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以瞻家邦

他说不下去了。青山是还在,但说不怕没柴烧,也得有人愿意让他们砍柴。贺兰如玉做下这事,军中的仆固军也肯定不会可靠。一旦仆固军倒戈,只怕连撤军都办不到。薛庭轩的脸已同死灰一般,缓缓地站起来,向五统制深施一礼道:“五位将军,薛庭轩无能,此罪万死莫辞。”

他站起来已是摇摇欲坠,说完这话,又跌坐回椅子里。北斗扶住他,薛庭轩又摆了摆手,低声道:“撤吧。”

这两个字,几如万钧之重。因为他知道,所有的梦想,在此际已经彻底破灭了。曹闻道,陈忠,陈星楚,还有那么多五德营士卒的愿望,永远都不可能有实现的一天了。

薛庭轩决定撤军的这一刻,在雾云城西门外的西山下,抬着大统制步辇的四个士兵脚底也流来了一股鲜血。

那个老者简直就是个妖魔,如此众多的士兵围攻他一人,谁都觉得马上就能将此人乱刃分尸,可是这老者一步步上前,虽然每一步都走得如此艰辛,可每一步又如此坚实。卫戍在这老者的枪下已死了三十人以上,鲜血溅得老者的棉袄也尽是殷红,最早溅上的血迹都已干结,一片片地往下掉,马上又有新的鲜血泼上去,他的金枪在手中仍是舞动不休,出必伤人。

战意如火,真欲冲霄,所有人都看得胆战心惊,连大统制都看得呆了。他喃喃道:“天下无双之士!”

在过去全盛时的五德营,人才济济,大统制对军团中众多主将全都了若指掌。算起来,小王子虽然是宗室中绝无仅有的翘楚,却是其中最不被他看重的一个。在大统制眼里,小王子不过是一个养尊处优,略有勇力的匹夫而已,连将才都谈不上。但现在他才知道,自己又看错了一个人。

小王子纵然不是将才,也是天下无双的勇者。他此时已冲到离大统制只有二十余步之遥,卫戍士兵尽已在他身后,但挡在他身前的,是二十来个结成坚壁阵的金枪班。

二十多杆金枪,排成了四列。坚壁阵被称作有磐石之固,金枪班布成的这坚壁阵,更是坚不可摧,而小王子已觉手中的金枪有点颤抖。他年纪虽然不算很老,到底已不是年轻人了,杀了三十多人,现在身上还没有一个伤口,可力量到底不是无穷无尽。卫戍士兵虽然已被他这一轮猛攻夺去了心魄,可仍是死战不退,就算时不时有人中枪倒地,可一人倒地,另一人便上前。大统制在他们心目中真个有若神明,如果被这刺客冲到大统制身边,这些卫戍也觉得连活下去都没脸了。

小王子又踏上了一步。周锡安见他已冲到近前,喝道:“上!”他的金枪在弃马时便已丢了,现在握的是一把卫戍所用长枪,比惯用的金枪要轻,反倒更加灵活。他一声令下,有五个金枪班便踏上一步,五支长枪一字排开,整齐划一,便如铸在一块坚铁上的五根铁齿。这时正与最早时那六个卫戍挡住小王子时一样,小王子长吸了口气,金枪已拨中当中那金枪班的枪尖。

灵蛇缠腕。只是小王子的力量已经有所衰竭,而金枪班的力量比卫戍大得多,此消彼长,小王子这一枪并不能拨动那金枪班的金枪。那五个金枪班见小王子出枪时,都吓了一跳,也不由得缓了缓,但见小王子拨不动,他们胆气也壮了,心想此人再厉害,终是肉身,五个金枪班齐攻一人,绝无拿不下之理,因此又踏上了一步。这五人步调也一般无二,五支长枪齐齐逼上,再上前一步,便要刺中小王子,他除了退却再无别法。可身后那些卫戍已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哪里还退得下去。小王子深吸了口气,左手忽地拔出了腰间的小腰刀。

