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布拉德伯里/著
伽叶/译
雷·布拉德伯里是20世纪最负盛名的美国作家之一。他的作品涵盖科幻、恐怖、悬疑等多个领域。布拉德伯里的很多作品被改编成漫画、电视剧以及电影。这个短篇故事最早于1952年刊登在《高利杂志》上,“蝴蝶效应”这个在科幻史上屡见不鲜的名词就是出自本文。
墙上的宣传语似乎在水光中摇曳。艾克尔斯出神地盯着这些文字,他感觉自己眼睛一眨,在短暂的黑暗中,这几行宣传语竟耀眼地显现了出来:
时间狩猎公司
带你回到过去的任何年份
说出你要的猎物
我们带你过去
你要做的只是开枪
温暖的唾液在艾克尔斯的喉咙汇集起来,他咽了咽口水,对着桌子后面的前台缓缓抬起一只手,晃了晃手中那张一万美元的支票。他的嘴部肌肉拉伸出一个微笑。
“这个狩猎能保证我活着回来吗?”
“我们什么都不保证,”前台说,“只保证有恐龙。”他转身介绍,“这位是查维斯先生,他是你此次时间旅行的狩猎向导。他会告诉你什么能打,该朝哪儿打。如果他说不准开枪,那就不准开枪。你如果不遵守指挥,就得罚款一万美元,回来之后可能还要接受政府的处罚。”
艾克尔斯的目光穿过这间宽敞的办公室,落在了一个巨大而杂乱的机器上。机器上面布满了蛇形的线路、蜂鸣的铁盒,橙色、银色、蓝色的灯光不断变换,犹如笼罩在一片极光之中。机器发出奇怪的声响,好似一堆巨大的篝火,所有的岁月、所有的羊皮纸日历、所有的时光高高垒起,在篝火中熊熊燃烧。
可只要你用手一碰,这团烈焰便会立即漂亮地倒转。艾克尔斯一字不落地记得广告上的宣传语:古老的岁月、青翠的时代,将会像一只金色火蜥蜴,从炭与灰、尘与煤中跃出,玫瑰再吐芬芳,白发重染乌黑,皱纹消失不见,一切都将重回胚芽,逃离死亡,奔向万物初始,太阳从西方升起,落入东方的灿烂之中,月亮颠倒阴晴圆缺,一切都像中国盒子般层层相套,兔子钻进魔术师的帽子,一切将重回生机,重回胚芽,重回青翠,重回开始之前。只需伸手轻碰,梦想即刻成真。
“难以置信。”艾克尔斯吸了口气,那台机器的灯光映照在他瘦削的脸上。“这可是真正的时间机器。”他摇了摇头,“这么一想,要是昨天的总统大选选错了人,我可能就得来这里逃避现实了。谢天谢地获胜的是吉斯,相信他会是个英明的美国总统。”
“是啊,”前台说,“我们走运。要是德伊切获胜,那可就是昏天暗地的独裁。这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反派,宣扬军国主义、反基督、反人性、反智。不瞒你说,很多人都给我们打电话。他们半开玩笑地说,要是德伊切当了总统,他们就要重返1492年去生活。当然,逃避现实不是我们的服务项目,我们只做狩猎旅行。不管怎样,吉斯已经是总统了。现在你要关心的只有一件事——”
“打恐龙。”艾克尔斯帮他把话说完。
“准确说是霸王龙,历史上最凶猛的怪兽。把这个协议签了,到时候出了什么事,我们不负责。那些恐龙个个饿得很。”
艾克尔斯气得脸通红:“这是在吓唬我吗?”
