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蓄势待发

这变故虽然突然,实是大大有利于五德营,可是陈忠看着那几具死尸,心中却高兴不起来。他看到其中有一具死尸正是那个笛子吹得很好的大胡子,这人死了还是双眼圆睁,当真死不瞑目。这时薛庭轩叹道:“安多大人深明大义,实在令人敬佩。事已至此,多说亦是无益,撒林大人便安葬在楚都城外,对外间说是暴病而亡,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司徒郁刚将这话译完,便有人附和。另外三部自是觉得这样处理没什么不妥,安多也不会反对。

虽然出了这样一件意外,但对于全局来说并没有什么大碍。脱克兹部本来就是个小部,能出之兵不过两百余人,实在微不足道。打发走了诸人,薛庭轩和陈忠、司徒郁重回帅府,又坐下商议了一阵,门外那传令兵又禀道:“苑参谋到。”

行军参谋苑可珍,现在担负的是楚都城修缮加固,以及工具、兵器制造之责。大战在即,现在他忙得焦头烂额,陈忠也已有好几天没见他了。见他匆匆进来,陈忠也站了起来道:“苑参谋。”

苑可珍面露喜色,向陈忠先行了一礼道:“陈老将军。”便转向薛庭轩道,“薛帅,成功了!”

薛庭轩猛地站了起来,一直喜怒不形于色的脸上亦现出喜色:“怎么样?”

“三里之内,精度已达六尺。”

苑可珍精于计算,而这些陈忠一窍不通,他顺口道:“什么精度?”

苑可珍还没说,薛庭轩已道:“义父,你可还记得上次我们以飞行机轰炸毕炜军营之事?”

昔年帝国军风军团的飞行机能载两人上天,但自从风军团全军覆没,而发明飞行机的薛庭轩之父薛亦生前也只留下一些零碎资料,因此五德营虽然一直希望能够重新把飞行机造出来,却一直不能成功。只是虽不能成功,却也并非没有进展,现在他们造出的飞行机可以载重六十余斤。共和军的火炮比五德营造出来的射程远得多,但飞行机却可以比任何炮弹飞得更远。当几年前共和军远征朗月省,攻破了五德营的天炉关时,当时的大帅陈星楚正是将几架不能载人的飞行机装满了火药,发向毕炜的中军帐。只是因为离得太远,差了些距离,只把毕炜吓出了一身冷汗。到了西原,上一次毕炜来犯,薛庭轩派死间以犒军为名,将一些磁石送到毕炜营中,这样飞行机便能准确无误地飞到,一战见功。不过薛庭轩也知道那次一是靠不怕死的死间,二来不无侥幸,实是可一不可再,这一次共和军肯定不会再上当了,因此让苑可珍干脆放弃了飞行机载人的研究,改成了只装载火药,再就是提高精度。听苑可珍说三里之内精度已达六尺,那已相当高了,只消共和军的中军设在离楚都城三里之内,便可来个击其首脑,将他们主将击毙。

陈忠前一阵一直在全力训练奇兵,也没关心别的,听薛庭轩一番解释,他暗自咋舌。当初五德营全盛时,廉字营统领廉百策是个箭术大高手,曾经在营中选了五十个箭术好手,专门以射雕弓偷袭敌方主将。不过,这种手段在对付视力不佳的蛇人时还有点用,后来与共和军交战时便基本上没什么用处。薛庭轩现在这个想法可以说与射雕弓一般无二,但威力却比射雕弓强得太多了,说不定真能收到出奇制胜之效。他笑了笑道:“那就好,这回让毕胡子来得去不得。”

苑可珍叹了口气道:“陈老将军,话虽如此说,但实际使用时还是不容易。因为人聚集一多,便会使得风向变化也多了,实际用时的精度多半不能有那么多。而且,飞行机的速度毕竟远不及炮弹,一旦敌人知道了这种武器,到时闪避也不是太难的事。”

薛庭轩道:“天下事,没有十全十美的,苑先生也不必自谦。共和叛贼自恃战具精锐,我们要与他们正面相抗不是对手,只能出奇制胜。”

“出奇制胜”四字,也确是兵法中的不二法门。陈忠想起了当初楚帅说过,行军之道,奇计不可恃,但势不如人时,也只能行险出奇,因此五德营出兵,从来不打无把握之仗,即使敌人实力在己之上,也要想办法分而制之,所以五德营全盛时纵不能说百战百胜,也是胜多负少,就算偶有失利亦无损实力。不过,现在这种情形已不能对共和军分而制之了,剩下的唯一办法就是出奇制胜。司徒郁的计策,自己的奇兵,以及苑可珍的飞行机,无一不是围绕着这四个字。

薛庭轩这小子的兵法,已经约略有当初楚帅之风了,可是陈忠心里却怎么也不能将这个女婿兼义子和当年的楚帅重合在一起。即使兵法再像,这两人的距离依然有如天壤。如果这一次五德营能够再次获胜,实力当一举超越思然可汗,可以与定义可汗争雄了,可是这还能是当年的五德营吗?

