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坐在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办公室里,这场对话再次浮现在我脑海中,很可能是因为我正在拨卡尔的电话号码。
终于,第二次尝试成功了。卡尔终于接电话了。对话很短,但我记着每一个字。
“我不明白,我不明白……这简直不可思议,”卡尔不停地重复着,听上去和我一样震惊,“我们和美国司法部正在洽谈一项协议,已经接近尾声。这事发生在你身上,太不可思议了。”
“可能吧,但是这位检察官看上去可不像是知道有这么一项协议。或许他不相信这事儿能成……这位检察官不停地跟我说,我之所以在这里,是因为阿尔斯通3年来一直不合作,他们已经失去了耐心。还有,几个星期前你向我保证,说我什么都不用怕。那他们为什么还抓我?”
“所以我跟你说,我也不明白。我们明明已经快要达成协议了,我几个小时之后就要坐飞机过去了!他们今天还在华盛顿等着我跟美国司法部签协议呢!不过,刚刚发生了这么多事,我很犹豫要不要去美国。我先去跟我们的律师谈谈……但是你放心,尤其是要保持冷静。我和我们的法律顾问取得联系后,就会给你派个人过去。在此期间,你跟那个检察官什么都别说,跟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人也不要说。今晚有些迟了,但明天一早我们就会把你保释出来,之后我们再看看要采取什么策略。”
说完后,电话挂断了。对我来讲,毋庸置疑,次日凌晨我会得到他的消息,他不会丢弃我,他会站在我这边直到事情结束。我为之效力许久的公司不会对我弃之不理。只有疯子和偏执狂才会去设想相反的可能,哪怕只想几秒。但我既没有疯,也不是偏执狂。
卡尔鼓励我的话语还在耳畔回响,检察官就回到了审讯室。
“您不想跟我们对话?没关系。这是您的选择。”
“不,我准备澄清一下我在这笔生意中扮演的角色。在这笔生意里,我觉得我没什么可自责的。但是为此我需要一位律师陪在我身边,因为一方面,我不了解美国的司法运作方式;另一方面,我也不清楚我的权利。我相信任何一个外国人都会这样做。”
我的争辩在检察官诺维克那里不起作用。他毫不动摇,接着说:
“之后我会把您转交到曼哈顿的一所监狱里,您将在那里过夜。明天您将在康涅狄格州法院的一位法官面前出庭。开庭前您有权利面见您的辩护人。法官将判决是否对您继续实施拘留。如果您愿意,您有权利跟家人打电话告知此事。”
保持冷静——这是卡尔对我的忠告。沉着镇定——此外我也没有别的选择。我该不该给我妻子克拉拉打个电话?检察官似乎在鼓动我打电话,但他可能是在极力瓦解我的防线。我妻子肯定会担心到发疯的,她的恐慌会削弱我的抵抗力。这是个心理压力方面的经典理论。我后来了解到,警察称之为“情感感化法”。我快速思考着,心想最迟明天晚上我就会被释放。这个国家连因杀人被指控的辛普森都准许保释,对于我这个法国公民、外国企业管理者,用检察官的话说就是个被美国司法部盯上的、在塔拉罕项目里“没有决策权的小角色”,他们总不会继续关着我。所以算了,我不给妻子打电话了,我情愿出去后再跟她讲述我这段虎口逃生的经历。我有礼有节地拒绝了诺维克的建议,不过,我要求他向法国驻纽约领事馆方面通报此事。诺维克马上照办,用他的座机拨出了一个早已预存的电话号码。显然,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周日晚上,午夜时分,时间这么晚,该给领事馆的哪个人打电话,他再清楚不过了。
他把电话筒递给我,接电话的很明显是个“值班的”。对方问明我的身份后,说他只能做个“记录”。之后诺维克又拿过话筒向领事馆方面表明,明天周一纽黑文法院的法官会听取我的辩诉。就这样,检察官这晚的工作结束了。
接下来,罗恩和罗斯又登场了。他们开始清理我的所有物品(电脑、手机、滚轮拉箱里面的衣物),再次通过那几扇装甲门,采集十指指纹,照相,他俩忙了足足半个钟头。由于我不能看按钮,我依然是返回电梯背对按钮。接着,我们上了一辆汽车,朝曼哈顿的监狱开去,两个地方距离非常近。
在入狱手续办理过程中,那两个探员跟我寸步不离。离开之前,罗恩悄悄地跟我说:“晚安,皮耶鲁齐先生。跟您说下面这些话有些奇怪,但请您明白,明天早上您会非常高兴再见到我们的。”
我不知是否该从这些话语中领会到什么,是些许的恶意,还是友善的提示。我还从没踏进过监狱一步。在入口处,两个狱警命令我脱衣服。他们收走了我所有的东西:手表、婚戒、鞋子。我已经赤身裸体了!我彻底晕了,连英语都不会了……“turnaround,squatandcough.”狱警命令我,口音难以听懂。
cough就是咳嗽,嗯,懂了。但是squat是什么?我忘了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了。
“squatandcough,”狱警很恼火,“squatandcough!”
