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达娜·辛格/著
艾德琳/译
范达娜·辛格在波士顿附近的一所州立大学教物理,她用极少的空闲时间写作。她生长于印度德里,一座中世纪遗迹散落遍布在现代大厦之间的城市。她的作品已经在数不清的杂志和选集中发表过,而且时常在年度最佳出版物上重印。她是卡尔·布兰登视差奖得主。《德里》于2004年首次发表在《长梦无痕:后殖民科幻与奇幻小说》,由纳洛·霍普金森和乌宾德·梅汉编辑。
今夜,他对这座城市的感受尤为强烈:古老石头,平顶砖房,晾衣细绳,湿漉漉的明艳颜色像旗帜一样招展,两侧种满印楝树的路上挤满了车。有辆公共汽车经过这座桥,他就在桥底下睡觉。夜晚有茉莉花的味道,也有难闻的尿味,还有路那头板球场飘过来的灰尘气味。有个男人在他旁边点起了一根印度雪茄烟:那人有张瘦脸,半埋在阴影里,他还以为看到了他自己。他来到那人跟前,那人看起来也像个流浪汉。“我叫阿塞姆。”他说。那人身上散发着烟草的臭味,瞪着他,咳出一口痰。“你想干什么?”阿塞姆赶紧后退一步。不,那人可不是老了之后的阿塞姆。不管怎么说,阿塞姆没办法想象自己会在人生的某个时刻染上抽印度雪茄烟的习惯。他离开这个可疑的栖身处,远离了桥底的安静小路,穿过垃圾堆和晦暗的路灯,来到了霓虹闪烁的高速公路上。新德里就没有那么混乱,他想,色彩更加坚实可靠,灯光令人心醉神迷,这样他就不会再清楚看见那些幻象了。只有一次,他在沙贾汗路上看到一个送牛奶的人与自己擦身而过,身边是一头白色瘤牛和叮当作响的铃铛。在遮蔽了部分路灯的高大古树下,送牛奶的人停住脚步,和他的奶牛说了几句话,消失在了朦胧暮色中。
年轻的时候,他以为自己见到的那些幻象是死者的鬼魂,但现在他知道不是这么回事了。现在的他已经形成了一套理论,他的幻视是时间玩的把戏,当时间流中的某一部分与另一部分相互接触的时候,这两股就会暂时相交,缠结也因此产生。历经多年的痛苦挣扎,他终于确定了自己并没有疯。只不过他的大脑有一些异于常人的古怪之处,使他能够分辨出这些时间巧合。他知道有这种能力的并不止他一个,因为他所见的那些人里也有人能看见他,还会惊恐地退却。一想到在那些早已辞世和还未降世的人眼里他也只是个鬼魂,他就觉得既好笑又害怕。
他在旧德里见过的幻象比别的任何地方都要多,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德里有着悠久的历史,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这座城市的过去可以追溯到神话时代,大约在三千年前,史诗《摩诃婆罗多》中的般度族五兄弟第一次建立起了他们传说中的首都因陀罗补罗湿多。他想起仅在中世纪的时候,德里就有七处城址,这是他从一本翻旧了的历史书上看来的——而第八座是英国人在王公统治时期建立的。今天这座德里城已经是第九座,也是最大的一座。德里老城还依旧鲜活,然而仅仅是对阿塞姆来说,就像在过往的船只上瞥见神秘的岛屿一样,只不过这是真实的。他真希望能找人聊聊自己这种时间幻视,只要这个人愿意拿正眼瞧他,又能帮助他理解他这种特殊病症的本质和局限。然而讽刺的是,他遇到过的唯一处境相同又肯同情他的人恰好生活在公元1100年左右,那是普利色毗-兆汗——德里最后一位伟大的印度教统治者——的时代。
