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哦」了一声,点头道:「这样啊!唉!难怪叫做乌龟大王八了,死了还戴绿帽,李小子真是死不瞑目。」
一些景仰李煜的少年,给他这句话气白了脸,本欲发作,却顾虑到兰斯与说书的是一夥,索性不理他,只是催促有雪快说。有人甚至刻意贴近兰斯看看,怀疑他是不是改装後的雪特人。
有雪道:「如果就这么死了,那倒是乾乾净净,黑鲁曼鸿福齐天。」
兰斯愕然道:「怎么李小子没死吗?」
有雪白了他一眼,似是责怪「怎么叫人家小子,真没礼貌」,道:「自然没死。非但没死,两年後,那李大公子重出江湖,也不知得了什么奇遇,一身剑术,只有比未伤时更厉害,把祖传的青莲剑歌练得出神入化,立刻闹了个天翻地覆。」
听众晓得接下来的是精彩部份,连忙屏息以待。
「李大公子一出江湖,立刻潜入黑鲁曼王城,刺杀仇人,但不晓得怎地,竟失了手,无功而返,嘿!想那中都,戒备何等森严,能全身而退,单是这份身手,便已是第一流中的第一流。」
众人皆是默然,虽然都觉得这很了不得,但他若真是矢志报仇雪恨,却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也不必重出江湖了,抹脖子变鬼还快些。
「黑鲁曼丢了这个大脸,自然誓杀他而後快,哪知海捕公文才发,又给李煜潜进王城,这一次,他剑法大进,悄没声息地刺杀了几名亲王,又将皇宫正殿的匾额斩为两段示威,大大地威风。只是在离开是给破穹骑士撞个正著,一场恶战,李煜也讨不了好,在连伤百多名骑士後,重伤遁走。」
群众听得此事,这才有些耸动,特别是黑鲁曼人。破穹骑士团是黑鲁曼菁英所在,高手如云,又兼之人数众多,几可说是三大中的首位。能在其包围下逃出生天,已是千难万难,更遑论造成如此辉煌战果。
「乖乖,这么嚣张,黑鲁曼没能人了吗?」兰斯惊奇道。
「此後九个月,黑鲁曼广调高手,想趁他有伤在身,将之格杀,哪知李煜行踪飘忽,追捕者总是失诸交臂。李煜反而在伤中游走各地,一面刺杀黑鲁曼高官大吏,一面剑试天下,从南到北,直入武炼,连败各地剑术名家一百四十三人,轰传江湖。」
有雪道:「後来,黑鲁曼打算一面把这人逼离国境,一面大会国内高手,组成歼杀小组,合众人之力,致其死命……」
兰斯点点头,道:「听来挺不错啊!有什么问题吗?」
有雪微笑道:「主义自然是不错,只是啊!如果什么事都给他们料中,李煜早随唐国而亡,今日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了。」
听有雪这么说,兰斯一愣,想起早先所说,道:「你说李小子曾三入王城,难道……」
有雪拊掌而笑,道:「猜对了,就当众人以为李煜仍在武炼的时候,李煜不知用了什么神行法,越过层层搜索网,又杀入中都了。不过,这次倒略有不同。」
「什么不同?」
「前二次,是偷偷潜入,这一次,可是光明正大的破门而入了。」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兰斯不知这话有何特别之处,只见左右俱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脸色,心下大奇,连忙出声询问。
有雪知他不懂,解释道:「黑鲁曼王城中都,东南西北四城门俱是金属,材质特异,高的像座小山。相传乃是神话时代,由天外陨星提炼而来,黑鲁曼定都筑城时,由高手匠人费尽无数心血建铸,再加四十九道结界护法而成,任是多厉害的神兵宝剑,也决难伤损分毫,是黑鲁曼的不落象徵,哪知道……嘿嘿!」
有雪乾笑两声,道:「我听人说啊!那日李煜驭剑飞来,直冲东方正门,遇著重门挡路,竟不稍停,反手就是一剑,幻化为三,守门将兵还没看清影子,那千百年来无人能伤的城门,竟给剜出了个长形巨洞,给人名符其实地破门而入。」
闻得如此神剑,兰斯又惊又羡,咋舌道:「那接下来呢,又死了多少人?」
有雪不答,忽地沈默下来。众人没有催快,隐隐约约,每个人都感觉到,接下来要说出的段子,必是惊天动地已极。
好半晌,有雪开口了。只听他缓缓道:「那一天,是黑鲁曼历五六二年,正月一日……」
包括兰斯在内,众人皆是难以置信地失声叫道:「什么!」
兰斯虽钝,却也有个基础常识。每年元旦,是一国天子率臣下祭天的重要节日,此事各国皆然。以黑鲁曼而言,非但破穹骑士得要全数在场,一个不少,便连平日分据各地的五大军团长,也会带麾下高级将领回京,可说是黑鲁曼国内顶尖高手大集合的时候。挑在这时去生事,岂非与送死无异。
「据当时亲眼所见的人转述,祭天之礼行至一半,几名天位强者已经察觉不对,东方忽地大亮,一道惊天剑气蔽日而来,直指第三军团长曹彬。
那曹彬是黑鲁曼王室第一高手,一身武功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神拳无敌。因为战功彪炳,所以刚从第四军团转任第三军团长,更兼任破穹骑士团该任团长,威能何等了得。
他见到点点青光袭体,竟不闪避,大喝一声:『贼子休得猖狂』,纵身跃入青光之中。两人在空中大战,对拆一百九十八招,霹雳雷吼,剑气冲霄,只震得场中人人失色,当拼到一百九十九招,曹彬技高一筹,一式『九仞爆雷』,轰溃青莲剑气,把李煜的兵器震脱了手。」
「後来呢?有怎样了吗?」兰斯问的很急。众人依稀可想像当日的情景,曹彬重拳如雷,轰破剑网,连李煜的剑也给震脱了手,他无兵器可用,又给曹彬乘胜追击,局面是险到了极点。
「那李煜见著猛招临头,不慌不忙,半空中把身子一仰,避过迎面重拳,曹彬待要变招下击,李煜左手已经抄回神剑,说时迟,那时快,他反手一挥,剑化为三,将那曹彬斩作三段,当场惨死……」
有雪放慢了声音,听众们只听得一个个心颤神摇,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
兰斯在一旁觉得好生奇怪,有雪把这事说的绘声绘影,仿佛亲眼所见,难道他当时也在场?高手过招,除非特意炫耀,否则又有谁会预先喊出招数名,自惹劣势。这些都不合常理。
不过,瞧他精熟的模样,这段子又是如此热门,怕早已说了几十次,以说书者的职业习惯,当然是自行改编故事,务求生动,加油添醋又参酱,这也就难怪他讲得那么活灵活现了。
「李煜斩了曹彬,却不逃走,他落下地来,没等旁人出手,就发剑向四面撩战……」有雪道:「接下来的事,诸君可以想像得到,李煜单身孤剑,力战四大军团长,剑挑破穹骑士团,这一场恶战打下来,只打得中都风云变色,天愁地惨,殿前校场几乎成了血肉屠坊,惨不忍睹啊……」
「後来呢?李煜没事吗?」一名商人打扮的男子,听的入迷,明知李煜日後无恙,仍是忍不住发问。
「到後来,四大军团长人人带伤,在场的破穹骑士也没一人可以全身而退,至於李煜,据说在连番激战後,给打成血人似的,全身皮肉骨头没一块完整,奄奄一息。」有雪叹道:「可是,饶是伤成这样,他要走,竟是没人拦他的住,就这么给他重伤突围而去。」
「李煜在中都三入三出,出来时的伤一次比一次重,可他展露的武功,也一次比一次强。」有雪道:「皇城里惊天动地一战,黑鲁曼寒了胆,暗中联合四大势力,开打秦淮血战,又把李煜打的拖命而逃。」
他虽轻描淡写的带过,但稍知时事的人都知道,秦淮血战,堪称是百年来最惨烈的一战,斯役,李煜单人独挑四大势力、七大宗门高手三百二十六名,杀得鬼哭神号,日月无光,与役者生还仅仅一成,据说,战役结束後,秦淮河水为之飘红三月……
