
三年前,我还在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大学里,攻读所谓的经济管理。有一天,我第n次在课堂上打起了瞌睡,并且被自己的口水吓醒了。我很羞愧,也很茫然。就在这天晚上,我逃走了,什么也没要。我回到家,对老妈说,我不想读书了,如果你非要我回学校,我就去死。老妈被我吓得目瞪口呆。这是我的经验,跟老妈说话必须极端一点,最好一句话就将她震晕,否则,除非你有耐心将道理讲得比赤道还长。
康赛秘密来电,邀我去新疆,他甚至不惜花钱用了一个惊叹号。我藏好电报纸,二话没说,立即辞了正在做的工作。
车过兰州,我就有点挺不住了,窗外悠悠乎乎地飘着些鸡毛一样的东西,仔细一看才发现,竟然是雪花。看看身上那件薄薄的羊毛衫。我开始恨我的老妈。
当我决定走的时候,老妈肯定从我的脸上看出了些什么,虽然我什么也没告诉她。我收拾行李的时候,她一直满腹狐疑地盯着我。趁她不注意,我闪电般地取下皮夹克,使劲往旅行包里塞进去,这时候,老妈表现出少有的好眼力,她狡猾地说你究竟要在武汉住几天?穿皮夹克还早着呢。我只好悻悻地将皮夹克放回原处,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那就不带呗。
我不想告诉她我此行的目的是新疆,我不愿意任何人,哪怕是我的老妈来过问我的私生活。事实上,我几乎没有一般人所说的私生活,除了那些突如其来的念头。但你没法告诉别人你的念头,因为它总是突如其来,又在倏忽间无影无踪,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下一秒钟会有什么。如果我把这些飞逝的念头也告诉老妈,她肯定会因为应接不暇而得上眩晕症。我不想她得上眩晕症,我爱她那昏头昏脑的迟钝样子,像一锅稠稠的赤豆粥。自从我从学校逃出来后,她一直为我担惊受怕,她固执地认为我的生活一定出了大毛病,但她又不知道这毛病到底出在哪里,她只知道不能随便惹我,也不能过分关心我,否则我会立马以死相挟。所以,几年来,她一直暗暗地观察我,分析我,对着我紧闭的房门费力思考,不分昼夜,这使她的面孔看上去紧张而又神秘,常常在没开灯的傍晚吓我一跳。当然,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我最终还是在她眼皮子底下溜走了,一直以来,这正是她最担心的,她似乎隐隐约约地意识到,终有一天我会离开她,就像鸟儿离开树梢。
可是新疆太遥远了,我一时不能预测归期,这使我对老妈动了恻隐之心:一个孤苦伶仃的老妇人,每天绞尽脑汁地计算那点少得可怜的退休工资,一心指望着能在菜贩子那里沾到一点便宜,还要战战兢兢地面对一个自称跟她无话可说的女儿。于是我撒谎说,武汉有个朋友最近发财了,买了一套宽敞的公寓,邀我去休创作假。老妈一直以我为骄傲,她本人大字识不了几个,养个女儿却丧心病狂似的做着作家梦,这也是她对我的退学不过分追究的原因之一。她对创作假一说心存疑虑,却又苦于不知该从何处盘问,只好无可奈何地放行了。
我就这样提着最简便的行李出发了。我一手提着包,一手插在牛仔裤里,轻轻松松,面带笑容,在昏暗的楼梯上弹性十足地拾级而下。这是我的法则,每逢出门,一定要面色祥和,心情如花绽放,否则,旅程定有不顺。走出门洞,刚一拐上马路,心里突然咚咚直跳,这种情况是从来没有过的,我觉得这也许是个好兆头,唯一的遗憾是我磨蹭了又磨蹭,还是没有机会把皮夹克塞进包里,我知道西北已经很冷了,但我带的钱不允许我再去买一件皮衣。自上次旅行回来后,我一直过得比较节省,因为康赛说,下一步我们得去新疆看看张阿原了,那是我以前的一个朋友,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我认真地积蓄了一笔,差不多有两千块。
新疆是我比较喜欢的地方,我比较喜欢雄性的地貌,我不喜欢阴湿的南方。