“说实话,就是这个意思。我们可不想带还没开枪就吓得直哆嗦的人上路。去年死了六个狩猎向导,还有十二个猎手送了命。我们提供的是真正的猎人追求的顶级刺激,带你回到六千万年前,猎杀史上体形最庞大的猎物。你的支票还在这儿,不想去就撕了它。”
艾克尔斯看着那张支票,他的手指抽搐了一下。
“那祝你好运。”前台说,“查维斯先生,交给你了。”
他们默默地穿过房间,拿好猎枪,走向时间机器,走向那银色金属和耀眼灯光。
首先是白天,然后是黑夜,然后又一轮白天,又一轮黑夜,然后白天黑夜飞速交替,一个星期,一个月,一年,十年!公元2055年,公元2019年,1999!1957!时间飞速向后,机器一路轰鸣。
他们戴上氧气面罩,开始测试内部通信系统。
艾克尔斯坐在软椅上摇晃着,脸色苍白,牙关紧咬。他感觉到手臂在颤抖,低头一看,自己的双手正紧紧地攥着那把新猎枪。时间机器里还有另外四个人:狩猎向导查维斯、他的助手莱斯伯伦斯,以及另外两名猎手——比林斯和克莱默。他们面面相觑地坐着,时光在他们周围飞驰。
“这些枪能打死恐龙吗?”艾克尔斯听到自己发问。
“那得看你的枪法了。”查维斯通过头盔对讲机说道,“有些恐龙有两个大脑,一个在颅内,一个在脊椎最下方。这种我们最好躲远点,除非你嫌命长。前两枪对准眼睛打,先把它们打瞎,然后再打头。”
机器继续咆哮,时间像一部倒放的电影。千万次的日出日落,千万次的月现月隐。“你们想想,”艾克尔斯说,“历史上的每一个猎人都会眼红我们。和我们的狩猎比起来,非洲简直像伊利诺伊州一样无聊。”
时间机器的速度逐渐放缓,啸叫变成了低语。最终机器停了下来。
天空中的太阳定住了。
包裹时间机器的浓雾被风吹散,此刻他们已经身处古代——不折不扣的远古时代。三个猎手,两个狩猎向导,每个人的腿上都横放着一把蓝色金属枪。
“耶稣尚未出生,”查维斯说,“摩西也还没上山和上帝聊天儿,金字塔还在土里等着被砌出来。各位记住,亚历山大、恺撒、拿破仑、希特勒,这些人都还不存在。”
众人点点头。
“这里——”查维斯先生伸手一指,“是吉斯当选总统之前六千万零两千零五十五年的丛林。”
他指着伸入绿色荒野的一条金属道,它横跨蒸汽腾腾的沼泽,穿过巨大的蕨类和棕榈植物。
“这个,”他说,“叫狩猎道,是时间狩猎公司专门为各位猎手打造的。它悬浮在地面以上六英寸的位置,几乎不会碰到草叶、花朵或者树木。这是一种反重力金属,目的就是防止你们以任何方式触碰这个远古世界。留在狩猎道上,不准离开。我再强调一遍,不准离开!不要给我任何借口!哪怕你是摔下去的,也得罚款。还有,未经我们许可,不允许随便射杀动物。”
“为什么?”艾克尔斯问。
他们坐在远古的荒野之中,一阵风带来了远处的鸟鸣,还有沥青的味道、古代盐海的味道、湿草的味道,以及血红色花朵的味道。
“因为我们不想改变未来。我们不属于过去。政府不喜欢我们来这里。为了做这门生意,我们可是花了大钱疏通关系。干时间旅行这一行得处处留心,一不小心,我们就有可能杀死了一只重要的动物,一只小鸟、一只蟑螂,甚至是一朵花,并因此摧毁物种进化中的重要一环。”
“没听懂。”艾克尔斯说。
“这么说吧,”查维斯继续说,“假设我们不小心在这里踩死一只老鼠,那就意味着这只老鼠将来所有的后代全都不存在了,对不对?”
“对。”
“那么这只老鼠的后代的后代的后代就全消失了!因为那一脚,你踩死了一只老鼠,然后十只,一千只,一百万只,十亿只老鼠,全都因你而死!”
“死就死了呗,”艾克尔斯说,“那又怎样?”
