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力马扎罗山,常年积雪,海拔一万九千七百一十英尺,据说,这是非洲最高的山。它的西高峰叫作马塞人的“厄阿奇-厄阿伊”,即上帝之殿。在西高峰的近旁,发现了一具风干冻僵了的豹子骨架。这头豹子到这样的高山上寻找什么?至今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真不可思议,伤口一点也不疼,”他说,“你知道,一开始就这样。”
“真的吗?”
“千真万确。可这气味实在不好,我很抱歉。一定让你烦透了。”
“别那么说!请别那么说。”
“瞧那些家伙,”他说,“是这里的风景,还是我这气味,吸引了它们?”
在一棵金合欢树下宽大的树荫里,挂着一张帆布床,一个男人躺在床上。他越过树荫望向刺眼的平原,三只大鸟令人厌恶地蹲在那里,而在天空中,十几只鸟在飞翔,地面上留下了它们快速移动的影子。
“从卡车抛锚那天起,它们就在那里盘旋,”他说,“落到地面上,今天是第一次。起先我还仔细观察了它们飞翔的方式,想着我会在下一篇小说里写到它们。现在看来真是可笑。”
“我希望你不会写到它们。”她说。
“我只是说说而已。”他说,“说话能让我感到舒服些。不过我不想打扰你。”
“你知道这并不打扰我。”她说,“只是无所事事让我很不安。我想,我们还是尽量放松的好,直到飞机到来。”
“或许飞机到我死都不会来。”
“请告诉我,我能干些什么。总有我能够干的事。”
“你可以把我的腿卸掉,也许这样我就不会死,但我也没有把握。你也可以一枪打死我。你现在的枪法很准了。我教会你打枪的,对吧?”
“求你不要这样说。要不我给你读读书吧?”
“读什么?”
“我们以前没有读过的任何一本书都可以啊。”
“我听不下去,”他说,“聊天最轻松。我们吵架吧,这样时间就过去了。”
“我不吵架。我从不想吵架。我们不要再吵架了。不管我们怎样烦躁。也许今天他们会搭另一辆卡车回来。也许飞机也会来。”
“我不想动,”这个男人说,“现在,动来动去没有意义,除非那样做你能好受点。”
“真是个胆小鬼。”
“你能不能不骂人,让人死得舒坦一些?这样诅咒我有什么用?”
“你不会死的。”
“别说傻话了。我就要死了。不信问问那些杂种。”他朝那三只肮脏的大鸟望去,它们光秃秃的头埋在隆起的羽毛堆中。第四只鸟飞下来,先在地上快速跑动,然后慢吞吞地向同伴那边蹒跚而去。
“每一个营地周围都是鸟。你从没注意到它们。只要不自暴自弃,你是不会死的。”
“你是从哪里读到这样的句子的?你还真是一个大傻瓜。”
“你也可以想想别的什么人。”
“看在上帝的分上,”他说,“那可是我的行当。”
他躺下来,静静地待了一会,然后放眼向热浪滚滚的平原望去,一直望到灌木丛的边缘。黄色的平原上有几只野羊又小又白的身影;远处是一群斑马,在绿色灌木的映衬下,显得白花花一片。大树下的这个营地很是惬意,背对远山,流水清冽。附近,有一个几近干枯的水塘,每天清早就有沙鸡在那里飞。
“你不想让我给你读点什么吗?”她问道。她坐在帆布床边的一张帆布椅子上,“微微起风了。”
“不用,谢谢了。”
“也许卡车会来的。”
“我根本不在乎他妈的卡车。”
“我在乎。”
“这么多我不在乎的事情,你都在乎。”
“不多,哈里。”
“喝点酒怎么样?”