看到我一脸错愕,他向我演示该怎么做。我应该蹲下,两腿分开,然后咳嗽。我按照吩咐去做,狱警坐在我的身后,他要确认我肛门里没有东西掉出来!“squatandcough.”我记住这套流程了。我不得不屈服于这套让我感到羞耻的流程,在我入狱的这段时间,我重复了十几遍。那晚,我感觉美国的监狱让我仿佛陷入了精神病人一样神志恍惚的“第二状态”。狱警要求我套上一件橘色的连体服,直挺站立着,双手铐在背后,我就这样忍受了两个小时。监狱里居然没有英文入狱手册!西班牙文的、中文的都有,但没有英文的……拿到相关的表格并填好后,我被带到一间单人牢房。其实,后来我才知道,我当时是“进洞”了,这里是用来隔离最危险的犯人的。当时已经接近凌晨3点,一个狱警把我推进了牢房,我顿时陷入一片昏暗。这里说不上是黑暗,更确切地说是……灰暗。一只小氖灯发出凄冷的微光,狱警关上了门。这时我才意识到,我的手一直都铐在身后。那一刻我第一次感到害怕,心里一阵恐慌。他们打算让我这样被铐上一夜!突然,我听到了一阵短促的声音。牢门上有一个小翻门打开了,狱警吼叫着命令我倒着往后退。我照着做,倒着走到他跟前,他通过小翻门解开了我的手铐。这可真不容易。
罗斯和罗恩说得对。入狱后的第一宿是非常可怕的。牢房里充满恶臭的气味,狭窄的空间令人窒息……我什么都看不见,但我听得见,四周围绕着咒骂声和可怕的叫喊声。看来整层楼的人都在互相厮打、自相残杀。自从被关押后,我粒米未进,滴水未沾,无法入眠。不过,这次被关押应该只是个插曲。于是,我尝试着用夜里这段时间回忆一下与10年前那份塔拉罕合同有关的事,并且要重新安排我的日程。因此,第一天上午在康涅狄格州的会面我就失约了。这倒无关大局,还可以弥补。我在头脑中一一浏览着日程表的每一页:这个会谈只需把它改到上午的晚些时候,那个会议可以挪到下午早些时候。谨慎行事的话,用不着48小时,我可以在24小时内完成所有日程。我将在3天后到达新加坡,按预定日期于星期五返回家中。然后,周末我就能带上我的双胞胎女儿(7岁的拉斐拉和加布里埃拉)去庆祝小伙伴的生日,再带我的龙凤胎儿女(15岁的皮埃尔和蕾娅)去参加足球赛。现在看来,当时去想这些着实愚蠢。但在当时,这些想法让我轻松了许多。蒙眬之中,我居然睡了几分钟。
《反海外腐败法》(fcpa)是美国联邦法律之一,于1977年制定,旨在禁止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