夏天过去,街边开始飘动第一片黄叶的时候,康赛的生活出现了一些变故。他再也无法忍受他的生活和工作了,他说我渐渐感到心口发慌,四肢无力,呼吸困难,再这样下去,我非憋死不可,我得自救,我要逃跑。
康赛说跑就跑了,脱下他那件可笑的红色工作服,整整齐齐地放在已经站了三年的副食品商店柜台上。这一举动让我想起金蝉脱壳。事实上,康赛的逃跑更像是在躲避一件事。那段时间康赛家里正在给他张罗着媳妇,康赛心烦意乱地看着父母燕子衔泥似的,今天买回一堆木料,明天抱回一宗电器,看看差不多齐备了,就央个邻居说起康赛的婚事,单位要如何如何,家里要如何如何,差不多的就帮忙给撮合撮合。康赛说他们是要给我配对儿呢。
康赛悄悄留下一张纸条后走了。康赛一走,我就开始感到恐慌,没有了康赛,那些又多又长的夜晚我该拿它怎么办呢?当然,康赛的老妈可高兴了,她是不高兴见到我的。
康赛和我同年,这是个苍白而孤僻的家伙,十二岁那年患上自闭症,十七岁开始写诗,十八岁与我结识,然后再也没有新的朋友。而我,就像被施了魔法,我认为在这个城市里再也没有谁可以像康赛那样令我感到自由和舒展。我肯定出去找过很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事,各种各样的理由。唯独康赛,我去找他是根本不需要理由的,如果非得有个理由才能去找他,那么,下雨了,天黑了,天亮了,刚放学,刚吃过饭,刚蹲过大便,等等,都可以成为我去找康赛的理由。总之,无论何时,只要我一抬起脚,总是不由自主地来到康赛的窗根下,康赛的家在一个街角处,是那种老式四合院式的房子。有一次,我和康赛坐在一起喝茶,读着康赛新近写的一些短诗,他突然递过来一根烟。
小西,你该学着抽抽烟了。
我好奇地接过来,说不会醉吧?康赛说感觉很好的,不信试一试。那是我平生第一支烟。几口下去,就有点眩晕起来,我夸张地踉跄着,走过去和康赛挤坐在一起,我的左腿紧贴着他的右腿,两条腿粘在一起,惬意地一前一后摇晃着。就在这时,康赛的老妈没敲门就闯进来了,她看看我手里的烟,又看看我们钟摆似的两条腿,皱了一下鼻子,一声不吭地退了出去。当时我想,这个家大概再也不会欢迎我了,不过不要紧,我不是来见这个家,我只是来见康赛。
我知道我们都已到了恋爱年纪,也许这正是我们不去谈恋爱的原因,如果我们也去恋爱,那岂不是说,我们的爱情只不过是发情期的一种生理表现?所以我们很自豪地保持着孤独。当然,做到这一点也很容易,我们都没有了自己的群体,人们快要把我们遗忘了,这正好方便我们没日没夜地混在一起。我们同时感到,那些恋爱的人是多么愚蠢,多么可笑,他们为什么不能像我们这样相处呢?为什么一定要去谈恋爱呢?他们体内真的有什么东西跟我们不一样吗?真的不可控制吗?
有一天,我又一次在康赛的老妈面前犯了个不可饶恕的错误。那时候,康赛的老妈开始自作主张地给康赛物色女朋友,我和康赛却浑然不觉地照例喝茶,抽烟,聊天,或者干脆什么也不干,就在一起百无聊奈地呆着。那天,我们似乎在说着电影,说到了某个镜头,康赛突然神秘地对我说小西,你接过吻吗?我摇摇头说没有。康赛说我也没有。
小西,不如我们来演习一下吧,看看接吻什么味道。康赛认真地说。
瞎讲,你不要随便夺去我的初吻。
康赛不屑地说什么呀,我们只不过试吻一下,绝对不动感情。康赛说着就凑上来。我说好象应该吃点口香糖再来吧。可是康赛家里没有口香糖,康赛说就用苹果代替吧。
就这样,我和康赛在玩笑中开始了我的初吻,那是一个带着浓重苹果香味的深吻。康赛意犹未尽地说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就感觉牙齿太多,老打架。康赛跳起来要打我,我笑着,躲着,康赛央求说小西,再来一次嘛,我感觉有点上瘾了。别看康赛跟我同龄,但他处处表现得像个赖皮小弟弟。看着他耍赖的样子,我忍不住心软了。我说好吧,再试一次,以后可不许这样了。我说要有情调知道吗?我去拧暗了台灯,放起了音乐,然后开导康赛说你想想,电影里面是怎样的,他们先是深情地对视,然后两个人的头微微偏着,闭上眼,凑上去,先是互相亲吻双唇,然后才试着深入,吮吸。