看见她的时候,他正走过康诺特广场某座建筑褪色的白柱廊。一位穿长裙裹披肩的老妇人从容地穿过停车场,她的身影从道路上升起,又降到路面之下,就好像走在一些看不见的平行地形上。她与阿塞姆打了个照面,而且看到了他。他们都停了下来。附着于她周身如同灰色丝带一样的是对她所处环境的一瞥——他看到了雾气,还有她身后的树荫。忽然,在这个仲夏时节,他闻到了即将下雨的气息。她好奇地向他伸出一只手臂,却没有碰到他。她问:“你是从哪个年代来的?”说的是耳生的印地语方言。他不知道要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也不知道该如何压抑内心强烈的喜悦冲击。她的目光也同样逾越了时间的障碍,望见了属于其他年代的其他人。她说普利色毗-兆汗是她的国王。阿塞姆告诉她自己生活在兆汗之后大约九百年的时代。他们交换了各自幻视的故事——她曾见过军队、闪烁着寒光的长矛、留着黄色胡子的苍白男子、坐在金属马车里哭泣的女人。他成功向她解释了其中的一些内容,在她开始消失之前。他朝她走去,好像就要踏进她的世界,结果直接撞上了柱子。他从地上爬起来,听到了嘲弄的笑声。一个擦鞋的男孩和一个嚼着槟榔叶的男人站在拱门下,正看他的笑话。
还有一次他遇到了那位疯狂的皇帝,穆罕默德·沙。一天傍晚,他正穿过红堡,避开成群结队的游客和他们咔嚓作响的照相机。他感到特别不安,空气中有股浓重的烟味,因为有个园丁在庭院里烧枯叶。落日余晖中,红色的沙岩堡墙闪烁着炽烈的光芒,接着又暗淡下去。夜幕降临,覆盖了高耸的城墙,穿过他漫步的草坪,就是珍珠清真寺那光彩夺目的美景,还有曾经流淌于这片大理石台阶下的亚穆纳河,如今只剩遥远处的倦怠弯曲。他看到一个凭栏而立的男人,穿着一件红色丝绸高领长外套,喉头戴着珠宝,头巾上也镶嵌着一颗宝石。他闻到了葡萄酒与玫瑰精油的味道,那时他正唱着一首歌,唱的是一个与挚爱分离的夜晚,歌词都唱混在了一起。
bairanbhayiiraatsakhiya...
mammadshahpiyasadarangila...
穆罕默德·沙,17世纪初在位,阿塞姆回想起来。这位皇帝热爱音乐、诗歌与葡萄酒远超一切,他忽视了波斯国王正率领一支大军向德里进发的警告……“听着,国王,”阿塞姆急切地低语道,想知道自己能否改变历史进程,“您必须做好战斗准备,否则纳迪尔沙将会摧残这座城市,成千上万的人会被他的军队屠杀……”
国王抬起他醉意蒙眬的双眼:“走开,幽灵!”
有时候他会停在印度门前的草坪上,就在新德里的中心地带,从小贩那里买个冰激凌,坐在英国建筑师埃德温·勒琴斯修建的一处喷泉旁吃。望着波光粼粼的水面,他想起了英国侵略者,他们只用了两百年时间就把这个地球上最富饶与最古老的文明之一推入了赤贫的境地。是他们建造了这些美轮美奂的楼宇、这些玲珑雅致的建筑与喷泉,但即使是他们也不得不把这一切抛诸脑后。流水的帝王与贵族们,铁打的只有这座城市。有时他也会看到贵族们的幻影,苍白的面庞从他身边走过,或者骑在马上。每一次他都会冲他们大喊:“你们这些人都难逃一死。你们都会离开这里。你们的帝国也会土崩瓦解。”偶尔他们也会看向他,吃惊不小,接着就消失不见。
在一些更心猿意马的时刻,他也会思考自己是否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历史的发生。比如,在一位英国军官心中埋下一颗帝国无法永恒的怀疑的种子。尽管他出于好意,还是让穆罕默德·沙相信了即将到来的入侵并不是真正的危险,只不过是恶灵针对他的阴谋。然而他也知道,除了这位皇帝,在历史进程中与他交流过的人就没有哪个是真正重要的,他所谓的重要性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尽管如此,他还是强迫自己记录下那些有趣的邂逅。他一直随身带着一个厚厚的、有点破旧的笔记本,其中一半专门用来记录他这些冒险时间。不过因为他所见的幻象都是如此清晰,有时他会无法确定自己在人群中瞥见的那张脸或者那个在寒夜里与他擦身而过裹着披肩的男人究竟是属于这个时代还是来自别的时代。只有一些不协调——空间或者时间上的不协调——能够让幻象区别于其他。