“那又怎样?”查维斯轻声哼了一鼻子,“请问那些需要靠吃老鼠为生的狐狸怎么办?少了十只老鼠,就饿死一只狐狸。少了十只狐狸,就饿死一头狮子。少了一头狮子,昆虫、秃鹫等无数亿种生命形式全都会陷入混乱和毁灭。最终引向这样一个结果:五千九百万年之后,当全世界还只有十来个原始人的时候,其中一个原始人为了填饱肚子去打野猪或者剑齿虎。但是因为老兄的那一脚,那个地区的所有剑齿虎都被你踩死了。于是这个原始人只能饿着肚子。请注意,这可不是什么可有可无的原始人!他是未来一整个国家的祖先。他的后代可以生出十个儿子,这些后代又能生出一百个儿子,由此繁衍出一整个文明。害死这一个人,你就害死了一个种族,一个民族,一整段生命史。这就好比杀死亚当的子孙。你踩在一只老鼠身上的那一脚,足以引发一次地震,它的威力能够撼动地球和命运的发展,动摇它们的根基。那一个原始人的死,就是把十亿个尚未出生的新生儿扼杀在了子宫里。罗马可能永远不会建成七丘之城,欧洲也许永远是一片黑暗森林,只有亚洲繁荣昌盛。踩死一只老鼠,你就踩塌了所有的金字塔。踩死一只老鼠,你就在历史上留下了大峡谷那样宏伟的足迹。伊丽莎白女王可能永远不会出生,华盛顿可能永远不会横渡特拉华河,美国可能根本不存在。所以千万小心,留在狩猎道上,永远不要离开!”
“我明白了。”艾克尔斯说,“照你的意思,我们连棵草都不能碰了?”
“没错。踩踏植物有可能引发难以察觉的连锁反应。在这里的任何一点小差池,都可能在六千万年的岁月中累积倍增。当然,我们的理论也有可能是错的,也许我们根本无法改变时间,也许我们只能带来极其微小的改变。死掉一只老鼠,也许只是引发一次昆虫生态不平衡,然后是一次人口比例失调,一年庄稼歉收,一段经济萧条,一次大饥荒,最终引发某个遥远国家的社会变化。或者是比这更加细小的变化,比如一次轻微的呼吸、一声低语、一根头发脱落、空气中一粒花粉坠落,除非你凑近了仔细看,否则根本无法察觉。谁知道呢。谁敢说自己无所不知?至少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我们只是猜测。但在弄清楚在时空中乱来是否会颠覆历史之前,我们最好悠着点。这个时间机器、这条狩猎道,还有你们的衣服和身体,你们知道,在狩猎开始之前都消毒了。我们之所以要戴氧气头盔,也是为了避免把细菌带入古代大气。”
“那我们怎么知道什么动物能打?”
“我们用红色颜料给猎物做了标记。”查维斯说,“今天,就在我们的旅行开始之前,我们派了莱斯伯伦斯提前搭乘时间机器过来。他来到这个特定的区域,跟踪特定的动物。”
“研究它们?”
“没错,”莱斯伯伦斯说,“我会跟进它们的一生,留意哪些动物的寿命最长,交配次数是多少。长寿的动物很少,交配也不频繁,毕竟生命短暂。如果我发现有哪只动物马上就要死了,比如被枯树砸死或是在沥青湖里淹死,我就会记录下具体的时间,具体到几时几分几秒。我会射出一枚彩弹,在它的体侧留下一块红斑,绝对很醒目。然后我会调整好我们的抵达时间,以便能在这动物死亡之前约两分钟时见到它。如此一来,我们便只会杀死没有未来的动物,反正它们以后也没机会交配。你看干我们这一行得多小心!”
“既然你今天早上就穿越了时空,”艾克尔斯急切地问,“你肯定碰上我们了吧?狩猎的结果怎样,成功吗?我们都活下来了吗?”