这把小腰刀只是平时牧人吃饭时割肉所用,不过一拃长,刀身也细细长长,根本伤不了人。但小王子拔出小腰刀,也并不是用来御敌,而是往自己前胸刺去。刀子虽利,到底很短,而且他身上穿着厚厚的棉袄,这一刀刺入,入肉极浅,只是这股疼痛却让他精神为之一振,右臂也不知从哪里涌上了一股力量,金枪猛然一振,已搅住了当中那金枪班的金枪。这金枪班刚才见小王子的金枪拨不动自己的枪,已放下了,没想到对手的力量突然间大了一倍有余,手中枪已在急速翻动,再想握紧,却已来不及,他的金枪已和边上一个金枪班的金枪搅在了一起。

枪身本来坚中有韧,虽然不能真和绳索一样缠住,但两柄长枪一旦缠结,哪里还分拆得开,小王子的金枪却如电光般扫过,一刹那,五支金枪又缠在了一起。这一下那五个金枪班都慌了手脚,奋力夺枪,只待扯开,可枪平时根本缠不住,一缠住,枪杆本身的力量也极大,绷紧了,反而越缠越紧,哪里扯得开,小王子却是将身一纵,又和最初一般一跃而起。

在这五个金枪班身后,还有十五六个人,立成了三排,金枪几如密林。小王子飞身跃起,这些金枪班全都惊得呆了。他们的训练,从来没有过敌人从头顶袭来该怎么办这一课,正在茫然,小王子已跃过了头一排金枪班,在一个人肩头一点,又是一飞冲天,人与枪几成一体,便要越过这第二排。金枪班这坚壁阵防御虽强,可人与人都并肩而立,想闪都闪不开,不要说小王子的身形快到如此。

周锡安已急得眼角欲裂。金枪班是最后一道防线了,若再被他突破,就已来到大统制面前,现在大统制就算想逃都逃不成。他情急之下,手中长枪往地下一撑,人也猛地跃起,长枪已趁势向小王子刺去。这时候两人都在半空中,小王子因为先行跃起,已比周锡安离大统制更近一些,周锡安长枪剌向他背心,小王子已觉背后有厉风袭来,心知出手的是个一等一的好手,却浑若不知,左手又在胸前一拍。他那把小腰刀还插在前胸,本来只是浅浅刺入皮肤,这一拍便有一分许刺进肉里,这阵疼痛让他体内最后一丝力量也逼了出来,他一个起落,又越过了第三排金枪班。

这只是一瞬间的事。现在在小王子与大统制之间,只隔了一层金枪班了。这几个金枪班现在还没搞清是怎么一回事,只觉得头顶一黑,有个还抬头要去看。他一抬头,小王子一脚正踩在他面门上,人借了此力,单手执着金枪,如鹰隼般扑向大统制。

这一式乃是舍身枪。小王子这交牙十二金枪术是向昔年天下第一名将武昭学的,但武昭所传枪术并无此招,这是小王子在无想水阁二十余年,日日渔樵耕读,有空便练习枪术,悟出的几个枪势之一。因为此枪一出,实是同归于尽,再无防守,因此他给郑司楚的枪谱中都没有收进去。

郑司楚是楚帅唯一的血脉,他把一身所学尽都传给郑司楚,却不想他有一天会与人同归于尽。而这一枪也是他平生第一次所用,出枪之时,枪头上隐隐有风雷之声,甚至枪尖都似乎因为破开空气还变得发红火烫。

南武,你去死吧!

小王子想着。他很清楚,自己这一枪得手后,肯定也马上会被乱刃分尸,但他已经放下了一切。

很久以前,他还是个养尊处优的安乐王世子,少年英俊,虽然年纪幼小,却很有勇力,在宗室中大为人推许。后来认识了楚帅,他仿佛看到了一个新的天地。所谓权势,所谓富贵,一切都是无常,唯有仁义之心,才是值得坚守的一切。当他加入五德营,虽然名义上是五德营的最高指挥,但事事听从楚帅安排,甘心做一个副将。那时的战火与厮杀,即使危险万分,心里总是如此坦然。

纵然战死沙场,也是为了守护我所爱的一切。那时小王子只有这样一个目标。只是他所爱的一切都在转瞬间消失,只剩下一身苟活于世,昔年五德营的战友也肯定不会原谅自己在最后关头的不告而别,这许多年来,他无一日不在痛苦与悔恨,此刻,这些痛苦和悔恨尽都化作怒火,直欲吞没步辇上那个人。

去死吧!小王子的眼里,似乎也有烈火喷出。他的身体几乎附在了金枪上,所有的力量都运上了枪身。大统制没想到小王子竟然如此快就突破金枪班的重重包围,眼看金枪越来越近,他的脸也霎时变得死灰一般。

难道,死真的要来了?

