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年间的念奴小事件

值班官员一看是皇上要召妓,自然不敢多说什么,拿起毛笔来要批准,想了想,然后又搁下了。

按照法律规定,这事不是他一个人能做主的。于是值班官员拿起工作手册翻了翻,遵照流程,派人去叫三名官员来。一个是当值的监门将军,一个是当值的中郎将,还有一个是申请里要求夜启的城门的负责人——叫做城门郎,开一个小会。

监门将军负责宫殿诸门的保卫和门籍管理,中郎将负责巡逻和检校出入,同属左右监门卫的编制。城门郎负责京城、皇城、宫殿的门户开闭,执掌门钥,但是却归门下省管。

从这儿就看出唐代的管理艺术了。这两个部门一个拿钥匙,一个负责站岗,凑到一起才能生效。如果有人想图谋不轨,光买通了监门卫没用,你没钥匙;光买通城门郎也不成,门卫你过去不。想控制城门,必须同时搞定两个部门,这个难度就太大了。

这还是日常难度,如果是夜启,得需加上中书门下的召集。中书门下设在中书省,等于是说:宫门夜启这事,必须同时得到中书、门下和左右监门卫三个部门同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政变风险。

高力士一听,连忙举手:“我在开元初年就被任命为右监门将军了,咱们可以少叫一个人,成不?”

值班官员回答:对不起,不成。《六典》里规定的很清楚:“城门郎与见直监门将军、郎将各一人俱诣阁门覆奏”,见直就是见值,是值班的监门将军,您不当班,所以没资格。

得了,叫吧。

仆役们一通狂跑,把几位都叫过来了。值班官员把情况一说,问大家对皇上召妓这事有什么意见?

大家还能说什么?纷纷点头表示赞同。值班官员把申请表格一递,大家签字批准吧,这事得联署。

大家签完字了,高力士急忙抬起屁股要走,结果被拦下来了。

您别着急,还没完呢。

这只是三部门提出的批准意见,到底成不成,还得覆奏皇帝本人确认。于是高公公只得重新坐回去,这份申请表格连同几位官员的签字,被重新递回宫里去。李隆基听见脚步声响,还以为念奴来了,提上裤子出去一看,嘿,原来是一份申请,老高你还没出宫呢。

三郎哭笑不得,大笔一挥,在申请上批了一个“听”字,意思是“没错,是我的事儿,你们他妈赶紧放行吧”,赶紧再送回到中书门下。

高力士说成了吧?我能走了吧?

对不起,还得等等。监门将军站出来了,说我得和城门郎对勘合符。这是代表了城门开闭权限的鱼符,监门将军和城门郎各一半,两个部门对得起来,才能开城门。唐律明文规定:“诸奉敕以合符夜开宫殿门,符虽合,不勘而开者,徒三年;若勘符不合而为开者,流二千里。”

知道您是急事,可我们真不敢不走这个流程。那一伙如狼似虎的御史一直盯着,随时扑上来挑错。万一参劾我一个“不勘而启”的罪名,皇上可不会因为我为他召妓大开方便之门而保我啊。

好吧,那就对勘吧!

好不容易俩人勘验合符通过,高力士说那赶紧开门吧?城门郎笑眯眯地说您再歇会儿,稍等片刻。

等什么?

拿钥匙啊。

城门郎负责管城门,可自己并不带着城门钥匙。钥匙一般都搁在城门附近的廊下,由值班的门仆负责传送。这也是管理上的一种防范措施,避免城门郎一个人胡来。

有资料记载,仅在武德年间,长安城的门仆就有八百人,专司番上送管钥——可见长安带锁的城门到底有多少。

长安城的城门启闭时间有严格规定,依鼓声依序开闭。早上起来,承天门开始击鼓。门仆从廊下拿出钥匙,飞快传递到城门郎手里。一刻后开皇城门、京城门,第一声鼓绝,开启宫城门、左右延明门及乾化门;第二声鼓绝,开启宫殿门。每一个时刻,钥匙都必须准时送到。到了晚上,城门关闭后,钥匙还必须由门仆准时送回,连时刻表都排好了:“凡皇城、宫城阖门之钥,先酉而出,后戌而入;开门之钥,后丑而出,夜尽而入。”

甚至连钥匙的用法,法律都有规定:“若错符、错下键及不由钥而开者,杖一百;即应闭忘误不下键,应开毁管键而开者,徒一年。”