有雪道:「此役之後,李煜销声匿迹,人人都猜测他已伤重而死,黑鲁曼王室更是为此相互摆酒庆祝,哪知半年後,李煜於金陵重现,一身武功只有更高,这一次,他虽未再与人动手,但所有见过他的人,都只有这样四字,『深不可测』。」
兰斯道:「以他那么高的武功,这次该有些更大的作为了吧,是不是刺杀了黑鲁曼的皇帝?」
有雪摇摇头,道:「这次发生的事,跌破所有人眼镜,委实叫人难以理解。李煜他与黑鲁曼握手言和了。」
兰斯「啊」的一声叫起来,怎样也想不到,在练成如此神剑,结下这等血海深仇後,李煜居然一反初衷,与黑鲁曼和解。
「总之,事情急转直下。黑鲁曼发诏天下,唐国正式归属於黑鲁曼,划为特别行政区,从此免赋税、免徭役,享有诸项特权,李煜受封『陇西郡公』,赐万金,上殿带剑、免跪,见皇亲不拜,从此身属黑鲁曼贵族。」
「当时,这是大陆上头等热门新闻,有人高兴,有人失望,也有人愤恨。」
兰斯问道:「怎么还有人愤恨吗?」
有雪道:「怎么没有,唐国遗民中有一派死硬气节派,坚持不服从黑鲁曼,就一直期盼李煜率领他们反抗,现在听说李煜跟人家谈和,气的吹胡子瞪眼睛。他们心有不甘,便在李煜授官当日,潜入会场,当要颁发爵印时,冲出去集体自杀。」
兰斯吓了一跳,想不到有人这等蛮干。
有雪冷笑道:「可是啊,他们死他们的,人家好希罕吗?李煜瞧也不瞧,拎了爵印,也不喝黑鲁曼的庆祝酒,就此离去。在那以後,大陆上关於李煜的传闻,那可就多啦!有人说他了不起,是大英雄;也有人说他卑鄙无耻,是个第一不要脸的懦夫。」
兰斯想了一会儿,觉得这人的行事,实在无法理解,道:「我只有两件事不明,一是他为什么会和黑鲁曼谈和呢?一是他的那个未婚妻呢?」
有雪道:「为什么和黑鲁曼谈和,这事普天之下怕是只有李煜自己才晓得。有人说,他是看黑鲁曼势大,为保唐国遗民不受兵灾,才谈和的;有人说他贪生怕死,还有人认为啊,是黑鲁曼请动了国师陆游出关,这才逼得李煜不得不谈和。」
众人一时默然,李煜武功再怎么高,到底是白鹿洞门下,无论如何敌不过早两千年前便已威震天下的陆游,师傅若是当真出马,徒弟自然只有俯首听命的份。
「至於那名姬妾呢?那就更加有趣了。有人说,李煜是为了这位红颜,才甘心与黑鲁曼讲和,可是,和谈结束後,那女子却突然失踪了,不在黑鲁曼,也不在李煜身边。」
有雪道:「这当然说法很多啦,有人说,黑鲁曼为了报复李煜,早将这女子处死了;也有一种说法是,李煜气那女子水性杨花,亲手将她一剑杀了。说法很多,可是始终没得到过证实,自也没人胆敢去问李煜,『你那双旧鞋哪里去了』,照我说呢,像这等给他戴绿帽的女子,越看越是生气,要来做啥?」
一名客人忍不住说:「旧鞋人人穿,难怪给人叫做乌龟大王八……」说到一半,嘴便给同伴掩住。听到的人,有些对李煜没好感的,便是哄堂大笑。
兰斯只觉得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这李煜的行事,确实是争议性太大。
「嘻嘻……绿帽乌龟大王八……嘻嘻……大王八……」也不知那里传来的声音,有人闷打了几个醉嗝,反覆喃喃念著「大王八」,声音低沈,且越来越是悲凉,到後来,竟是放声大哭。
众人听得哭声悲切,均感诧异,循声望去,大哭的赫然便是那酒瓮醉客,他的头还插在酒瓮里,而哭声却是不住从瓮里传来,蔚为奇观。
有几名好心人走近,问他为什么哭的那么伤心,他默然不答,只是长长一叹,叹息声中似有无数委屈、无穷悲苦,更有无尽的伤心,周围人心肠软一点的,闻之险些落泪。
有人想问他有什么伤心事,却听得瓮中鼾声大作,那醉客已然沈沈睡去了。群众相顾默然,想来这人也是个伤心人,给有雪的故事勾起了回忆,故而大哭长叹。只是,听他叹息声悲苦已极,想不到一个人心中,居然可以有这么样的哀伤,那此人岂不是生不如死。
有雪叹了一口气,道:「这些年来,每次说到李煜的故事,堂下都是像这般好生难决,看来,要评定此事,只有千百年後,由後人来盖棺论定了。有分教:世事如谜天难道,终有道人在後头。各位客倌,今回到此散场,明日请早。」说罢,做了个四方揖。
听众皆是不胜欷嘘,看有雪行礼,无分楼上楼下,纷纷报以如雷掌声,震耳欲聋。
这番故事,听得兰斯一时不语,好生神往,心想,不管这李煜评价如何,若是有朝一日,能似他这般,凭著一人之力,睥睨天下,这样才算是大丈夫、大事业。
「李煜是人,我也是人,他做的到的事,我当然也做的到,总有一天,我也要像他那样……嘿嘿!」想起英雄豪气,兰斯开始坐立不安,只想好好大闹一番。
※※※
「各位,各位,请静一静,请静一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跑堂的伙计忽然叫嚷起来。
客人们止住谈话,往那边看去。伙计让开身子,一道人影自他身後缓步踱下楼梯,出现在众人面前。
有雪眼发异彩,连手底的香蕉果都忘了,道:「终於来了,终於来了……」
只见一名年轻女子,手里抱著把月琴,莲步纤纤地走下台阶,向客人们欠身行了个万福。她脸上罩了层面纱,瞧不清面目,一身暹罗式天蓝衫子,丝缎般的长发轻轻梳拢在耳後。她的手指较一般人为长,白皙而修长的水葱,晶莹一如嫩玉,给予人极深刻的印象。
「好个天仙似的人物。」虽然看不见面目,但看她这等婀娜体态,想必是个相貌是不错的,真想不到在这地方会遇到这样的人物,兰斯暗暗喝了声采,回思所见,除苍月草之外,实无见过这等佳人。
有雪道:「那,我说的就是这个了,我听人家说,这家馆子最近来了位大美人,嘿嘿,果然没有白来啊。」一面说著,脸上尽是急切、贪婪的神色。
「各位,各位。」伙计朝四方做了个揖,朗声道:「各位今日来光顾小店,是小店的福气,可今儿个有件事,需要各位爷儿们帮忙,敝店有位五娘姑娘……」
伙计恭恭谨谨地说了些客套话,大体上的意思是说,这位五娘姑娘,是贵族之後,名门世家,家乡遭遇战祸,要前往黑鲁曼投靠远亲,行至暹罗,因为欠缺路费,流落此地,一个单身女儿家没什么技艺,百般无奈之下,只好抛头露面出来卖艺,希望各位帮帮忙,帮她凑足路费……
这类的事在风之大陆很常见,旅人行至某地旅费用尽,便以街头走唱、表演杂耍之类的技艺,赚取生活费,此亦是吟游诗人的开端,後来这风气慢慢传开,也就不只是吟游诗人,往往一般人旅途遇险,也会行此一途,若是能找间声誉好的馆子长期驻唱,收入更是可观,这五娘看来便是如此了。
兰斯笑道:「真有趣,刚结束了个说书的,现在又来了个卖艺的,今天倒是巧啊。」
伙计介绍完,退在一旁,五娘向客人们欠身行礼,自行找了张凳子,靠墙坐下,深呼吸了一口,朱指拨弦,调声弄调,开始泠泠淙淙的弹起来,曲调轻柔,是现今大陆上的流行小曲。
群众们自行谈笑开来,也有人聆神倾听,五娘的指技著实不错,拨弦转轴,豆蔻轻挥,琴声曲尽其情,引人入胜,而她指头本长,拨弦时姿态更是美观优雅,教人著迷。只是连弹了几曲,她未有轻唱支言片语,看来是只弹琴不献唱了。
美人默默,虽然让人好生遗憾,但她既是世家贵女,书礼持身,出来献技已属难为,想来也是不可能当众卖唱的了。但见玉人峨眉微锁,香鬓带愁,偶尔举臂扬弦之时,水嫩的肌肤,欺霜赛雪,端地是绝代芳华。
群众初时还有出声,要求弹些较风行的歌谣,慢慢地,受琴声感染,都止住说话,听她弹琴,便是那不解风雅的莽夫,也觉得五娘的琴实在好听,就算不好听,那美人,总是好看的!