陈忠心里不禁茫然。同时,薛庭轩的心里也有点茫然。

风刀能够安然回来吗?

陈忠的奇兵已如利刃发硎,苑可珍的研究也大有进展,同时在楚都城附近还发现了贮量不小的硝硫矿,火药储备相当充足,上天看来也在佑护楚都城,现在只看风刀了。他从来没让自己这头爱鹰飞出那么远过。这只小小的苍鹘还是他刚到西原时驯化的,这几年与自己可谓朝夕相处,无片刻分离,简直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份。上一次与毕炜斗枪,若不是靠风刀突然间啄瞎了毕炜一只眼睛,自己只怕会落败在毕炜枪下。

风刀,你一定要回来。五德营的一切,都系在你这小鸟身上了。他想着,虽然脸上仍是不动声色,眼中终是露出了一丝焦虑。

在楚都城正在分派布置之时,共和远征军中军帐里的胡继棠也正在调兵遣将,开始了最后的攻击。

大统制设下的计划,共分两步。第一步是解决思然可汗,将仆固部作为前锋,这一步在他设想中远较直接攻击五德营困难,没想到却出乎意料地顺利。接下来的战事,即使是从来不轻敌的胡继棠,也觉得是顺理成章,再无变化了。

五德营的彻底覆灭,已成定局。

对诸将的分派已毕,身边有个亲兵突然进来禀报道:“报胡元帅,毕将军有书前来。”

毕炜来信?胡继棠心中有些诧异。难道自己有什么未曾考虑周到的地方吗?他道:“送上来。”

亲兵将书信送上,胡继棠拆开来看了看,却见这封信中写道:“书呈胡元帅继棠公:炜按将令,已安抵商议之地,诸事无误。贼军至今尚无异动,炜恐其有奇兵突袭之举,望胡帅万不可大意。”

毕炜自己上一次大意了,结果被五德营一举击破,这次反倒来劝告自己不要大意。胡继棠心中暗笑,拿起一张信笺来便要写封回书。这次行军,辎重大多由毕炜携带,在事先的计划中,也是自己与方若水轻装突进,毕炜从另一路两路包抄,到楚都城下会合,这样如铁钳合拢,一来防止五德营逃窜,二来也正是为了稳扎稳打,不让敌军能够突袭。因为五德营若想突袭,已不可能集中力量突袭一路,不然会腹背受敌。而兵分两路,各个偷袭,却也超出了五德营的能力,所以说五德营会突袭,其实是最不可能发生的事。不过毕炜这样提醒也是他的好意,只是毕炜向来以一往无前着称,败了一次后胆子却小成这样,恐怕是上次的败仗折尽他的锐气,自己让他担任殿后,看来也没错。这样想好,他便提起笔来写了封回信,说了这一路现今的动向,让亲兵交给毕炜来使带回去。

军情万变,随时都会有意外发生。但无论什么意外,现在都已无关紧要了。二十日之内,两万仆固部战士与五万共和军将要兵临楚都城下,要担一点心的就是阿史那部会来增援楚都城。不过在胡继棠心中,他更希望阿史那部能够增援,因为让仆固部当前锋攻打楚都城,他们战心不会太强,对阿史那部,他们才会使出全力,这样阿史那部的增援岂但不能对楚都城有什么实质性帮助,反而能让自己一举解决了西原两大部族,当初定下的五年平西原的日程表,也一定能够提前个两年。

胡继棠正在给毕炜发信时,在一座帐里,赫连突利也在昏暗的油灯下写着一封信。在他案前的衣架上,立着一只小小的苍鹘,正在吞食着一条新鲜羊肉,正是薛庭轩的爱鹰风刀。

赫连突利并不想写这封信,因为他知道,楚都城里的那个一手已残的少年元帅,并不比不远处营帐里共和军那个断腕元帅可靠多少,换句话说,这两人同样是仆固的敌人。可是局势就是如此纠结错乱,自己明明知道薛庭轩对仆固部不怀好意,却又不得不去配合他的步骤,否则自己再没有半分翻盘的可能了。

真是小看了天下英雄啊。赫连突利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心里却已后悔得似要流血。自己自恃足智多谋,自以为能够看破敌人的用心,而这一点小小的自大却让仆固部陷入了如此惨痛的境地。思然可汗落在了共和军手里,族中勇士大半已成为共和军手中的武器,灭亡了楚都城,下一步自然就会直接与阿史那部对阵。那些五明王、六长老,包括思然可汗,还在认为这是个消灭世仇的契机而兴奋不已,唯有自己洞若观火。可是明明已经看破了共和军的用心,偏生又有口难言,这等滋味实在难以忍受。

