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小块的山坡平地上驻满了北部印第安人的锥形帐篷,望去是一片白色,约有五百个红人战士集结在营地的中心,因为全神贯注于眼前的目标而丝毫没有觉察到我的存在,这使得我可以轻易地转入山峡深处的阴影中,安全地隐蔽起来。而这个对策我却直到第二天才想起来,这一念之差让我跟英雄称号失之交臂,否则,在我讲述这段故事的时候,就可以好好地塑造自己的光辉形象了。
但我觉得自己始终不是当英雄的料,在我将自己置于死地的无数次行动中,竟然没有一次能想到采取其他更好的办法。显然,我还没来得及深思熟虑就已经把自己逼上了责无旁贷的道路。但不管策略如何,我从未因自己的冒险行为而后悔。
看到当时的情形,我的第一举动就是抽出我的两支左轮手枪,大声呼喊着冲进整队的印第安武士中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开枪射击。我势单力薄,也没有更好的战术来应对这一切,但那些红人武士在这样的突然袭击下,误以为自己遭到了不下一个正规军团的袭击,立即仓皇地四散逃窜,去找寻他们的步枪和弓箭。
鲍威尔就躺在照耀着亚利桑那州的月光之下,身上插满了敌人的箭矢。虽然我觉得他已经死了,但我仍然要像拯救活人一般迅速地抢夺他的遗体,以免被那些阿帕切族印第安人分尸践踏。
我策马走近他的遗体,在马鞍上俯身拉住他的子弹带,将尸体提起放在马背上,发现回去的路并不比我继续向前冲过高原更加安全。于是我用靴子上的马刺鞭策我那可怜的坐骑,让它向着山口的开阔处冲过去!在高原的另一侧我看得见那座山口。
当那些印第安武士发觉我只是单枪匹马时,立刻破口大骂,用箭矢和枪弹追赶而来。要知道在朦胧的月光下精确瞄准一个迅速移动的目标,远比咒骂困难得多,加上他们已经被我出其不意的突然袭击搞得晕头转向,这使得我可以在敌人有秩序地组织好追击前,冒着致命的箭矢和枪弹,九死一生地逃到层峦叠嶂的隐蔽地带。
我觉得我的马大概要比我更了解这条通往山口的道路,实际上,它完全是依照本能在奔跑。然而,与我想要从山口进入山谷脱险的初衷相反,它选择了另外一条通往山巅的狭隘山路。或许正是由于改变了路线,才让我捡回了一条命,让我得以在此后的十年里有了许多奇怪的冒险经历。
当身后追赶我的野蛮人的叫喊声越来越模糊时,我这才觉察到,没有走当初预期的道路是多么的明智。
我感觉到他们向着高原边缘凹凸不平的岩层左侧追去,而我的马则驮着我与鲍威尔的尸体走在岩层右侧的路上。
在一块小而平坦的高地上勒住马,我俯瞰下面的山路,发现那帮追捕者的身影消失在临近山峰的周围。但是用不了多久,那些印第安人就会察觉到他们走错了路,一旦重新追查到我的足迹,他们就会朝着正确的方向追捕了。
当一条路况极好的山路展现在我面前时,我只向前走了很小一段距离。那条山路平坦而宽阔,向上通往我要去的方向,路的右侧是高约百尺的陡峭岩壁,而左面则是几乎垂直向下深达七百英尺的岩壁深谷。
循着这条山路走了大概一百码的距离,一个突然右转,将我带进一个大山洞。那洞口大约有四英尺高、三到四英尺宽,而洞口便是这条山路的终点。
此时已是清晨,没有经过晨光微曦的阶段,亚利桑那州的白昼便冷不丁地来临了。
我下马将鲍威尔的遗体放在地上,经过一番辛苦之后,仍不能找到一丝他依然健在的生机。我费力地把水壶里的水倒入他的口中,为他清洗面孔,摩擦他的双手。尽管感到他已经没有复活的可能,可我依然煞费苦心地花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进行抢救。
我很喜欢鲍威尔,无论从哪方面看来,他都是个纯爷们,是一位很有修养的南部绅士、一位坚定忠实的朋友。而放弃将他救活的念头,则让我痛彻心扉。
将鲍威尔的遗体放在岩石高出的部分之后,我爬进山洞查看。在山洞中,我发现了一个直径大概一百英尺、高三四十英尺的大房间,被踩踏得平整光滑的地面以及其他诸多证据,都无疑地证明了这个洞穴曾有人居住过。由于洞穴的背面太过阴暗,所以我无法确认是否还有通往其他房间的洞口。
继续查看了片刻,我感到浓浓的睡意向我袭来,这是长途鞍马劳顿以及追踪和战斗之后兴奋过度的反应。我知道,此处是完全可以让我“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安全之地,一股安全感油然而生。
尽管伏地休息的强烈想法让我几乎无法招架抵御,但我知道自己现在绝不能睡!一旦睡去,便意味着我要殒命于那些红人武士手中,他们随时会袭击过来。我拼命地奔向洞口,不想却像喝醉了酒一般摇晃着靠向洞穴的墙壁,最后滑下来扑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