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想再加一星期。”她说,“只为了确保……”

杰姆站了起来。“可是~…”

阿蒂克斯伸出手来,杰姆不吭声了。在回家的路上,杰姆说,他原本只做一个月的,可是现在一个月到了,这不公平。

“儿子,就一星期。”阿蒂克斯说。

“不行。”杰姆说。

“行。”阿蒂克斯说。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们依旧每天去杜博斯太太家。闹钟已经不响了,不过杜博斯太太会说:“就到这里。”然后把我们放了。每次回去都那么晚,等我们到家时,阿蒂克斯已经坐在客厅里看报纸了。尽管她已经不再发作,可她在各方面都还是老样子:每当念到(艾凡赫)中大段关于护城河和城堡的描写时,杜博斯太太觉得无聊,就开始揶揄我们:“杰里米•芬奇,我告诉过你,毁坏我的山茶花会让你后悔一辈子的。你现在后悔了吧?”

杰姆会说他当然后悔了。

“你以为你能把我的‘银边翠’弄死,是不是?啥,杰茜说它又长出来了。下次你该知道怎么办了吧?你会把它连根拔起,对不对?”

杰姆说他当然会了。

“小子,别跟我哼哼唧唧的!你抬起头来,说‘是的,夫人’。我猜,你有那种父亲,也抬不起头来。”

杰姆便抬起下颔,面无怨恨地看着杜博斯太太。几个星期下来,他已经练就了一副礼貌而冷漠的表情,用来对付杜博斯太太那些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捏造。

最后一天终于到了。那天下午杜博斯太太说:“就到这里。”随后她又加了一句:“就到这里。你们玩好。”

终于结束了。我们带着彻底解脱的狂喜跳下人行道,一路上又蹦又叫。

那年的春天很不错:白天越来越长,给了我们更多的玩耍时间。杰姆的心思大都被全国各大学橄榄球员的得分情况占据了。每天晚上,阿蒂克斯会从报纸上给我们读一些体育新闻。从各个方面来看,亚拉巴马队今年很有可能再进“玫瑰杯”决赛,不过,那些队员的名字我们一个也叫不上来。有天晚上,阿蒂克斯刚读了一半温迪•西顿的专栏文章,电话铃响了。

他接了电话,随后向门厅的衣帽架走去。“我要去一下杜博斯太太家,”他说,“不会待太久。”

可是他待了很久,早就过了我们的上床时间,阿蒂克斯还没回来。他回来时,带了一只糖果盒。阿蒂克斯在客厅里坐下来,把盒子放在椅边的地板上。

“她想干什么?”杰姆问。

我们已经有一个月没看见杜博斯太太了。我们每次经过时,她都不在廊上。

“她已经死了,儿子,”阿蒂克斯说,“她几分钟前去世的。”

“噢,”杰姆说,“好。”

“是很好,”阿蒂克斯说,“她再也不用受苦了。她已经病了很长时间。儿子,你不知道她为什么发作吧?”

杰姆摇了摇头。

“杜博斯太太是个吗啡瘾君子。”阿蒂克斯说,“她好几年都用它来止痛。是医生让她用的。她原本可以靠它度过余生,用不着死得那么痛苦,可是她太倔强了……”

“怎么回事?”杰姆问。

阿蒂克斯说:“就在你那次恶作剧之前,她叫我去给她立了遗嘱。雷诺兹医生告诉她说,她只剩几个月时间了。她的财产事务都条理分明,可是她说:‘还有一件事没理清。”

“那是什么?”杰姆困惑地问。

“她说,她要千干净净离开这个世界,不欠任何人,不依赖任何东西。杰姆,如果你像她病成那样,随便用什么来缓解都是可以的,可是她却不干。她说她决意要在死前戒掉吗啡,那就是她所做的。”

杰姆说:“你是说她因为这个而发作?”

“是的,那是她毒瘾犯了。你给她念书的大部分时间,我怀疑她连一个字否没听进去。她的全部身心都集中在那个闹钟上了。如果你没有落在她手里,我也会让你去给她念书的。那也许能分散她一些注意力。还有一个原因……”

“她死得了无牵挂吗?”杰姆问。“像山岚一样轻盈。”阿蒂克斯说,“她到最后几乎是清醒的。清醒,”他笑了一下,“而且脾气很坏。她依然坚决反对我做的事,并且说,我下半辈子可能都会花在为你保释上。她让杰茜给你准备了这个盒子……”

阿蒂克斯伸手从地上捡起那只糖果盒,递给了杰姆。

杰姆打开了盒子。盒子里面,被一团团湿棉花环绕着的,是一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那是一朵“银边翠”。

杰姆的眼睛几乎要瞪出来了。“老恶魔,老恶魔!”他喊叫着,把它摔在地上。“她为什么不能放过我?”

