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里寻她千百度

烟与镜 尼尔·盖曼 第1页,共2页

一九六五年,我十九岁,穿着紧身裤,头发长及领子。每次我打开收音机,就会传出披头士的《救命!》。我想像约翰·列侬那样,让所有的女孩都为我尖叫,我随时都准备好来几句愤世嫉俗的话。也就是在那年,我从国王路一个小香烟摊上买了我生平第一份《阁楼》杂志。我鬼鬼祟祟地付了钱,把杂志塞在外套里,偶尔看一眼,确定它没有在我的衣服上烧出一个洞。

那份杂志早就扔了,但是我会一直记得:关于审查制度的冰冷文字、h.e.贝茨写的短篇小说,还有关于我不认识的一个美国小说家的访谈,马海毛套装和旋涡纹领带的流行趋势,都可以在卡尔纳比街买到。最棒的还是书里的姑娘们,最漂亮的一个叫夏洛特。

夏洛特也十九岁。

那本早已消失的杂志上的每个女孩都差不多,有着完美光滑的肌肤,头发一丝不乱(你几乎能闻到发胶的味道),她们谨慎地看着镜头微笑,眼睛眯起来,透过丛林般茂密的睫毛看着你,白色的唇膏、白色的牙齿、白色的胸部,连比基尼都是漂白过的。我根本没想过她们摆出那些扭曲的姿势其实是为了努力遮掩隐私部位——就算看见了我也不知道。我只看到她们雪白的臀部和胸部,她们纯洁又诱惑的眼神。

我翻到下一页,看见了夏洛特。她和其他人都不一样。夏洛特就是性感本身。性欲就像一袭薄纱或者令人陶醉的香水一样穿在身上。

图片旁边配有文字,我在头晕目眩中读了一遍,“迷人的夏洛特·丽芙今年十九岁……一个新兴的利己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个努力的诗人,她给fab杂志投稿……”这些文字盘绕在我脑海中,我聚精会神地看她的照片,她应该是在切尔西的一间公寓里拍的照——我猜是在摄影师的公寓——我知道我需要她。

她和我同龄。这就是命运。

夏洛特。

夏洛特十九岁。

后来每期《阁楼》我都买,希望能再看到她。但是她没再出现。短时间内没有了。六个月后,我妈妈在我床底下翻出来一个鞋盒,她看了一下,当场勃然大怒,随后把所有的杂志都扔了,接着把我也赶出家门。次日我在伯爵宫廷附近找了个工作和住所,倒也没费什么周折。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艾奇韦尔路上一家电器商行打工。我的工作就是换插头,反正在那个年代大家买得起的电器也就只需要换换插头。我老板说我能学到不少经验。

我坚持了三周。第一次上门服务很刺激——给一个英国影星换床头灯的插头,他因为扮演了说着一口伦敦腔的卡萨诺瓦而出名。我到他家的时候,他正和两个如假包换的时髦女郎躺在床上。我换了插头就走了,非常循规蹈矩,连奶头都没看见,更没有被邀请加入。

三周之后我就被炒了,同时也失去了处子之身。那是在汉普斯特德的一个豪华居所,对象是一个比我大几岁的黑发女性。我跪下来换插头,她爬到我旁边的椅子上擦门框上面的灰。我抬头看,她的裙子下面穿着长袜、吊袜带,然后就什么也没有了。我发现了杂志图片不肯给你显示的那部分内容。

于是我在汉普斯特德的一张餐桌底下完成了第一次。如今你再也见不到女仆了。她们和泡泡车、恐龙一起消失了。

后来我就丢了工作。就连我老板都不信换个插头居然要三个小时,他觉得我肯定是太摸鱼了——我也不打算告诉他其中两个小时我都躲在餐厅桌子下面,因为当时男女主人突然回来了。

接下来我又做了各种工作,但每个都干不长。一开始我去当印刷工,后来当排字工人,然后进了旧康普顿街一家三明治店楼上的小广告公司。

我继续买《阁楼》。杂志上每个人看起来都像是《复仇者》里头的临时演员,不过她们现实中也是那个样子。杂志里的文章都是关于伍迪·艾伦、萨福之岛、蝙蝠侠和越南、甩鞭子的脱衣舞娘、时尚、小说以及性。