“酒对你不好。布拉克的书里说要避开一切酒类。你不应该喝酒。”
“莫洛!”他大喊。
“是的,先生。”
“拿威士忌苏打来。”
“是的,先生。”
“你不应该喝酒。”她说,“这就是我所说的自暴自弃。书上说喝酒对你不好。我知道喝酒对你不好。”
“不,”他说,“喝酒对我有好处。”
现在,一切就这样结束了,他想。现在,他没有机会去作了结了。就以这种方式结束——为喝酒的事吵个没完。从他右腿坏疽发作那时起,他就毫无痛感,心头的恐惧也就随之消失,现在他只有一种强烈的厌倦感和愤怒感:一切竟然都结束了。现在结局到来,他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多年来,这个结局一直使他魂牵梦绕;但现在却变得毫无意义。奇怪的是,只要你厌倦够了,就能轻易得到这个结局。
他原本一直打算写些东西,想等他完全熟悉这些东西之后再写,那样才能写好,但现在他不想写了。动笔写了,到头来却写不下去,他不想这样。也许,你永远无法把这些东西写出来,这就是你一直拖延、迟迟不能开头的原因。好了,他永远不会知道了,现在。
“要是我们没来这里就好了。”女人说,她看着他手里举着的玻璃杯,使劲咬着嘴唇,“要是在巴黎,你绝不会出这样的事。你一再说你爱巴黎。我们本可以待在巴黎,或去别的什么地方。什么地方都可以。我说过你想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如果你想打猎,我们本可以到匈牙利去,还舒舒服服的。”
“你有的是臭钱。”他说。
“你说这话不公平。”她说。“这钱是你的,也是我的。我放弃了一切,你想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我做的一切都是遂了你的愿。但我真希望我们没来这里。”
“你说过你喜欢这个地方。”
“你好好的时候,我是这样说过。但我现在恨这个地方。我不明白你的腿怎么会这样。我们做了什么,让我们这么倒霉?”
“我想我干的事情就是,腿刚擦破的时候,我忘了在伤口上涂碘酒。然后我也没在意,因为我从来没有感染过。到后来情况严重了,别的抗菌剂都用完了,可能是因为用了药性不足的石炭酸溶液,麻痹了微血管,生成坏疽。”他看看她,“还有什么?”
“我不是这个意思。”
“假如我们雇的是一个熟练的机械师,而不是一个半吊子的基库尤司机,他就会查看机油,而绝不会将卡车的轴承烧坏。”
“我不是这个意思。”
“要是你没有离开你的那帮人,没有离开该死的老韦斯特伯雷、萨拉托加的棕榈海滩的那帮人,没有挑上了我——”
“哦,那是因为我爱上了你。你那样说不公平。我现在爱你。我将永远爱你。难道你不爱我吗?”
“不,”男人说,“我想我不爱你。我从来没有爱过你。”
“哈里,你在说什么?你昏头了。”
“不,我没有昏头。”
“别喝那个,”她说,“亲爱的,求求你不要喝那个东西。一切都得靠我们尽力去做。”
“你去做吧,”他说,“我累了。”
现在,他的脑海中出现了喀拉卡奇的一个火车站。他背着包站在那里,看着辛普朗东方快车的头灯刺破夜色。经历了那场撤退之后,他正要离开色雷斯。这是他留着以后去写的一个场景,还有——早上吃早餐时,他望出窗外,看到保加利亚群山上的积雪,南森的秘书问老头儿,这是不是雪,老头儿看了一眼,说,不,那不是雪。还不到下雪的时候呢。秘书把这话重复给其他女孩子听,不是雪,你们明白了吧。这不是雪,她们都说,这不是雪,我们弄错了。但是,等他提出交换难民,把她们送到山里去的时候,那真的是雪。在那个冬天,她们踏着雪一步一步地前进,直到死去为止。
那一年,在高尔塔尔,圣诞节的大雪也整整下了一周。那一年,他们住在伐木人的屋子里,一个方形大瓷炉占据了一半的空间。他们睡在填满山毛榉树叶的垫子上,这时,来了一个逃兵,站在雪地里,双腿淌着血。他说,宪兵就在后面紧追不舍。他们给逃兵穿上羊毛袜子,把追上来的宪兵截住闲聊,一直等大雪盖住逃兵的脚印为止。