有时候,他也会看到景观,不过很少——天际线点缀着宫殿与庙宇的尖顶,繁华的大道中央兀立着一片森林——最奇怪的是,有一次他曾看到过一排宝石高塔直入云霄。每一个这样的幻象似乎都充满了特殊的能量,就像被闪电照亮的场景。这些幻象显然都是随机的,而且不会经常重复,但总有些地方他会一次又一次地看到同一个人,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比方说,他在坐地铁的时候,几乎总能在隧道里看到人,飘浮在地铁上面,还有站台上的旅客,衣衫褴褛,脸色苍白,身体欠佳,就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太阳。第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他忍不住发抖。“这地铁相当新,”他自言自语道,“而且是德里第一个地铁系统。所以,我看到的一定是未来……”
总有一天,他告诉自己,他会写下一部未来的历史。
这条街叫“奈萨拉克”,他一直都觉得这个名字很荒唐。它的意思是“新马路”,但这条路很长时间都没有翻新过了。要不是街上人头攒动,摩肩接踵,他两步就可以跳过去。街上的房子也这样,弯腰驼背地挤在一起,窗户就像呆滞的眼睛,楼道又窄又脏,房屋之间的小巷还要更窄些。一楼被一个狭小发霉的商店所占据,里面有成堆的书,闻起来新鲜又刺鼻,就像咖啡的气味一样让人清醒。今天很热,又没有可以遮阴的地方。他跟着的那个女孩只是一个德里大学的学生,她想找些低价书,尽量不让自己在人群中被推挤或者被占便宜,更不必说被偷走钱包了。有几个光着脚的小男孩手里拿着装满柠檬水的缺口玻璃杯,正绕着铁丝网跑来跑去,柜台后面坐着穿汗衫的胖老头儿,在电扇的嗡鸣声里和脸色发白毫无防备的大学生激烈地讨价还价,他一边用黏糊糊的手揉着自己毛茸茸的肚子,一边咕嘟咕嘟地喝着冰水。等交易完成了,他就向来帮忙的流浪小孩打个信号,这样那些令人渴望的书卷就终于可以交到这些求知若渴的学生手中。有些店主喜欢加上几句自己的演说,台词通常都是:“好了,孩子,好好学习,让你的父母为你骄傲……”实际上,自从他的大学时代过去以后,阿塞姆很久都没来过这里了。明亮的天光,他背后升起的清真寺白色圆顶,他还没准备好面对这些。旧德里的旧石墙将他团团围住,把他困在人群、汗水与尘土中。他被男人们的白色库尔塔衫、整洁的胡须和祈祷帽弄得眼花缭乱,有关过去的记忆十分难得地在他的脑海中浮现,那时他还是个小男孩,爱听老奶奶讲故事。他仍然记得她口中所讲的自己度过少女时代的地方:帕拉提瓦隆基加利路,印度抛饼一条街。这里所有店面全卖各式各样新鲜出炉的面饼,里面塞满了五香土豆馅、切碎的羊肉馅,或者胡芦巴叶馅,又或者碎花椰菜加火红辣椒馅。还有达里巴卡兰路,即使数百年已然过去,那里仍然卖着全世界质量最好纯度最高的银器,还有精致的项链、脚镯与手镯。在这些人潮涌动的地方,他看到了妓女与年轻人的幻象,还有血洒当场的雷霆般的侵略,以及被英国士兵吊死的王公的尸体。在他看来,这个被摇摇欲坠的高耸石墙所包围的旧德里,就像是一个干瘪老丑婆的内心,梦想着自己能永葆青春。
那个引起他注意的女孩继续往前走。阿塞姆还没能好好瞧上她一眼——他看到的只有那双黑暗的眼睛,以及眼中浮现的死亡。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这么多年以后,他已经学会了从他的某些同胞眼中辨认出一种特定的专注:他们渴望着死亡将会带来的终极消亡。
有时候,就像眼前这种情况,他会比他们更早预知。