好在,共和军并没有太注意自己,而这也是自己的机会。只要能抓住这个机会,仆固部就能涉险而过,而且还能借此机会迎来发展壮大的契机。

他的脸上终于浮起了一丝笑意。

信写完了。他将这片帛布卷成小小的一卷,向风刀招了招手,风刀吞下了肉条,飞到案头来,向他举起一只爪子。他将帛卷小心地缠在风刀足上,又轻轻一挥手,风刀立时飞了起来,从他这帐房上的天窗里钻了出去。

西原上鹰隼很多,又是晚上,风刀这样一只小小的苍鹘飞走自然根本没有人注意。赫连突利是这样想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除了不远处一个营帐里的一个人。

那个人身材瘦小,几乎不像个士卒,但一双眼睛却极其明亮。他一直坐在营帐边,动也不动,仿佛身躯都化成了一块顽石。风刀飞出天窗时声音极轻,但同样不曾注意,但当冲天直上时,夜风中传来的轻微声音却还是引起了这个人的注意。他猛地抬起头向上望去,看见了暮色中那小小的一点。

从哪里飞出来的?他并没有看清楚,但下意识地从腰间摸出了一把弹弓,搭上一颗石子,一下射了出去。

石子飞行极速,甚至带着轻微的破空之声。风刀此时正在向上飞,虽然这小鸟已能通灵,毕竟只是只小鸟,石子飞来时觉得有异,身子一侧,还是晚了。

“啪”一下,空中落下了一茎断羽,但风刀只是侧了侧身子,又盘旋直上,消失在夜空中了。那发射弹弓之人眼里闪过一丝懊恼,知道再没有机会了。

会是赫连台吉吗?也许只是多心?

他想着,心中只是不住地反覆。在草原上,这种鹰隼之属相当多,不少人还豢养鹰隼,用来捕捉狐兔,也许并不足为奇。他思量了片刻,终于收好了弹弓。

这人正是王如柏去见过的北斗。这北斗自己也不知道,自己险些就揭破了楚都城唯一一个取胜的机会。正因为这机会实在太微乎其微了,连他也根本没去在意,所以也没多想,而现在,风刀就带着这唯一一个机会向楚都城飞去。

行军需要二十日的路程,风刀这样的苍鹘飞起来也需要好几天,何况这只小小的苍鹘左边翅膀受了伤。只是这只小鸟仍然在夜空中疾飞,仿佛并没有伤口。这只小鸟自然不知道下面这些人类的想法,它只知道主人让自己飞到这里来,必须马上飞回去。

飞到楚都城,已是它从赫连突利营帐出发后的第三日的黄昏了。平时一天多的路程,这一次它足足飞了三天。

将风刀放走的三日里,薛庭轩当真坐立不安。草原上鹰隼很多,有种鹰双翅展开足有一人的长度,可以一下将一只小羊叼走。风刀虽然凶猛,但与那些大鹰相比,依然不是对手。难道会被那些大鹰截下了?他向来镇定自若,但这三天里还是不由自主地焦躁。眼看着这已是出发后的第四天了,他坐在城头,心里翻来覆去怎么都平静不下来。

“庭轩。”

陈忠的声音响了起来。薛庭轩吃了一惊,扭头看去,却见陈忠不知什么时候已站在他身边。薛庭轩向来警惕万分,旁人走到他身边一丈以内他就能察觉,这次却魂不守舍,居然陈忠到了他身边还没发觉。他忙站了起来,干笑道:“义父。”

陈忠拍了拍他的肩头,道:“坐下吧。”他自己也在雉堞上坐下了,两人同时望向东边。

半晌,陈忠轻声道:“庭轩,脱克兹撒林的死,也是你的计策吧?”

薛庭轩的身子略略一震。他没想到陈忠隔了好几天还想着这事,刚想否认,却见陈忠目光灼灼,想要否认的话便说不出来,低声道:“正如义父所想。”

陈忠叹了口气,“你这样做,难道就心安理得吗?”

薛庭轩只道义父会责骂,没想到只是这般轻描淡写地一说,他也放下心来,小声道:“其实也不全是我的计策。脱克兹安多很有野心,一直想取而代之,我不过是添了把火而已。”

陈忠道:“这个当然。脱克兹部一共也不过两百来个能上阵的,但安多胆子再大,若没有你撑腰,他哪敢这样做。”

薛庭轩干笑了一下。对这个义父兼岳父,他一向都很尊敬,但也只尊敬陈忠的勇力与年纪。在他心里,陈忠也是归于“一勇之夫”的行列。不过,没想到这个一勇之夫也能看破自己的计谋,当然那是因为陈忠太了解自己了。他小声道:“义父,这不仅仅是两百来个兵而已。四部已是一体,脱克兹撒林离心,势必会影响到另三部的决心。”

“可是安多这人能够为了一个区区的族长之位,将自己堂兄都手刃了,这种人能相信吗?”

