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乱世之城

次日正午,窗外的天空碧蓝,微风中弥散着一种湿润的清新,窗内却是截然不同,明媚的阳光被厚重的窗帘遮挡,留了一室的阴暗和沉积的烟酒气。

手机铃声没完没了地叫嚣着,一秒都不停歇,宿醉中的安以风终于忍无可忍,闭着眼睛在头顶的方向摸来摸去,摸到手机,烦躁地接通:“什么事啊?”

“你在哪呢?”电话里传来韩濯晨的声音,略有些急促。

“在哪?”这个问题把安以风问住了,他睁开眼睛看看周围的环境,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浸透着烟酒味的沙发上,旁边的茶几上摆满了空着的酒瓶,形形色色,林林总总。茶几对面的墙边摆着一台很大的电视机和一台点歌机,这显然是一家夜总会包房的标准配置,至于是哪一家,他分辨不出。

他努力回忆了一下,昨天晚上他和兄弟们喝酒,喝得有些醉了,想要回家,兄弟们生拉硬拽把他带到一家夜总会,他当时醉得稀里糊涂,也记不清是哪一家了。

“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在一家夜总会吧。”

“应该?”韩濯晨对他的回答十分不满。

“我昨晚喝多了,记不清被带哪来了。”安以风揉揉刺痛的太阳穴,问,“你找我有事?”

“没事,就是确定一下你死了没有。”

“哦,还没死。我活得挺好,四肢健全,五脏俱在,就是有点头疼……”安以风按着额头,第无数遍告诫自己,“下次说什么也不喝这么多酒了。”

“既然没死,就别装死了。雷哥约我们去兰亭坊聚聚……”

“又是夜总会?”安以风顿时感觉头更疼了,“就他么不能换个地方聚吗?”

“你想去哪里聚?警察局?”

“嗯!这个提议不错。我还可以找个警花喝喝茶、聊聊天,警花肯定比兰亭坊那些庸脂俗粉有内涵。”

“内涵?”韩濯晨冷笑一声,“你能跟女警聊什么?是聊‘责任分散效应’,还是聊‘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什么分散效应?什么症候群?你说的是什么东西?”

韩濯晨沉默了一下,有些不耐烦地说:“行了,没时间跟你扯了。我在家等你,你回来换件衣服,我们一起去兰亭坊。”

“行!”

挂断电话后,安以风从沙发上爬起来,去洗手间里简单洗了一把脸,提了提神,便开车往公寓的方向行驶。他的住处在中海街上,街道很窄,旁边林立的铺子又占了些路,过往的车辆不免拥堵,车速缓慢,他摇下车窗,一边开车,一边随意地浏览着路边的店铺。

车子经过一个街口,他又看见街口那所废弃多年的铺子,现在铺子正在翻新,原本的牌匾丢在一边,“武馆”两个字在破旧的牌匾上摇摇欲坠。他不自觉放慢了车速,最后又看了一眼那剥落了金漆的两个大字。

十四年前,这两个字是刚喷了金漆的,阳光一照,特别晃眼。那时候,安以风才十一岁,长期营养不了导致身体瘦弱,身材矮小,学校里的同学总是欺负他,他以为自己学会了功夫就不会被人欺负,整日央求奶奶送他来这家武馆学功夫。

奶奶却总是摇着头对他说:“拳脚无眼,伤人七分免不了自伤三分,结了仇怨,早晚也要偿还。还是读书好,好好读书,好好做人,将来才能过安稳的日子。”

那时的他,年幼无知,并不期待未来的安稳,只想在学校不被欺负。

后来有一天,他又被几个男生欺负。他们不光对他拳打脚踢,还用烟头烫他,把他的手臂烫得全是血泡,他害怕奶奶看见会心疼,躲在学校的球场不敢回家。

天黑了,奶奶看他还不回家,到处找他,最后终于在球场找到他。奶奶原本很生气,嘶声揭底地质问他为什么这么晚了还不回家,可当她看见他脸上的淤青和手臂上的烫伤,就一句话都不说了,用力拉住他的手带他回了家。

第二天,奶奶没有送他上学,而是拿出全部的积蓄带着他来到这家武馆。

奶奶说:“小风,你一定要记住:你学功夫不是要去争强好胜,是要保护自己。”

他坚定地点头,道:“我保证:我学会了功夫,一定不护欺负人。”

从那天开始,他每天都努力地练拳,各种拳路都认真学,他也很有天赋,学了五年就成了全拳馆里最能打的。但他一直谨记奶奶的话,除非不得已,他从不动手打人。后来,奶奶去世了,他慢慢长大,渐渐懂了何谓“安稳的生活”,那就是有体面的好工作,优厚的经济收入,宽敞温馨的家,温柔美丽的老婆。而他,除了会打拳,什么都没有,就连唯一的房子都被卖了给奶奶治病了。那时候,他终于明白这个世界有多么冰冷。

然而,这个世界比他以为的还要冷酷。他在黑市打拳的时候被雷氏集团的新任接班人雷让看中,他不想走那条血腥之路,但他没得选择。直到他被逼无奈,进入了雷氏集团,才真正明白何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世界有太多的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

这六年里,他为雷氏出生入死,才取得了雷让的信任。雷让把雷氏很多赚钱的生意都交给了他管理,包括赌场、夜总会、财务公司。在别人的眼中,他要钱有钱,要人有人,每天不是在夜总会里醉生梦死,就是在赌桌上逍遥快活,日子过得风光无限。没人知道,他又多反感这样的日子——与人争抢都是赌档盘口和夜总会,做的是皮肉生意,每一分钱都是带着血腥味的,榨干的都是别人的骨髓。

很多次午夜梦回,他问自己,我就这么过一辈子吗?不知道在哪里睡着,在哪里醒来,甚至不知道在哪里死了,有没有人给他收尸?