在施伦茨,圣诞节那天,你从酒馆里望出去,白雪明晃晃的,真要刺伤你的眼睛,你看到大家从教堂往家里走。就是在那儿,他们肩扛沉甸甸的滑雪板,走在被雪橇磨平了的、尿黄色的河滨大道上,大道两边是长满松树的陡峭小山。就是在那儿,他们的那次伟大的滑雪,一路滑到“梅德纳尔之家”上边的那道冰川。那雪平滑得很,看上去像蛋糕上撒的糖霜,轻得像粉末。从山上一下子滑下来,那速度风驰电掣一般,但毫无声响,仿佛飞鸟倏忽从天而降,他一直记着这情形。
一个星期大雪纷飞,他们被困在梅德纳尔之家。他们守着灯笼,在烟雾缭绕里打牌赌钱。伦特先生输掉的钱越来越多,赌注也就越来越高。最后,他输得身无分文。滑雪学校的钱,这一季的利润,还有他的资本,统统输光了。他可以看到伦特先生脸上的那个长鼻子。只见他抓起牌,直接翻开说,“不看。”那个时候总是赌啊赌。雪停了,你赌;雪下个不停,你还是赌。他想着他一辈子有多少时间消磨在赌博上了。
但是,关于这些事,他从没有写过一行字,也没有写过那个冷冽晴朗的圣诞节,那个时候,平原那边显出了群山,巴克尔飞过防线,去轰炸奥地利军官的休假列车,在军官四处逃散之际,用机枪向他们扫射。他记得,巴克尔后来走进食堂,开始谈起这件事。大家鸦雀无声,不一会儿,有人说道,“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混蛋。”
他们杀死的奥地利人,他后来一起滑雪的奥地利人,都是同一拨人。不,不是同一拨人。那一整年与他一道滑雪的那个奥地利人汉斯,一直待在“国王猎人”客栈,他们一同到锯木厂上边的那个小山谷里打野兔的时候,谈起在帕苏比奥的那次战斗,以及向波第卡和阿萨洛纳发动的进攻。这些他都只字未写。还有蒙特克尔诺、西特科蒙姆、艾尔西陀的事,他都不曾写过。
他在弗拉尔贝格和阿尔贝格度过了几个冬天?是四个冬天。他记起一个卖狐狸的人,那时他们步行来到布鲁登茨,那一回是去买礼物,他记起甘醇的樱桃酒特有的樱桃核味,记起在结冰的地面上,在粉末一般的雪上急速滑行的情景:你一边高唱“嗨!嗬!罗利说!”一边滑过最后一程,然后直奔险峻的陡坡,飞身直下,转过三个弯道来到果园,出了果园又越过那道沟渠,登上了客栈后边的那条冰冻大道。你把绑带敲松,把滑雪板踢下,把它们靠在客栈外面的木头墙上。灯光从客栈房间的窗户里透出来,房间里,烟雾缭绕,新酒飘香,一派暖意,人们正拉着手风琴。
“我们在巴黎时住在什么地方?”此刻,在非洲,他向坐在他身边帆布椅子里的女人问道。
“在克丽容,你知道的。”
“我为什么知道?”
“我们总是住在那里。”
“不,不总是。”
“我们在那里住过,还在圣日耳曼区的亨利四世大楼住过。你说过爱那个地方。”
“爱是一堆臭粪,”亨利说,“而我是一只站在那粪堆上咯咯乱叫的公鸡。”
“如果你不得不离开人世,”她说,“你是不是非得把你身后的一切都斩尽杀绝不可吗?我的意思是,你一定要把一切都带走?你一定要杀死你的马,杀死你的妻子,烧掉你的马鞍和盔甲吗?”
“对,”他说,“你那些该死的钱就是我的盔甲。就是我的马和盔甲。”
“别这么说。”
“好的。我不说了。我并不想伤害你。”
“现在有点儿晚了。”
“那好吧。让我继续伤害你吧。这样更有意思。这是我过去真正喜欢与你一起做的唯一一件事,现在我不能做了。”
“不,那可不是实话。你喜欢做的事情很多,凡是你想做的事情,我也都做了。”
“啊,看在上帝的分上,不要吹嘘了,好吗?”
他看看她,看见她哭了。
“听我说,”他说,“你觉得这样做有意思吗?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想,这是想用毁灭一切的方式来让自己活着。我们开始交谈的时候,我还是好端端的。我并不是有意要变成这样,而现在我疯狂得像一个大傻瓜,对你狠心真是到了家。我说什么话,你都别往心里去,我亲爱的。我爱你,真的爱你。你知道我爱你。我从来没有像爱你那样爱过任何别的人。”
不知不觉中,他说出了那一套说惯了的谎言,那是他用来讨生活的伎俩。
“你对我真是贴心。”
“你这个婊子,”他说,“你这个富得流油的婊子。那是诗。我这会儿诗兴大发呢。腐朽和诗。腐朽的诗。”
“住嘴,亨利。你现在为什么一定要把自己变成恶魔呢?”