薛庭轩脸上浮起一丝笑意,“好叫义父放心,他的结果我也已经定下了。脱克兹部日后会编入其余三部,不会有什么大碍的。”

西原部落众多,许多部落也是同族之人,分分合合那是常事,依附楚都城的四部便是出于同一个祖先,将来脱克兹部编入其余三部也不是什么异事。陈忠沉默了半晌,低低道:“可是,这样做法,还有仁义吗?”

五德营便是以“仁义信廉勇”这五德命名,而仁义两字居其先,更是人人耳熟能详。薛庭轩正想反驳,陈忠又道:“当年五德营在楚帅麾下,以仁义为先,人人景仰,百战百胜。那时并非不曾杀人,可就算是我军的敌人,说起五德营无不敬佩。为将者,当不失仁者之心,不仁者,天诛之。当初楚帅常这么说,如果对人不仁,就算能得计于一时,最终还是会被天地诛灭。”

陈忠不是个健谈之人,这次滔滔不绝,与平时已大不一样。这一席话他实是骨鲠于喉,不吐不快。作为五德营最后的耆老,他一直在心中守护着记忆中的五德营,可是眼看着五德营在薛庭轩带领下起死回生,实力渐强,却与他的记忆越来越远,他也再不能不说了。

薛庭轩道:“义父,仁义何谓?有大仁大义,也有小仁小义,义父你还没想通吗?”

陈忠一怔,道:“什么叫大仁大义?什么叫小仁小义?”

“战阵之上,两军对垒,当敌人举刀向你砍来,而你心怀恻隐,不去伤他性命,那便是小仁小义。你不杀他,固然饶了他一命,但他的刀下却要多死几个我军同袍。”

这个道理自然没什么错。陈忠本不善言,不由语塞,又道:“那什么叫大仁大义?”

“五德营被叛贼逼到了这等地步,眼看便要灰飞烟灭,为了这些父老,不论做什么都是可以的。只要五德营能够生存下来,那么就算我行卑鄙无耻之事,同样是大仁大义。义父,你难道不曾听说过,‘事缓从恒,事急从权’这句话吗?”

这也是兵法中一句,陈忠对兵法虽无深研,当初却也曾经听楚帅说过。他再说不出什么来,薛庭轩却接道:“仁义二字,实是要有力量来做后盾。若无力量,那么仁义都是空话了。义父,我所作所为,也许在义父您眼里有不齿之举,但庭轩敢说,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五德营的父老兄弟,为了他们能在这异域活下去。为了活下去,挡我者杀!”

薛庭轩说到最后,已有几分激动,声音也响了些,边上有几个巡视的士兵不由往这边看了看,眼中有惊疑之色。薛帅和陈老将军有了争执!这事可非同小可,难怪他们生疑。薛庭轩这时已明白自己有点失态了,朗声笑道:“义父,你不必担心,就算战到最后一人,庭轩绝不后退。为了五德营的光荣,我死而无憾!”

陈忠脑筋虽慢,却也不是呆子,心知现在不能让士卒觉得将帅不和。他站起来道:“那就好吧,庭轩,你好自为之。”

这时薛庭轩眼里一亮,叫道:“来了!”他向东边打了个呼哨,陈忠扭头看去,却见暮色中风刀更斜斜地飞来。

看着风刀飞行的样子,薛庭轩也心如刀绞。等风刀一来,他伸臂便去接。原本臂上要套上牛皮套,但情急之下已全然忘了,风刀落到他臂上,爪尖透衣而入,已刺破了他的皮肤,他也只觉微微一阵刺痛。但薛庭轩见风刀脚上缠着个帛卷,哪还顾得上别个,伸手便去解。陈忠见他战袍袖子上已有血迹渗出,急道:“庭轩,你手臂伤了。”

薛庭轩已在看着帛卷,忽然大声笑道:“不碍事不碍事,这一回,叛贼已是必败无疑了!”他伸手抚了扶风刀,见风刀左边翅膀有伤,心疼之极,从怀里摸出金疮药来给风刀洒上,根本不顾自己臂上被风刀抓破了还在淌血。

共和军威名远播的三上将,这一次将要尽数丧在西原大地之上!

落日西沉,东边已是暮色一片,他看着这一片暮色,心中的豪气直如一团熊熊燃起的烈火,直欲冲霄而上。

决一胜负吧。

让这片大地浸在鲜血之中,血泊里将会有一个胜者巍然站立。

胜者,舍我其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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