「呃……好听,好听,好……的琴啊!再来一杯!」连那醉鬼也悠悠苏醒,跟著琴韵摇头晃脑,连带那头上酒瓮也晃呀晃地,甚是可笑。
几曲带著南洋风的柔和小调之後,五娘琴声忽地一变。
「铮!铮!铮!」
五娘连扬三声,似铁箭离弦,琴音冲霄般陡然拔高,直击心房,听得在场人俱是一惊。
五娘恍若不知,只是专心弹奏,指下铮铮,连擦带扣,速度以倍速增快了起来,五指变幻、诸四并奏间,战鼓旌旗,铁马金戈,兵甲肃然,尽是一派庄严肃穆的恢弘气派。
群众皆是一呆,想不到这样一个娇弱女子,会弹出这样阳刚的曲子,只听她指底飞快,由「将军令」变做「点将行」,再变「破阵子」,一曲紧跟一曲。
「好啊!好琴,真是好琴。」
「人美琴也好啊!」
「好一个鸣琴美人啊!」
听众纷纷贺起采来。值此战国之世,大国小国杀伐不绝,像这类军曲,人们早已听个烂熟,倒哼如流,此时听她鸣琴若忘,把曲中意境发挥的淋漓尽致,简直不输当代一流宫廷乐师,识货的人都忍不住大声鼓掌叫好。
琴音扬挫不定,前一下是万马奔腾、壮志饥餐的战阵豪情,後一下却是黄沙万里,冷月斜照无定河的悲怆哀愁,短短四根琴弦,变幻出千万种不同风貌,渐渐地,琴声越行高亢,竟是隐带杀伐之气。
琴韵连转,到後来,琴音忽刚忽柔,融合无间,月琴本身便有几分沧桑意味,而在五娘手底,激越中更带著悠悠古意,显非一般军曲,而其中「十面埋伏,烽火黄沙」的韵味,却只有掌握的更深。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刹那间,弹琴的哪里还是个娇弱红妆,简直是个披胄带甲的女巾帼,她胸藏十万兵甲,意气风发,正要破阵於沙场之上。
「公孙大娘,是公孙大娘啊!」一个武炼客商低声叫起来。听到之人皆是一震,公孙大娘是武炼有名的女英豪,她武功极高,又是精於音律,常击剑於对敌前,敌人闻音知人,往往就此不战而逃,武炼人一向视之若胜利女神,爱戴有加。那客商一念及女中巾帼,登时想起了这位女英雄来。
几个靠他近的客人,闻其言,对视而笑,却又相顾骇然,发觉对方脸上皆是两行清泪。原来五娘的琴声绝妙,听得久了,竟是不知不觉落下泪来。
五娘琴声渐响,连隔壁几家店的客人、行走的路人,也给吸引过来,站在门口,凝神倾听。
兰斯也难得地聆听著乐音,五娘的琴音,让他想起了适才李煜的豪情万丈,现在只觉得胸中热血沸腾,很想跳起来大吼大叫一番。
「等等,李煜是很好没错,可是他和暹罗城的案子又有什么关系,东方家又是什么玩意儿。」兰斯蓦地惊醒,想起有正事没办,顾不得听琴,一把扯过有雪,问道:「莫名其妙的东西扯了一堆,你还没解释这东方家到底是什么东西,暹罗城又有什么事了。」
「干什么啊!人家演奏的正好,你不要没事来吵……」
兰斯登时大怒,骂道:「混帐!到底你是老大我是老大,我要你说,你就快点说,听什么臭琴。」说著,揪起有雪,拖到一楼後院,远离琴音,以便催问,也以防自己忍不住冲出去听琴。
「想回去听琴,就快点把东西说完。」
有雪给他扯的有些天旋地转,定了定神,没可奈何地道:「这东方家,便是那七大宗门的其中一支,有道是『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嘿嘿,这东方家啊……」
兰斯心知这雪特人说话,拉杂无比,若是再给他扯下去,不知何年何月才会说到正题,喝道:「没时间了,谁要听你说书,给我讲重点!」
「重点,听重点多没意思啊,还不如……」
「放你的狗屁,本大爷要作案,现在没时间了,快把有用的东西招出来。」
有雪无奈,心不甘情不愿地开始简介。
原来,在当前的风之大陆,有七个经商极度成功、富可敌国,势力甚至超越一国王侯的大家族,合称七大宗门,也称七雄。七雄在独门的商业领域上,赚进惊人财富,发展家族势力,同时也以各别的家族武学,驰誉一方,其一举一动,往往牵动所在国的重要国策。
其中,东方家以炼铁、铸造各式奇巧器械,雄踞自由都市,有歌云:「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据说,东方家的先祖拥有矮人血统,在锻造各类器具上得享盛名,更以此而发迹,其後代子孙继承祖业,几代下来,竟让东方世家成了个锻造世家。
值此战国之世,打造兵器的生意,自然是发了大财,东方家的纯种血脉时隐时现,未必每一代都有祖先的优异能力,但长久以来,东方家都与矮人族维持著亲昵的往来,有六个矮人都市便是在其羽翼下成立,是以长久以来,东方家在此业上始终执掌牛耳,当前的创师,甚至有近一半是出自东方家的教习馆。
东方家虽然势力雄强,但素来少关心天下大势,这次不知怎地,传出了消息,家族中有一族女,将与外人连姻,也不知道是在聘礼还是嫁妆里,据说有上古珍宝「隋侯珠」。
隋侯珠是上古明珠,与和氏璧齐名,皆乃无价之宝。既有隋侯珠,那其馀陪衬的礼物,想必也是价值连城。此一消息传出,不少存心不正之人,便眼巴巴地赶来,想要捞点便宜。
「照理说,隋侯珠是要运回总堡的,可是,要往东方家总堡,暹罗城是必经之地,所以运宝队伍一定会经过这,或许有人打算在此就动手,省得进了东方家总堡出不来。」
「话是这样讲。但是暹罗城到底已经算东方家势力范围。」有雪压低了声音,道:「那东方世家何等了得,想在他领地内老虎头拍苍蝇,嘿嘿!十条命也不够死啊。」
「原来是这么回事。」兰斯点头道。记得那日缠绵过後,天已大亮,苍月草起身更衣,临去前,留了这么一句「没事的话,到自由都市走走,暹罗城有桩大买卖,很是有趣,瞧瞧无妨。」兰斯虽然给弄得一头雾水,却知伊人素来多智,这样说必有其意,便长程跋涉到了自由都市,淌这趟浑水。
兰斯道:「嘿嘿!果然有趣,隋侯珠啊……」
瞧这么多人为此聚集,这桩买卖肯定是有的瞧了,不过,听起来这东方家绝不是易与之辈,这些人多半买卖作不成,反闹个灰头土脸的,不过呢,这事那些人也应该知道,那他们会打什么主意?