你们在干什么!一声大喝打断了我和康赛,康赛的老妈站在门口,怒容满面。我的脸顿时灼热起来,我转眼去看康赛,康赛也红着脸,眼眶里蓄满了泪水。康赛大喊起来:妈妈,你走开,你快走开呀。他妈妈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砰地带上门出去了。我说康赛,你怎么向她解释啊,你可别跟她说我们在谈恋爱。康赛说怎么会呢?别怕,小西,他们理解不了我们的,我们也不需要他们理解。
当晚,我回去的时候,康赛的妈妈在巷口等着我,她说小西,你以后别再来找康赛了,康赛很痴,又不开窍,我很替他着急,你们不能再在一起疯玩了,我已经给康赛找了一个女朋友,他是只笨鸟,我只好让他先飞。你也不小了,该准备嫁人了,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应当保护好自已的名声啊。我说阿姨,我不是坏人,我和康赛都不是坏人,我们也没有做什么坏事。她说你们自已不懂得,我们可是看得一清二楚,你们是两个长不大的孩子,你们两个在一起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你们只会把自已的生活搞得一塌糊涂。我知道她误会了,也不好跟她多说什么,只好装出礼貌的样子说是,我听您的,我们不会再在一起了,我们本来也没想过在一起的问题。走出好远,康赛的老妈突然在背后喊道:孩子!
我回过头去,康赛的老妈在向我挥手,我也挥了挥手。我想,这老太婆总算还不是太老,还会一点内心活动。接着我就开始责问自已,小西,你是个什么样的怪人,你为什么不生气,你为什么不感到羞耻。
可是,我真的不感到生气和羞耻,相反,我觉得我和康赛就像两株珍稀植物,而我们周围的一切,充其量不过是一些无名的野草而已,春风一来,他们盲目颠狂,秋风过后,他们将无影无踪,而我们会留存,我们完全不依季节而生,我们的一切全拜自已所赐。
就这样,我和康赛的来往慢慢转入地下。有时,我和康赛相约在傍晚散步,我们孩子般撞着对方的肩膀,边走边吃街边的烤红薯,康赛吃得快,他老是三下五除二地吃完了就望着我的,我只好分一点给他。我说康赛,这样的日子你一辈子都别想再有了,有人陪你说话,陪你散步,吹捧你,分给你红薯吃,还陪你练习接吻,你想过没有,那些人在怎样看我们啊,他们肯定认为我们是两个无独有偶的傻瓜!康赛瞪着前方说谁在乎他们!他们只知道吃饭睡觉,只知道干活挣钱,那哪是人应该过的生活呢?我笑了,我说康赛,如果将来你结了婚,你还敢这样子和我散步吗?康赛面有不屑之色:结婚?你这话相当于在咒我,你仔细看看我,我像个会结婚的人吗?
从他脸上,我看不出他会不会结婚,我只看到他的皮肤细白如女孩。
康赛终究还是走了,他走得很突然,甚至都没有跟我讲一声,为此,我有很长时间都不能原谅他。康赛的老妈哭天抹泪地找到我,求我帮她找回康赛。我大吃一惊,说不会吧?前两天我们还在一起呢。见我是真的不知道,康赛的老妈嚎啕大哭起来。我暗想,康赛难道真去了新疆吗?这种猜测可不敢告诉她。
正当我一筹莫展百无聊奈的时候,康赛从新疆给我打来了长途电话:小西,快来吧!这里简直太好了,你想象不出有多好,而且这里地广人稀,工作肯定也好找,真是太好了。康赛就是这样,当他高兴的时候,他永远对你说不清他为什么会那样高兴,但你一定可以从他的语气上感受到,真的有什么东西值得他那样高兴。我说我就知道你可能在那里,你妈都快急疯了。康赛说我要是不走的话,我也会疯掉的,疯一个总比疯两个要好一些吧。康赛果真去了阿原那里。他说阿原是个不错的人,你来了就知道了,我跟他讲过你,他也很希望你能来。此刻,我真希望我不是站在工作台上,而是等在候机厅里,天黑前就能赶到那里和他们见面。可我不能坐飞机去,这里面依然有个头疼的费用问题。