大统制想着。他从没想过死,就算是最艰难的时候,他也没想过放弃。当初义父第一次提出“共和”这个概念,他就觉得这确是真理。以民为本,以人为尚,人人平等。这三句话,就已说明了共和的真谛。只是为了实现共和,他与义父的想法有点不同。义父觉得共和既然是人人平等,就不应该再有上下尊卑之分,但大统制觉得,民心至愚,如果事事完全平等,反而会使自己掣肘。只需是为达成目的,不需拘泥于小节。这些年来他也一直都是身体力行,甚至为了目标,将议府也解散了,只为将权力收归自己掌中,可以更有效率。纵然现在共和国遇到了难题,但他坚信,在自己的努力下,困难迟早都会过去,一切都将重回正轨。

只是,这一切都要成为空谈么?这时大统制想起了与丁亨利的最后一番话。

那是在丁亨利逃走的前夕。大统制很早时就从异人处学得了能控制旁人心神的秘术,本来那异人说还有一种能读懂旁人心思的秘术,但他一直学不会。后来到了五羊城,发现郑昭居然就身怀这两种秘术,而且郑昭对自己极为服膺,他便不再去想另一种,只是在摄心术上痛下苦功。

与郑昭不同,他向谁都没说起此事,甚至,连那异人师傅,当大统制摄心术初成时便将他控制住杀了灭口。对这门秘术,他极有信心,尤其发现身怀两种秘术的郑昭在摄心术上造诣也不如自己之深。但后来听郑昭说起,楚休红同样有摄心术,比他还要深,使得他无法读取对方的心思,他就立下了必杀此人的心思。也正因为这门秘术,任何人想要行刺自己,只消被自己发觉异样,便能及时制止,因此顾清随布下如此严密的计划,最终亦只能功亏一篑。

第一次用这门秘术,是杀掉那异人师傅。第二次,便是好多年后因为自己决定斩杀楚休红,丁亨利向自己下跪求情。当时丁亨利向自己苦苦哀求,死都不肯罢休,最后他只得以摄心术控制住丁亨利,让他同意那次大斩杀。只是毕竟丁亨利是自己仅有的两个朋友之一,除掉他,大统制还是下不了手。后来的这些年里,大统制一直不让他离开自己太久,每隔一阵便向他施加一次摄心术,让他不再想起与自己的那次争执。只是几年前,因为国事繁忙,自己又因为得知妻子有孕的消息后兴奋过度,结果放松了对丁亨利的控制,结果丁亨利清醒过来。

那最后一次对话,丁亨利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向自己问起为了一个崇高的目标,是不是可以行卑鄙之事。当时大统制并没有想到其他,丁亨利这句话正是他一贯的信条,便滔滔不绝,与他谈了不少。回想起来,那时自己就该看出丁亨利的神色有异。也正是那番话,让丁亨利彻底死了对自己的信心,决定逃走吧。

现在,朋友是完全没有了,妻子也只是一个生育后代的工具,实在不能谈什么。看着正向自己扑来的小王子,大统制脑海中反倒一片清明。在这个行刺自己的人身上,他隐约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论小王子与自己有多大的区别,不达目的势不罢休,这一点两人却如此相似。直到这时,大统制才明白自己要活捉他的真正用意。

正因为看到了小王子身上与自己相似的这一面,让心如铁石的自己,第一次动了恻隐之心。只是这恻隐之心果然是动不得的,自己居然会陷入如此危难。先前还远,他的摄心术无法控制住小王子,此时近了,他正待催发摄心术,身边忽地掠过一道劲风,一个黑影已一跃而起。

那是北斗。北斗自不知道大统制还有这最后一道防线,见那老者的金枪已直取大统制,再也忍不住了,一下飞身跃起。他步下格斗之术远超旁人,一跃便挡在小王子身前。小王子的金枪正如飞电疾射,北斗的双手在左右袖中一探,掌中立时出现两柄三尖叉,在身前一挡,便要锁住金枪枪尖。

