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你是能想像到的,亲爱的,”朵拉把手放在朱莉娅的手上,回答说。“请谅解,刚才我没把你包括在可以想像得到的人当中。”
从这句话里,我听出,米尔斯小姐在曾经的生活里,历经坎坷,我完全可以将我已经留心到的聪明和仁厚态度归因于此。我在那一天时间里,发现确实这样。米尔斯小姐曾因爱非其人而落得很惨,人们都认为她有了那可怕的经历之后,就断绝尘世了,但她对年轻人未受挫折的希望和爱情仍旧饶有兴趣,作袖手旁观者。
这时,斯潘娄先生从屋里走出来,朵拉迎上前,对他说,“瞧呀,爸爸,这些花儿多漂亮!”米尔斯小姐若有所思地笑一笑,好像在说,“你们这些蜉蝣啊,在这一生晨光里,及时行乐吧!”那时马车已经套好,我们穿过草坪,朝马车走去。
那样的乘车出游是难得的,我再没经历过第二次。轻便的马车上,除了他们的篮子和我的篮子,及其他盒子,仅有他们三个人。那辆车当然是敞篷车啦,我骑马随车后,朵拉背朝马车行进方向坐在车厢里,面对着我。花球放在紧挨她的垫子上,她不让吉卜靠近那一边,怕它把花压坏。她一会儿把花拿在手中,一会儿闻花的香味儿。在那时候,我们的目光就时时碰到一起。让我大为吃惊的是,我竟然没从那匹灰色骏马的脑袋上栽进车厢里。
我相信,那时路上有尘土,那时路上有很多尘土。不过,我仅模糊地记得斯潘娄先生有劝过我,不要骑马在尘土里走;但我好像没听见他说什么。我只觉得有一团爱和美的云彩围绕于朵拉周围,斯潘娄先生有时在车厢里站起来,问我周围的景致美不美。我说景致让人如痴如醉;我敢说,这话是真的;不过对我来说,那一切的景致都是朵拉。我感到欣慰的是,米尔斯小姐了解我。仅仅米尔斯小姐一个人能彻底了解我的心情。
我不知道我们走了多久,直到如今我几乎不晓得我们到底去的是什么地方。大概那地方离吉尔福德不太远。可能,那一天,是《天方夜谭》上的某位魔法师打开了那个地方,而在我们走后又马上将它关闭了。那是一片绿茵茵的草地。有荫蔽的树木、石楠丛生、举目远眺,只见长林丰草,五色纷披。
发现有人在那儿等候我们,真是一件扫兴的事;我的妒意大发,一泄不可收拾,连女士们也殃及了。但是其他和我同性的人——尤其是其中一个人,比我大三四岁,蓄着一副红连鬓胡,他就仗着那副红胡子狂妄自大,简直让我无法容忍——都是我的死对头。
我们打开各自的篮子,准备吃晚餐。那个红胡子自称会做色拉子(我是不信的),有心在人前卖弄。有几位小姐帮他洗好了生菜,在他的指引下把生菜切成段儿。朵拉也是这几位中的一个。我认为命运决定我非和这个家伙作对,我们两个总要拼个你死我活。
红胡子把色拉子做好了(我真纳闷,他们怎么能吃这种东西?我是连碰也不碰一下的!),然后毛遂自荐当了酒窖的管理人;这畜生倒也灵敏,他把一截中空的树干做成了一个酒窖。跟着我就看见他用盘子盛着一大块龙虾,端着在朵拉的脚前吃!
我自从见到那个邪恶的情形以后,对后来发生的事我就只有朦胧的印象了。我当时很高兴,但是我的高兴和快乐徒有其表。我和一个穿粉红色衣服、长了一对小眼睛的小妞儿粘在一起,拼命和她调笑。她高兴的接受了我的热情;不过她是仅倾心于我呢,还是在打红胡子的主意,那就不得而知了。大家为朵拉干杯。我为她干杯时,装作有意因此而停止了与别人谈话的神情,然后又立刻恢复了谈话。我向朵拉鞠礼的时候,捕捉了她的目光,我觉得这目光中包含祈求的样子。但那目光是越过红胡子的头顶射向我的,因为我心硬如铁,不为所动。
不论怎么说吧,那时大家都散开了,剩下的饭菜也收拾到一边;我自己在树林里漫步,心里愤恨交加。我正在冥思苦想,是否应该用身体不适为借口而溜之大吉,忽见朵拉和米尔斯小姐向我走来。
“考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你为何不高兴呀?”