康赛的出走已经让老妈十分地警觉起来,虽然我将康赛给我的电话号码藏得好好的,又将谎话编得好好的,老妈还是一脸不放心的围着我转来转去。我快活地想,你养这个女儿真不划算呀,逃学,不好好工作,不谈恋爱,让你跟着她担惊受怕,就差口吐白沫了,现在,明明知道她又在你眼皮底下撒谎,你却一点办法都没有。我暗暗发誓,我这辈子绝不生小孩,因为我不能容忍有人背叛我,可不背叛大人的小孩有什么用呢?唯一的办法就是扼杀产生背叛的可能。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转过身去,我看见老妈正在三楼扶着窗框望着我,她已经是个老太婆了,我开始感到自已有点卑鄙,起码有点欺负老年人的嫌疑。我极力咽下去一些复杂的东西,像往常一样嘻皮笑脸地送上一个飞吻,大声喊道:老妈,想我的时候就做个青菜梦吧。这是我和老妈之间的暗语,老妈认为要是哪天梦见青菜的话,不是有贵客要来,就是出门在外的亲人要回来了,百试不爽。要是往常,老妈又会被我逗得笑起来,可今天,我看见老妈抬起手背擦起眼睛来了。
每当老妈为我抹起眼泪的时候,也就是我最爱老妈的时候,我是有点残忍的,我喜欢虐待狂似的惹得老妈为我抹眼泪。我再一次笑嘻嘻地朝老妈使劲挥手,像所有没心没肺的孩子一样,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我是在傍晚时分坐上火车的。车站里总是那么拥挤、肮脏,他们一律提包带箱,呼朋引伴,看起来不是在旅行,倒像是战争逼近,要去避难的样子。我背着一个简单的背包,口袋里装着那两千块钱,悠闲愉快地看着他们紧张忙碌地钻来钻去,就像一个人饶有兴味地打量他身边忙着搬家的蚂蚁。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总是那么简单,优闲,而他们,总是忙忙碌碌,牵牵绊绊,斩不断理还乱的样子。
我开始闭目打盹,顺便想一些漫无边际的心事。我想,这个阿原是个什么样的家伙呢?康赛很少跟我讲到他,只说阿原是他的朋友,为他打过架的朋友。有一段时间,康赛老被街上的一帮混混欺负。他们又一次在大街上拦住了康赛。
小子,你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你走路干吗轻手轻脚的,啊?
康赛害怕打架,小心躲闪着走到一边去。他们并不放过他,跟在他身边推推搡搡的。康赛的脸红了起来。
听说你还会写诗?你写一首给我们看看,啊?写啊,不写不准过去。
康赛就站了下来,一动不动地盯着他们。康赛最讨厌那些粗鲁的人在他面前提起他的诗歌,他曾对我说,我厌恶那些蠢笨的家伙在我面前发出“诗”这个音,那种感觉就像被他们当众扒掉裤子。所以康赛愤怒地盯着他们,同时握紧了拳头,随时准备一拳砸过去。他们当中的一个家伙发现了康赛的拳头,不怀好意地围着他转了一圈,猛地抓起康赛的胳膊,说你们看,他居然还捏起了他的小粉拳,你打呀,打我呀,来,打我,看你的拳头硬不硬。康赛朝他踢了一脚,这下,他们感到高潮就要来了,要知道,他们已经十分无聊地在街上晃了大半天了,他们呼地一涌而上,康赛被他们打倒在地上,一只肮脏的大脚提了起来,正准备照康赛的脸踩下去,却在中途改变了方向。康赛看过去,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见那个家伙已经倒在地上了。康赛闻到了一股香烟的味道。
后来,康赛才知道那是骆驼牌香烟。阿原只抽骆驼牌香烟,他说这很男人。康赛就这样和阿原认识了。阿原后来说那天要不是我,你早被他们打出稀屎来了。我问康赛,你们互不认识,阿原为什么要去救你呢?康赛说原来阿原早就知道我了,阿原以前也是个诗人,所以我们一见如故。我想象不出两个男人为什么会一见如故,就说阿原他不会有同性恋倾向吧?康赛生气了,他很不屑地看着我:你怎么也有这种看法!然后他说他才不是同性恋呢,他身边的女人多如牛毛,有一次一个女人在街对面非常亲热地跟他打招呼,阿原却想不起来她是谁。过了好久,他猛地想起来了,他曾经跟她有过一腿,不过,仅仅只一夜,难怪他会忘了。我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点着头说我知道他是什么人了。康赛不高兴我说阿原的坏话,他露出又同情又为难的脸色说,你不能仅凭这一点来判定阿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有时候也是身不由已,身为男人,他总得照顾女人的自尊心吧,谁让他长得帅呢?谁让那些女人一见到他就陷入单相思里不能自拔呢?我大笑,天下会有这种男人?会有这种女人?太可笑了。