嗯,多半是心存侥幸,是打算等别人出手,然後混水摸鱼,看看能不能捞到些什么好处,嘿嘿,别人能这么做,自己为何不能,乾脆大家混水摸鱼,来个大乱特乱好了。
经过了些磨练,兰斯眼界开阔了不少,做事稍有谨慎,既然决心参与此事,就要好好估量下己身实力。近些时候,他不断锻链,目前的武功,大概是见习骑士、d级骑士之间的水准,东方家号称是当世七雄,想必高手众多,要明刀明枪的硬干,那是以卵击石,看来也只好等旁人混乱时,趁火打劫。
说来也是遗憾,只怪自己学识不够,大好的秘笈不会运用。那日在杭州醒来後,趁著四下无人,打开了步包,那是死老头每日把玩的东西,想必是宝物。
结果,布包里是半本手卷,外表已经模糊不清,从内容上看来,似乎是什么武功秘笈,只是,里面字字句句,看来虽有深意,自己识得其字,却是不明其意,又知道像这类的上乘武学,只要一个练错,立刻走火入魔,经脉俱断而死,是以不敢乱来。
以死老头平日对这秘笈的重视,里面所记载的东西,必定是非同小可,只恨自己没有相关知识,而这等秘密又不能向人开口求教,只好眼巴巴地将秘笈搁置,对著叹气。
「要是练成了秘笈上的功夫,今天哪用这么狼狈,那死老头,留著好功夫不教,尽讲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还骗我说是绝世武功,简直是耽误本大爷的青春嘛!」
想起从小到大在山上的辛酸,兰斯立刻就是满腹不快。从小到大,死老头每次突发奇想,就把他召到跟前,说「喂!我觉得这样锻链,应该可以练成绝世武功,你去试试看吧」,然後就是一堆难以想像的折磨,把他整的死去活来,要不是命大,早不知道多久以前就了帐了。
当时刻苦忍受,固然是为了不听话就一顿好打,但也存了「练成绝世武功,可以威风八面,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念头,哪想到,下山後与骑士动手,没两三招就给打趴在地上起不了身,所谓的绝世武功,根本就比一些三角猫的拳脚都不如。
想到这里,兰斯叹了口气,很有些兴味索然,如果说,这些「绝世武功」是骗人的,那死老头也不过是一个发了颠的老骗子,那么,那本秘笈,也很可能只是几招不值钱的江湖把式,便算真的练成,又能怎样?自己出人头地的理想,可实在渺茫了。
「老大,讲完了,可以回去了吧,那么好的琴不听,那么美的人不看,你不觉得这实在是……」讲完了典故,有雪开始嘟囔。
「好了,好了,去听吧。」兰斯一挥手,正要说话,外头传来了喧闹声,隐隐还有管锣丝竹之声,由远处渐渐靠近,似乎是有什么队伍来了。
「咦!」
「是什么东西?」
兰斯、有雪对望一眼,齐道:「难道是……」
※※※
抢将出去一瞧,五娘琴曲已毕,正静坐一角,饮茶休息,等著表演下一场。而大半的客人犹自静坐,恍恍惚惚,尚未能从那绝妙的琴韵中清醒过来。
店外大街上,有不少人开始聚集围观,等著看队伍游街的热闹,过不多时,乐声渐近渐响,人们欢呼不已,只见五百名红衣高大汉子,排成方阵,衣襟上俱绣太阳图样,腰间束斧,骑著清一色的白马,当先开路,个个看来威武挺拔,叫人好生敬服。
跟著又是五百名汉子,手上拿著各式乐器,一面行走,一面吹打,用的都是婚庆之乐,加上锣鼓喧天,人群欢呼,更加显得喜气洋洋。
只听得人群欢声雷动,还不时夹杂著两三窃语声,说道今日不过是送礼回总堡,已有这等声势,等到婚礼当日,那场面还不知会怎样盛大咧。
兰斯出身乡野,从未见过这等热闹,瞧得大是有趣,眉飞色舞。有雪却道:「光是人多,这有什么希罕。嘿嘿!同属七大家族,这东方家威风是威风够了,可要比起豪华气派,那可远远比不上黑鲁曼的麦奇第家,武炼的石家了。」
兰斯知道这雪特人虽然其貌不扬,学识和自己一般糟,但却是走遍大江南北,见闻非独远胜於己,只怕连一般的人类知识阶层也是有所不及,听他这般说,立刻便想追问,只是人们这时忽然寂静下来,兰斯急忙转头观看。
在乐队之後,又是一队,这次的人数却少的多,只有一百九十八人,穿著黄衫,两两成对,合扛著一只箱子,步履稳健,静静地前行。群众看清了箱子的模样,登时响起了一片大大小小的惊呼声。
原来,九十九个长方箱子,大小齐一,俱是以白玉雕成,色泽光润,更无一丝瑕疵,显然玉质极佳,非是俗品,而玉箱上又有高手匠人另将玛瑙、琥珀、金刚石等各式金银珠宝相嵌,雕龙纹凤,刻绘出九十九幅喜乐戏文图样,瞧得众人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单只是一个玉箱,便是价格极高的奢侈品,何况是九十九个;装礼品的箱子都已名贵若此,那箱子里面的东西,更是难以想像的无价之宝了。
暹罗并非繁华大都,城民几时见过这等阔绰景象,便算是来自他乡的外地人,也是目瞪口呆,喘不了一声大气,只听得在一片深呼吸中,有著一层教人不安的寂静。
「楠」之内,众人目不转睛地死盯著礼队,只有那醉汉毫不关心,勉强自酒瓮中挣脱出头来,又趴倒在桌上打著醉嗝,呼呼大睡。
那白衣青年,看著队伍一对一对经过,表情抽搐起来,他闭上双眼,深深呼吸,似乎在忍受著极大的痛苦,几次想要站起来,终於还是强克制下来,只是身体的发抖却止不住,震的板凳喀喀作响。
兰斯一面观看队伍进行,一面也窥视周围人的神色,果然有不少人像那白衣青年一般,满是跃跃欲试的神情,眼中却全是贪婪的火焰。
「这些人本就为此而来,会激动毫不稀奇,可是,为什么没人出手……啊!是了,那些扛箱子的担夫,扛著这么重的东西还走那么快,步子这么稳,想必个个武功了得,东方家也说不定还潜伏了护卫,嗯!他们都是想等旁人作冤大头,再捡个螳螂捕蝉的大便宜。」
这个念头一闪即过,兰斯当了半年的盗匪,已与刚下山时颇不相同,当下脑筋转了几转,已有主意,扯过有雪,在他耳边交代了几句。
「你等会儿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有雪道:「大哥,你真的确定要这么硬干吗?我看场面不太对,可能很危险啊。」
兰斯道:「废话,富贵险中求,你这雪特人就是畏畏缩缩,才一辈子都只会有雪,不会有钱。那,本大爷一向不轻易收伙计的,现在时间紧迫,只好招募你当伙伴,这次的收获九一分帐,我九你一,便宜你了,小子。」
他打定主意,等会儿无事便罢,若是有事,便也要下场大闹一番。为了安全起见,先留条後路。
