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合伙人困境:如何处理能共苦不能同甘

在创业的过程中,“合伙人”是躲不过去的一个词。b随着各种有关公司法律的完善,合伙人制度是创业公司非常重要的支持和保障。/b

在1993年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前,大家完全没有合伙的概念,有的只是一起折腾的愿望、一起奋斗的雄心,还有一些打拼的激情。但是在利益、困难、纠纷面前,这些激情就像鸡蛋碰上了石头,碎了一地。

大概是在十几年前的一个早上,天还没有亮,我就接到一个非常急的电话,电话那头说:“冯哥不好了,出事儿了。”

我:“什么事儿?”

对方:“我们大哥昨天后半夜被人抢走了。”

我:“什么人?”

对方:“都是穿制服的人,现在我们大哥人也不知道去哪儿了,到处找不着。”

我:“给他打电话了吗?”

对方:“去他家了,看过了,他的电话在桌上没拿走。”

我:“开车了吗?”

对方:“车还在,但人不在了,车门都没关。”

我:“那能到哪儿去呢?你们赶紧找一下,看是什么人带走的,然后再给我打电话。”

大概又过了个把钟头,天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电话又响了。对方说,冯哥查到了,是被某市的一个公安带走了。于是,我们就开始四处打电话找人,终于通过朋友找到了一个铁路乘警,在火车上找到了这个大哥,我们暂且称他为n大哥。我们托人在火车站守着,看着公安把人带下来,然后又带到哪儿去,关到哪儿,办了什么手续,全部弄清楚。

天一亮,我就和另外两个朋友直接扑到了这个城市,找到相关的主管领导,告诉他们这纯属个人恩怨,并不涉及真正的违法犯罪,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在走完程序之后,尽快把人放了。在那位领导面前,我把n先生和h先生的故事讲了一遍。他们当时如何满怀激情从体制内出来,如何一起创办公司,在遇到困难和利益分配的时候又如何起了争执,几年间俩人又如何互不相让,以至于最后大打出手,在江湖上形成了一次次的恩怨风波。

领导了解这些情况后,就让相关部门做了调查,确认这件事情不涉及经济犯罪之后,就把n先生放出来了。

出来的时候,我问他:“怎么回事儿?你们打架,打到这儿了还没打完?”

n先生:“这事肯定没完,今儿他把我给整了,我这剩下的半辈子都得跟他去闹,绝不能放过他。”

我:“不能再折腾了,你们见面谈一谈,公司已经垮了,钱的事总能算清楚的,大家就此了断恩怨吧。”

n先生:“不行,我先歇一下,另外找日子再跟你聊。”于是他回到了西部那个城市。

无独有偶,大概过了半个月时间,我在一家咖啡厅约人谈事,起身要离开的时候,突然被叫住了。

我一看,正是h先生。我立马儿想起之前的那件事,正想问他跟n先生的过节儿现在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是不是就这样算了,没想到他先开口了:“你管闲事干什么?我这辈子就干一件事,就是非把他弄进去不可。这是我俩的事,你别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