康赛说小西你放心,他是不会打你的坏主意的,他有他的原则,他只对那种自以为是的蠢女人随随便便,他说那种女人天生就是为了让男人消遣的。
康赛还说阿原非常聪明,自小就显出过人的机灵劲。有一段时间,阿原常去食堂为全家人打饭,食堂用的是一种纸质的饭菜票,阿原在饭盆底子上刷一层胶水,一到窗口就把饭盆咚地放在那堆饭菜票上,指指点点地买饭买菜。等打好饭端出来一看,饭盆底子上粘满了花花绿绿的票子。阿原说可惜后来食堂停业了,要是食堂一直办下去,说不定我已经发财了。
机灵的人总是会跟别人活得不一样,没几年,阿原就走了,他苦恼地说,像我阿原这么优秀的人,难道只配呆在这个地方吗?太委屈了,太浪费了。他说完就走了,一走就没有音讯。
很长时间以来,下落不明的阿原是康赛对这个世界最富激情的想象之一。康赛曾经为阿原写过不少小诗,我还记得有这样的句子:沿着国境线向西/向西/凹下去的小小黑点/那里有我亲爱的兄弟。还有:买瓶好酒等着/把你离开的日子刻在墙上。康赛总是用阿原来嘲笑身边那些令他讨厌的人:他们只会拥住痴肥的爱情/土生土长。
我在康赛家里见过阿原的照片,那是阿原在新疆的一张照片,背后是干燥的弋壁滩,尘土喧天的简陋车站,以及包着花头巾的农村妇女。阿原帅帅地斜靠在一根电线杆上,细花围巾,粗布衬衣,捏得扁扁的宽沿帽,高统靴,遮阳镜,活像牛仔。当时我以为是康赛在哪里弄来的宣传画,没想到康赛说这就是阿原!我没敢细看,我不愿细看一个过分帅气的男人,我认为细看一个人就是对他的赞美,我不喜欢去赞美大家都看好的东西。
有时我想,我和康赛一致地喜欢西部,除了我们有着永远与大多数人相背的嗜好外,更大的原因可能就是阿原在那里。康赛是那样想念阿原,他甚至一个人站在长江边,对着西天的晚霞大呼阿原的名字。我不理解一个男人何以对另一个男人思念到如此程度,但我被康赛感动了。晚霞照在康赛茫然而又热切的脸上,他软软的头发搭在额前,全身上下有一圈金黄的轮廓,背后就是哺育了他而他又不喜欢的灰暗城市,我突然觉得康赛不像本地人,他像某个流落到此终日思念故土的外乡人,真的,他就像一个外乡人,某个不知名的地方,他的家庭有着良好的家世,以及因为痛失儿子而整日忧郁的母亲。因为康赛的缘故,我多多少少对阿原有着一份好奇。
犹豫了一下,我还是没有去买卧铺,这里面依然是那个令人头疼的费用问题。钱永远是一个问题,但我从不觉得没钱是很丢人的事情,我从不需要有太多钱,如果我能有足够的钱对付下一次旅行的车马费,我便觉得自己像个富翁。我也不需要太多的钱妆扮自己,我觉得打扮甚至是不必花钱的,关键要善于动脑筋。我曾经上穿康赛淘汰下来的体恤衫,下穿老妈淘汰下来的土得掉渣的褶裙,扎一对麻花长辫,再拆掉软布帽的帽沿,在大街上找到了惊艳的效果。我还尝试过把旧长裤改成足够性感的吊带背心,把西装短裤改成超超短的超短裙,总之,我可以不花一分钱把自己弄得像时装画报上走下来的。没办法,像我这种人,如果爱挣钱的话,世界上的钱财估计会有一半流到我口袋里,所以,上天罚我不喜欢钱财,这才让那些爱劳动爱积蓄的人略略感到一点公平。
我的座位靠窗,这也令人欣喜,我可以毫不费力地一路饱览西部风光。这正是我所想象的西部,一望无边的大戈壁,干裂,坚硬,枯瘦,连绵起伏的黄土高原上,无一只飞鸟,无一根草木,日行千里,闻不到一丝水的气息,看着那些红艳艳的苹果,以及苹果一样微笑的脸蛋,我在想,难道大地上的丝丝水分都被这些顽强的生命吸走了?
