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手中还捏着那簪子,李棠说得对,它的确是市井野店之物,不算名贵的黄杨木枝,上面雕着略显朴质的一朵杏花,用荩草染成了淡黄的颜色。
“李棠姐姐,你要是不喜欢那个,我这只可以给你……”杏花小声说着,但李棠已经和吴承恩跑远了。
“来,我帮你。”百花羞柔声说着,帮杏花取下头上那段已经戴了几百年的藤枝,她纤长的手指穿梭在杏花的一头乌发中,先是编了一个松松的辫子,再用新簪子簪在头顶。
“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最喜欢梳这个发式了。嫁人以后就只能盘发了。”百花羞一边说着一边移过镜子,“喜欢吗?”
朦朦胧胧的铜镜映着杏花的脸。
“百花羞姐姐,听说你和奎木狼大哥结了婚,就再也没出过波月府?”
“是啊。这么多年了。”
“你不会觉得寂寞吗?我……我不知道姐姐多少岁了,反正,我在世上已经闲逛了几百年,还是没有把每一个角落都走遍,我还觉得时间不够用,自己的脚也不够用,我真怕等我离开世界的那一天,还有地方我没去过,还有人我没见过。为什么姐姐可以在一个地方,永远地守着一个人?”
☆、第四十九章红簪(下)
“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也和你一样,总想去很远的地方,认识很多的人。”百花羞微笑着抚摸着杏花的发髻,像是在看着少女时的自己,“不过世界太大了,你永远也走不到边。”
“那我就一直走下去。”
“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让你觉得,咦,我就和他一起养花种草也不错的人,然后就会停下来。你觉得波月府很小吗?不,世界太小,波月府很大。”
这番话,杏花已经听不懂了,她有点走神,盯着镜中自己鲜妍可爱的容颜,脸上的喜悦怎么也藏不住。
百花羞也笑了:“小姑娘就是这样好,随便把头发挽起来都很好看,不过这白色的簪子总归有些不吉利,还是那只红色的好。”
而院子里,李晋正拉住和吴承恩拌嘴不止的李棠:
“小姐,今天就收拾好行李吧,咱们也该告辞了。”
李棠一愣,一时顾不得再讥讽吴承恩,不晓得为何李晋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
李晋不慌不忙,开口辩解;他身上可还有执金吾的使命,要去京城参加武举,所以打算今日就离了这是非之地。倒是剩下的四人,却也该寻个去处,继续游山玩水。
“毕竟李征可是知道这里的,他回去通禀一声,算算日子也差不多了。虽然外面有迷魂阵能耽搁一阵,但是其他执金吾迟早会来到这里。”李晋抬起眼,对李棠说着利害关系:“小姐总别这几天忙着开心,忘了自己是为什么离家的吧?”
“至于你……”李晋瞥了一眼吴承恩,没好气地说道:“倒不妨和我去趟京城。你写书也有日子了,我倒是认识几个书商……”
这番话还没说完,吴承恩的眼睛已经开始放光了。
“青玄,去京城好不好!?”吴承恩几乎是央求着青玄,开口说道。
这话一出口,没等青玄反应,奎木狼却颇有些挠头:是了,如果吴承恩去了京城,那一向形影不离的青玄,岂不是要第二次羊入虎口?
但是李晋却觉得无关紧要。毕竟,流沙河才是那金蝉子的劫数;退一万步讲,反正卷帘也会满世界寻觅金蝉子转世;去了京城,反而有些灯下黑的意思,说不定正可以逢凶化吉。
青玄似乎早已拿定主意,点头答应了吴承恩:“昨日那白骨夫人,确实叫人有些放不下。即便人妖殊途,却也不该如此放着不管……而且,京城内,我那朋友说不定也可帮上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