其实,兰斯也觉得这礼队的阵容坚强,任何妄动大概都只有灰头土脸的份,但是听了五娘的那一场琴奏之後,不知怎么就是坐立不安,心里满是战阵豪情,实在忍不住一直静待,只想好好出去冲闯一番。
礼物的队伍将走尽,街道的那头,又来了一支队伍。几名俊童美女当前,九十名红衣壮汉,扛著一顶小屋子似的大轿,伴著丝竹吹奏,慢慢走来。那轿子上张灯结彩,丝绢缭绕,布置的甚是雅致,里面的不知是人是物,但既然是跟在礼队之後,想来重要性只有更强。
兰斯有些踌躇,暗道:「瞧这模样,这轿子之後,应该是没什么东西了,如果再没有人出手闹场,今次就没有机会了,那时该当如何?该当如何?」
非独兰斯这样想,附近别有意图之人,几乎都是打著同样的主意,本来,碍於东方家的声势,便宜既然没指望,那便该打退堂鼓,可是心中偏生就是忍不住,倒也不全是为了贪念,总之就和兰斯一样,只觉得胸中尽是马革裹尸、一往无前的沙场气概,不吐不快,实在难以忍受就这么静静待著。
众人一时无语,而那份安静更是教人难以忍耐,就当局面僵滞难定,却又一触即发之时,不知从何处传来了一声声响。
「铮!」
声音虽然不大,在此时却恍若几十个霹雳雷霆连响。白衣少年把眼一睁,好似终於下了决定,他一把扯开外袍,露出一身劲装剑靴,掣开腰间光剑,口中高声叫喊,通红著双目,冲入人群,疯狂地向那顶大轿挥剑冲去。
「杀啊!」
「杀啊!」
「冲锋!冲锋!」
僵持的平衡,猛地给打破,人们的耐性冲破了极限,只见人群哗乱起来,千多名江湖豪客,自两旁酒楼、巷道、店铺中冲闯出来,个个拔出兵器,高声呼喊,向整支队伍冲去。而受到这气势带动,街头街尾也有其他街涌来的强人,两面包抄。所有人都像发了疯似的,个个都红了眼,没了理智,杂乱却有志一同地向前冲去。
东方家的礼队显是未曾料到有这等场面,会面对千多人的联合攻击,队伍给截成好几段,场面大乱,失去控制了。
兰斯给搞得莫名其妙,原本是有想说只待有人抢先出手,局面立刻就会引爆,可怎也没想到会是这等情形。
「怎么会这样,原本只估计大概百多人的啊!」不管怎样,这总是好事,这么多人齐上,场面既然失去控制,那混水摸鱼的安全率就高的多了,更何况,自己也是热血澎湃,按耐不住了。
「照著计画办事。」兰斯对有雪喝了声,抽出佩刀,大喊大叫,狂风也似地冲入群众中。
场中情形确实是乱的可以,有些来看热闹的民众,给弄得昏头转向,只听左右尽是一片喊杀喊打,吓得两腿发软,却又只恨爹娘少生了一双腿。
东方家此番礼队的成员,吹乐队的、开路的、抬轿子的,虽非一流高手,武功却也颇为了得,但此刻敌人多的超乎预料,局面混乱,敌我难辨,人全都给推挤在一团,展不开手脚,又顾忌到损伤了什么礼器,那可是万万不得了,几下一迟疑,已失去结集应敌的良机,人人独自为战,叫苦连天。
群众各自混乱,而挤身於其中的人们,则是个个情绪激动,虽说目标几乎都是那九十九只玉箱,但黄衫汉子结成一个圈子誓死保物,防守甚硬,抢不进去,有的人被挤在後头,几次前闯无效,气得砍杀挡路的同道出气;有的人还未靠近圈子,便为了如何分赃而自相砍杀,还有人至今仍脑子迷糊,搞不清身在何处,挥刀大喊「冲锋!」。
一群乌合之众敌我不分,你砍我杀,血肉横飞,不知所谓,弄得整条大街昏天黑地,一塌糊涂。
「奇怪,本大爷是不是与混战特别有缘啊!」兰斯避过横砍来的光剑,一面小心前进。
离开杭州至今,兰斯也参与过好几场厮杀,他武功不成,却是有一门在山野间练成的独门本领,便是在团体中忽略自己的存在,靠著这保命绝活,往往能在混乱中逃过杀身之祸,而蒙得其利。
此刻他忽走忽停,巧妙地在人群中穿梭,试著朝那玉箱接近,同时还得留意流刀流剑,以免莫名其妙横尸就地。在如此混战中,兰斯仍能保得身上没有一丝伤痕,这不能不说是他的本事。只是,虽然毫发无伤,兰斯却也始终无法逼近礼队,几次试图潜近都给人群推回,徒劳无功。
「不成,倘若空手而回,岂不是给臭丫头笑死,那本大爷颜面何存。不成,得想个方法。」兰斯只得动起脑筋,他甚至考虑要不要采用雪特人的无良作法,直接从地上的死尸掠夺金钱。
几番思量没有结果,正要再试图冲近,陡听半空中传来一声大喝。
「无耻贼人,光天白日行抢,通通给我留下命来!」
声若春雷,炸的每个人耳里嗡嗡作响,动作一窒,跟著,便是数声掠空落地声。
兰斯心叫不好,知道对方来了硬手,说不定便是东方家的一流高手,更晓得这种级数的高手,往往一出招就是大排场的招数,哪里还敢迟疑,当下撤身急退,把握「进退如风」的盗贼准则,要在最短时间内退出人群之外。
也真的是退得快,又幸亏未接近街道中心,兰斯甫退至人群边缘,便听得「轰」的一声,惊人的热浪扑面袭来,眼前赫然出现了一堵火墙,夹带著狂澜暴风,同时向内外疾推,瞬间就吞没了眼前的一切景物。
兰斯惊见火劲迎面撞来,却已无暇闪避,危急之际,下意识地将刀横推出胸前,脚底再退。尚未接触火墙,布在外表的无形罡气,已透刀延臂而上,兰斯便仿佛给火钳狠很击中胸口,脑里登时一片空白,口中鲜血喷出,身子一跌,险些扑入火中。
千钧一发之际,一道重击自天而降,在火焰将触体时,正中兰斯身前一尺。爆发出强猛的冲击波,向四面飙散,飓风瞬间把火舌逼得倒卷回去,同时亦将兰斯震得离地而起,「波」地穿过屋蓬,直飞了出去,重跌在地上。
「碰!」
「我咧哗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呕!」站起身来,兰斯喉头一甜,又是大口鲜血喷出。
那火劲是由东方家数名高手齐发,威力端地非同小可,否则也不能一举镇住大街千名群众。虽然兰斯隔的远,事先又用刀抵销了部份劲力,但仍是正面承受了那股火劲,若不是那道重击及时将他震开,现在多半已经重伤倒地,受火焰焚身了。
饶是如此,兰斯还是受伤不轻,只觉得五脏翻涌,气闷塞胸,脑袋朦朦胧胧地直欲昏去,当下深呼吸几口,却牵动伤势,口中鲜血再流。
「天杀的,这次算盘打不灵光,本大爷亏本了,大大的亏本了,哇!」
兰斯平时受伤多了,吐血也早给吐得习惯,倒是不会大惊小怪,勉力睁眼观察动向,周围尽是一片喊打喊杀的回音,不知是还有人再继续行抢,还是抢劫之人反给人家宰了,而街心红芒耀然,似乎还要爆发第二波火劲,昏沈中,仿佛觉得自己的屁股也给烧著了,不敢再留,拔腿就跑。
「乖乖不得了,火烧屁股了。」