我的对面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职业妇女模样的人,旁边是一个年轻的军人,这样的旅伴也叫人放心,我觉得我至少不必为那两千块操心。
我有过一次回家途中在火车上被盗走钱夹的经历,我可不愿意扮演一个可怜巴巴的受害者,我马上将座位卖给了一位苦着脸站在过道里的旅客,再找到餐厅的服务员,媚笑着为他们干起了打扫餐厅和车厢走道的工作,刚好换来了回家的路费。我非常佩服我自已,并因此觉得可怜虫多半脑子不好使。
对面的女人很快和我聊起天来,我发现这是个很有趣的人,事实上我很少觉得这种年龄的女人很有趣。她有着平而扁圆的脸,小而细巧的五官,说话很快,像一把豆子突然洒落在地上。她身上还有一种与年龄不相称的浪漫味道,这正是我认为有趣的地方。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南方人吧?我一看就知道你是南方人。
我们要在一起度过三天,如果不想旅途孤独乏味的话(我绝不能容忍如此消耗我的旅途),我们就应该做出萍水相逢、一见钟情的样子,所以我故意大惊小怪地说这就奇怪了,你从哪里看出来的?她就很得意地说你的皮肤,还有头发,南方人大都皮肤白嫩,头发乌黑。她接着说我年轻的时候跟你一样,皮肤也很好,人也很漂亮的,因为我以前也是南方人。她说完就开心地大笑起来,我也跟着大笑,我发现她真是一个有趣的女人。
我开始说些逗她高兴的话:你年轻时候?好像你现在挺老了似的。她有点发愁地说可不老了嘛,再过两年我就该退休了。这回我倒真的大吃一惊,我绝对没想到她居然是快六十的人了。接着她又自我安慰:也不算很老,今年三.八我们单位搞了场乒乓球赛,我得了个第二名,第一名是个二十三岁的小姑娘,把我高兴死了。
我不可能没有原因地在一瞬间对一个陌生人产生如此好感的,这个女人的确让我感到兴奋,我的西部之行也让我感到兴奋,这又是一个好兆头。
还没等我问她,她就自我介绍了:我姓唐,在新疆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作,我是五十年代支边过来的。那时候的新疆可不象现在哟。我们过来的时候,卡车载着我们呼隆呼隆不知走了几天几夜,那时候没有铁路嘛,一天晚上,卡车终于停下来了,司机跳下车来喊:到啦到啦。我们全都傻眼了,这那是我们想象中的新疆啊,更谈不上有医院,黑咕隆冬地一片荒地,有些人当时就哭起来了。后来有人拉起了手风琴,手风琴一响,就有人开始唱歌,大伙一闹,哭声就听不见了,那天晚上,我们就唱了一夜跳了一夜。从那以后啊,我们就成天挖地挑土,开始建我们自已的医院,这点苦倒不算什么,虽然我从没干过这种活,最苦的是没有大米吃,我白天干活想吃大米饭,夜里做梦梦见大米饭,实在支持不住了,我打电话给我同学,我说你快救救我呀,我都揭不开锅了。同学一听,立马就扛了一袋面粉赶过来了,我一看就哭了,我说面粉我多的是,我要吃大米饭啊。我一哭,我那同学就傻眼了,后来那同学就成了我现在的丈夫,因为从那以后他就把他每月两公斤大米都给了我,自已全吃面粉。这件事我现在想想都挺感动的,我和他都是珠江三角洲长大的,成天吃面食真是忍无可忍,吃到后来我们都皮肤过敏了。有时候我打趣他:几公斤大米就把我给弄上手了,完全是乘人之危嘛。他也气哼哼地训我:人家陶渊明为五斗米都不肯折腰,你却为了两公斤大米嫁人。
到了用餐时间,唐医生提出上餐车聊。我本不想去的,在人堆里我觉得暖和,一旦站起身来,那些冷气仿佛全都集中到我一个人身上。但一想到有人请吃饭,而且是热乎乎的饭菜,不免心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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