他不想这样过日子,一天都不想过,可他没有选择,走上了这条路,就注定了回不了头,只能一路拼杀,到死为止。

想起过往和当今,安以风心情有些低落,想要抽支烟,翻了半天也没在车里找到烟。他看见路边刚好有一家便利店,便将车停在街边,进便利店买了二十包香烟。拿着烟坐回车里,他慢慢拆开包装,把五包香烟塞进车子的置物箱里,剩下的烟随手丢在后座上,继续向前开车。

在街口遇上了红灯,安以风停下车车,摇下车窗,望向天空,蓝天白云像是刚刚被水清洗过,洁净无暇,他低头再看街边的水渠,污秽不堪。这就是天壤之别,云泥之别。

正感叹中,他在倒后镜里看见一个年轻女孩。她在街上奔跑,如黑缎的直发和淡黄色的长裙在风里飞荡,看似秋天的落叶,浪漫又唯美,就是身材有些太纤瘦,让他禁不住担心她会被风托起来。

安以风伸手擦了擦倒后镜上的灰尘与雨滴凝结的污渍,他不是为了看她的长相,只是想看她跑得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

迫不及待的喇叭声从后面传来,似在催促着他,他移回目光才发现绿灯已经亮了。他的脚从刹车移到了油门,正准备踩下去,倒后镜中的女孩突然出现在他车前,伸手示意他不要开车。他一惊,急忙踩下刹车,把档位换成停车挡。幸好他的反应够快,否则眼前的女孩现在怕是凶多吉少了。

他惊魂未定地看着女孩,只见她双手按着胸口不停地急喘,她的脸上都是汗水,略显凌乱的长发黏在没有任何修饰的素颜上,半遮的眼瞳黑白分明,流转的眼波清凉如山泉。

安以风遇到过不少对他投怀送抱的女人,追他追得气都喘不过来的他还真没见过。为了她这份执着,他决定下车表达一下“关心”。

“你不要命了?!”他对她大声怒吼。

女孩摇摇头,按着下腹深深喘口气,才将手中的钱包递到他面前:“你的,钱包。”

“喔……”他顿时哑然。原来是他买烟的时候把钱包掉了,人家拾金不昧,还特意追了五个街口,就为了还他的钱包。

“谢谢!”他有些尴尬地接过钱包,见她轻咬着因为剧烈运动而充血的红唇,手指把略湿的发别在耳后。一丝孱弱的美让他心生怜惜,有种想去为她理顺发丝的冲动。

他强迫自己移开视线,讪笑道:“追我追得这么卖力,我还以为你是警察呢!”

“嗯?”她愣了一下,一点没有领悟到他的幽默感。

“开个玩笑!”

她僵硬地笑了笑:“这个玩笑很好笑。”

很明显,她不觉得好笑。

安以风从来不知道自己讲笑话有这么冷,膨胀的信心被打击到了。他努力想找到点什么轻松愉快的话题聊聊,以表达他对她拾金不昧的感激之情。女孩却没给他机会表达,转身离去。

安以风望着她离去的背影,风吹乱了她长长的直发,她淡黄色的裙摆,一时间竟恍然失神,直到后面一连串的车等得不耐烦了,焦躁的喇叭声此起彼伏地响起,他才回到车里,继续前行。

很久之后,他才知道这位拾金不昧的美女叫司徒淳,刚巧——是个警察。

也是很久之后,他才明白一个道理,人往往记不住自己拥有什么,却总能记住自己没有什么,所以瞎子最向往颜色,邪恶的人最畏惧的是正气,而深陷泥沼中的他,最倾慕的就是司徒淳的一身高洁。

那天,安以风的车即将开到公寓时,他的手机响了,上面显示着“阿苏”两个字。阿苏的名字叫苏晔,今年二十三岁,他和安以风的经历很像,也是从小没有父母,为了赚钱在黑市打黑拳。

半年前,安以风去看拳赛,遇见阿苏因为不肯打假拳被一群人围攻,他自然要路见不平,出手相救,当然,也轮不到他出手,他的几个手下象征性地拿刀出来威胁恐吓几句,就搞定了。阿苏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非要“以身相许”,跟着他,做他的人。

他看阿苏身手好,有情义,人也机敏,就把他留在了身边。这半年多,阿苏跟着他出生入死,被枪指着头都没退缩过,特别像他。所以安以风的手下虽多,他最看重的就是阿苏。

“风哥,潮东会的人和我们抢生意打起来了,他们一帮人把我们娱龙城的门堵上了,我们打不打啊?”阿苏的电话刚接通,他便迫不及待问。其实他比安以风大两岁,却也喜欢和别人一样叫他“风哥。”

“他们多少人?”安以风不慌不忙地问。

“看着大概有四十多人。”

他粗略计算了一下他在娱龙城安排的人数,大概有二十多人,人数上不太占优势:“等我到了再打。”

“你大概需要多久能到?”

“十分钟。”

“好,那我尽量拖延时间。”阿苏说,“如果他们先动手,我们就只能打了。”

“嗯。”安以风顿了顿,又补充一句,“打不过就跑。”

“明白。”

安以风挂断电话立刻有打给韩濯晨,告诉他:“我的场子出了点事,我去看看,你先去兰亭坊吧,我晚点过去。”

韩濯晨听他语气急迫,也不废话,只问:“需要帮忙吗?”

“不用。”

他挂了电话,调转车头,向娱龙城的方向飞驰而去,嘴里却还忍不住抱怨着:“烦死了,这些人就不能不折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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