我向她说了抱歉的话,并说我很高兴。
“朵拉,还有你,”米尔斯小姐说,“你如何不高兴呀?”
“哦,真的吗?绝对没有的话。”
“考波菲尔先生和朵拉,”米尔斯小姐几乎带着一种让人尊重的神情说。“别再闹啦。不要因小小的过错把春天的花朵损落了;春天的花儿一旦开放,如果凋残,就再也不会开了。我说这话是根据过去的经验说的。阳光下闪亮的汩汩泉水,不该因一时的任性而塞住;撒哈拉沙漠中的绿洲,不应因慵怠而荒废。”
我全身发烧到了不同寻常的程度,几乎不知我当时做了些啥事;但是我知道,我抓住朵拉的小手,亲吻它——她也让我吻它!我还吻了米尔斯小姐的手。在我想来,我们好像一下都飘飘然了。
仿佛我们登上了七重天,就再没下来。那天整个晚上,我们都在那儿溜达。开始的时候,我们就在树林子里来回溜达;朵拉的手臂羞答答地挽着我的手臂。天知道,即便这一切都是愚蠢的,但假设能永远怀着这愚蠢的感情,在树林里永远溜达下去,那才是幸福!
但好景不长,过一会儿我们就听见别人在说笑,在呼叫,“朵拉到哪里去了?”于是我们回到他们那儿。他们要朵拉唱歌。红胡子本来要到车上去拿吉他,但是朵拉却对他说,除了我,谁也不知道吉他放在什么地方。所以红胡子一下就没戏唱了。是我找到了那只吉他盒子,把它打开的,把吉他拿出来,坐在她身旁,为她拿着她的手帕和手套,把她那好听的歌声每一个音节仔细玩味,她只是为爱她的我而唱,其他人尽可以随意喝彩,但她的歌和他们不相干!
我沉浸于欢乐之中。我很担心,那太走运了,不会是真实的。我很担心,一觉醒来,发现是在白金汉大街的寓所里,耳听着克拉普太太准备早餐碰得茶杯叮当响。但是朵拉确实是在歌唱,别人也在歌唱,米尔斯小姐也在歌唱——她唱的是心灵的深处酣睡的回声,好像她有一百岁那样老——这样,夜色就来到了。于是我们模仿吉卜赛人的方式煮茶,喝茶。我仍然和以前一样地快活。
大家都散去,斗败的红胡子和其他人,各走各的路。我们也披着渐渐惨淡的晚霞,享受着飘来的阵阵花香,在寂静的黄昏里,走我们的路。这时候,我比刚才更快活了。斯潘娄先生喝多了香槟酒,有些疲劳——我向那生长葡萄的土地致敬,向那酿酒的葡萄致敬,向那使葡萄成熟的太阳致敬,向那把葡萄酒掺兑的商人致敬!——他在车厢的一个角隅里睡着了。因此我骑马傍着车厢一侧,边走边同朵拉说话。她认为我那匹马很好,用手拍它——啊,那只小手,在马身上显得特别可爱!她的披肩老滑到一边,我便随时用手给她扶正。我认为,吉卜也看出是咋回事了,认为非得拿定主意和我做朋友不可了。
还有那位聪明的米尔斯小姐,那位女修道士,那位割断尘缘、决计不让心灵深处沉睡的往事再复苏的女教长,即便芳龄不足二十岁——她那天做的事,真是功德无量!
“考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如果你能腾得出工夫,请到车这边来一下好么。我要和你说句话。”
我当时骑在那匹灰色骏马上,手扶车门,在米尔斯小姐车厢那一侧,俯身同她讲话!