女孩走进一家店铺。店主是个年轻人,身材像个摔跤手,只穿了一条棉短裤。按摩师正在按摩他的背部,揉捏按压他光滑的泛着金色的肌肉。年轻人问:“是要高等生物化学书吗,沃特金斯那本?一本,只剩一本了。”他朝阴暗洞穴般的店内喊道,他叫的那个小男孩走了出来,手里拿着那本书,就像是拿着珍本一样。女孩脸上松了口气的表情实在太明显了,还没开始讲价就注定了讲不下来。她认命似的数出她的钱,接着走到人声鼎沸的天光下,就像扔进河里的一块木头一样,又拥进了街头的人潮中。她推搡着,用手肘为自己开出条路来,尽量挡开那些伸向她前胸与后背的无名之手。有那么一会儿,她从他的目光中消失了,不过她还在那里,经过清真寺,走向大路上的公共汽车站。在公交站,她注意到了阿塞姆的目光,向他投来先发制人的冷眼。这会儿,来了一辆公交车,上面挤满了人,年轻人挂在门口,就像站在帆船船头一样。他看到她挤过人群朝那辆公共汽车走去,在最后一刻挡在了车前面。公交车没有停下来(德里公交车的行车礼仪就是这么糟糕),而且连速度都没放慢,就好像在跟人群玩接球游戏一样。这个黄绿相间的庞然金属巨怪朝她压来,而她只是站在那里,抓紧她的书包。这是属于阿塞姆的时刻。他朝那女孩猛扑过去,把她推开,在她摔倒在地上之前抓住了她。他耳中充斥着轰鸣声、尖锐的刹车声,还有售票员的喊叫声。她的书散落在地上,他帮忙把书捡了起来。她吓得直发抖。片刻间,在她眼里,他看到了自己:一个四处漂泊的人,脸上胡子没刮,头发邋遢蓬乱。他告诉她:“别这样做,永远都不要这样做。生活绝不会剥夺你所有的希望,你还有你的人生目标要去实现。”他像念祷文一样重复着这些话,而她看起来十分困惑,就好像她不明白自己是要自杀。他能看出她对自己的费解:他的印地语语法和流利的英语给他贴上了中产阶级和受过教育的标签,就像她一样,然而他的外表却恰恰相反。尽管他知道她不是自己要找的那个女人,他还是拿出了那张电脑打印纸以求确定。不,她不是那个人。脸颊太瘦,下巴不够尖。他把一张名片塞到她手里,走开了。他远远地看见她正皱着眉头看着手里的名片。她会把名片扔掉吗?最后一分钟,她把名片和书一起塞进了包里。他还异常清楚地记得第一次有人给他这样一张名片的情景。“担心你的未来吗?来咨询贤者维迪亚纳斯吧。办公室内设有电脑与空调。来这里发现你真正的人生目标。”上面还有一个蜂巢标志和一个位于南德里的地址。
稍后他会在笔记本的后半部分记下这次遭遇。三年来,他几乎已经将这一部分填满。他劝解过想从横跨亚穆纳河的桥上跳下去的年轻人。他阻止过要从高楼上跳下去、要用煤油浇在自己身上和要冲撞城市交通以身求死的女人们。而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寻找那个她,她的故事将会成为他这本记录的结局。
而笔记本上这部分的第一个故事是属于他自己的……
三年前,他站在亚穆纳河的那座桥上。空中弥漫着浓重发臭的雾气,又是德里城一个空气污染的冬天的早晨。他发着抖,因为天冷,也因为太累了,他受够了这些一直困扰自己的幻象,也厌倦了无休无止的药物治疗和与心理学家的会面。他刚写了封信给他的未婚妻,结束了他们之间本就脆弱的关系。两个月前他也不去上大学了。他的父母一两年前去世了,没人会为他伤心,除了那些生活在别的城镇的亲戚,他们只知道他是个有毛病的人。昨晚他尝试了最后的办法,打算离开德里,寄希望于这些幻象会不再出现。他走了很远,直到火车站。他站在售票处前的队伍里,被扛着旅行袋的年轻人和穿着亮色纱丽的凶悍老妇人挤来挤去。“名字?”售票窗口后面的人问他,可阿塞姆记不起来了。在他的四周,车站的内部宛如洞穴,穿着红衣高声叫喊的搬运工们冲了过去,裹着头巾的头上顶着一个个手提箱,还有大批乘客蜂拥着穿过站台的楼梯。人们推挤着他,让他快点,但他能想到的只有那些站台之间静止不动的火车,在寒冷的空气中冒着热气,就像温暖的蛇一样发出轻柔的咝咝声,等待着带他离开。一想到要离开,他的内心就充满了突如其来的恐惧。他转身走出车站。车站外,站在光芒闪烁的寒夜里,他深吸一口气,突如其来地感到放松,就好像他刚从自己的死亡中抽身。