所以城门郎必须得等门仆把钥匙送过来,才能开门。

好不容易,高力士才算是出了宫,可事还是没完。

唐代长安的宵禁,可不只是皇城宫城,是全城宵禁。长安里街道分割出一百多个方块,谓之里坊,像围棋格一样整齐地排列在城内,各自都有围墙和坊门。主干道的街上有街鼓,一到日暮,各街上的街鼓开始敲击,一共敲六百下。鼓声结束之后,行人必须回到家里区,坊门关闭,不允许在街上行走了。

为了确保宵禁质量,每晚都有负责巡视的治安部门,而且不是一个,是三个。

一个是金吾卫下辖的左右街使;一个是御史台的左右巡使;第三个是京兆府——这底下还得再分两部,长安东城归万年县管,长安西城归长安县管,两个县的县尉负责巡夜事务。拿现在的话说,就是武警、纪委和当地公安局三波队伍轮流扫夜。不止如此,在每个城门和每坊的坊角还设有武侯铺,白天远望街坊动静,晚上还有听力好的人监听周围动静。

违反宵禁的罪名,叫做犯夜,是要惹大麻烦的。宵禁后在街上如果被巡逻兵看见,金吾卫的骑兵会先弹弓弦,喝令不许动;如果不听就往脚边射箭;如果还不听,就直接射杀或拘捕。

曾经有个大理寺丞,叫徐逖,鼓敲完还在街上走,被金吾卫逮住以后按住打了二十棍。宪宗朝有一个叫郭里旻的宦官,比他还惨,因为喝醉了酒,没在宵禁前赶回宫里,被御史台的巡使发现了,活活打死在街上——这种身份犯了夜都挨打,可想而知有多严格。

还有个书生叫王丁,因为读书晚了没赶回家,被长安县的人被抓住了。县令杜虚倒是好心,觉得情有可原,给放了。御史听说以后,立刻弹劾金吾卫说没做好治安工作,金吾卫的负责人辩解说这是长安县的人干的,我们是躺枪啊!惹出好大一场纷争。

当然,宵禁也不是完全不通人情,法律规定三种情况可以通融:公事、婚娶或者丧病。可以不受此限。不过这三种情况也不是随便通融,行人必须得提前去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公事得有相关部门的文牒,婚娶得有县发文牒,丧病这种紧急情况,也得在本坊申请通行文牒,出门携带在身,以备随时查验。

高力士这事儿,丧病挨不上,婚娶沾个小边,勉强算是公事吧。所以得先知会金吾卫、御史台以及京兆府三处,把敕命给值班人员看,换了批准文牒,这才能光明正大地走在街上。

好不容易弄完这一套手续,他急匆匆地往念奴住所赶。到了一看,坊门紧闭。还得敲门,请里正开门并查验文书。

好歹都说清楚了,高力士气喘吁吁到了姑娘家门口,里面人家念奴也在气喘吁吁正……高力士喊一嗓子,念奴只得草草完事,清洗身子,重新梳妆打扮。

元稹诗里写“须臾觅得又连催”,是很传神的。高力士没法不急,从出宫到入坊这一套流程下来,三郎只怕都不耐烦了。他只能赶紧催念奴梳妆打扮。一切都准备停当了,高力士一拍大腿:哎呀,坏了。

为什么?因为还差一个手续没办完。

念奴是娇滴滴的女郎,不能走夜路,必须要提灯照明。但宵禁是连火烛一起禁止的,所以还得劳烦高力士去有关部门亮出敕命,才能“特敕街中许燃烛”。

办完这一系列手续,高力士气喘吁吁带着念奴进了宫,门籍和夜启流程还得再走一遍。等到念奴终于抵达寝宫前,只怕三郎会从帐子里探出头来,气哼哼地说:“你们甭管了!朕已经自己解决了!”

开元二十年,玄宗曾经下旨,吩咐从大明宫沿东城墙修一道夹墙,与原来的城墙形成一条封闭的夹道。这条夹道本来是高宗所修,只通到兴庆宫。这次玄宗特意嘱咐,把夹城延长至芙蓉园。这样一来,皇帝和宫内侍从们可以很方便地穿过整个市区,而且理论上还是在皇城之内,再不必像从前出宫那么麻烦了。

说不定,这次工程的起因,就是因为玄宗之前遭遇过类似的事件,痛定思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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