三尖叉是近身格斗的兵器,能克制刀剑,对付长枪并不如何得心应手。但北斗的本领已超越了以往所有的北部天官,两把三尖叉一抽出,便要扣住金枪枪尖。他已打定了主意,只消三尖叉扣住枪尖,整个人的份量都加在了枪尖上,敌人力量再大,也会被拖得枪尖朝下,这样虽然自己危险万分,可大统制的危难便解除了。只是他想得虽好,出手也快,眼前那个金枪枪尖却在刹那间移开了两寸。

这人到了此时还能控制枪尖!北斗虽然明知这老者枪术无双,但也没想到高到这等地步。跃起时已是一瞬间,三尖叉又失去了目标,金枪便要从他肩头掠过,刺中身后的大统制。北斗心中一片空白,什么都来不及想,双手已弃去三尖叉,一把抓住枪尖。

金枪枪尖比一般的长枪要长,两面开锋,极是锋利,北斗一抓住枪尖,锋刃顿时割断了他四五根手指。但这时北斗似乎感觉不到疼痛了,只是用残掌死死抓住枪尖,拼命往下扳去。

这是必死的一击。小王子只觉枪上一沉,即使他借疼痛用出了浑身之力,毕竟是一手握住枪尾,枪尖上的份量等若大了十多倍。“喀”一声,金枪已穿透北斗的咽喉,但也被北斗拉得往下垂去。这一枪枪风极厉,金枪刺穿了北斗咽喉,余势不绝,透喉而过,正中一个抬着步辇的士兵前心,将北斗和那士兵串在了一处。但那抬步辇的士兵竟也坚忍得异乎寻常,虽然金枪透胸而入,他仍是死死抬着步辇,任由金枪一分分扎进他的胸膛,步辇竟是分毫不动。

来不及了么?小王子这一枪被北斗舍命破去,心里仿佛发出了一声绝叫。他出手之快,实已到了神而化之之境,正待抽枪再发一击,正在这时,脚弯处传来了一声剧痛。

那是周锡安的长枪。周锡安手中长枪比惯用的金枪要轻,速度也无形中快了三分,就在小王子一枪刺死北斗与那抬步辇之人,他的一枪也已到了。这时的小王子已再不防守后方,哪里还闪得开,周锡安的长枪直入他腿弯,竟将他的小腿扎了个对穿。

“砰”一声,小王子重重摔了下来。本来这样的高度跳下,以他的本领毫不为难,闭上眼都能稳稳落地,可这时他一腿已废,哪里还立得稳?一跌下,伤腿无法站直,人便半跪在地上。在他面前,正是高高在上的大统制,看上去就似在给大统制行礼。与腿上的重伤相比,这更让小王子心痛如绞。他不顾一切,猛地站立起来,周锡安的长枪还扎在他腿上,这般一来,长枪的锋刃已割断了他半条腿,但小王子仍然直直地站着,鲜血不住流下。

世界,永别了。他想着,伸手拨出插在腰间的小刀。

一拃长的小刀,刀尖沾满鲜血,但鲜血仍掩不去锋刃寒光。即使是山穷水尽,小王子心中仍然只有一个念头。

杀了他。杀了这个人。杀了这个毁灭了他所珍视的一切的人。

即使只有一条腿,但小王子是何等本领,大统制现在只不过处在一人高的地方,与他相距不过一步之遥。这一刻,小王子仿佛灵魂已离开了躯壳,看到自己飞身跃起,将小刀刺入步辇上那人的咽喉。

然而,这只是他的幻觉。大统制站在步辇上,死死盯着他,就如一条盯住了猎物的毒蛇。在大统制的眼里,寒光四射,人也似在一瞬间化作寒冰。小王子纵然仍旧斗志冲霄,可身体却连动都不能动。

可惜了,你的一身本领。

大统制想着。小王子直到这时仍然能够有一击之力,实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只是这最后一刻,胜机还是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小王子这必杀的一击,最终仍然落空了。

这只是一刹那的事。当小王子飞身跃起时,守在步辇前的金枪班也全都愣住了,但这时他们都回过神来,五枝金枪已齐齐刺向小王子背心。这五枪仍然整齐划一,五枪无前无后,小王子若是身上无伤,自能闪避,但他一腿已废,何况已中了大统制的摄心术,动都动不了分毫,五支金枪尽插入他脊背。

当五枪刺入小王子身体时,大统制只觉神志为之一恍惚。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人能将他逼到这等地步,险些连摄心术都来不及用。他看着小王子,小王子手中还握着小刀,却已不再看他,抬头看向了天空。这张本来清俊潇洒的脸,现在已如炭一般黑,尽是风霜之色,但他的目光仍然如同许久以前一般清澈。