所以他来到了这里,在这个他试图逃脱的翌日清晨,站在桥上,在雾中瑟瑟发抖。他注意到混凝土栏杆上有一道裂缝,用手指摸到了一棵长在栏杆外面的菩提树幼苗。他想起母亲不顾他的抗议,拔掉了长在他们家墙上和铺好的院子里的菩提树幼苗。他还记得那一幕对他来说是多么难以接受,因为每一棵脆弱的幼苗都会长成参天大树。靠在桥上,他发现自己很想知道谁会率先倒下——是这棵菩提树,还是这座大桥?就在这时,他听到身后路上传来自行车的响声,很明显是需要上油了,然而在他意识到这一点之前,一个胡须蓬乱的家伙就从雾里走了出来,把他从栏杆上拉到了地上。“别傻了,别做傻事。”陌生人喘着粗气说。他的自行车躺在路边,一只轮子还在转。“给,拿着这个,”说着,那人把一张小卡片塞进阿塞姆没有抗拒的手里,“去找他们。要是他们给不了你一个活下去的理由,那就连你母亲也无能为力了。”
卡片上的地址位于沙罗基尼纳加附近的一个小集市。杂草枯萎灰尘满地的广场周围有一排商铺,随处可见的劣种狗躺在苍白的阳光下酣睡。他要找的地方是一间街角小店,旁边有一棵巨大的贾蒙果树。树下有三头白色瘤牛在反刍,它们用牛类特有的冷漠眼神看着他。阿塞姆穿过一片吵吵闹闹的自行车、电动车和人群,发现自己来到了一扇紧闭的门前,门上挂着一个小牌子,上面只写了一句:贤者维迪亚纳斯,咨询。他走了进去。
贤者本人不在,不过他的助手,一个神情严肃的瘦削年轻人,挥挥手让阿塞姆坐在椅子上。助理坐在一张桌子后面,桌上有一台电脑、一部打印机,还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奥姆·普拉卡什,物理学学士(肄业),德里大学。有扇窗户,下半部分装着他们承诺过的空调,不过显然已经用不了了。窗户另一边是个还没搭建完成的蜂巢。阿塞姆觉得自己来错地方了,对于把自己带到这儿来的那阵心血来潮他感到无比后悔,不过那蜂巢迷住了他,它转瞬之间的一静一动,还有蜜蜂们互相的协调一致,就像在跳一支复杂的舞蹈。两只蜜蜂正趴在电脑上,还有一只在助手的胳膊上。奥姆·普拉卡什看起来完全没被打扰,他向阿塞姆保证这些蜜蜂是无害的,还想拿他背后架子上的一排瓶装蜂蜜吸引阿塞姆的兴趣。显然,这些蜂蜜属于贤者维迪亚纳斯。这人是个多面手,他一直都很忙,因为他还为这座城市工作(阿塞姆怀疑这个伟人只不过是市政办公室里面的一个小职员)。蜂蜜十卢比一瓶。阿塞姆摇头不买,奥姆·普拉卡什就清了清嗓子,开始干正事,问了他一些问题,把答案输进电脑。这下阿塞姆真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了。
“你的电脑还能预知未来?”阿塞姆问。
奥姆·普拉卡什有一种细瘦的长颈鹿般的优雅,尽管他个子并不高。他用自己细长的手做了个不以为然的手势,一直延续到他活动的肩膀。
“电脑就像蜂巢一样,有很多零碎,其中没一个是智能的。但把它们结合在一起,你就拥有了一个可以思考的东西。再说这台电脑也不是普通的电脑,这是贤者维迪亚纳斯亲手打造的。”
打印机开始呜呜作响的时候,奥姆·普拉卡什咧嘴笑了。
“所有来这儿的人都是为了寻找意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都有自己独特的目标。我们不是要预知未来,因为未来是超越我们所知的,先生。我们只是告诉来这儿的人他们为什么要活下去。”
他把打印纸递给阿塞姆。在阿塞姆第一眼看来,这张纸一点意义也没有。上面是一些x,以明显随机的模式排列在纸上。阿塞姆把纸拿远了些,勉强看出了一张女人的脸。
“她是谁?”
“你需要自己解读这张图的含义。”奥姆·普拉卡什说,“你必须活下去,因为你需要认识这个女人,也许是为了救她,也许是她会救你。这可能意味着你会出现在正确的时间和地点,从可怕的命运中拯救她。她也可能是你的姐妹、女儿、妻子或者一个陌生人。”
她的眼睛沾了黑色的脏污,颧骨有点高,头发在脸颊上打转,半掩着嘴。这是一张心形的宽脸,有着一个小下巴。
“但这张图不清楚,是谁都有可能。我怎么会知道……”
“等你遇到她,自然就会知道了。”奥姆·普拉卡什斩钉截铁地说,“不收费。谢谢你,先生,这是你可以拿去给其他可怜人的名片。”
阿塞姆拿着一包名片离开了。他对这整件事都不相信,尤其是不收费这一点。不收费,在一座像德里这样的城市?