查维斯和莱斯伯伦斯交换了个眼神。
“这就是个悖论了,”莱斯伯伦斯说,“时间不允许出现这种混乱场面,不会让你自己碰见自己。如果碰到类似的情况,时间就会靠边站,就好像飞机穿过气阱一样。在我们停下来之前,你有没有感觉到时间机器颠簸了一下?那就是我们穿过了正在返回未来的我们。我们什么也没看到,所以没法儿判断这次冒险是否成功,我们是否满载而归,或者我们——包括你在内,艾克尔斯先生——是否安然无恙。”
艾克尔斯露出一个无力的笑容。
“够了,”查维斯厉声说道,“所有人都站起来!”
他们准备要离开时间机器了。
丛林高大而广袤,丛林就是整个世界,亘古不变。天空中到处是音乐般的、篷布飞舞般的声音,那些都是扑扇着巨大灰色翅膀的翼龙,还有幻觉和梦魇中才会见到的巨型蝙蝠。艾克尔斯走在狭窄的狩猎道上,漫不经心地端着枪到处瞄。
“给我住手!”查维斯说,“别拿枪口到处瞄,该死的,万一不小心走火——”
艾克尔斯又一次气得脸通红:“不是说有霸王龙吗?”
莱斯伯伦斯看了下手表:“就在前面,六十秒后我们就能看到它的踪迹了。注意找那块红斑!在我们下令之前千万别开枪。留在狩猎道上,我再说一遍,留在狩猎道上!”
众人在晨风中继续前进。
“真是奇怪,”艾克尔斯嘴里咕哝,“往后六千万年,大选已经结束了,吉斯当上了总统,所有人都在庆祝。而我们却在这里,数千万年就这么不见了,他们都不存在。我们纠结几个月的事情、苦恼一辈子的事情,根本还没出现,也还没有人想到。”
“各位,打开保险!”查维斯命令道,“你,艾克尔斯,你来第一枪。第二枪,比林斯,第三枪,克莱默。”
“老虎、野猪、水牛、大象,什么猛兽我没打过?可现在,”艾克尔斯说,“我居然抖得像个孩子。”
“啊!”查维斯说。
所有人应声站住。
查维斯抬起一只手。“就在前方,”他小声说,“在迷雾里面,就在那儿,我们的陛下驾到了。”
在广袤的丛林里,鸟鸣啁啾、花草窸窣,私语声、叹息声,无处不在。
突然间,一切戛然而止,仿佛有人关上了一扇门。
死寂。
一声惊雷!
一百码外的迷雾之中,走出了一头霸王龙。
“它,”艾克尔斯小声说,“它……”
“嘘!”
它油滑而富有弹性的双腿迈着大步走来。这头参天巨兽比大部分树木还高出三十英尺,宛如一尊可怕的邪神。它那双纤细灵巧的爪子收在油腻腻的胸前,两条小腿像两根活塞,数千磅的白骨包裹在粗壮结实的肌肉之中,外面覆着一层卵石般富有光泽的皮肤,像是披在彪悍武士身上的锁子甲。它的每一条大腿都是由成吨的肉、白骨和钢筋铁网般的皮肤构成。它那巨大的上身随着呼吸起伏,两只精致的手臂向前探出,一对爪子能把一个大活人像玩具一样拿在手上把玩。它的脖子像蛇一样蜷曲着,它的头好像一尊成吨重的石雕,却能够轻松地伸向天空。它的嘴巴咧开,露出成排匕首般锋利的牙齿。鸵鸟蛋大小的眼睛骨碌碌打转,眼神中除了饥饿别无他物。它闭上嘴巴,保持着一个死亡的微笑。它跑动时,强劲的下身碾碎沿途的树木,长着巨爪的双脚踏进潮湿的土地,留下六英寸深的足迹。它跑步的姿态如跳芭蕾舞一般轻盈优雅,让人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头重达十吨的巨兽。它警觉地走进一片照得到太阳的区域,伸出那双漂亮的爬行类动物的爪子,感受空气的运动。
“天哪,天哪,”艾克尔斯的嘴抽搐着,“它伸手就能够到月亮。”
“小声点!”查维斯生气地扭过头来,“它还没看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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