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没有谁像罗斯·沃特芙德那样对我好。她有男性化的智慧,也有女人的坏脾气,而且她的小说立意新颖,读了让人难以平静。正是在她家,有一次,我遇见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夫人。那天,沃特芙德小姐举办了一场茶话会,她的小房间比以往更加高朋满座。看起来,每个人都在和别人交谈,而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好不尴尬;但又不好意思插进去,打断人家的谈话。沃特芙德小姐,是位体贴的女主人,她注意到我的窘态,走到我身边来。
“我想请你和斯特里克兰夫人聊聊,”她说,“她对你的书简直痴迷。”
“她是做什么的?”我问。
我意识到自己的无知,如果斯特里克兰夫人是位有名的作家,那在和她交流之前,就应该搞清状况。
为了让我记住她的话,沃特芙德故意将眼皮一低,一本正经地说:
“她专门负责宴会午餐。你只要别腼腆,多说两句,她就会请你吃饭。”
罗斯·沃特芙德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女人。她把生活看作写小说的良机,把公众当素材。如果有谁对她的才华非常赏识,而且大方地宴请她,她偶尔也会邀请他们成为座上宾。这些人对作家的崇拜让她感到既可笑又粗鄙,但她深情款款,表现出一名杰出女作家应有的言辞和风度。
我被带到斯特里克兰夫人面前,聊了十分钟。除了她的声音讨人喜欢,没觉得她有什么特别。她在威斯敏斯特有一套房子,俯瞰未建成的大教堂,因为知道住在同一个街区,所以我们彼此感觉亲近。对于所有住在泰晤士河与圣詹姆斯公园之间的人而言,陆海军商店仿佛一个将他们联结起来的纽带。斯特里克兰夫人要了我的地址,几天后,我便收到她的请柬,邀我吃午饭。
我的约会不多,因此欣然前往。我到时,稍稍晚了点,因为担心去得太早,就绕着大教堂转悠了三圈,进门才发现客人们都到了。沃特芙德小姐在,还有杰伊夫人、理查德·唐宁和乔治·罗德。来的都是作家。这是早春晴朗的一日,大家兴致勃勃,无所不谈。沃特芙德小姐,来时拿不定主意,是照她年轻时的唯美装扮,身着灰绿,手握一枝水仙花好呢,还是展现成熟已久的丰姿;如果是今天这样,那就得穿上高跟鞋,和巴黎风尚的连衣裙,头戴一顶新帽。这帽子让她神采飞扬。我还从未听过,她用如此刻薄的话语,议论我们共同的朋友。杰伊夫人,心里清楚,逾越礼规的言辞表明灵魂的智慧,所以时不时用近乎耳语的声调,说些足以使雪白的桌布泛起红晕的痴语。理查德·唐宁,滔滔不绝发表离奇的谬论,而乔治·罗德,知道自己的惊人妙语无须啰唆,所以只管把食物往嘴里塞。斯特里克兰夫人话不多,但她有一种令人愉悦的本领,能够让大家围绕同一个话题;一旦冷场,她总能圆起,使谈话继续下去。一个三十七岁的女人,高大丰满,却不显胖;她并不漂亮,但脸庞讨人喜欢,也许主要是,因为她那双和蔼的、棕色的眼睛。她气色不好,一头黑发却精心梳理。在三个女人里面,她是唯一没化妆的,但和别人比起来,反而显得朴素自然。
餐厅是按当时的风尚布置的,非常朴素。白色的护壁很高,绿色的墙纸上,挂着惠斯勒的蚀刻画,嵌在简洁的黑镜框里。印着孔雀图案的绿窗帘,笔直地高悬着。地毯也是绿色的,白色小兔在浓郁树荫中嬉戏的画面,让人想到威廉·莫里斯的影响。壁炉架上摆着白釉蓝彩陶器。那时候,伦敦一定有五百家餐厅的装饰风格和这里一样,素朴、时尚而又单调。
离开斯特里克兰夫人家时,我和沃特芙德小姐一起出门。因为天气不错,加之她的那顶新帽增添了兴致,我们决定散会儿步,从圣詹姆斯公园穿过去。
“刚才的聚会非常好。”我说。
“你觉着饭菜可口,是吧?我告诉过她,如果想和作家们来往,就得请他们吃好的。”
“真是绝妙的主意,”我答道,“可她为什么要和作家来往呢?”
沃特芙德小姐耸了耸肩。
“她觉得他们有意思。她想跟随潮流。我看她头脑简单,真可怜,她认为我们都很好。反正,她喜欢请我们吃饭,我们对吃饭也不反感。我喜欢她,不外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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