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 才气不是一切

四大名捕破神枪 温瑞安 第1页,共2页

在“惨红”篇里,孙摇红记下了公孙扬眉与铁手相交的这一段细节和对白。

这使得铁手看来分外会心。

他的神思难免已遄飞到了当日与公孙扬眉交手乃至交心的岁月里。

猛禽却看得十分留心。

他发现铁手着手办这件看似跟他一点关系也沾不上的案子,细察下却其实似有千丝万缕的纠葛。

他的警觉使他留意。

当时,公孙扬眉对孙摇红的说法是:

“我们要救长孙总堂主,要劫牢。四大名捕不让我们得手。我们便打了起来。”

摇红吃了一惊。

她知道四大名捕既名动天下,也名不虚传。

她自小心仪他们,崇仰他们的只为正义,不分贵贱,拔刀相助,决心维护法纪的风骨。

可是在这刹间,她完全无由地、没有保留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公孙扬眉,甚至,不管有谁危害到他,都是该死的。

就算是“四大名捕”,也死不足惜。

“你赢了?”

公孙扬眉能够回来,当然没有败。

“我开始也以为自己赢一招半式。”公孙扬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正好对上铁手,当时还用麻纱蒙了脸——我们都不想牵累‘神枪会’。”

“可是,打了一场之后,始终未能救出长孙总堂主,禁军、差役,可呼拥而至,我以指作剑,打着了铁手,趁机就走。”公孙扬眉又舒了舒眉:“那时,我真以为自己是赢了。”

“你不是赢了吗?”

摇红狐疑地问。

“不过,我与你外公及其他劫牢的人逃出了大牢之后,仔细回想,以铁手之能,及当时过招形势,断没有可能会着我那一‘指剑’的。”公孙扬眉苦笑道,“我不能欺骗自己,于是越想越怀疑。”

摇红爱怜的望着公孙扬眉。

“所以,第二天,我故意到‘神侯府’附近去观察铁手……”说到这里,公孙扬眉轻叹了一声:

“结果,我发现,着我一记‘剑指’的铁手,完全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安然步行于大衢。”

“那就是说……”摇红也不敢置信。她知道公孙扬眉的“剑指”,有时要比真剑还利还厉:他的剑能一剑插入坚石中,直至没柄,但其“剑指”却可凌空将岩石打碎一个大洞。

“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

“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

“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

“就在大街上……?!”

“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

“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

“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太多了,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弹指间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

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

“结果?”

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

摇红喜道:“你赢了!”

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

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

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

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

“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

“为什么?”

“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

“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

“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

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

“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不着他。”

“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淡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

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为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

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

“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已不是个决斗的好场地。”

“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动收手?”

摇红有点不可置信。

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剑。”

摇红道:“他说的是实话。”

扬眉叹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扬声便出招。”

摇红嫣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

扬眉道:“所以,我说:今日胜负未分,我还是会找你决战的。”

摇红问:“他怎么回答?”

扬眉道:“他?他说: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随时候教。”

摇红道:“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去找他决战?”

扬眉道:“有。”

摇红:“我看他对你似无恶意……何不——?”

扬眉:“那时,我也对他起了敬重之心。无奈,我还是想救走长孙总堂主,只要他在,我们还是难以得手。再且,我也动了好胜之意,非要分一个胜负不可。”

摇红仍是附和地道:“这结果连我也想知道。我想这不只是好胜,也让人也好奇。”

扬眉道:“他当时问我,几时再打?何地再战?我答:我会找你的。放心,我不会突击的。他居然回答:无妨。我只希望结识你,有机会交手就是有机会交友。”

摇红:“他好像真当你是朋友了。”

扬眉:“我却只等和他决一死战。”

摇红:“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

扬日:“我在等机会。终于有一次,在绿巾衖那儿,发生了一件争执。”

“什么争执?”

“争子。”

“争子?”

“两家子争认一个叫囡囡的五岁小童作自己的儿子。”

“有这回事?”

“世事无奇不有。后来我听人说了,才知道详情。那时我正住在巷口的‘一间客栈’里——”。

“‘一间客栈’?这名字好怪。”

“其实也并不奇怪。那间客栈只有一间上房,十分优雅舒适,那客店老板也够趣致,非他看得起的人,他也不租。京城里的人也真够怪。越是这样,越是多文人、雅士、达官,贵人要设法入住为荣。但那客店老板看得入眼的人倒是不多。”

“这么妙的人……莫不是名闻天下、专经营古怪但品味高的客栈驿站的温六迟?”

“便是‘老字号’温家的温六迟。”

“他倒是慧眼相识,看中武功超群的你了——却不知他有没有女儿?”

扬眉一笑:“他倒不是看得起我那三招两式——他喜欢我的画。”

然后他才加插了一句:“可惜他没有女儿。”

摇红哼声道:“可惜?”

“可惜!”扬眉板着脸孔说。

然后,两人都一起笑出声来。

“那件案子就发生在绿巾衖里,住了陈员外、叶老板两家人。陈员外原名陈今示,有权有势有人面,且在朝中有勾联,结交了不少权贵,并领有官职,但膝下无儿。叶老板则无,他原名叶金童,只是个售卖陶俑、泥塑的生意人,却有一个儿子,叫囡囡,五六岁还痴痴呆呆,不会识人,不晓说话,就因为比一般小孩愚钝,所以叶老板夫妇也少让他见人。两家比邻而居,常有往来,由于两家侧门互通,囡囡时亦到隔壁玩嘻。可是这一来,却生了一件奇事……”

摇红倒听出兴味儿来了:“什么事?小囡囡能闹出啥大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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