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如此而已。”

四大名捕斗将军 温瑞安 第2页,共2页

又如他常常出没在镇长雷门的家附近,千方百计接近雷家二子雷动,为的是要挣在雷府当长丁、伙计、小厮,吃亏一点、多干些活儿也决不在乎。

——三年来,他所作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小透,要多见小透一眼,看小透一面。

结果,他真的挤入雷家当杂役了。

雷家十分薄待他,任意使唤,当他连狗都不如;他都忍下来,为了还可以见到小透。小透当然都不知道这些。

有时候,一天能见小透几次;有时候,三五天见不着一面。追命和小透在雷家各有隶属,平常根本不可能凑在一道。

追命就是爱着她。

她那么笑靥如花。

追命就爱看她。

她笑得像化开的蜜。

追命爱看她。

她的笑比酒还带醉意。

追命爱她。

有次追命居然有机会和她说话。那天雷家在翻修羊棚,长工们在棚上棚下呼啦呼嗬的吆喊,有人在厨房前打铁,叮当的响;天色已近暮了,偏有雄鸡在炊烟远处,有一声没有一声松垮垮的啼叫着。而上房雷家的少奶奶,在拉嗓子唱着清腔调儿,听说她原本就是戏子出身。

小透端蓬子茶给二少爷雷动。见着他,这回说了几句话。

“你很会喝酒是不?”

她是个玲珑剔透的女子,心窍儿像她名字一般的透。她知道这傻乎乎的长腿小子常愣头愣脑的张望她。她知道他,他跟那些家丁长工是不一样的。

“啊。”

“不要多喝,钱要留起来。”

“哦。”

“在外面多攥些子儿,这里工夫多,没赚头。”

“噢。”

“你上次不是在婶子小巷挨揍了吗?为什么要进来这儿干活呢?不像我,我命苦,娘把我卖进来,没办法……”

“呃?”

“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我……我……”“我”了老半天之后,十三岁的追命终于挣红了脸,比盘古初开破天荒还艰辛的说:“我姓崔——”

话未说完,上房已在叫:“小透,你躲懒哩!茶都冷了,还不快送上去,二少爷候着呢!你尽嗑嗒什么?”

小透匆匆而去,临行还向她嫣然一笑。

他脑袋里轰然一声,炸开每颗都比轻功还疾的星星。

他那次千望万盼的“接近”就此结束,他们的谈话仅止于他的“啊”、“哦”、“噢”、“呃”。

十天后,雷家传出喜讯。

——雷家二少爷雷动纳小透为妾。

未娶妻,先娶妾。

——小透是婢女,当然入不得正房。

追命在喝了酒之后,几乎忍不住要拼命去“救”小透出来。

不过,小透似乎很幸福。

——一个小丫鬟能嫁给二少爷,就算是当妾侍,那仿佛便是件几生修来、一步登天的事。

(凭什么,别人不嫁二少爷,要嫁给自己这个小痞三?)

追命痛苦地喝酒。

伤心的醉。

从此以后,他听到打铁声、搭棚吆喝,尤其是暮晚时的鸡啼,他就会伤感起来。

听到那咿咿胡胡的唱腔,像北地里乱着的风,追命也会想起他第一个“追”的女子:

她的笑靥,她的眼,她的脸。

直至多年之后,追命偶然省悟:他妈妈是给人毒死的。

他又开始“追”了:

他“追”查案件。

——杀他父母的疑案!

不过,对于小透和他在雷家的这一段情愫,还未了结;七年之后,追命又回到小镇,得悉雷家二少爷已近娶了七个妾侍,而小透听说是因为受尽凌虐,因而悬梁自尽。

他那时候,已当成了霹雳县的捕快,正要着手调查“味螺镇”雷家的一宗案子。

他常去小透坟上拜祭。事实上,小透那孤伶的墓坯前,也只有他常来伫立。

他常默立良久,并在墓边的小树上,刻下了几个字: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

下面没再镌刻下去,不知是为了什么?也许是因为心烦,也许是因为已经酒醉,也许是太伤心,镂刻不下去了。

大家都以为下面该是“而已”两个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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