虽然他心存疑虑,却还是觉得很有趣。他以为会听到那种关于生死的陈词滥调,或者是江湖骗子算命大师的宿命言论,不过这位维迪亚纳斯显然不同凡响。阿塞姆必须活下去,仅仅是因为他需要在恰当的时间出现在某个人身边:多么好玩儿又多么卑微的想法!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想法在他身上生根发芽了,他也开始相信它,有能相信的东西总比没有好。他的目光扫过人群中的一张张面庞,在尘土飞扬的人行道上,在超载的公共汽车上,在地铁上,他寻找着她。他活了下来,为了有朝一日能够与她相遇。三年来,他一直坚信她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在等他。他给自己谋了份生计,在拉杰帕特纳格尔一家影印店工作,这样他冬夜里就有地方睡觉了,他还帮防御殖民地的店主们送货,收入足够他吃穿。这三年里,他已经给出了上百张名片,造访了数十次南德里的那个地址。他也习惯了蜜蜂、坏掉的空调,甚至是奥姆·普拉卡什。尽管他们之间有太多隔阂(性格上的差异,真的),没办法成为朋友,阿塞姆还是把他能看见幻象的事告诉了奥姆·普拉卡什。奥姆·普拉卡什听了他的这番知心话,脸上挂着那种傻傻的笑容,还惊奇地用力摇摇头,说他会告诉贤者维迪亚纳斯。不过每次阿塞姆上门都没见到贤者维迪亚纳斯的踪迹,所以现在阿塞姆怀疑根本就没有这个人,奥姆·普拉卡什本人虽然看着不像,不过他就是这桩生意的幕后策划者。
但有时,阿塞姆也会害怕找到那个女人。他想象自己从死亡或者比死亡更糟糕的命运中拯救了她,最终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但那之后,还有什么在等待着他呢?亚穆纳河油腻的拥抱?
或者她会反过来拯救他?
他喜欢这个城市的一点就是它会打破所有规则。德里是个充满矛盾的地方——它超越了命题与反命题。在这里,他见过穷人的小破屋,也见过富人的奢华大别墅。在主干道的十字路口,富人们不耐烦地坐在开着空调的汽车里等着红灯变绿,他看见骨瘦如柴的流浪汉从一辆车跑向另一辆车,兜售vogue与cosmopolitan一类封面光滑的杂志。闪耀夺目的新建高楼之间,穿行着漫步的牛群和流浪狗。恒河猴在国会大厦周围的树上随心所欲地交配。
他没睡好——昨天晚上警察突袭了他睡觉的奥罗宾多马格街人行道。有些外国贵宾早上要来,所以路边这些社会渣滓都被挥舞着警棍的警察赶走了。这种事以前发生过很多次,今天阿塞姆却又羞又愤,痛苦不已:他的背被警察一棍子打中,留下了一处瘀伤,在酷热中灼烧着。死亡潜藏在平民百姓有所防备的双眼中——但这一次他厌倦了如此接近死亡。所以,他去了唯一既可以把城市抛在脑后又不会真正离开城市边界的地方——这座惊喜之城的又一个反常之处。在德里的边界之内,无尽蔓延的砖房与拥挤不堪的道路之间,有着一整片森林:德里岭,绿色之肺。森林的凉爽正朝他招手。
离主干道只有一小段路的地方,森林一片寂静,只听得见婉转的鸟鸣。他就像是来到了一个温暖的绿色子宫里。金合欢树下,他发现了一处古老的废墟,德里中世纪遗留下来的众多无名遗迹之一。他检查了一下有没有蛇或者蝎子,之后在一堵倒塌的墙边蜷缩着打了个盹儿。
过了一段时间,等到天上太阳西斜,热度也消退了些,他听到了一阵轻叩声,轻柔而有规律,就像落在铁皮屋顶上的细雨。他看见一个女人——一个年轻姑娘——走在他面前铺整的小路上,手里拿着一根导盲杖。很显然,她是个盲女,而且迷了路。女人不该一个人来这种地方。他清了清喉咙,盲女吓了一跳。
“有人在那里吗?”
她穿一件蓝色长衬衫,披着一件同样颜色的纱丽,肩上围着一条披肩。轻薄的头巾搭在她头上,半掩住她的脸,模糊了她的容貌。他看着她,看见了打印纸上的那张脸。或者至少他认为自己看见了。
“你迷路了。”他说,声音激动得发抖。他在口袋里摸索着那张打印纸。他肯定还在睡觉做梦。他不是已经梦到过她很多很多次了吗?“你要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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