神智半昏下,不辨东西,见到障碍物就闪,见到路就往前冲,但觉耳边风声呼啸而过,景物不住倒退,似乎生平跑步从未如此快法,顷刻间便将喧闹人声远远甩开,连穿过几条大街,自小巷中钻进钻出,最後面前出现了一堵高墙。
「直娘贼,前无去路,後有追兵,不是摆明开本大爷的玩笑吗?」
虽然意识越来越不清,可是脏话还是骂的清清楚楚,眼见高墙挡路,兰斯深吸一口气,依照从小练就的爬树秘诀,加快助跑速度,脚底一蹬,在要撞至墙壁时,另脚在墙上连踢三下借力,猛地越过墙去。
「我的天啊!」
高墙之後,不远处又是一堵矮墙,虽然较矮,但两墙相隔距离不长,已无法再行助跑,无奈之下,拼著撞墙之痛,落地瞬间,双脚全力一蹬,也不知是哪来的力气,他身子轻飘飘地腾空而起,飞越矮墙。
「呼!」
心下一宽,还来不及看清地上是何物,人在半空已鲜血狂喷,昏死了过去。
※※※
当兰斯拔刀冲出,「楠」之内,也是混乱一片,伙计们大声咒骂,哪些客人不付钱便跑,真是无耻之至,最好立刻给人乱刀砍死,来个现世报。
大部分暹罗本地人都是安分守己,见到这番没来由的大厮杀,都是吓得面如土色,赶快付钱跑开,免遭池鱼之殃,而其中也有不少是存心不付钱的,逮著机会,一溜烟地跑出门外。
客人们,有的把钱留在桌上,有的却是赖帐吃霸王饭,伙计们拦了一个,却跑了两个,不禁破口大骂,客人跑得越多,骂的言语也是越脏,最後客人散的乾乾净净,才只好一边叹气,一边收拾银钱。
有雪则是趁著客人东奔西跑,悄悄地将留置在桌上的各式钱币扫入袋中,同时向墙边移动。
墙边,五娘见到客人都已跑光,第二场表演成了泡影,轻轻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忽地一道身影快速贴近过来,未及抵抗,已给人一把拦腰抱起。
有雪早看好了位置,一抢了人,不经正门,便直往栏杆冲去,遇著栏杆时用力一翻,那肥短身躯竟是出奇的轻盈,就这么一翻而过,扛了人便发足狂奔,没几下便消失在街角。
「哇哈哈哈,我抢到了,我抢到了……」
伙计们听到声音,追赶出来,满天火光却於此时爆起,而当火劲消退,人早已去远了,当下气得又是一阵大骂,怪说这年头人人都是无耻,尤以雪特人为最,不但不付钱,居然还抢人,除了表演喷火外一无所有,真是第一无耻雪特人。
众人大骂声中,浑没留意,刚刚有雪冲出门时,那伏案大睡的醉猫,轻轻的「咦」了一声,睁开朦胧醉眼,望向门外,而後,颠颠倒倒地站起身来,在火光爆升至最炽热之时,就此没了踪影。
吃霸王饭的又多了一个!
※※※
当一切归於沈寂,「楠」的伙计开始收拾店里大小杂务,准备晚间再行营业。
而在五楼的某间禁室内,「楠」的掌柜正恭恭谨谨地对著一张珠帘,躬身请安。
「老板娘。阿三向您请安。」
珠帘之後,一个带著几分慵懒,却又娇媚无限的柔腻嗓音,轻轻应了一声。
「下边都没事吧。」
「是的,伙计们正在打扫,晚上便可正常营业。」掌柜的声音有些迟疑,「可是,五姑娘……」
「五妹离开了吗?」
「啊!」掌柜吓了一跳,随即点头称是。
「五姑娘是给一个雪特人……」
「不必理这事。」珠帘後,「老板娘」轻声笑道:「那妮子要留,没人能逼的走她。」这几句话的声音,又柔又腻,娇媚入骨,不由得让人对声音主人产生无尽的遐想。
「反过来,她要走,我们也是留不住的,就由得她去吧。」老板娘的笑声带了几分严峻,「阿三,你可别忘了我们的身份,一切事情,我们只需要旁观即可,明白了吗?」
「是的,阿三明白。」
「嗯!这样就好。」
帘幕後,一切又归於无声。
※※※
天色已黑,夜星渐升,当潮湿的晚风,吹拂在人们的脸上,兰斯慢慢醒了过来。
「哇!呸!」
刚要开口,却发现口里塞满了泥巴,连忙吐了个乾净。
「这是什么鬼地方,本大爷在哪里啊?」
四下一片漆黑,不辨东西,只是隐约感觉周围尽是树影晃动,似乎是某种短木丛。伸手一摸,地上是极湿的草泥地,看来是自己从墙上摔落下来,跌进了这堆花花草草中。
摸摸胸口,气闷的感觉已经消失,痛楚不翼而飞,伤势竟已痊愈。
吸了几口气,确定呼吸无碍,兰斯喃喃自语道:「嘿嘿!什么高手低手,有什么了不起,还是比不上本大爷铜筋铁骨的挨打神功。」
在兰斯想来,那些所谓的高手、神功,自己夸的要飞上天去,他一个山野小子,还不是轻轻松松地接下来了,看来,练什么功夫都是狗屁,还比不上自己在山里练出来的这副身体。
然而,兰斯却不知,若是任何一个与他同级数的骑士与他易地而处,受了那道火劲,莫说是一个d级骑士,便算是十个也早给毙了,更别提在短短几个时辰间内伤尽愈,面不改色地胡吹大气,倘若让发招者知晓,势必为之大惊失色。
之所以能有如此神效,全系於兰斯体内那道潜而无用的「雄霸天下」真气。雄霸天下是「日贤者」皇太极的最终神技,威力无俦,昔日孤峰一战,便连铁木真也不得不称许为「天下刚猛第一」。以级数而论,更是远在当今众多一流神功之上。
兰斯於武学所知极浅,更从未真正接受武术锻链,但体内的雄霸真气,却已完成了十之七八,只是威力尚轻,又不明其法,使用不出来而已,尽管如此,未完成的雄霸真气却会自行於其体内运转,抵销外劲,镇伤愈疗。否则,凭他那点三脚猫功夫学人白日行抢,又怎能平安苟活至今。
既然身体无事,便要找路出去,兰斯拨开树丛,探头出去,发现立身处好像是个小花园,不远处有楼房的影子,月桥花院,琐窗朱户,看来气派不小,像是大户人家,合著自己是闯进人家的院子里来了。
东边有点微光,兰斯瞧准了方向,大步走去,一面走一面骂,这家的园丁一定只吃饭不做事,满地泥泞不说,连杂草都长的乱七八糟,真是不尽责到了极点。
「唉!这次买卖大概是做不成了,彩头没拿到,回去还要吃臭丫头的排头,真是倒楣啊!」
可是,看东方家这等声势,原也就不是自己能吃下的,能在暹罗城见识这一番,也不枉了吧。
「就希望雪特人那边会成功,至少还有点脸面,不然……」生意失败,兰斯只好安慰自己,同时努力地想找点「副业」贴补贴补。
「奇怪,这暹罗的白天这么热,怎么晚上又凉成这样,真是个没天理的鸟地方。」担心完生意,兰斯又觉凉意,打了阵寒颤,抱怨起来。
一面走,心里更是犯著嘀咕,看这拱门回廊,假山流水,足以让人迷路的大院子,这家人的确是富贵中人,仆从小厮也应该不少,怎么自己走了好一会儿,除了鸟叫虫鸣,连半点人声都听不到,这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便算是睡著,也该有鼾声吧!