“朵拉要和我去住上几天,后天就要和我一起走了。如果你能到我家去,我相信,爸爸一定很高兴。”
我除了在心里为米尔斯小姐祝福,把她的地址牢记在心里,我还能做什么呢?
随后,米尔斯小姐便很和蔼地说,“回到朵拉那边去吧!”于是我回去。朵拉从车厢里探出身来,和我讲话;我们谈了一路;我骑着那匹灰色骏马,紧挨着车轮,马左边的前腿竟被车轮“磨掉了一层皮”,它的主人对我说,“那块皮足值三镑七先令”——我照数付了钱,觉得花这点钱换来这么大的欢乐,确实便宜。我和朵拉谈话时,米尔斯小姐就坐在车厢里,抬头望月,低头,我猜想,还是在回忆过去。
诺乌德如果再远几英里就好了,我们要是能在路上多走几个钟头该多好;可是,斯潘娄先生还没等到家就醒了,他说,“考波菲尔,你一定得到我家,休息一下!”我奉命,和他们一起回家,吃了三明治,喝了葡萄酒。在那个亮堂堂的房间里,朵拉的脸颊红得可爱,我真不想离开,于是坐在那里,仿佛置身梦中,直到斯潘娄先生鼾声大作,这才提醒我,我该告辞了。我骑马返回伦敦,朵拉与我握手时那种轻柔的感觉在我手上犹存,我不停地回想着每一件事、每一句话;我终于躺到床上时,阵阵狂喜弄得我像个被爱情折磨得疯癫的傻子。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时,就决定向朵拉表达我的爱情,看一看我的命运到底怎样。是福,还是祸,这就是当前的问题。除了这个问题,我在这个世界上就再没有别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唯有朵拉能给予答案。我把和朵拉发生过的事,一一回忆,并用最让人扫兴的解释;我就这样用自寻苦恼为乐事,在愁闷中度过了三天。最终,不惜耗费重金,把我自己打扮一番,装着满腔表白心迹的话,到米尔斯小姐家。
我不知在街上来回走了几次,绕广场转了几圈儿——我感到,这就是那个老谜语的谜底,远远超出原来那个谜底——然后我才下定决心,走上台阶去敲门,这些事现在就不提了。即使我终于敲了门,在门前静候的时候,我真想(学巴吉斯先生的样子),故意问,布莱克波厄先生是住在这里吗?道歉之后,转身走开。不过,我还是坚持了已定方略。
米尔斯先生不在家。我并不希望他在家,米尔斯小姐在家,有米尔斯小姐就行了。
我被领到楼上的一个房间,米尔斯小姐和朵拉在那里。吉卜也在那里。米尔斯小姐在抄写乐谱(我记得那是一首新歌,叫《爱情的挽歌》),朵拉在那里绘花卉。我发现她画的正是我从哥文特花园市场买来的那束花,那时候,我是什么心情啊!我不能说她画得很像,她画的花特别像我见过的任何花;但我从裹花纸上看出那件艺术品的价值。
米尔斯小姐见了我很高兴,为她爸爸不在家,表示歉意:即使我觉得我们三个都能容忍得住这一缺憾。米尔斯小姐不间断地谈了几分钟话,然后把笔搁在《爱情的挽歌》上,走了出去。
我想,我要把表白心迹的事推到明天。“我希望,你那匹马把你驮到伦敦,没累着吧,”朵拉抬起她的秀眼,说道,“那段路走起来远啊。”
我开始想,我得今天表白。
“对它来说,路是不近,由于它在路上没有什么东西帮它。”
“可怜的畜生!难道没喂过它吗?”
“喂——喂过啦,”我说道,“它受到了不错的照顾。我的意思是说,它并不像我,靠近你而却有说不出来的幸福。”
朵拉头俯在她那幅画上——在这期间,我全身发热,两腿僵直,坐在那里——说道:
“那天,有一段时间,你好像没有感受到幸福呀。”
我看出来,必须当机立断。
“你坐在基特小姐身边时,”朵拉扬起眉毛,说道,“你根本没把这种幸福当回事呀。”
“当然,我并不知道你为何就拿它当回事,”朵拉说,“也明白为何要把这叫做幸福。当然啦,你说的并不是心里话。没人怀疑你可以随心所欲。吉卜,淘气的孩子,过来!”