阿蒂克斯迅速站起身来,关切地注视着他。杰姆把脸埋进阿蒂克斯的前襟里。“嘘——嘘,”他说,“我想那是她用自己的方式在告诉你——现在一切都好了,杰姆,一切都好了。你知道,她是个了不起的女士。”

“女士?”杰姆抬起头来。他的脸红红的。“她说了你那么多坏话,你还管她叫女士?”

“她是个女士。她对事物有自己的看法,和我的很不同,也许……儿子,我告诉过你,如果你那次没有失去理智,我也会让你去给她念书的。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杜博斯太太赢了,用她那仅仅九十八磅重的身躯。按照她的观点,她死得无怨无悔,不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杰姆捡起糖果盒,把它扔进了炉火里。他又拾起了那朵山茶花。我去睡觉时,看见他正用手指抚摸着它宽大的花瓣。阿蒂克斯在看报纸。

“莫迪小姐,我们这儿是个老街区,对吗?”

“比建镇还早。”

“不,我的意思是,这条街上的人都很老。杰姆和我是这里仅有的两个小孩。杜博斯太太都快一百岁了,雷切尔小姐也很老,还有你和阿蒂克斯。”

“我不认为五十岁很老。”莫迪小姐尖刻地说,“我还没被人用轮椅推着呢,不是吗?你父亲也没有。不过我得说,感谢上天恩典,烧了那个老陵墓,我已经老得收拾不动它了——也许你是对的,斯库特,这里确实是个安定下来的街区。你没怎么遇到过年轻人,对不对?”

“遇到过,在学校里。”

“我是指年轻的成年人。要知道,你很幸运。你和杰姆因为你父亲的年龄受益良多。如果你父亲是三十岁,你会发现生活大不相同。”

“那当然。阿蒂克斯什么也做不了……”

“这你就错了。”莫迪小姐说,“他还很有活力。”“他能做什么?”

“哦,他能帮人把遗嘱写得滴水不漏,谁也别想在上面钻空子。”

“噢……”

“还有,你知道他是镇上最棒的棋手吗?啊,想当年我们在芬奇园,阿蒂克斯能赢遍河两岸所有的人。”

“我的天,莫迪小姐,杰姆和我每次都赢他。”

“现在到了你该明白的时候了,是他在让你们。你知道他会弹拨单簧口琴吗?”

这么平常的成就更让我为他羞愧了。

“哦……”她说。

“哦,什么,莫迪小姐?”

“哦,没什么。没什么——看来有这些就足够让你为他自豪了。不是谁都会弹拨单簧口琴的。哎,别靠近那些建筑工。你最好回家吧,我要去侍弄我的杜鹃花了,没法照看你。木板掉下来会砸着你的。”

我回到我家后院,发现杰姆放着周围那么多蓝鸟不射,却在射一只易拉罐,显得真蠢。我来到前院,忙活了两个小时,在前廊一角为自己建了个掩体。它包括一只轮胎,一只橙箱,还有洗衣筐,藤条椅,以及一面小小的美国国旗,是杰姆从爆米花盒上撕下来给我的。

阿蒂克斯回家吃午饭时,发现我正蹲在那里瞄着街对面。“你在射什么?”

“莫迪小姐的屁股。”

阿蒂克斯转身看见我那宽大的目标正俯身在花木上。他把帽子推到脑后,向街对面走去。“莫迪,”他叫道,“我想最好来提醒你一下。你的处境非常危险。”

莫迪小姐直起腰,朝我这边看过来。她说:“阿蒂克斯,你真是个机灵鬼。”

阿蒂克斯回来后命令我拔寨撤营。“别再让我看见你拿枪瞄人。”他说。

真希望我父亲是个机灵鬼。我就这件事又去探听卡波妮的想法。“芬奇先生?啊,他能做很多事。”

“能做什么?”我问。

卡波妮挠了挠头。“这个,我不太清楚。”她说。

当杰姆问阿蒂克斯会不会代表循道宗派参加橄榄球赛时,特意加重了口气。阿蒂克斯说他太老了,会把脖子摔断的。镇上的循道宗派教徒为了还清建教堂的房屋贷款,便组织了一场挑战浸信会教徒的接触式橄榄球赛。结果除了阿蒂克斯,好像镇上每个孩子的父亲都参加了。杰姆说他连去都不想去,可是他又抵制不了橄榄球的诱惑。于是他阴沉着脸,与阿蒂克斯和我一起站在边线上,看着塞西尔的爸爸为浸信会球队得分了。

有个星期六,杰姆和我决定拿着我们的气枪去探险,看能不能打只野兔或松鼠什么的。我们在拉德利家后面走了大约五百米,我发现杰姆在斜眼看着街上的什么东西。他把脑袋转向一边,从眼角向外看。

“你在看什么?”

“那边的一只老狗。”他说。

“那是老蒂姆•约翰逊吧?”