这时的小王子在想什么?谁也不知道。也许,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切的恩怨都已如泡影浮沤,化作无形。

大统制心头也不禁又有了一丝茫然。就在这一刻,他听到了“砰”一声响。

这是炸裂之声,就起于身侧。大统制胸口一痛,他低头看去,只见胸前出现了一个小孔,鲜血正从那里喷出来。

是什么?他想扭头去看,但身上的力量已转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虽然没有看到什么,但他心里却异乎寻常地明白。

这是火枪。原来,张龙友早就已经成功复制出了火枪!在大统制的最后一刻,他倒有点想要笑一笑。

原来,自己梦寐以求想要得到的火枪之秘,早就已近在眼前了。只是,一切都晚了。

那正是张龙友的火枪。只是,这把火枪却隐藏在他坐的轮椅扶手之中。

张龙友早年便是天下有数的名匠,心思之巧,还在陈虚心之上。当大统制拿来那把破损不堪的火枪后,只用了一个月,他就已参透了其中奥秘。只是他也明白,大统制若有了这等利器,更是如虎添翼,只怕永远都不会有人能打倒他了,因此一直隐瞒不报,暗中将火枪隐藏在轮椅的扶手中。

这件利器,将会取下南武的性命。只是他虽然铸成火枪,却一直找不到机会。大统制很少来潜龙居,每次来也都带着贴身护卫,而他本来就不是武人,加上脚筋已断,更难有下手之机。特别是当那个与他联系之人告诉他大统制有能控制人心神的秘术,更让张龙友感到绝望。

难道明明有了利器,仍然无能为力么?不过,机会终于还是到了。这一刻,大统制的护卫尽出,都去对付拼命一搏的小王子,就算大统制自己,也在全神贯注于小王子身上,此时再没有人关注他。

转动轮椅,对准步辇上的大统制,然后,扳动机关。当扳下机关时,张龙友仍然没有一丝信心。他在潜龙居造成轮椅时,只说是加进钢管加固,旁人也没有怀疑。可是安装机括却是难上加难,只能是每天夜深人静,当黑暗吞没一切时才动手。装好了火枪,要取得火药又是个难题。与他用老鼠联系的那人当时尚未出现,他无法向他求助,只能自己想办法。硫粉虽有,每次可以用衣角沾一点带回,木炭也易得,但火药中最关键的硝石却根本得不到。只是张龙友精研药理,从厕中取得墙硝。

墙壁年深日久,会出现墙硝。只是墙硝份量极微,他也不能到各处去收集,只有如厕时才没人监视。为了配齐发射一颗弹丸的火药,张龙友竟花了两年之久。现在,终于一发命中大统制,但他心里却也无比的空虚。

仿佛一个一直身挑重担的人,一旦将重负放下,反而会一下瘫倒在地。现在的张龙友也正是如此。

朋友都已死了,仇人也死在了面前,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意义么?他也抬起头,看向天空,全然不顾那些情急之下,持枪向他刺来的金枪班和卫戍。

天上,流云慵懒,缓缓飞过。在他耳边,仿佛又听到了许久以前,那支用沙哑的嗓子唱出的悲壮凄凉的歌。

〖天何高高,风何肃肃。

执干戈兮灵旗矗。

魂兮归来,永守亲族。〗

眼前,故人仿佛又在不断地闪过。曾经的朋友,曾经爱慕的人,曾经仇恨的人。从这一刻起,都已成为永别的过往,唯有天地永恒,风吹着流云,似到天长地久。

长枪刺入了他的身体,但张龙友已什么都感觉不到了。血在流出,曾经的热血依然火烫,流下地来,立时融化了积雪,将微露的草尖也染得殷红。

共和二十六年冬至日,前帝国小王子行刺大统制,失败,被乱枪刺死。

共和二十六年冬至日,小王子行刺失败后片刻,大统制被前帝国太师张龙友以火枪行刺而死。

共和二十六年冬至日,前帝国太师张龙友以火枪行刺大统制,成功,即刻便被大统制护卫以乱枪刺死。

时代的大幕,在这一天缓缓地拉上了,一个新的时代却在这一刻拉开了序幕。

(第四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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