西装都用天鹅绒做领子,女孩子们头发乱七八糟。恋物成了新时尚。伦敦城乱七八糟,杂志封面花里胡哨,就算饮料里没有迷幻剂,我们也要假装在嗑药。

一九六九年我又见到了夏洛特,那时候我已经早就放弃找她了。我觉得我都忘了她的模样了。有一天广告公司的主任丢了一本《阁楼》在我的桌子上——那期杂志上有我们的香烟广告,他对那则广告非常满意。我当时二十三岁,前途光明,我负责美术部分,仿佛真的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似的,有时候我确实知道。

我不记得配的文字内容了,我只记得夏洛特。茶色的头发做成狂乱的发型,眼神挑逗,那微笑仿佛是已经知道了人生的全部秘密,而且这些秘密就藏在裸露的胸部。这时候她的名字不叫夏洛特了,而是梅拉妮,大概是这类似的名字。旁边的配文说她十九岁。

我当时跟一个名叫瑞秋的舞女同居,住在卡姆登镇的一所公寓里。她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最惹人喜爱的女人。那天我把夏洛特的照片装在公文包里带回家,然后把自己反锁在浴室里纵欲到头晕目眩。

接下来,我和瑞秋迅速分手。

广告公司破产了——六十年代一切都迅速破产——到一九七一年,我接了一个工作,是给某服装品牌寻找代言人。他们想要那种能传达出全部性感的女孩,仿佛随时准备扯掉衣服一样——如果没有哪个男人先扯掉的话——穿着他们的品牌。我知道谁最合适:夏洛特。

我给《阁楼》杂志打电话,他们表示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但是犹豫之下,他们让我跟之前两位拍过她的摄影师联系。《阁楼》的那个人似乎不相信我说的是同一个女孩。

我联系上了那两个摄影师,想打听她是哪家事务所的。

但他们说夏洛特并不存在。

至少肯定联系不上。当然,他们两个都知道我说的是哪个女孩。但是其中一个告诉我,是她来找到他们的,“非常不可思议。”他们会支付模特费用,然后卖掉照片。但是他们没有她的地址。

我当时二十六岁,特别傻。我以为他们是想搪塞我,肯定是别的广告公司想跟她签约,想给她做一场大宣传,所以花钱让摄影师别走漏风声。于是我在电话里大声叫骂,甚至开出高得离谱的价格。

他们叫我滚。

下个月她又上了《阁楼》。这次的造型不再是迷幻挑逗的样子,是经典造型——这些女孩眼中闪烁着能吃人似的光彩。男男女女走在柔焦的玉米田里,一片粉红和金黄。

文章中说她名叫贝琳达。是个古董交易商。那就是夏洛特,没错,不过她头发是黑色的,烫成茂密的卷发。配文写了她的年龄:十九岁。

我给《阁楼》的人打电话,问到了摄影师的名字,那人叫约翰·菲尔布莱奇。我给他打了电话。就跟前两个人一样,他也说不认识夏洛特,但是我已经吸取了教训。我没有在电话里大喊大叫,我说有个工作要找他,而且价钱优厚,内容是拍吃冰激凌的小男孩。菲尔布莱奇是个年近四十的长发男,穿着破旧的皮大衣和帆布鞋,鞋底都开口了,不过他是个优秀的摄影师。拍完了之后,我请他喝酒,我们说起这糟糕的天气、摄影工作、十进制通货,还说起他最近的工作,也就是夏洛特。

“这么说你看到在《阁楼》上的照片了?”菲尔布莱奇说。

我点头。我们都有点喝多了。

“我跟你说那女孩的事情吧,你知道吗?就是因为她,我决定放弃这份诱人的工作,去找份正经工作。她说她名字叫贝琳达。”

“你怎么遇到她的?”