「莫非这一家老小,个个都睡的那么死?哼!真是不像话,幸好是本大爷进来,倘若是哪个没天良的小贼入屋行窃,那岂不是乖乖不得了。」说话的人,显然一点都没想到自己的身份,只是老实不客气地批评人家警觉性差。
穿过了几个洞门,前方树丛後沙沙作响,似乎有光,更好像有个人影,兰斯好奇心起,蹑手蹑脚地走近,小心拨开树木,偷偷瞧去。
树丛後的景观,令兰斯为之大吃一惊。
树丛後别有天地,赫然是个极大的林园,占地甚广,加上四周黑暗,竟是瞧不著边。
在林园尽头,有道微弱却柔和的白光,乍现乍灭,白光中,隐然有个苗条身影,背对著兰斯,蹲坐在一棵树下,不知在做些什么。
「哇!有趣,一定是个漂亮妞儿,本大爷今日艳福不浅。」兰斯喃喃道。不知不觉,他走出树丛,朝那微光处走去。
走得近了,发现果是一名白衣女子,低蹲在树下,望著某样东西出神,瞧她脊背不住颤动,显然心情甚是激动。另有一桩奇事,那白光却是由这女子身上所发,也不知她穿的是什么发光衣料,整个人给罩在一团晶莹柔煦的白光之中,虽然距离不远,仍是觉得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兰斯见她似乎很是伤心,颇觉尴尬,轻咳两声,道:「小姐,夜深了,你一个人待在这园里,不怕遇著坏人吗?」说著,便伸手往她肩头轻轻拍去。
手指正要放下,他脚底不知踩了什么东西,滑了一跤,整个人直往那女子身上跌去。
兰斯暗叫不妙,自己这一摔,势必唐突佳人,惹得对方大大生气,当下便竭力转过身子想避开,却又哪来得及,眼看便要撞个满怀,谁知,兰斯只觉得身前一无所有,竟从那女子的身体穿过,直直扑倒在地上。
兰斯吃了一惊,以手撑地,正想起身回看,忽觉手底碰著了个硬物,将手移开一看,赫然便是个骨灰瓮。
兰斯这一惊非同小可,又瞥见地上满是梅花落瓣,而那骨灰瓮上灰扑扑地满是泥巴,却隐隐约约写了个「沈」字。
「沈,沈什么……梅花!」脑中念头急转,想起了日间有雪说的沈家鬼屋,登时给吓出了一身冷汗,抬头一看,朵朵梅花,暗香疏影间,一座高楼若隐若现,却不是白天看见的沈家楼台是什么。
兰斯一呆,各种鬼怪传说登时在脑里一一浮现,此去彼来,他胆子虽然也不小,但此时情形实在太过诡异,落梅洒雪,阴风惨惨,无一物不是散发著鬼气森森。
看著前方的骨灰瓮,兰斯想起背後还有个「女人」。如此想来,她刚刚盯著哭泣的,就是这骨灰瓮了,而自己刚才又从她身体里穿透了过来,这么说……这么说,她是……
便在此时,背後传来一声幽幽轻叹。
「公子,您找我啊?」
後方女声响起,恍惚中,更有一丝阴冷寒气,呵在他的颈项上,良久不去……
「哇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有鬼啊——!」
凄厉的惨叫声,穿云而起,瞬间响彻沈家林园。
※※※
「咦,老大怎么还不回来,时间已经很晚了啊。」用迷糊睡眼看著夜星,有雪大大地打了个呵欠。
「明明约好是在城外路标碑旁的小榕道会面,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来呢?」有雪眼珠子转了转,雪特人的猫眼,在黑暗中显得格外闪亮。
「莫非,是行抢不成,已经给人乱刀砍死了,唉呀,大哥啊大哥啊,您怎么这般英年早逝,遗产也不多留一点,那这些赃物该怎么办啊。」摆出一副愁眉苦脸,有雪叹气道。
背後有人接了他的话。
「照我说,不如你自己把东西吞了吧!」
「这个主意不错,可以采纳。」
「采纳你个死人头。」怒喝声中,便是一记重拳打下。
「唉唷!」有雪吃痛,回过头来一看,只见一个沾满泥泞的古怪物体站在身後,脸色奇差,横眉怒目,直欲择人而噬。
「哇!是泥巴鬼。」雪特人出了名的胆子小,已经给吓得眼冒金星,当下只是喃喃道:「泥巴鬼大人……不对,是大鬼。您别来找我啊,我生平没做什么坏事,最多便是多烧些东西给您好了,您如果不够用,了不起我把我大哥那份也烧给您啊……」
「什么泥巴鬼,胡说八道。」「泥巴鬼」怒道:「就知道你这雪特人不安好心,我一不在,就想吞没东西。」
「咦!这声音不是老大吗?」有雪给骂的一愣,连忙开口确认道:「是老大吗?」
兰斯没好气地道:「废话,除了你大哥我,还有谁会和你这雪特人闲耗。」
「真的是大哥?」
「不然难道是鬼啊!」
有雪呆了一下,继而放声大哭。「哇,大哥你死的好惨啊,活的时候不做好人去当强盗,连死了都要当泥巴鬼,真是呜呼哀哉,你妈痛哉啊……」
兰斯给气的七窍生烟,差没当场昏过去。一步抢上,「啪」、「啪」就是两耳光,怒道:「再说废话,我就真的把你打成泥巴鬼。快点拿水来,本大爷要洗脸。」
有雪捂著脸颊,「喔」了一声,又很狐疑地看了兰斯两眼,这才确定他是人非鬼,跑到後面树堆中,端了壶水出来,将就著给兰斯洗脸。
刚才沈园遇鬼,在那一声惨叫後,兰斯已经忘记自己是怎么怎么冲出来的了,只记得,惊恐之下,跑步的速度似乎比早上被人追杀时还要快,真的是一泻千里了。
等到回复神智,才发现已跑出了城外,早把沈园远远抛在脑後,而身上满是木屑泥泞,都是在刚才连滚带爬时沾上身的。精神一松,只觉得又疲又倦,只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索性便朝与有雪的约定处而来。
把脸抹了乾净,衣服却没得换,只好将就穿著。兰斯问道:「对了,咱们俩合夥办的事,你那边怎样了。」
有雪道:「喔!我记得,老大你当时交代,趁著别人兵荒马乱,去偷……」
「不是偷,是抢,谁像你那么畏畏缩缩。」
「喔,是抢,去抢酒楼内最有价值的一样东西。」
「嗯!说的没错,那你抢到了没有呢?」
「抢是抢到了。」有雪低下头来,蹑嚅道:「老大,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还有坏消息!」兰斯哼了一声,道:「本大爷今天倒楣透了,也不差这一个了,先说坏消息吧。」