“没错。”

蒂姆•约翰逊是哈里•约翰逊先生的狗。约翰逊先生住在镇子的南边,他开长途客车往返于本地和莫比尔。蒂姆是只猪肝色的猎犬,是梅科姆的宠物。

“它在于什么?”

“我不知道,斯库特,我们最好回家去。”

“哎呀,杰姆,现在是二月份。”

“我不管,我要去告诉卡波妮。”我俩跑回家,冲进厨房。

“卡波妮,”杰姆说,“你能不能去一下那边的人行道?”

“去做什么?杰姆,不能你一叫我就跑到那边人行道上去。”

“那边有只老狗好像不对劲。”

卡波妮叹了口气。“我现在不能去包扎狗腿。卫生间里有纱布,你拿了自己去弄吧。”

杰姆摇着头。“卡波妮,它是病了。它有些不对劲。”

“它在干什么?转着圈追自己尾巴?”

“不是,它像这样。”

杰姆模仿金鱼嘴巴一张一合,又耸起肩膀使劲扭动躯干。“它走起路来像这样,只不过好像不是故意的。”

“杰姆.芬奇,你是不是在跟我编瞎话?”卡波妮的声音严厉起来。

“不是,卡波妮,我发誓,我不是。”

“它在跑吗?”

“没有,它只沿路徘徊,慢得你都看不出在动。它向这个方向来了。”

卡波妮洗了洗手,然后跟着杰姆来到院子里。“我没看见什么狗。”她说。

她跟着我们走到拉德利家旁边,向杰姆指的方向看去。从这个距离望过去,蒂姆•约翰逊比个小斑点大不了多少,但是它已经离我们更近了。它摇摇晃晃地走着,右腿好像比左腿短似的。它让我想起车辆陷在沙子里的情形。

“它在向一边歪斜。”杰姆说。

卡波妮瞪着眼看了一会儿,然后抓住我们的肩膀就向家跑。她在我们身后关上木门,跑去拿起电话喊道:“给我接芬奇先生办公室!”

“芬奇先生!”她大声说,“我是卡波妮。我向上帝发誓,街那边有条疯狗——它朝我们这边来了,是的,先生,它——芬奇先生,我敢断定它是——老蒂姆•约翰逊,是的,先生……好的……好的……”

我们想问她阿蒂克斯说了什么,她挂上电话摇了摇头。接着她又嘎嘎摇起电话来,说:“欧拉•梅小姐——我和芬奇先生通完话了,请不要再接线了——听我说,欧拉•梅小姐,你能通知雷切尔小姐、斯蒂芬妮小姐以及这条街上所有有电话的人家吗?告诉他们疯狗来了。请你快点,小姐!”

卡波妮听了一会儿。“我知道现在是二月份,欧拉•梅小姐,可是我见到疯狗一眼就能认出来。请你赶快!”

卡波妮问杰姆:“拉德利家有电话吗?”

杰姆查了查电话簿,说没有。“卡波妮,反正他们也不出来。”

“我不管,我要去告诉他们。”

她向前廊跑去,杰姆和我紧随其后。“你们待在家里!”她厉声说。

邻居们已经收到了卡波妮的消息。在我们的视线之内,每一家的木门都关上了。我们现在还看不见蒂姆•约翰逊的踪影。我们望着卡波妮向拉德利家跑去,她把裙子和围裙都撩到了膝盖以上。她跑到前门,“啷嘟”地使劲拍着。没有人来应门,她便大声喊道:“内森先生,阿瑟先生,疯狗来啦!疯狗来啦!”

“她应该转到后面去。”我说。

杰姆摇了摇头。“现在顾不上这些了。”他说。

卡波妮又徒劳地拍了几下门。没有人来接受她的警告;好像都没有人听见似的。

当卡波妮飞跑着回到我家后廊时,一辆黑色的福特车急速驶进车道,阿蒂克斯和赫克•泰特先生从车上下来了。

赫克.泰特先生是梅科姆县的警长。他像阿蒂克斯一样高,不过比他瘦。他鼻子很长,脚蹬一双带闪亮金属孔眼的马靴,身穿马裤和齐腰短夹克。他的腰带上别着一排子弹,手里拿着一枝重型步枪。当他和阿蒂克斯来到前廊上时,杰姆打开了门。“别出来,儿子。”阿蒂克斯说,“卡波妮,它在哪儿?”

“它现在应该到了。”卡波妮指着街那头说。

“它不是在跑吧?”泰特先生问。

“不是,先生,它正在抽搐着。”

“赫克,我们应该去找它吗?”阿蒂克斯问。

“芬奇先生,我们最好还是等着。疯狗一般会对直走,不过也说不准。它很可能沿着拐弯过来——希望是这样,不然它就会直接进入拉德利家后院。我们等一会儿吧。”

“它进不了拉德利家后院,”阿蒂克斯说,“篱笆会挡住它的。它可能会沿着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