“我就是遇上了,你相信吗?我以为她是哪家事务所的。她来敲门,我心想哎呀,但还是让她进来了。她说她不属于任何事务所,她说她是销售……”他皱起眉头疑惑地说,“很奇怪对吧?我忘了她是来卖什么的了。也许根本不是卖东西的。我不知道。接下来我连自己的名字都忘了。

“我知道她很特别。我问她愿不愿意当模特。我就是想让她脱衣服,她同意了。咔嚓!五卷胶卷就拍完了。一拍完,她就穿上衣服,头也不回走了,一副随你便的架势。‘钱怎么给你?’我问她。‘寄来就好。’她回答,然后她就走了。”

“这么说,你有她的地址?”我尽量不流露出感兴趣的样子。

“没有。根本没有。我只是把她的费用存起来等她回来拿。”

我很失望,也不知道他的伦敦腔是真的还是赶流行装的。

“我做好了准备。等照片回来,我知道我能……嗯,拍奶子屁股这种事,不,拍女人这种事,我就不干了。她就是所有的女人了,明白吗?我拍够了。不,这杯我请。我请客。血腥玛丽,如何?我必须说,我很期待我们未来的合作……”

根本没有什么未来合作。

公司被一家更大更老牌的公司收购了,但他们只想要我们的会计部门。他们把核心部门合并到他们公司去,保留了几个最出色的文案人员,其他人就都被解雇了。

我回到自己的公寓,等着工作蜂拥而至,但事与愿违。不过一个朋友的女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在俱乐部跟我聊天(那天演奏的人叫大卫·鲍伊,我没听说过。他穿得像个宇航员一样,他乐队的其他成员也穿着银白的牛仔服。我根本没在听他们的歌),接下来我只知道我打算组建一支自己的摇滚乐队,名字就叫钻石火光。如果你不是七十年代经常逛伦敦酒吧的人,你肯定没听说过这个乐队,但他们真的是支好乐队。团结、感情丰富。五个人。其中两个目前已经是世界闻名的超级乐队组合成员。另外两个十五年前就死了,作为无名尸体下葬。他们两个的死间隔不到一周,此事直接导致乐队解散。

我也大受打击。乐队解散后我就隐退了——我要尽可能远离城市,远离这种生活方式。我在威尔士买了一座小农场。我在那里养羊,养山羊,种卷心菜,过得挺开心。要不是因为她以及《阁楼》杂志,也许我至今还住在那里。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有一天早晨,我刚出门就看到院子的泥土里有一本杂志,封面朝下。那是一年前的旧杂志了。她没有化妆,照片像是在一间高级公寓里照的。这是有史以来我第一次看到她的隐私部位,或者说,要是杂志没有艺术地模糊处理、部分失焦的话,我本来是可以看到的。她看起来就像从迷雾中走出来的。

杂志上说她的名字叫莱斯莉。十九岁。

随后我就再也坐不住了。我以超低价卖掉了农场,在一九七六年底最后一天回到伦敦。

我去申请了失业救济,住在维多利亚区的一间政府出租房里,每天中午才起床,然后一直待在酒吧直到下午关门才走,然后在图书馆看报纸,等酒吧再次开门,然后在里头再次待到关门。我靠救济金过日子,存款都拿来喝酒了。

我已经三十岁了,感觉却要老得多。我跟一个加拿大来的金发朋克妹子住在一起,她叫什么我不知道,我们是在希腊街的一家酒吧里认识的。她是酒保,一天晚上,酒吧关门后,她对我说她没地方住了,于是我让她睡在我家沙发上。后来我发现,她才十六岁,之前从来没住过别人家的沙发。她有着石榴一样小巧的乳房,背上文着一个骷髅,发型好似弗兰肯斯坦的新娘。她说她可以做任何事情,但什么都不信。她可以一连好几个小时说世界正在朝着无政府状态发展,还说世界没有希望、没有未来,但是她上床的时候就好像做爱都是她发明的一样。我觉得这样挺好。

她会赤身裸体只戴一个有尖刺的狗项圈爬到床上来,眼睛周围画着浓浓的黑色眼影。有时候她吐口水,我们走路的时候她就直接吐在人行道上,我很讨厌她这样。她让我带她去朋克酒吧,看她吐口水骂人到处乱跳。我真觉得自己老了。有些音乐我还是喜欢的,比如《桃子》之类。我看了性手枪的现场演出。真烂。

后来那个朋克妹子把我甩了,说我是个无聊的老胖子,她又找了个无比肥胖的阿拉伯王室。

她坐上那人送她的大跑车,我在她身后喊:“我以为你真的什么都不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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