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后的时刻,方以民仿佛回到了父母的身边。从他记事开始的一幕幕都在他的眼前浮现。
他最早的记忆是在三岁时,在芝加哥的一个带花园的小楼里,他们全家租了其中的两间房,紫丁香的香味从窗外飘来。父亲每天去学校工作,母亲有时把他放到推车里,有时牵着他的手散步,家境清贫却充满了乐趣。为了不让儿子忘记祖国,他父亲坚持在家使用汉语,这使得回国后,方以民在学校中与同学没有太多的隔阂。
六岁那年,父亲回国。他记得有一个神情严肃的美国人亲自到家为父亲送行,父亲和美国人在院子里单独谈了一会儿,回到母亲和方以民身边时显得有些落寞。
事后,方以民的父亲无数次提到和美国人说话的场景。那个人是父亲的导师弗兰克·奈特,当时芝加哥大学经济系的领军人物。“方,留下吧,真正需要你的是这里。”奈特诚恳地说。
“留下或许可能获得更多的成就,但如果我不回去,会后悔终生。在那儿,我面对的是人,而不是空洞的理论。”父亲回答。
回到国内后,又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父亲在每天的工作中充满了激情。方以民也在父亲的教育下逐渐长大。父亲欣喜地发现方以民在经济学方面的天赋远在自己之上,他赞叹道:“以民,你将来的成就一定是会超过我的!”
之后,混乱到来。之后,这个家庭的生活在高潮和低谷间徘徊。一会儿,父亲被批斗,方以民也受到了牵连;一会儿,父亲的工作恢复了,方以民也重新振作了。后来他来到了青海,在这儿,他遇到了自己的真爱。
方以民在回顾着一次次和沈倩的交往。即便在混乱的世界里,女人的内心深处仍然喜欢有教养的青年。方以民在农场凭借着乐于助人的性格、好学的激情和对经济学的执著而独树一帜,成为姑娘们谈论最多的青年。但方以民中意的只有沈倩一人。
那一次次田间的偶遇变成了一回回夜间的深谈,他们的爱情发乎情止乎礼,却带给了他们最大的快乐。最主要的是,在充满了悖论和混乱的年代,他们的爱情成了两人的避难所,让他们对未来没有失去信心,想着总有一天能够突破枷锁,成就幸福。
但这一切都幻灭了。他体会到了人生的虚无。如果让他重新选择一次人生,他既不会选择好,也不会选择坏,他感到一切都是虚无的,既然上天给了他父母,为什么还要把他们夺去?既然上天给了他沈倩,为什么还要让两人各分天涯?既然上天给了他生命,为什么又让他死去?
在朦胧中,方以民感觉到有人在给他喂吃的,并用冷水给他擦脸。是个女人。方以民抓住女人的手,轻轻地喊着:“沈倩……”
他不清楚为什么弥留之际的知觉中会有一个女人,混乱不堪的知觉让他把女人当成了沈倩。
女人把手抽了回去,方以民想再抓住她,被她拒绝了。接着,他又陷入了昏迷……
神奇的梦和神秘人不知过了多久,他感到有什么东西在舔他的脸。他用手推了一下。凭直觉,他感到还是那头狼。但那头狼被他一推,似乎走开了。
方以民睁开了眼,他感觉身体有了些力气。“我这是在哪儿?”他自言自语道,用手臂支撑起身体,坐了起来。
此时,他可以看清楚自己的所在:他置身于一个山洞之中,山洞大概有十几米深,三四米高,他位于洞内最深处。在他的左侧,刺眼的光线正从洞口射进来,但显得那么遥不可及,以至于洞内仍显得昏暗、冷清。
在他不远处,有一个陶碗,里面装着一些酸奶。他想起朦胧中曾感到有个女人在喂他吃的,难道当时的感觉是真的?
在洞穴中离地面近两米的高处有一块突出的岩石,上面放着一些风干肉,显然,那人害怕肉放低了被狼吃掉。
方以民看见狼在他不远处趴了下来,在狼的身边有一些新鲜的动物内脏,这是狼吃剩下的。有了食物的狼对方以民表现出了友好,与当初饥饿时的你死我活不同,现在的狼暂时把方以民当成了惺惺相惜的同伴。他们曾经共同面临饥饿和死亡,现在竟然离奇地都得救了。
方以民拿下了风干肉,就着酸奶大嚼了起来,这是他几天来的第一顿饱饭。他听说过饿了太久的人体内消化机能退化,如果猛然吃太多,会因为积累过多的毒素而死亡。但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获救的喜悦超出了人的理智,他吃了足足有半斤风干肉才停下。要知道,半斤干肉如果变成鲜肉,可能有好几斤。
吃完后,方以民才想起来,他还不知道是谁救了他。这个人(或者这些人)在他昏迷之后才出现,在他苏醒之后却一直没有露面,到底是不想见他,或只是暂时离开了?