“我不想在身后留下什么,”男人说,“我不想留下任何东西。”
到傍晚时分,他熟睡了一会儿。太阳在山后落下,一片阴影横跨平原。几只小动物在营地近处觅食;它们的头快速地起落着,尾巴不断摇晃,这会儿他看到它们正从灌木丛那边逃开。那几只大鸟不在地上等了,它们都沉甸甸地栖息在一棵树上。这样的鸟还有很多。他的贴身男仆站在床边。
“夫人打猎去了,”男仆说,“先生想要什么?”
“什么也不要。”
她去打猎,为的是去弄一些兽肉来。她知道他是很喜欢观看打猎的,她便跑得远一点,走出他的视线,以便不打扰他那一片地方的清静。她总是那么体贴人,他想。但凡在她知道的、或读到过的、或听说过的那些事情上,她总是想得很周到。
他来到她的身边的时候,他早已完蛋了——但这不是她的过错。一个女人怎么知道从你嘴里出来的全是瞎话?她怎么知道你说谎已成习惯,你图的只是口舌之快呢?自从他言不由衷之后,他用谎言比用真话更易得女人的欢心了。
他撒谎并不全是因为他没有一句真话可说。他曾享受过生命,但他的生命完结了。现在他重新活一遍,这次是与不同的人生活,有了更多的钱,可以在往昔的那些地方中选择最佳的所在,还有一些新的地方。
你不再有想法,这真是好极了。你有一副好的内脏,因此没有那样垮下来,大多数人都垮了。你抱定一种态度:过去常做的工作现在做不了了,你就丝毫不再关心。但是,在内心,你说过,你要写写那些人,写写那些非常有钱的人;你说过,你实在和他们不是一类的人,你是身处他们国家的一名间谍;你会离开这个国家,会写到这个国家,这一次,将由一个明白自己笔下写的是什么的人来写这个国家。但是他是绝不会做这件事的,因为每天都不写一个字,贪恋安逸舒适,成了他所鄙视的那种人,就会钝化了他的写作能力,弱化了他的写作意志,最后,他就什么也不写。他不写作的时候,他现在了然于心的那些人物就舒服多了。非洲,这是他度过生命中最美好时光的地方,所以,他现在来到这里,想一切从头再来。这次旅行对舒适的要求是最低的。苦头是没有吃;但奢华是绝对谈不上的,他原想,这样可以重新训练他的写作能力。这样他可以将心灵上的脂肪消除掉,就像一个拳击手走入大山刻苦练功,以消除身体上的脂肪一样。
她曾经喜欢这次旅行。她说过她爱上了这次旅行。任何激动人心的事情,她都非常喜欢。换一个环境,结交新的朋友,观赏令人愉悦的事物。而他则产生了一种写作力量回归的幻觉。如果这就是事情的结局——他知道这就是结局——他就不能像一条蛇那样,因为背脊被打断了,而转头来咬自己。这不是这个女人的错。如果不是她,那就会是别的女人。如果他靠谎言活着,那么他就应该争取因谎言而死。他听到山那边传来一声枪响。
她的枪法真好,这个有钱的婊子,这个好心的女人,是她护卫了也毁灭了他的才能。胡说。是他把自己的才能毁掉了。为什么要加罪于她?她把他照顾得多好。他将自己的才能弃之不用,出卖自己和自己的信仰,嗜酒成性,使自己的观察力退化,好吃懒做,邋里邋遢,恃才傲物,自视甚高,偏见深重,还投机取巧,不择手段……就这样将自己的才能彻底毁掉了。这是什么?是一批旧书的目录吗?话说回来,他有什么才能?这算是一种才能,但是他没有好好发挥才能,而是用它来做交易。以前所做的都算不上才能,他现在能做的,才是永远的才能。他决意用别的手段谋生,而不是用自己手中的笔。事情也真是蹊跷,不是吗,他爱上另一个女人,这个人总是比上一个更有钱。但是,当他不再恋爱时,当他只是撒谎时,就像对这个女人这样——她比所有他爱过的女人都有钱,有的是钱,她曾经有过丈夫、孩子,她找过好几个情人,但都不欢而散。现在她真心爱着他,把他视为一个作家、一个男子汉、一个伴侣、一个引以为豪的财产来爱他。奇怪的是,当他对她满嘴谎言,一点也不爱她的时候,竟比他真正恋爱的时候付出得更多。那原因不外乎她有钱。