我也不知道都做了些什么,只在一眨眼间就把应该做的事全做了。我截住了吉卜,我把朵拉抱在怀里。我不间断地说个不停。我告诉她,没有她我就不能活。我把她视为偶像,把她敬若神明。这段时间,吉卜都在疯了似的狂吠。
当朵拉低下头来、哭泣、颤抖时,我的口才越发好了。假设她喜欢我为她死,我就心甘情愿去死。生活里没朵拉的爱,那无论如何是不行的。我无法忍受,自从初次见她以后,每一分钟都在爱她。我要永远爱她,以前有过恋人们相爱,今后还会有恋人们相爱;但没有任何恋人曾经、可能、情愿像我爱朵拉这样爱他的恋人。我越信口开河,吉卜就越叫得凶猛。我们就以自己的方式,一分钟甚于一分钟地发起疯来。
过了一会儿,朵拉和我终于心平气和地坐在沙发上了,吉卜也趴在她的膝上心平气和地朝我眨眼睛。我总算放了心。我高兴极了。朵拉和我订婚了。
我猜想,当时我们有订了婚就得结婚的思想。我们一定有过这一类的想法,由于朵拉坚持,得不到他爸爸赞成,我们决不能结婚。但我认为我们并不曾思前想后;除了那朦胧的现实,对于未来并没什么向往。我们约定这事要对斯潘娄先生保密;但我相信,那时候我绝对不曾想到过这其中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
朵拉去找米尔斯小姐,把她带了回来,这时她比以前更忧伤——我恐怕,那是由于现在发生的事,有一种唤醒她内心沉睡的记忆的趋势吧。即便这样,她仍然向我们保证,她对我们的友情永存。她和我们说话的时候,那声音好似修道院特有的那种声音。
那些日子悠闲舒适!多么轻忽缥缈、幸福快乐、而又蒙昧无知啊!
那时我量朵拉的手指,给她打一只“勿忘我”的戒指。我把尺寸告诉了珠宝店老板,他一眼看出我的秘密,一边上账,一边冲我直笑,这一个小物件儿,连同镶嵌的蓝宝石,我就只好任他随意要价了——这枚戒指,和朵拉的纤纤细手分不开了;所以,昨天我偶尔在我女儿的手上看见一枚与此相似的戒指,我心里难过。
那时,我走到哪里,都为我心底保存了一个秘密而欣喜。我觉得,爱朵拉,并为朵拉所爱,那是无上的荣耀;即使我当真凭虚御空,眼望着匍匐在地上的人们,那我也至少觉得和他们像那样有很大差别。
那时候,我们在广场花园里幽会,在烟尘熏染的凉亭里坐,真正快活;因此,现在我还由于那种联想而爱麻雀,把它们那种烟尘熏染的形体,看作是热带珍禽灿烂的羽毛。
那时,我们订婚不过一个星期,就发生了第一次争执;朵拉把戒指寄还给我,并写了一封让人失望的信,折作三角形,信中用吓人的语言说,“我们的爱情以胡闹开始,以疯狂落幕!”这可怕的词句,使我看了,哀号一切都完了!
那时候,我趁夜色昏暗到米尔斯小姐家中,在房子后部的厨房里与她偷偷会面(那儿有一台轧布机),求她从中调停,米尔斯小姐当仁不让,带着朵拉来了。她以自己青年的痛苦经验,劝我们躲开撒哈拉大沙漠。
那时,我们一起哭起来,和好如初,以致那座房子后部的厨房,连同轧布机和别的家具,都变成爱情的殿堂。我们就在那儿作了通信的计划,每次都由米尔斯小姐为我们传书递简,至少一天一封!
在时光老人所支配的我一生时间中,没有一段在我回忆起来的时候能像那个时期令我微笑,怀着柔情去想念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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