他们就是阿旺说的那些人吗?
显然是。他已经按照阿旺的指示一路走来,也看到了那个湖。从他的遭遇来看,那些人对他是友好的,而现在需要担心的是,那些人为什么不露面,他们会同意留下他吗?
方以民走出了山洞,刺眼的阳光逼得他用手挡住了双眼。半分钟后,他适应了强光,才看清自己所处的位置。这是其中一座由几百米高的石质山峰组成的小山脉,整座山脉光秃秃的,只有山脚下有零星的绿草,但那一点绿色盖不过岩石的棕黄色。山脉中几座略高的山峰顶部都有少量的积雪。山洞恰好处于其中一座山峰的半山腰上,他的脚下是接近于笔直的悬崖,有一条天然形成的小道从山脚下蜿蜒通到洞口。在他昏迷的时候,那些没有露过面的人一定是顺着这条小道把他抬到洞里的。
山脚下,几百米开外就是一个闪着蓝宝石光芒的巨大湖泊,湖的形状如同半月,嵌在众山之中。方以民所在的山峰恰好位于半月腹部弯曲的一侧。湖对岸还有一串高大的山脉,那儿的山顶上罩着万年不化的积雪,几条冰河如同巨大的舌头从山谷中拖下来,又仿佛是从天上流淌下的白色河流。山峰隐藏在湖水蒸发出的蒙蒙雾气中,风一吹,雾气摇曳,山峰也仿佛在跳舞。
湖水蓝得耀眼,冰川白得炫目,加上荒凉的山脉和瓦蓝的天空,方以民仿佛置身于仙境。这一定就是阿旺说的那个神秘湖泊。
但即便面对着如此动人的景色,他现在最关心的仍是找到可以饮用的水,还有食物。虽然没有露面的人给他留下了够半天吃的风干肉,可一旦这些风干肉吃完,而那些人又不再露面,他接下来该怎么生存?
他顺着天然小道艰难地往山下走,才知道这条小道是多么难走,如果要把一个人抬上去,需要耗费很大的体力。
他到了湖边,捧起湖水尝了尝。湖水非常咸,带着一种特殊的苦味儿,不能喝。在他的左手边几十米处,一条河流从一条山缝中缓缓流出,汇入了湖泊。方以民走到河边,又喝了一口河水,是淡水。他的心放下了,只要有淡水,就可以活命。
至于食物,方以民看见了一群黄羊,它们正在小河的上游几百米接近山缝的地方喝水,不时抬头,警惕地望着不速之客。方以民向羊群走去,黄羊立即向更上游迁移散开了,它们始终和人之间保持着两百米左右的距离。方以民的枪已经扔掉了,除了一把半尺长的刀,就没有其他工具了,如果想靠打猎维持生命,显然是做不到的。
他看见两只秃鹰在不远处盘旋,然后直冲了下去。他向着秃鹰冲下去的地方跑去,在那儿发现了一具藏野驴的尸体。野驴的肉已经所剩不多,但这些肉还可以吃。藏北气候的四个特点是高寒、干燥、缺氧、紫外线强,这儿的动物死后,尸体并不会腐烂,而是慢慢变干,变成一具木乃伊,或者被其他食肉动物吃掉。
方以民赶走了秃鹰,试着用刀从野驴骨头上往下剔肉,但没有一会儿就放弃了。肉已经干硬,且剩的实在太少了,割不下来。
他决定暂时先回山洞,于是转身向山洞爬去。然而,去湖边的时候由于是下山,还比较容易;上山就是另一码事了,足足花了他近一个小时。他坐在洞口,望着巨大的湖泊和高耸的群山,想着这两天碰到的不可思议的事。他转身走入山洞,进洞之初,习惯了强光的眼睛又什么都看不见了。待了一会儿,他才看清楚洞内。那只狼见他进来了,抬了抬头,呜呜叫了一声表示友好,又倒头继续睡觉。那块吃剩的肉还在高处放着。
就在这时,方以民惊讶得叫了起来!在洞内最深的位置,放着半只风干的羊身,这是一只羔羊去掉头,从正中间剖开,其中的一半。羊肉的旁边还放了一把小刀,是用来割肉的。这些羊肉足够他维持一个星期了。在羊肉旁边还有一个皮袋,方以民过去掂了掂,皮袋是用野兽的皮做的,里面盛的应该是淡水。送来这些东西的人可能认为方以民取水有困难,所以送来了水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