我们干什么,必是天生命定的,他想。但是,如何谋生,靠的是你的本事。他一辈子都在出卖自己的活力,不论形式如何。当你不太付出你的情感时,你就会更加看重金钱。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他现在也不会写出来。不,他不会去写,尽管这是值得一写的。
现在他看到她走过来,穿过那片空地朝营地走来。她穿着马裤,拿着来复枪。两个仆人扛着一只野羊,跟在后面。这个女人依然面容姣好,他想,还有一副好身段。她的床上功夫很有一套,还颇有品味,人长得不很漂亮,但脸蛋讨他喜欢。她博览群书,喜爱骑马打猎,当然,还嗜酒豪饮。她丈夫死的时候,她还很年轻,有一段时间,她一心扑在她的两个幼小的孩子身上,但这两个孩子却不需要她,她在身边,他们就感到不自在。除了孩子,她的心思就花在她的马、她的书和她的酒上。她喜欢在傍晚晚餐前阅读,边读边喝威士忌苏打。晚餐之前,她就已经醉醺醺了,晚餐时再喝上一瓶葡萄酒,通常就大醉,足以让她呼呼睡去。
那是她找情人之前的事。有了情人之后,她不喝那么多了,因为,她用不着喝醉了去睡觉。但是情人让她心烦。她曾经嫁给一个男人,他从来不让她心烦。而那些人太让她烦心了。
后来,她的一个孩子因飞机失事死去了。从那以后,她不再需要情人了,也不再喝那么多酒,喝酒已经起不到麻醉作用了,她要重新开始人生。突然之间,她有一种害怕孤独的恐惧。但是,她想找一个她心存尊敬的人一道生活。
事情来得并不复杂。她喜欢他写的东西,她一直羡慕他所过的那种生活。她觉得,他想到什么,就做什么。她为了得到他而采用的种种步骤,以及最后与他相爱的那种方式,都是她为了营造新的生活而进行的常规进程的一部分,而他则出售他旧生活的残余时光。
他换来了安全,也换来了安逸,这是不用怀疑的——除了这些,还有什么?他不知道。他想要的一切,她都可以花钱为他买到。他知道这一点。她还是一个好得不得了的温柔女人。很快,他就与她上了床,就像很快与其他女人上床一样;但他情愿与她上床,因为她更有钱,因为她性情温和,品位高雅,还因为她从不大肆张扬。现在,她所重建的这个生活行将结束,因为两周前一个荆棘划破他的膝盖,他却没有及时使用碘酒涂抹伤口。当时他们正前往一个地方试图拍摄一群非洲水羚。水羚高昂着头站立着,环顾四周,用鼻孔搜索着空气,耳朵展得很开,时刻关注着动静,一有声响,它们就会奔向灌木丛中。没等他拍到照片,它们早就逃之夭夭了。
现在,她到这里来了。
他从躺着的帆布床上转过头,朝她的方向看去。“你好。”他说。
“我打了一只野公羊,”她对他说,“可以为你煮一锅美味的肉汤了,我会叫他们把土豆捣碎,与克林奶粉和在一起。你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
“那可太好了!你知道,我觉得你或许会好的。我走的时候你正熟睡呢。”
“我睡了一个好觉。你走得远吗?”
“不远。就在山后边转转。我一枪就打中了这头野公羊。”
“你知道,你的枪法太好了。”
“我爱打猎。我爱上了非洲。真的。如果你好好的,那真是我最大的乐趣。你不知道,与你一起打猎多么有趣。我爱这里。”
“我也是。”
“亲爱的,你不知道,看到你感觉好点了,有多让人高兴。你刚才那么难受,我真是受不了。你不要再那样跟我说话,好吗?答应我?”
“不会了,”他说,“我记不得我说过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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