「呃……老大,你可不可以先听好消息。」
「哪那么堆废话。」兰斯无奈道:「先听就先听,你到底抢了什么东西。」
有雪拍拍手掌,说道:「就是那个了。」
听到信号,一人自林间慢慢走来,正是在「楠」一曲惊四座的五娘。她此时已解下面纱,一张绝色面容,在星月齐映下,更是美的不像人间物,她露出清浅白牙,向兰斯颔首一笑,乐得後者在目瞪口呆之馀,更是心花怒放,差没将有雪抱起来亲吻以示奖励。
五娘朝这边走来,兰斯大喜,顾不得身上肮脏便要迎上,却给有雪扯住衣袖,前进不得。
「老大,老大。」
「干什么?没看到本大爷现在心急如焚吗?」
「你先别那么急,你忘啦,还有一个坏消息啊。」
「坏消息!」兰斯一怔,随即喜道:「不怕,你抢了这个无价之宝回来,就算有天大的坏消息,你老大我也不会追究的。」
「真的吗?」有雪道:「那我就说了,其实呢,这个五娘,呃,这个五娘……他其实是个男的。」
「喔!没关系,小事而已!每个人都会有点小缺陷的,我不也没在意你是雪特人吗,我当然也不会在意那五娘是个……」兰斯瞳孔蓦地张的老大,好半晌,他颤声道:「男的,哈哈哈,这不是在开玩笑吧,你说……你说五娘是个……」
有雪补充道:「男的。」
「两位好。」说话间,五娘已走至跟前,二话不说,跪在两人跟前,缓声道:「感谢两位英雄大恩大德,救我脱离火坑,不必再做那没羞耻的勾当,小人给两位磕头。」说著便磕起头来。
禁不住这个过大的「打击」,兰斯觉得自己有些摇摇欲坠,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到底有没有人能解释一下……」
五娘站起身来。即使知道了他是男儿身,在如此距离细看下,仍是会为那充满古典美的五官所迷眩,而不得不承认,这个男子,甚至比许多美女更美。
五娘解释道:「小人本是『楠』的住客,预定下月要前往黑鲁曼,怎料暹罗的飞贼如此厉害,将小人的旅费洗劫一空,那旅店老板又是个没心肝之人,看上了小人的……就逼迫小人扮成女装,以卖艺来还债,唉!若不是祖上积德,今日蒙两位大侠相救、收留,还不知道要何年何月才能离开火坑,唉……」
他一面说,一面唉声叹气,有雪也在旁边帮腔,痛骂「楠」的老板丧尽天良,逼良为娼等等。兰斯却觉得,你付不出房饭钱,给人抓去卖艺还债,那也没什么不该,听来老板还算是个好人,不然,以你这等相貌,他难道不会将你卖作脔妓吗?
一连串的事,兰斯现在已经手足发软,说不出话来,脑里却想到,这小子说承蒙相救、收留,嘿嘿!莫非自己还要收留这样的一个家伙么?好响亮的算盘啊!
有雪却瞧出了兰斯的心意,道:「老大,反正咱们今天的案子也作的挺失败,不如大家卷土重来,好好的来干他一笔大生意,那样的话,人手是必要的,我瞧这小子也还能挑能扛,必要的时候可以当盾牌,老大,咱们就收留了他吧。」
兰斯怒道:「开玩笑,我是要作案,不是要开收容所,拖了你就已经够累赘了,还要在加个人妖小子,你真以为我钱多啊!当盾牌,你除了吃什么都不会,我第一个就拿你去当挡箭牌。」
说罢,气极反笑,索性仰天大叫,「要加夥,可以啊,通通来啊!还有没有人要来啊,最後一个名额,多了就不受理了。」
他这番话纯是发泄,并没有指望有人回答,哪晓得吼完一遍,树林中有人跟著答话。
「呃……还有最後一个名额吗?」一个人自林木间钻了出来,道:「事实上,如果还有名额,可不可以让我也加入呢?」
兰斯、有雪大吃一惊,齐向那人望去。却见一人瘦长身子,黑色长发随风飘扬,腰间横插一柄光剑,除了醉眼有些惺忪,模样倒颇为英武,正是今日酒楼中的醉鬼。
醉鬼堆满了笑容,作揖道:「两位大英雄和这位……女装大侠安好,小弟花次郎,刚才偶然听见几位的雄心壮志,佩服的五体投地,决定前来共襄盛举,追随两位大侠之後,以供驱策。」
兰斯不敢置信,又看这人身带光剑,武功比诸自己是只高不低,实在弄不懂他所为何来。
花次郎道:「花某虽是一介武夫,但对手底功夫也有那么几分自信,自当不会给几位大侠带来累赘,至於临敌上阵么,嘿嘿,相信是可以发挥盾牌以外的功用的。」说罢又是长长一揖。
兰斯、有雪听的是目瞪口呆,面面相觑,瞧他谀词如涌,实想不通有什么理由,会让这人打横里杀出来,又口口声声说要加入。说要有诈吗?自己这夥人没权没势,一穷二白,又有什么东西值得人家图谋的了?
另外一边,五娘又是一拜,道:「小人身受两位救命大恩,没齿难忘,怎可不报?请给小人这个机会,追随左右。」说罢,又是连连磕头。
他的声音极为诚恳,还隐隐有几分激动,显然真的是感恩戴德,只想找机会图报。他的头磕在地上「砰!砰!」作响,听得兰斯心下一动,「我的那么多手下,可没人像他这样好。」
看著眼前两人,一个打躬作揖,一个磕头连连,兰斯更是莫名其妙,只觉生平所遇之事,从未有如今晚之荒谬者。真不知今日是犯了什么冲,会弄下这等糊涂帐。
再看看身边傻笑的雪特人,兰斯无奈,长长叹了口气,道:「算了算了,大夥儿都是沦落天涯,也算是四海兄弟,就好好齐心干他一桩大生意吧!」
花次郎一揖到地,谢道:「花某谢过两位大侠。」
兰斯扶起「五娘」,看他始终对自己竭诚恭谨,心下也不禁有几分歉然,反正自己现在也未发达,多结识一个朋友,也是不错的。兰斯温言道:「人妖……不,兄弟,你高姓大名啊!」
「源五郎。」
源五郎笑道,他的声音竟是出乎意料地柔和好听,「承蒙大哥不弃,小弟贱名,天野源五郎。从今而後,自当追随大哥於左右。」语毕,也是像花次郎一般,长长一揖。
有雪大笑道:「一个次郎,一个五郎,怎么你们是商量好来的吗?这等凑巧。」
花次郎跟著大笑,源五郎微笑不语,便只有兰斯,望著一轮渐落明月,苦笑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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